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北极探险-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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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瑞克说:“要不是南努克及时赶到你身边,你已经在那些石头上摔成肉冻了。”
“好伙计,南努克。”哈尔说。
“我想,这儿是留下另一窖食物的好地方。”奥尔瑞克说,“我们可以记住这窖正好在瀑布上头。”
于是他们又一次把食物藏在沉重的大石头下面。
又往前走了近10公里后,他们又留下了另一个食物窖。“这样,我们就有3个食物窖了。”奥尔瑞克说,“好啦,等我们的东西吃完了,我们肯定可以从这些食物窖里得到食物。”
即使是奥尔瑞克也会有错的时候,事情并不像他所想像的那么顺利。
天气变了。在冰冠上,这种变化经常是这样突如其来。太阳隐没在云后,起风了。这一回没有雪尘,但情况却更糟糕,是冰暴。
孩子们一直踏着碎冰行进。现在,风把一片片的碎冰刮起来,打在他们的脸上,刀割般疼痛。这些冰片甚至把衣服也撕开一道道裂口。风像野兽在嚎叫。狗让风吹得站不住脚,孩子们几乎透不过气儿来。天气严寒,孩子们却在冒汗,因为他们正竭尽全力与冰暴搏斗。自从踏上冰冠以来,哈尔就没刮过脸,他的两颊和下巴都长出了短短的胡子,满脸的汗水旋即结成了冰。哈尔试图抹掉脸上的冰,却没有成功。看见哥哥的怪模样,罗杰放声大笑。
“这就是你不刮脸带来的好处。”他说。
哈尔想回敬一句,但冰封的脸硬邦邦的,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连嘴唇都冻在一起了。他脱下一只手套,把手蒙在嘴上,想把冰焐化。可这办法行不通,因为他的手也冻僵了。
他曾听说用雪揉搓可以使手解冻,这个主意挺不错,唯一的问题是没有雪,到处飞舞着的只有锋利得像玻璃碎片似的冰块。它们像刀子似的割着他的脸,血渗出来,马上又结成冰,使他的模样更加狼狈。
罗杰学着奥尔瑞克的样子,用风雪大衣把脸裹紧。他虽然看不见路,但他把手按在雪橇尾部的横杆上。他相信,那些狗会一直朝着相同的方向前进的。罗杰事事模仿奥尔瑞克,一直没出什么问题。
不过,哈尔也有一点胜过他们。当一只小小的北极狐站在路旁,瞪着惊诧的眼睛看着这些从它身边经过的古怪东西时,他是唯一看见它的人。哈尔掬手拾起北极狐,迅速扔进雪橇上的一只板条箱里。
这很简单,但当他试图一把抓住一只狼獾时,他的运气就不那么好了。狼獾凶狠地咬了他一口,不过他那冻僵的手却感觉不到疼痛。最后,他终于抓住了狼獾,把它扔进另一只板条箱。
狼獾子就像一团长牙齿的黑绒毛。它非常狡猾凶残,没有什么朋友。如果被人用圈套捉住,它会带着圈套逃脱。爱斯基摩人对狼獾子很迷信,认为它是不吉之兆。他们害怕它,因为它强壮有力。他们常常贴身穿一件狼獾皮,认为这样做就可以获得它的力量。
狼獾的大小与叭喇狗差不多,模样有点像黑熊,只是小得多。人们相信,在全世界同样大小的动物当中,它最有力气。在北极,这种小恶棍的数目很大,一般住在冰底下的窝里。它能在其他动物都不会去觅食的地方找到食物,它吃松鼠、兔子、狐狸、松鸡和它所能逮到的鸟。
在动物园,哈尔从来也没见过狼獾。如果能把这样一只稀有的动物卖给对它感兴趣的动物园主,爸爸准会很高兴的。
冻脸先生,这唯一能看见周围景物的人,又发现了极有意思的东西。他无法像对付北极狐或者狼獾那样速战速决,只能伸手勒住缰绳让狗停下来。
奥尔瑞克在风雪大衣里咕哝:“怎么啦?”
“交上好运了,”哈尔说,“4只熊崽儿。”
果然不错,4只小家伙紧紧挤在一块儿取暖,它们在飞旋肆虐的冰块中哀哀地呜咽。它们的妈妈倒在不远的冰上,尸体己冻得像石头一样。
雌北极熊一胎通常产两仔,但有的时候也会生产四胞胎——4只小北极熊。它们正是哈尔想要的,因为动物园对北极熊的需求量很大,而且小熊更好。任何动物园都宁愿要一只能活25年的小北极熊,而不愿要一只生命即将完结的大熊。
奥尔瑞克和罗杰把风雪大衣掀开一道小缝,刚好能看见冻脸先生把4只小孤儿逐只抱起来,轻轻放进属于它们自己的“屋子”里。刺骨的寒风呼啸着吹过板条箱,哈尔给小东西们盖上了一块驯鹿皮垫子。
隔壁箱子里的狼獾子拼命挣扎,想要抓住这些小肉球,这是它爱吃的食物,不过,它没法把它们弄到口。
冰暴渐渐平息,帐篷又竖了起来。睡了一觉,他们又埋下一个新食物窖,以便返程时食用。哈尔的冰脸融化了,他这才恢复了人的模样,不再像一根冰柱子一般。
第10章 精灵之舞
那天,发生了一桩怪事。一团黑云遮没了太阳,但天空仍有光芒射下来。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光芒,带着缤纷的色彩,红、黄、绿、蓝、灰、紫。
“天啊,那到底是什么?”罗杰问。
奥尔瑞克说:“你看到的就是词典里叫做北极光的现象。不过,一些从来没读过词典的爱斯基摩人把它想象成精灵在跳舞。”
“什么是精灵?”罗杰好奇地问。
“是一种并不存在的东西,就像鬼魂或者幽灵。很多人怕北极光,认为它预示着灾难将要降临到他们身上。”
“我们在纽约从没见过这种景象。”
“对,除了在北极圈的北部,别的地方你们不大可能看到这种奇景。”
多么奇妙的景象啊!到处都有五颇六色的光束在闪烁。光束一忽儿上下跳跃,仿佛在舞蹈;一忽儿起伏翻飞,像风中舞动的窗帘,变幻无穷。
有时,彩色的光束蜿蜒盘旋,有如金蛇起舞,有时,那些色彩斑斓的小精灵们围成一圈跳舞,有时,又传来一阵隐约可闻的口哨声。这一切都是那么神秘怪诞。罗杰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哈尔说:“你会以为你所仰望的正是神圣的天堂。”
“爱斯基摩人可不这么想,”奥尔瑞克说,“他们的天堂不在天上——除非他们已经成了基督教徒。按古老的爱斯基摩传说,天堂是在脚底下的地球中心,那儿很舒适,一年到头都很暖和。地狱在天上,那儿天寒地冻,往地球上降下能把人冻僵的凤暴。很多人类的灾难都来自天上。可怕的大风就是从那儿来的。雹暴就气是天上降下来的,那些冰雹那么大,人们非得躲进屋里才能避开它。还有名叫雷的魔鬼和名叫闪电的魔鬼,都是从那儿来的。连太阳都不肯升到那儿去。要是你一生作恶,死后就会升上天去,被冻得硬梆梆的,永生永世都冻在那里。如果你一生行善,你就能下到地底下那美好、温暖、舒适的地方,永远过着温馨幸福的生活。”
哈尔但愿他有一部装了彩色胶卷的照相机,好拍一张这些天上的鬼魅狂舞的照片。不过,他并不把它们当作是鬼魅。他知道,这整个儿是电的杰作,除了在极地,其它地方是很罕见的。有一次,他在长岛曾注意到一种白炽光,但那光并不含有红、蓝、绿等色彩,更没有这种“精灵之舞”。毕竟,要看到某些世界上最壮观的景象,你无论如何得到这种雪盖冰封的蛮荒之地来。
第11章 穿晚装的麝牛
“我想我们可以再往前走大约睡5觉的工夫,”奥尔瑞克说,“然后,我们就掉头回家。”
罗杰给弄糊涂了:“睡5觉的工夫?我猜你是说5天吧。”
“唔,我不好那样说。”奥尔瑞克说,“因为整个夏天我们只有一天。爱斯基摩人不以天数计算时间,他们以睡觉的次数来计算。他们累了就睡觉,但那总是大白天。不到夏天结束,太阳绝不会落下去,整个夏天就是一天。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干够了,我们就会支起帐篷睡觉。”
“那你为什么预算睡5觉呢?”
“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吃的东西差不多该完了,剩下的东西刚好够回到我们藏下的最后一个食物窖的路上吃。那是我们的4号食物窖。那儿的食物刚够维持到3号食物窖。3号窖的食物够我们吃到2号窖,然后到1号窖。再以后,就到休丽城了。”
于是,在掉头回家之前,他们动身往前再走5“觉”。
“你的那只手怎么样了?”奥尔瑞克问哈尔。
“还是冻得硬邦邦的,”哈尔说,“一点儿也不痛。我知道,等它开始暖和起来时,会痛得火烧火燎。我打算把它搁在睡袋外头冰冻着,好踏踏实实睡上一会。”
“它不能长时间冰冻着,”奥尔瑞克说,“那样会形成坏疽,你的这只手可就要被截肢了。”
这只手将不得不被砍掉,这可不是什么使人高兴的事。哈尔知道,必须用雪好好地揉搓它一下,可是极目所及,除了冰还是冰。
奥尔瑞克看看天。“打起精神来,很快就会下雪了。”
在他们就寝前,真的下雪了。哈尔立刻为他的手施行雪疗,他可真宁愿让手就那么冰冻着,因为那样它一点也不痛。现在这一雪疗,他感到匆了可怕的疼痛。
“好,”奥尔瑞克说,“这意味着血液循环恢复了,血开始往你的手里流。”
“我真不明白,”哈尔说,“雪是冰冷的,它却使我的手暖和起来。”
“雪并不真像它看起来那么冷,”奥尔瑞克说,“动物喜欢让雪盖住它们,它们深深地钻进雪堆里取暖。当我们的赫斯基狗叠作一堆歇息时,它们很愿意被雪埋起来。”
哈尔感到手指能动弹了,就终止了雪浴,把疼痛的手塞进他的驯鹿皮夹克里,让身体的热气把它捂暖。慢慢地,手不痛了,开始像只真的手,而不再是一块冰疙瘩了。
他们又往前走了3“觉”工夫,遇上了一样宝贝。
“一头麝牛!”奥尔瑞克兴奋地大喊。“格陵兰岛以前麝牛很多。它们大都被捕杀了,所以现在它绝对是珍稀动物了。我们交好运了。”
这只麝牛最令人惊奇的地方,是它那件浓密蓬松的毛皮大衣,长长的,几乎拖到地面。
“它让我想起妈妈。”罗杰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议论自己的母亲?”哈尔抗议道。
罗杰解释:“每当妈妈外出参加晚会或音乐会,她总是穿一袭长长的晚装,一直拖到她的脚面上。”
奥尔瑞克哈哈大笑:“罗杰,能把这只野兽与你母亲相比,说明你很富有联想力。”
“可这些长毛都有什么用呢?”
“那可比女士们的晚装有用多了。”奥尔瑞克说,“甚至当气温降到大大低于零度时,它也能给麝牛保暖。麝牛实际上有两件大衣——就是厚厚的两层毛,在这两层毛里面还有一件轻柔的内衣,那是一层漂亮的、比开士米还要柔软的毛。这件长晚装还有一样好处,麝牛生了小麝牛,可以把幼仔藏在那厚厚的毛帘子后面。”
哈尔用力嗅嗅空气。“一股什么怪味?”他问。“既不是什么好闻的气味,但也不难闻。这是什么?”
“麝香,”奥尔瑞克说,“这位女士不仅穿着晚装,还洒了香水。”
“不过,”哈尔说,“这气味并不很像香水。”
“也许不像,”奥尔瑞克说,“但香水制造商们可少不了它。几乎每一瓶香水里都有一点儿麝香。”
“他们就是从麝牛上取麝香吗?”
“不仅仅是。另外还有一些动物也会分泌麝香,比如香猫、麝鼠、水獭,还有麝鹿。”
麝牛一点逃走的念思都没有,相反,它似乎随时都会向前冲。它仰着那颗巨头向周围看,威胁地低声咕浓着,一对尖利的弯角危险地朝下顶。
“这位女士那么温文尔雅,我敢肯定她不会攻击我们。”罗杰说。
“别太肯定。”奥尔瑞克说,“碰巧这位女士不是一位女士,这是一只公麝牛。它最喜欢的莫过于打架,而且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使我们全都丧命。”
公麝牛正恼怒地用爪子在地上乱抓。
哈尔可不想坐等这1/4吨重的野兽把他踩扁。他从雪橇上抽出麻醉枪,朝麝牛颈部射了一枪。一枪麻醉药量并不足以使巨兽睡觉,但至少可以使它镇静下来。公麝牛转过身,开始慢步踱去。哈尔的套索这时呼啸着飞出,圈套落在麝牛硕大的头上,正好套在牛角的后面。哈尔把绳头系在雪橇上,奥尔瑞克啪地朝狗挥响了鞭子。10只赫斯基狗一齐开始拉,半睡眠中的麝牛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过了5“觉”后,他们就调转头回家去。
他们又逮了一样好东西——一只迷途的驯鹿。这是一只北极驯鹿,跟拉普兰地区的驯鹿大不一样。它没有咬他们,很容易就逮住了。这驯鹿漂亮优雅。它没有那拖到地上的毛帘子,不像麝牛。它的体型匀称,双角非常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