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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洪宇澄-在天堂边疯长-第12部分

小说: 洪宇澄-在天堂边疯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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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格却和仲杰差不多很好相处,又爽快又能喝,仲杰就是和他在学校食堂拼酒的时候引为知己的。
  布奇是墨西哥人,严格地说是个混血儿,布奇妈是墨西哥城的,他爸则是美国新奥尔良人,有一回他爸到墨西哥卖假表时碰到他妈一见钟情,当场就找地儿巫山云雨了一下,最后不慎制造出了布奇。她妈后来在墨西哥嫁了人,布奇跟后爹姓。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不过不大熟,因为十四岁之前布奇跟生父住在新奥尔良,从小在新月形的密西西比河畔长大,十四岁后才被母亲领了回去,之后相处没几年他弟弟就出事故死了。
  布奇还告诉我,和仲杰刚认识的时候仲杰对布奇说,墨西哥不就是斗牛士的故乡吗?我最讨厌你们国家的就是这事儿,吃饱了撑的去往牛身上扎剑引它来撞死自己。
  布奇说,我们国家不干这个,西班牙才斗牛。那次仲杰面子丢大了。
  我对墨西哥的印象则是安东尼·班德拉斯的电影《三步杀人曲》,从电影里只知道那个国家的人都不怕死似的,大街上酒吧里胡乱杀人,还喜欢尸横遍野地大屠杀,好像觉得血不值钱飙得到处都是。不过场面很壮阔,几个人也挺酷。布奇给我的感觉就是会随手杀人的。
  仲杰觉得和布奇最投缘的是吃辣,可是一段时间下来他败给布奇了。仲杰说这个蛮夷的味觉系统好像有点障碍,大清早一起来就吃生番茄和生辣椒,那天一起床喝着龙舌兰酒把仲杰送他的一整包小米辣吃空了。我听了有些咋舌,我吃过小米辣,知道后劲很足,我也尝过龙舌兰酒,入口又辣又麻,自觉比五十度的二锅头还烈。我从没想到这两样东西还能同时吃,大量吃,还当早饭吃,觉得布奇真是个禽兽。
  住公寓的缺点就是,小雪很难得才能来看我一次,所以我挺伤心的准备再回医院去躺着。自从出了范子静那件事后我在女孩子方面就变得更加被动了,琢磨着最好是坐在树底下她们能主动冲过来撞晕在树干上,也就是守株待兔。可是小雪估计是只嚣张的兔子,她坐着那些猎人反而会冲过去撞树,区别只是撞晕了她也不要。仲杰去撞了好几次铩羽而归,我蠢蠢欲动也想去撞,最后还是罢了。我是她小时候的老公,又是她救命恩人,怎能如此下贱。
  后来那个周末有了机会。为了庆祝我出院,花婷和苗剑从滨江过来看我,晚上一众人约好了吃一顿,橙子提议去新开元酒店,我说那地方太贵了换一家路边的就行了。橙子说,你出院我们比什么都高兴,哪会在乎那点钱。我听了很感动,擦擦眼睛把眼睛弄红了对他们说我好感动,真够哥们儿。于是我转身叫上了小雪,说仲杰请客非要我来拉你去。小雪用眼睛妩媚了一下然后说秦沐你要我去就直说别装蒜。我脸红了,我说你真聪明,女孩子智商弄得太高干吗。  饭桌上我很想坐小雪边上,但花婷和布奇把她一左一右包围了,我坐在对面咬牙切齿地恨。我们没点几个菜,酒倒是喝了不少,布奇和仲杰喝得最快,武林高手见了面也爱分个高下。仲杰说吃辣的输给这小子了,喝酒要把面子喝回来。后来两人都喝得没面子了,大醉特醉。我发现老外喝醉了没比中国人好多少,布奇摇着头咿里哇啦说着估计是墨西哥话,偶尔掺几句英语,我听着是骂人的。我怕他和仲杰打起来。
  混乱中橙子问张子儒,范子静怎么没来。张子儒说,你问我,我哪管得住你妹妹,她最近发情,说不定和谁相亲去了。橙子骂道,你什么鸟话,她是我妹妹难道不是你妹妹啊,我们三人流的血可是一个地方来的,我们的遗传基因是互相认识的。
  张子儒说,得了,饭桌上不要谈血啊肉的,你放心子静比鬼还精,放她出去为祸人间,人间绝对不敢为祸于她。
  橙子听着觉得很有道理,忽然转头大声对苗剑说,妹夫,秦沐这回撞得筋断骨折的也不是小事,但我听说这小子不是被害人,是他主动撞我们老师。我不记得了,你回忆回忆他高中的时候是不是有自残倾向。
  橙子没喝醉,他和苗剑这么大声说话纯粹是要让所有人都听到,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估计是砒霜。苗剑见他口口声声叫他妹夫,脸上是又得意又狼狈,感恩图报地配合说好像是为了救个女生吧。橙子又大声问,哪个女生面子那么大呀。我看他是有意要把小雪逼出来。仲杰憨憨地一笑,你们不知道,我知道,就是苏韵雪,老大对我说过。
  张子儒接上说,秦沐你以前在六和塔上也和小雪撞在一起从楼梯上滚下来,算起来为她流两次血啦,一次比一次玩儿命啊。甚至布奇都摇头晃脑说这就是你们中国人说的缘分。我心想他和仲杰不是醉了吗,为什么说话逻辑分明有条有理,好像早就商量好似的要撮合我和小雪。我就端坐在那儿装深沉不表态。
  众人起哄要小雪表示表示。小雪脸上特别静,波澜不惊,随手抄过布奇面前的特曲弄满了一杯子道:是该谢谢他,秦沐我敬你。我一看是白的,正要找理由推,她却不等我了,一仰脖子把杯子弄空了。
  我忙说布奇你帮我看看她身后,看仔细点有没有把东西倒地上?布奇看了一下说没有她真喝了。小雪面不改色道,秦沐你要不信我,我再喝一杯。把杯子弄满了又弄空。我们一票人看得心惊肉跳的。我忙说小雪你别逞能啊他们逗逗你你别当真。
  小雪冷笑道:我是随便让人逗得吗,你说我逞能,我就再喝一杯。说完又喝了一杯,速度之快连仲杰看了酒都醒了八分,对布奇说布奇我们以后别比了,她是酒仙。
  然后大家都着力讨好小雪,她转眼成为席间的焦点,其实我和几个人都收紧筋骨随时等她倒下去后抢救。不过她一直没倒下去,到后来气氛不可遏制,大家说话越来越变态,也不知谁说的秦沐小雪你们那么有缘干脆恋爱吧。可当时都已经混乱了,谁也没在意听。
  然后我看到花婷不停地喝酒,喝得好像也有小雪那么多,喝得脸上红艳艳的煞是好看,但我觉得还是那么寒冷,最后我看着她倒下去,倒在了张子儒的怀里,我感到有些心疼。
  出来之后,大家又像说好了似的一齐散了,只剩下我和小雪。我当然不会辜负他们,主动邀她去走走。小雪说,我今天已经为你喝了那么多酒,凭什么现在还要答应你。我看她没有不快的神色,就知道纯属刁难。我说,古语有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为你滴的是血,两次,你涌什么来报答我。
  小雪笑骂:小人!我被她笑得骨头很酥。  我们在湖边一石桌旁坐了。晚上的西湖实在漂亮,能和喜欢的人坐在这儿,上辈子敲穿几堆木鱼是少不得的。更可怕的是西湖有一种魔力,浪漫。记得前回我和橙子两人夜游西湖的时候他说,沐,这个湖太伟大了,你下次有喜欢的人一定要带过来,因为只要是在湖边,即使你带来的是头母猪,你也会爱上她的。我感受了一下说,真的,我现在就觉得特别爱你。于是和橙子恶狠狠地拥抱了一下。
  今夜承他吉言我美梦成真。
  我奇怪小雪怎么那么能喝,她告诉我,爸妈死后练出来的。把家里她爸的藏酒在一星期内都喝光了,古今中外的什么类型都尝过,还混合着喝,后来被人发现喝倒在家里送去抢救过,再后来就落下一个胃病。她说的时候很随意,我发现她说话总是那么轻描淡写,不管事情本身是多么哀伤。
  原本我想尽量逗她开心的,可是慢慢地觉得自己反过来在被她逗。其实早在医院时我就感觉到她的聪明了,我肯定地说我智商不及她,我周围的人基本上都不及她。所以那天晚上总落进她的语言陷阱里,爬出来又掉进去,特别乖,我真的不是故意掉下去的。不过被她拿智商欺压我,我心里舒坦。
  可是我没有舒坦太久。
  要走的时候,小雪说,我这两年来胃病很厉害,闹起来要吃止痛药,所以今天为你喝了那么多,算是给你面子了吧。
  我说,你有病怎么不早说,你根本不用喝,我们的交情还用谈什么面子不面子。小雪说,我只是不想扫你朋友的兴,反正这样的机会不多……忘了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是一个酒吧乐队的主唱,我们交往好几年了,感情一直很好。
  一下子我感觉空气挺冷的,就好像在冬季突然被人从暖暖的被窝里拖出来,又好像费煞思量九牛二虎地爬到将近山顶,被人一把推了下去摔个大郁闷,又好像……总之我嘴都苦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在想词儿,理应是一种临危不乱的精神诠释。结果我什么都没能说,因为我知道再装都是徒劳,小雪何等聪明。我猛然间省悟了,其实她的迁就只是为了感谢我的舍身相救,是一种报答。我早该知道,小雪这些年来终究是变了,小时候的诺言毕竟只是儿戏。花婷冷的是面,她冷的是心。这时候我很想对仲杰说,真的,就算你把脊椎撞断了也没用,感情不是这样来的。
  我低着头说,今天很高兴,真的高兴……你先回去吧,天黑了女孩子会不安全。小雪能看出我的难受,我在她眼里总是如此透明。她的回答是谢谢你,沐,我们可以是好朋友的,就像小时候一样。
  然后她走了,我没再看她。我瞧瞧自己手上的纱布,再瞧瞧脚边的拐杖,觉得很滑稽,我实在太可爱了。原来,电影里英雄救美的情节,真的只是剧本情节而已。她要做好朋友那就做吧,我想。夜凉似水,我拄起拐杖打着晃回去了。
  第二天我在校门口遇见小雪,和她在一起的是个瘦瘦的男生,很帅,扎着头巾,小雪的神色告诉我那就是她的恋人。我走过去相见,她给我们介绍了,她说,这是我男朋友,武凯。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对呵,我还能期望是谁,当然是这个骗子!
  武凯比小时候瘦了很多,眼神里的狡诈却翻了几倍,我很难想象小雪怎么可以和这种人在一起这么久。我望着武凯一句话都没说,他也不说话,看着我有一点惊讶,更多的是鄙视。我知道自己的眼里全是挑衅,但我手里的道具却只是拐杖,因此挑衅变得格外弱智,旁人看着反似一眼暧昧。我于是,只好识相地离开,眼的余光告诉我,武凯搂住了小雪的肩头和我反向而去。我的心有些落寞,一瘸一拐地越发有种凄切。
  之后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对小雪是否过分冷淡,道上相逢好像两个相识好些年又不相往来的邻居那样,浅浅地用眼睛打下招呼就错身而过绝不流连,哪怕心中如此不甘。只是每次打下招呼的刹那间,我都知道自己用眼送出了多少份扑朔迷离的情意,我也知道她能尽数收齐,虽然也许永远没有回应。
  那段时间我对这一个人间很是绝望,时常在晚上避开所有的朋友,独自跑到西湖去看着一大片的波光潋滟满怀伤痛,原来想要忘记一个人是一种窒息的难受,心里逼仄着的难受,好像练内功走火一样在经脉里胡乱游走。  我知道有很多游客看到我拄着拐杖站在杨柳树下嗟叹,以为我要纵身一跳成就一段凄美的传说,于是总会有人驻足观望,可惜我始终没有跳,我知道西湖是不允许投放垃圾的。
  等我把拐杖扔开的那个早上我心情贼好,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粉红色的,并且告诉自己生活中没有爱情也无非少了点激扬多了点自由。而自由如何可贵,这点花婷她爹再明白不过了,我想。
  于是我决定不浪费这粉红色的一天一地,好好儿和兄弟们去乐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仲杰,因为我实在明白我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仲杰大飞在一起学画的那几个月。那时候我们穷,也没有爱情,但是却那么致命地无忧无虑,三个孩子一时兴起就能走好几站的路到黄龙体育中心二层广场上去看星星看月亮,走热了一齐脱掉T恤并排地赤膊靠在栏杆上看美女,虽然平均一个晚上基本只会出现一又五分之一个美女。但我们还是饶有兴趣地包剪锤决定谁对下一个走过的陌生女孩子大叫我爱你。一般来说都是大飞叫的,他努力一点也能把那陌生女孩直接就叫回公寓去交流。大飞说是身体交流,我想我和仲杰死过去再活过来也没有他那样的才华。
  现在代替大飞的,是布奇。和他们两个在一起住的这几天,我又找到了学画那段日子的放荡不羁无忧无虑。我让他们把我带到了一间酒吧。酒吧名儿一时想不起来,好像带个火字,就在美院对面,原来我住院的那段时间他们两个每天都来。两人一个是痞子一个是痞子隔壁,没几天就和老板娘混得烂熟。
  其实美院的学生要喝酒太方便了,过了马路就是一大排的酒吧,一间接一间,一到晚上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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