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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美利坚大帝-第3部分

小说: 美利坚大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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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出,李梦杨感觉自己在好多的古装肥皂剧里都看过,不过你还别说,真有用。

    “阿爹,女儿乖乖的,阿爹你别哭了。”黄蓉这女孩子吧,跟李梦杨是不对付,可她不能让自己老爹伤心不是?

    虽然是在异国他乡,可是我们华人群体里的好多东西还是保留着的,就比如这个孝道,而且黄三还找过西席来教自己的女儿,所以,黄蓉还是比较懂事儿的。

    “……”看着这一对奇葩父女,李梦杨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乖女啊,你怎么就非要把那个李梦杨给弄走呢?”

    “我,我……”

    “乖女啊,现在找个像他这样的人不容易,工钱便宜,而且这小子还精通外国话,他说的比你爹我好太多了。你看,现在咱们店里这卖货送货,跟那帮黄毛鬼交流,主要都靠他了,我们现在吃亏是越来越少了,对不对?”这黄三说的都是实情,李梦杨在这个时候的美国华人圈里,那绝对是人才难得,而且还价格便宜。

    按说,这么好的人才,那黄蓉为什么就非要把李梦杨给挤兑走呢?

    “我,我,我就是不想看到他!”话虽然挺狠的,可是越说,黄蓉这小脸上就越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李梦杨的心里明镜一样,这个事儿还得从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说起……

第四章 月黑风高夜,微波荡漾时

    话说李梦杨来到了金鳞阁饭店打工,你别管这个待遇多烂,可怎么说也是安稳了,这人一安稳,就容易合计事情,李梦杨就对自己的这个身体,产生了一定的兴趣。

    李梦杨就合计着,自己会不会是身上有点儿功夫呢?

    你还别说,这个可能性还真的不小,毕竟这满清也算是古代呀,而且就之前他能从三藩市劳动力市场跑出来,这就非常的可疑哦,对不对?

    ‘李梦羊’的记忆太散碎了,但试试总是没错的,这年头,技多不压身。

    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身高已经到了一米七左右了,这想试试功夫,那就得找个地方吧,僻静点儿,别人让人家瞧见了不是,要是练得不好,还让人看见了,那多不好意思呀。

    李梦杨就发现,这金鳞阁的后院挺不错,地方够大,还没什么人,也就一个鸡窝,于是,他便选了一个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晚上,鬼鬼祟祟的来到了金鳞阁的后院,准备练武了。

    呼的一声,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李梦杨双腿一弯,全身一缩,好似整个人都成了一团,只是他双手双腿,姿势看上去怪异,可他的身子其实是稳稳当当。

    呜!

    气流被快速的搅动之后发出了好似竹笙样的声音,李梦杨一拳打出,此时他不再是一团,而是全身展开,腿弓拳冲,姿势漂亮,力度也是不错。

    哈!果然是会功夫的!

    呜!呼!

    一招打出,李梦杨心中欢喜,马上又连连打出了十几招来,每一招都能引动劲风呼啸!

    洪拳,本来于武术一道,李梦杨根本就是什么都不懂,可现在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么个名词,显然自己的这个身体是会武术的,只是原来的记忆太碎了。

    恐怕这个‘李梦羊’,当初在船上的时候跟那帮人贩子干架,他应该是以为自己有功夫,有依仗,可哪里想到自己都被圈在船舱里多日,哪有什么战斗力了。

    正好,便宜了自己!

    这功夫吧,也没那么神,李梦杨只是觉得自己身手非常的灵活,而且力道不错,有风,狠狠的打了一套之后,确实是神清气爽。

    不错,至少强身健体是没有问题,可就在李梦杨高兴的收功之时,他听到点儿动静。

    “嗯嗯……”好像是个小曲,有人在那里哼哼。

    这声音不大,但极有诱惑力,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三藩市的淘金潮呀,这来的大部分都是爷们,你走大街上,十个有八个都是男的,甚至有人笑言,三藩市的流浪狗现在都全是公的了,那母的哪去了?

    自己合计去!

    不远处,正有一个窗户,微光涌出,带了点儿淡淡的水气,那女声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而李梦杨也到了窗边,在进行了那么一秒钟左右的挣扎之后,李梦杨找了个东西垫脚……

    霍啊!

    大辫子,小脸,小嘴儿,小鼻子,大眼睛,眉毛稍重,有些英气,正是长的有些像青霞的黄蓉!

    当然是她了,还能有谁呀?

    可是在知道是她了之后,李梦杨多少有些后悔,原因很简单,人家姑娘还太小,四个字就足以形容了。

    微波荡漾!

    李梦杨他是个研究僧,可不是怪蜀黍呀,咱不控萝莉,再说了那岛国的爱情动作大片什么的,他李梦杨也算是见过大阵仗的人。

    于是,李梦杨便要离开,可是,李梦杨忘了一点,那就是现在的这个身体原来不是他的,灵魂跟身体配合的还不是那么的完美。

    咚!

    别说1855年的美国,就是100多年后的美国,那好多的房子都是木头做的,而此时正在洗澡洗的很欢乐,甚至还情不自禁的哼哼小曲的黄蓉黄大小姐,听到了自己浴室的木板墙上传来了仿佛敲门的声音。

    “这是哪个王八蛋!不想活了吗?”

    黄蓉,毕竟是这金鳞阁饭店的大小姐,在她想来,那外面无非就是金鳞阁的伙计,伙计她怕什么呀?

    所以,二话不说,拿了浴巾裹了身子,抄起一根支窗户的木棍,就抢了出来,她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要好好的揍他一顿!

    “啊!?”

    当气势汹汹的黄蓉提着棍子出来,准备一展雌威之时,她却惊叫了一声,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怕了!

    那不是李梦杨吗?有什么好怕的?

    是李梦杨没错,但黄蓉很想大喊一声‘何方妖孽’!

    两条腿的那才是人,对不对?三条腿的那不是妖怪是什么?!

    黄大小姐不怕人,可她怕妖怪呀……

    李梦杨的这个身子可真的是没见过什么阵仗的,当初太过冲动了,一棍子抽出来顶在了木板上,幸亏那是木板,可这也让李梦杨失去了平衡,摔了下来,前后都疼呀,可现在,一个穿着相当暴露的小姑娘提这个棍子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场景太诡异了!

    李梦杨当时只好忍着疼,爬起来持棍而逃……

    从此以后,黄大小姐那就不断的找李梦杨的麻烦,就是为的把这个妖怪给赶走。

    前因后果,李梦杨心知肚明,可要说这个走那是一定的,他总不能在这个金鳞阁干一辈子吧,男子汉大丈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他得干出一番事业才行!

    那到底干一番什么事业呢?另外,你也得有钱吧?李梦杨可是相当于赤条条的来到的美国呀,怎么办?

    淘金是不成的,打工更不行,一天10美分,这得工作到哪辈子是个头呢?

    你还别说,经过这么多天在三藩市的生活,李梦杨还真的找到了挣人生第一桶金的灵感。

    ……数日后,旁晚。

    LEVI-STRAUSS!

    李梦杨眼前的这块招牌,就是写了这么几个字母,那作为一个现代人,能想到什么呢?

    多简单啊,牛仔裤嘛!

    对,就是牛仔裤,而李梦杨看到的,现在的三藩市男人身上的裤子,跟自己所熟悉的牛仔裤还有很大的不同。

    款式上有些相似,也有金属扣什么的,不然李梦杨也认不出来,可是现在的李维斯裤子的面料,跟后来的那种蓝色的牛仔裤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李维斯裤子是用帆布做的,就是搭帐篷的那种布,李梦杨真的是观察了好久才看的出来,这么说吧,把那些个穿着这样裤子的淘金者给看的都脸红心跳了,他这才……不要在意这些个细节。

    后来问了许多的穿这种裤子的人才确定,这确实是李维斯的裤子,而且这也不叫牛仔裤,叫‘工裤’!

    看到没有?这里面就有巨大的商机,因为李梦杨知道,如果用棉布来做这种裤子,那就会更好看,更舒服,嘿嘿嘿……

    于是,李梦杨便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就是跟那些个脸红心跳的淘金者们唠家常,好吧,这主要是为了知道李维斯的店现在在何处,接着,便是找了一天金鳞阁的活比较少的,然后还特别勤快的给都干完了,没办法,这个年头大清可是没有‘周休’概念的,想要休息,也行啊,等过年吧。

    这样,这天半晚他就来到了这个招牌之前……

    第一桶金就在自己的面前了!

第五章 第一桶金?黑中介?李梦杨的抉择!

    (PS,那啥,第一章的那一坨还是没搞过来,黑车也无语了,估计这是周末,哎,那啥,黑车不多说了,多更!新书三天乐嘛!)

    “斯特劳斯先生就在工厂里,你自己过去吧。”

    “谢谢。”

    感情,这个时候的李维斯还不过是个前店后厂的铺子,小的很,看来李维·斯特劳斯还处于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

    有人指明了方向,李梦杨很快就看到了斯特劳斯,他有些激动,那哪里是一个人,根本就是长着两条腿的黄金!

    不过,李梦杨并没有上去搭话,因为斯特劳斯正在跟一个戴着高帽穿着很正统的西装的人谈话,李梦杨只好先把目光落在别处,咱可以看一下,十九世纪中叶的服装企业是个什么模样。

    “我要棉布!越多越好!蔡思先生,你看我的工厂,你看我的生产能力,它们很快会把棉布变成裤子的,这里将会生产出全世界最坚固,最耐用的裤子,所有的牛仔和淘金者们都会买一条的,这些……”显然这个说话的就是斯特劳斯了。

    不过,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断了他,“可是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供货给你们会有很大风险的。”

    “我可以把这间工厂抵押给你!”

    “噢上帝呀!斯特劳斯先生你真的很疯狂,你就这么有信心吗?”

    “当然!我们的裤子很畅销,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处都是穿我们裤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该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说你的疯狂打动了我。”

    “谢谢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们合作愉快。”

    尼玛!用棉布是因为成本更低吗?这个斯特劳斯还真的是个合格的资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来做帐篷的,那种东西……

    等等!

    李梦杨当场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着自己的第一桶金长了一双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飞走了。

    来晚了,人家已经在搞棉布了……

    在谈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劳斯马上就发现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梦杨,他马上便面露喜色,走过来拍着李梦杨的肩膀说道:“哎呀!是你,中国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来我这里工作吗?很好很好,30美分一天,我记得你听的懂吧?”

    没错,这个李维·斯特劳斯正是当日在劳动力市场想要雇佣李梦杨的那个白人老板!

    世界还真是小呀。

    “你,我……”李梦杨从石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大脑在以最快的速度运转。

    为什么斯特劳斯对雇佣自己这件事,这么的热心呢?

    很简单,李梦杨是华人嘛,别忘了现在的三藩市华人大多在从事‘女人的工作’,而刚刚李梦杨一路走来,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说,这个铺子是整个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劳斯要雇佣自己,这不就是在说,他需要更多的‘女人’,说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划等号华工那不也可以吗?

    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帮华人找工作的中介吗?

    听上去不错,可没那么简单,以斯特劳斯现在这样的资本家思维,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现在明摆着斯特劳斯要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降低成本,这样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这么的少。

    那么理所当然的,华工绝对是他的第一选择,那么再进一步,斯特劳斯是不是想去买‘猪仔’呢?

    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才是成本最低的雇佣方式,任何一个资本家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这么干,而李梦杨如果能被斯特劳斯雇佣,那么李梦杨掌握着熟练的英语,他甚至以后就是那帮被买来的‘猪仔’的管理者了。

    那么,真的要贩卖自己的同胞来美国吗?!

    可是,李梦杨需要第一桶金,而眼前的这个贩卖自己同胞的机会,那绝对也可以帮他赚到第一桶金!

    他李梦杨在中间,只要简简单单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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