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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我心换你心[梁凤仪]-第9部分

小说: 我心换你心[梁凤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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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帮老姑婆一把!
最后讲到靠山,若非她跟在董劲一身边二十年,更无须买她的帐!
“方小姐,有些人总是要将小事弄大,无奈其何!天下间,一样米养百样人。”
方坤玲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汤明轩看在眼内,也觉可怜!
连言语得体也做不来,给人家轻轻一招攻击,就已无招架之力!汤明轩禁不住心软了。
于是他说:“论理,我不能有违职责,不坦白告诉张家平她应有的权益!论情,彼此同属一间机构,相煎何太急?”
“汤律师,就请你调停一下!”这是很低微的要求了。
“我做不了主!你跟丁逊君说一声,她是个明理人,而且是直系上司,张家平会得听她的!”
方坤玲死抿着嘴,瘦削的面孔上,仅有的皮肉,都在微微颤动。
“我相信丁小姐还未下班,趁还未吵至劳工处去时,把事情化解下来,也别让益丰丢脸,我也省得为这小事而在会议上报告。”
方坤玲笔直得像条僵尸似走出汤律师办公室。
没有人知道方坤玲在丁逊君办公室坐下之前,她究竟内心挣扎了多久!
“丁小姐,我此来,是向你解释今午发生在张家平身上的意外事件……”
丁逊君交叉着手,一直听她不住分辩,圈子兜得很远,其实只一个目的。方坤玲分明自知跌在地上,仍很想有人可以拉她一把,让她借力站起身来,总好过自己巴巴地双手撑着地,才爬得起身!
“丁小姐,你当然明白我是个处事严谨的人,最恨小职员偷懒,见到像你这么勤奋的人,手下有如此松散的现象,心头一气,就动手把书抢过来了!我原本也想,各人都应该公事公办,但汤律师说,小女孩告诫过她便算了,也别让她三分颜色上大红,一切以益丰的利益为大前提,丁小姐,你会明白!”
丁逊君在心内长长地叹一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逊君当然知道,方坤玲讲了几车子的话,其实仍不得体,然,要求一个在事业上比自己低几个职级的人,有跟自己同样的气量与功力,是枉然的。
丁逊君并不想逼人太甚。
她一向认为得些好处须回手是江湖上最起码的道义。
再说,张家平当然罪不至革职。但工作岗位上,一丁点儿也错不得,太多人虎视眈眈,宜得乘人之危,取而代之。断不可把加害自己的借口,双手奉送。这张家平也真有不是!
丁逊君今时今日也算位高权重了吧!她也小心得决不在下午六点之前,写一封私人信!难道她怕上司跑到她房里来大兴问罪之师吗?不。她只是告诫自己不可在任何小事情上习惯疏忽,也决不为下属立坏榜样。
江湖风险说多大就有多大,从前封建时代,莫须有罪名可以诛九族,今日文明世界,只不过进步到要找些微借口,就可赶尽杀绝了。
丁逊君今天实在太累,从早餐例会一役,直至黄昏,面对着这个情亏的方坤玲,她无法再周旋下去。
“方小姐,别把今天的事记在心上了,就看我的情份,一笔勾销,不必为小女孩的言行挂心!”
丁逊君决定放人一马,图个干净了结,她还有小山似的文件堆在跟前赶着批阅,每晚都捱至九点多钟,走在平时闹哄哄的百惠广场上时,已是水静河飞,那种感觉并不好!
方坤玲如释重负,应了一句:“就这样一言为定!”
连半句多谢也欠奉,就走了。
丁逊君不是不生气的。只要自己稍微刁难,只怕这婆娘就要俯伏在地地求。整件事放到益丰每周董事与高级经理联席会议上头讨论,她的面子往哪儿放?
然,丁逊君心头的气,只持续了几小时,就消掉了。
当她赶完一大堆公事文件,步出办公室时,老远就看到方坤玲瘦削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大楼的长长走廊上,那么缓慢地一步一步走,间中还拿手略扶一扶墙。
天!丁逊君突然间打了一个寒噤!觉得……觉得那是自己的影子!
一天又一天地在益丰干活下去,一眨眼就葬送了这辈子的青春!像方坤玲,跟在董劲一身边二十年,不也是勤勤力力地工作,又如何?一样要为着自己情急而犯的错,受尽初出道的小子窝囊气。如今,她和丁逊君再加汤明轩跑到董事局去据理力争,不论谁对谁错,都只会是她的错,因为老板明白找人取代她容易,换掉丁汤二人难!
一个孤军作战的女子,收场就是如此!她现今踯躅回家去,家里头又有张开双臂、欢迎她回来,支持她奋勇作战的人吗?没有。跟丁逊君的情况一样,没有!
抚心自问,人生舞台上,谁不把自己看成正派角色,而视对手为歹角?
丁逊君在今天所发生的伟诚车行事件上,自然觉得自己大公无私。然,在董植康心目中,必觉得她食古不化,不识好歹。威武不能屈的角度下,丁逊君是勇士,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大前提下,摇身一变,丁大小姐只是愚顽之流而已!
同样,在张家平事件当中,丁逊君觉得方坤玲不可理喻,难道方坤玲又会心服口服,真正认为丁逊君有理?差不多可以肯定,方坤玲暗地里恨死了这个世界里头充塞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霸气,埋怨自己不住辛苦经营,仍然徒劳无功!
一人一票之下,彼此彼此,红脸白脸,老是打个平手!
公事上头的成败,只不过是指顾间事,对所有劳工阶层,尤其职业女性,苦缠不休的是岁月催人,营营役役,到头来,连表面风光亦是过眼云烟,只有身心的疲累与寂寞,永无休止!
丁逊君如是,方坤玲如是!
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还要执戈相向,凄凉更添一层!
每念及此,更无斗志,更觉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可怜人!
目送方坤玲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丁逊君差点没有流下眼泪!
“她已走了,我陪你同行如何?”
耳畔的说话,把迷惘中的丁逊君唤回来。微微的惊骇,回转头来,竟见着汤明轩。
“你还没下班?”
“同一条船上的人,谁的劳累不一样?”
丁逊君眼内真有点温热。一句简单的话说到心坎上去,顿成知己似。
明轩很自然的,微微托了一下逊君的手臂,轻声地说:“我们走吧!”
两人都无话,互有默契地朝同一方向走向停车场。
“今次送你回家去,应该晓得路!”
几个月前的圣诞,明轩首次充当护花使者,把车子兜了几个圈,才转得到丁逊君家居的那条小街。
逊君独居于中环荷里活道旁边的小横街,一幢古老而有性格的旧唐楼内。
车子快要到家门时,汤轩明问:“你肚饿吗?”
丁逊君知道这么一句极为普通的话,意味深长,可以是后患无穷的开端。
然,人生已然疲倦不已,还添重重顾虑,怕要在下一分钟就倒下去了,何必苦撑?
于是丁逊君毅然决然地点了头。
“那我们到附近餐馆去吃一顿好不好?”
“不好了,老想早点回家去,随便下个面,充饥好了!”
汤明轩没有回答。
丁逊君亦不做声。
两个人其实都心如鹿撞,惴惴不安。
车子停在丁逊君住的那幢旧洋楼前。
逊君仍坐在车子里,车内那两秒钟的沉默,长如整个世纪。
逊君自问经过了相当艰辛的心理挣扎,才再出得口说:“我的厨艺十分幼稚,实难登大雅之堂,下个面充饥倒还可以应付得来,请别见怪我没有什么珍馐美味招呼你!”
汤明轩应该心花怒放,可仍然维持一派沉静,说:“如果你连面食都应付不来,我晓得烤多士!”
两个人笑了。这一笑倒好,去掉了适才的尴尬。
丁逊君家在四楼,也就是顶楼。
“走完了这楼梯,我的食量更惊人!”汤明轩说,声音里透着很大的愉快与轻松。
开门走进去,是间楼底极高的客厅,垂了一把黑色的吊扇,配合着满房深啡色典雅的古旧家私,和那丢了一地的、各种彩色图案砌成的大软垫。墙角放着一个米缸似的花瓶,插着好几枝极端肥厚的莲叶,伴着两三枝未开的莲花:散放在小几上的石头、陶器等小摆设,并不格外矜贵,却有趣、有心思。
整间房子的性格都相当突出。
可见女主人的品味高洁。
厨房是西式的,跟小饭厅相连,中间没有墙,只一个四英尺多高的酒吧作为隔离。
丁逊君并没有客气地招呼汤明轩,由着他自由自在地满屋走。她慌忙围上围裙,在橱柜内翻出了两包即食面,立即烧水,三分钟内弄出了一顿晚饭!
他们干脆坐到酒吧的高凳子上去吃面。
“对不起,原本想下两条青菜在面里,谁知莱蔬放在雪柜内太久,霉了!”
“不相干,没有绿叶扶持的牡月,并非理想,然,已足够吸引力,大快朵颐!”
那碗热腾腾的面,蒸气向上涌,弄得丁逊君的脸煞地转红。
汤明轩眼角瞟到了没有?不知道,只见他低头拚命地吃,非常虔诚,非常专注,这种神态把丁逊君吸引着,没由来地深深感动!
一碗面,三分钟的功夫,可以使一个拥有如许条件的男人刹那间俯首称臣。这种默默的以行动代替语言的欣赏,有力地震撼心弦。
在工作岗位上,逊君常受赞叹,不是不高兴,但总觉得理所当然,受之无愧。只这一次,她觉得自己得着太多,异常地兴奋。
吃完面,逊君泡了茶。二人改坐到客厅的软垫上,沉默地捧着茶,设法找话题。
逊君终于开口说:“一天之内,要你拔刀相助两次,真是惭愧!”
“江湖上老是虎狼当道,奈何!”
“方坤玲不算虎狼!她大概是情不得已!”
“何必欺侮小辈?说得过去吗?”汤明轩略感奇怪地望住丁逊君:“你竟不怪她?”
“一时气盛,无心之失,弄到最后,自己摔了一交,也是够惨的!”
汤明轩没有移开望住丁逊君的眼神,肆意地把对方望得有点不好意思。逊君微垂眼,轻轻呷口茶,遮掩着一份有畅快感的难为情。




五'梁凤仪'


“你要小心!”汤明轩郑重地说。
“什么?小心方姐?”
“不,小心自己!”汤明轩略顿一顿,继续说:“无端心软,犯了江湖大忌!易地而处,姓方的不一定会对你留手!”
丁逊君没答腔,心头突然牵动一下,不辨悲喜,或许二者兼备。既开心汤明轩对自己的关怀,又觉得对方多了一点点的残忍!
男人很难看得见女人的愁苦事,汤明轩无法明白一个孤军作战的女人所承受的压力,太多午夜梦回的清冷,绝对会把一颗原本善良的心变酸。男人真的不明白,因而难以寄予适当的谅解与同情!
又或者,男人只愿意明白他心目中愿意去了解与相帮的女人!
因而方坤玲在汤明轩眼内必成歹角,而她,丁逊君呢?……
丁逊君的心卜卜乱跳。
“多谢你提点!”逊君赶快答以简单的一句话,防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汤明轩微笑着:“我是有点偏心,这叫没法子的事。
丁逊君的心差点跳出胸口。
没有男人在她面前如此含蓄地露骨过!
丁逊君自出道以来,当然遇过想跟她吃完一顿饭就上床的男人,也有人约会她,算是尝试走在一起凡两三个月,结果彼此连谈话兴趣都无法维持,又是不了了之。
只这一次,跟汤明轩是不同了。
丁逊君陶醉于那份朦胧若梦的感情,舍不得放下似是而非、欲拒还迎的挑逗感觉。
丁逊君知道她越来越想入非非,如果对方不走,是否下逐客令,还是顺水推舟,水到渠成?
浑身在这一刻血脉澎湃!不能再往下想了!
“很晚了,我得走啦!”汤明轩竟说了这话。
“好,送你!”丁逊君立即反应,心随之而有刹那的麻木。
“不,别客气,你送我下楼去,我又不放心你独个儿再上楼,如此这般,怕要走上走落几十次,还没收场?”
“那么,不送了!”
丁逊君站起来,开了大门,笑着:“慢走!小心楼梯既高且直!”
“微醺的人还能把持,晓得路!”
门关上后。
丁逊君咬碎银牙。一种意犹未尽、心心不忿的无奈袭上心头,很委屈的感觉!
她躺在床上,恨自己没有能力一睡不起!不再受这种自讨回来的没趣!
再想深一层,不是不恐惧的:她下意识地明白需要伙伴的迫切感原来已在蚕食全身,如一窝蚂蚁爬行在细胞内,令她惴惴不安,有殷切寻求解决的冲动。
这姓汤的,显然下了饵。本来愿者上钩,也是你情我愿的事,只是捕鱼人又轻轻放过猎物,让自投罗网的她,徒剩一阵挥之不去的失落。
自尊心微微地受创。
肯定又是无眠的一夜。
失眠的人,当然不只丁逊君。
在这事件上受牵累的还有盛颂恩。
汤明轩回家去后,夫妇二人狠狠地吵了一场架,不是丁逊君所能想像的。
“明轩,我一直等你回来吃晚饭!公司的护卫员说你九点左右离去了!”
明轩没有答,把领呔外衣逐件除下来后,钻进被窝去。
“明轩,我有权查问你的行踪吗?”
盛颂恩用力揭开了盖着丈夫的棉被。
汤明轩伸手把棉被取回,重新好好地盖上,答:“当然,你有权问,我有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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