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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美利坚大帝-第52部分

小说: 美利坚大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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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美上帝!你是多么的仁慈呀!

    “小姐,你说什么?你们遭到了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抢劫?整辆列车?”

    “没错,先生,就是这样!”

    “兄弟们!我们的猎物就在眼前了!”平克曼没想到不但遇到了如此难忘的容颜,而且还让他找到了关键性的线索。

    万能的上帝!祝福你!

    可是,菲欧娜的一句话,浇灭了平克曼的热情。

    “先生,我跟舍弟已经走了一整天,他们早就走了,你们是追不上的,不如去看看那些个列车上的乘客,他们可都是受害者。”

    对呀,你现在去追,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哦,美丽的小姐,你是如此的善良,上帝会保佑你的!”平克曼也不傻,肯定是追不上了,而且现在还是晚上,那干脆吧,不如就借此机会,跟这位美丽的小姐,在这月光之下,我们……

    平克曼发誓,他只是想跟这位蔡斯家的小姐走走的,因为他知道蔡斯是何许人也,那是现在共和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之所以这位俄亥俄州的州长不在自己的家乡待着而跑到了华盛顿,为的就是准备下次的总统大选。

    平克曼也是个共和党人,他自然清楚这些,“对了,美丽的小姐,那个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为什么不杀了你呢?”

    作为侦探,平克曼虽然惊叹于菲欧娜的美貌,但他还是保持了自己的侦探直觉。

    “我怎么知道?”

    提起这件事,菲欧娜便有些不悦。

    “哦,是我失礼了。”

    “没关系的平克曼先生,对了,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向你说……”

    “什么?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竟然是个该死的华工?”

    月光穿过阿巴拉契亚山的树林投射在地上,颇有影影绰绰的诗意之感,而山头上数只饿狼用自己那婉转悠扬的嗓音迎合着,铁轨旁的碎石也让马不舒服,一个侦探跟一个美女在谈一个华工的话题……

第六十九章 大盗去纽约办报纸!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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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杀了那个女人呢?

    李梦杨并非是看上那个女人的美色才不杀她的,这一点是没错的,不杀妇女儿童跟老弱病残,另外,还要对投降的人,给予一定的优待,这是他定下的规矩。

    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的规矩,才有机会让自己的这支队伍走上一条正确的路,这样才有可能,真正的实现他李梦杨的全部计划,还有最终的梦想!

    所以,这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至于那个美女,以及自己当时的恍惚,其实这很正常,那个女人长的确实非常的美,李梦杨又不是什么和尚神父,对不对?

    另外,说什么担心自己的模样被看到了,会惹来很多的麻烦。这很搞笑的好不好?就这年头的通缉令,那画出来的水平,谁能认的出来他李梦杨呀?

    这年头的劫匪虽然蒙面,可那其实不过是一种威慑好不好?坏人才大白天的蒙面嘛。

    而且,李梦杨还非常,非常的确定,就现在美国的舆论,已经把他‘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给描绘成了一个杀人魔王,一个身高八尺,一顿饭吃好几个婴儿的家伙了,那这对姐弟跟别人说。

    ‘其实,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只是一个华工!’

    这个事儿,会有人相信吗?

    所以,李梦杨完全不但心,随便跟别人说,随便。

    只不过,对这件事意见最大的就是埃莉诺了,生生是好几天没有跟李梦杨说话。

    麻烦事儿,这绝对是个麻烦事儿,但是李梦杨现在不准备想这个事情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经过匹兹堡,穿过了阿巴拉契亚山之后,便真正的来到了东部,坐火车的话如果往南那就是巴尔的摩,而直走就是一直往东,那就可以到达费城。

    这座城市对美国而言拥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这里曾是美国的首都,也是独恋宣言诞生之地,但仅仅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参观旅游,李梦杨一行人就继续往东北方向而去,因为费城还不是李梦杨的目的地。

    在走了不到200英里,终于,一座拥有近现代气息的大城出现在了李梦杨的面前,这就是纽约!

    纽约呀,真的是纽约,看那……

    好吧,现在那什么大楼还不是很高,什么帝国大厦还都没有呢,就是自由女神像也是完全不存在的,可这里是纽约呀!

    李梦杨这个穿越者,如何不被这座城市所感染呢?在穿越之前,这座城市可以说就是李梦杨最熟悉的城市了,人都会这样,对他们熟悉的东西会有一定的特殊感情,但不过……

    这天上黑乎乎的一片,可能不是雾霾吧?但眼瞅着比雾霾还吓人!

    到处都在往外喷烟,也不知道那为的是啥,但有的烟是白色的。街道上拥挤不堪,而且还随处可以看到那些个找不到工作的无家可归者,这里面绝对有很多的爱尔兰人!

    算是能找李梦杨找到一些个优点的,就应该是那半空中横七竖八的,乱七八糟的电线了!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已经用电了,还用的挺普及,这在现在的这个时代,绝对是高大上的好不好?

    李梦杨心里明白,这并非全都是电线,而更多的是电报线。

    好吧,其实,李梦杨绝不是什么崇洋媚外之人,只是他来到了一个本来应该很熟悉的地方,本来觉得这个地方应该跟之前见过的地方不一样,至少比较接近自己脑子里的形象,可是没想到,还是差距那么的巨大。

    脏、乱、差,就这三字就可以形容纽约了,可是李梦杨一路上听到别人形容纽约,那都是仿佛天堂一般的所在,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地方的经济应该不差。

    “你看什么呢!?”

    经过了数天的冷战之后,埃莉诺终于忍不住了,她看到李梦杨这个家伙进入了纽约城之后,就像个十足的乡巴佬,看看这里,瞧瞧那里,没事儿还望个天儿,简直是丢人死了!

    “没看什么。”李梦杨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哈哈哈……”而这却引来了其他人的笑声,小山子跟麦有力尤为笑的厉害,因为他们刚才的表现也不比李梦杨强多少,他们等于躲过去了。

    “好了好了,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还是马上去我们该去的地方好了!”李梦杨这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儿。

    “哼!”埃莉诺用鼻音回答。

    李梦杨这一行,人数不多,只有他、埃莉诺、马修、麦有力跟小山子,可以说是轻装简行了,要知道,现在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可是闻名遐迩的超级大盗贼,他的手下有传说上千之数,而现在,谁也不会知道,他们就是超级大盗,而且他们的目的地……

    “WHAT-A……”

    “这个地方……”

    一行人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反正李梦杨手上的地址是这么写的,这里是斯塔藤岛,不过,这个地方却让人大失所望。

    呜呜……一阵小风吹过,一张张破纸迎风飘扬,这建筑的大门还很应景的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响声,啪嚓一声,一块玻璃掉了下摔了个粉碎!

    “应该就是这儿呀。”李梦杨还看了一下门牌儿确认了一下。

    “你是不是被那个混蛋给骗了?”埃莉诺这小暴脾气就要发作。

    可就在这个时候,咵啦咵啦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众人一瞧,原来是一辆装饰的还算漂亮的马车。

    “嘿!我亲爱的同志们!”

    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人,然后便热情洋溢的招呼着众人,这个家伙一身的装束非常的讲究,燕尾服,礼帽,领结,还带着个单眼的眼睛,金边的哦,胸口上还有一条黄链子,那恐怕是金表吧,不过,此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个子比较高。

    “大个子比尔!你这个混蛋!这就是你花钱买的地方?”马修那边一看这家伙穿的,用的,这心里就不打一处来。

    没错,这个打扮的像个财主老爷的家伙,正是大个子比尔!

    “大个子比尔!你怎么这样了!?”埃莉诺本来对大个子比尔还是比较有好感的,但现在都抛到爪哇国去了。

    被如此质疑,被如此的讽刺,那大个子比尔马上就做了可怜状。

    “噢上帝呀!我亲爱的同志们,你们可是误会我了,伟大的克林特先生就是让我收购这样一家报社的呀。”一边说,还一边瞄着李梦杨。

    “是这么回事吗?”虽然这个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其他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李梦杨,他们就是这个意思!

    李梦杨只好尴尬的、挠着头笑道:“哎嘿,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

    那这么说,这眼前的建筑就是个报社了?那干嘛要收购一个报社呢?

    “你为什么要收购一家报社呢?难道你想从良了?当个记者吗?我的大盗先生!”

    埃莉诺对于这一点,特别的纠结,她完全无法理解李梦杨的用意,可是李梦杨怎么回答的呢?

    “说实话,我还真的是有些想从良的意思。”其实,他想说的是洗白,但干脆吧,跟着人家说好了。

    “你!……”埃莉诺这个气呀,这明明是担心李梦杨这个混蛋乱花钱不是?

    算了,不理他了,走了!

    不过其他人嘛……

    “你不想解释一下吗?”那边的马修这眼神很怪异。

    “我们从良不好吗?难道非要干一辈子的强盗吗?”李梦杨双手一摊。

    显然,了解李梦杨的那一定能看的出来,这家伙一定是有些事情不想说。

    其实,李梦杨自己知道,这不是不想说,而是你们这帮人,根本就理解不了!

    为啥理解不了?

    因为李梦杨现在做的这个事儿,就是收购一家报纸,他其实就是想掌握一个自己的宣传机器。这个事儿,我们现代人都能听明白,可现在的人,就马修他们,就算上埃莉诺那也没办法搞清楚的。

    别看美国此时就已经8000多家的报纸了,可是传媒这个东西,宣传的力量,那还是没多少人意识到。

    别的不说,现在就有一家报纸没事儿就宣扬一下空想社会主义,而且还刊登恩格斯,马克思的文章。这家报纸此时就在纽约,还是一份大报哦,名字就叫做《纽约论坛报》!

    之前,李梦杨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这份报纸,然后又看到了上面,他有些熟悉的文章,再一看那个文章署名,恩格斯。

    几十年后的美国政府会把卓别林以**嫌疑人的名头给驱逐,而现在,他们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却在公然的宣扬**伟大导师的思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呀!

    美国政府,那一帮子这个时代的精英都理解不了的事儿,马修跟埃莉诺这样的人,能理解的了吗?

    那既然是看到了这一切,李梦杨如何能不插一脚进来呢?

    于是,他就让大个子比尔收购了一家破产的报社,反正这样的报社太多了,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报纸就是此时最尖端的传媒,也就是宣传口,也就是未来革命的喉舌。在李梦杨的计划中,他必须掌握这个东西!

    那大个子比尔为啥这么听李梦杨的话呢?这家伙怎么可能如此呢?李梦杨就这么放心的把钱交给自己的大个子比尔吗?

    你还别说,李梦杨还真的是非常的放心,这里面是有故事的……

第七十章 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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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一家破产的报社,这其实只是一桩小事,李梦杨还让大个子比尔干了不少的大事呢。

    简单来说,那就是他让大个子比尔变成了一个投资商,来美国东部,找到什么好东西,你就可以投资一下。

    那这是生财之道呀,可以理解,可是这个事儿,安全吗?

    李梦杨也知道在这样的一个年代,你很难去相信什么人,除非是至亲,除非是铁到不行的哥们,但大个子比尔这个家伙,明显这两样都不占。

    但是,李梦杨他没有别的选择呀?

    他如果想要投资什么的话,如果自己不好出面,那咱们的队伍里,似乎就只能找这个大个子比尔了不是?

    就他看着还算是精明的,至于马修,他典型的爱尔兰人,埃莉诺、小山子就不用说了吧?

    等等!

    这个投资得用钱吧?那怎么来的呢?

    简单,抢的呀。

    没错,就是用抢来的钱去干革命!

    难道那些个爱尔兰人就会同意李梦杨把抢来的钱,都拿去投资?难道他们对于分配方式这个关键性的东西,已经可以接受‘公家’这个概念了吗?

    现实情况是不行的,就是爱尔兰人,还有华工,大家还是觉得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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