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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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夏任凡追求的“境界”?为此,他并不是不着急,着急也是隔玻璃亲嘴够不上。他知道老慕很骄傲,轻易瞧不上什么人,他当市长这么长时间没有光顾客运公司就是例证。为此,他只有把握好机会,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一次就打动老慕。
这种机会终于来了。一次,他知道老慕要出访马来西亚,便事先派人到那个国家去安排。老慕一到机场,那个国际玩笑果然开得很新鲜、很刺激、也很大,接待规格不亚于国家元首,先是十几台锃明瓦亮的“大奔”鱼贯而入,停在他身边,紧接着一位面若桃花的女电影明星为他献鲜花。那一刻,老慕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次活动后,老慕醒过腔,自然会顺藤摸瓜找到作俑人夏任凡,对他有了好感,并破例到客运公司视察工作。自然,夏任凡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铺上红地毯迎接,手板心煎鱼伺侯老慕,老慕岂能不对他有一个能干的感觉?结果效果达到了。老慕逢人就说;他了解夏任凡,这小子能干。夏任凡聪明就聪明在这里,悲剧也在这里。
继而,他们回来后,他决定进行第二步“物质投资”,但是他不敢、也不会冒冒失失赤裸裸地为自己当官送礼1997年底,他第一次向慕绥新出手,应该说是一种试探。当时客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要进行无轨电车改造,更新运营车辆需要市里帮助解决相关资金。按理说,这本来是公家的事情,夏任凡只须按正常途径反映情况,按审批程序递交报告就行了。可是,为了“今后工作”探明途径,趟趟路子,他还是于12月的一天晚上,来到老慕家。
老慕在家显得很热情,他的前妻贾桂娥也在场,他们在大客厅接见了他。几句寒暄客套话聊过之后,进入正题时;夏任凡“大肚弥勒佛”般地笑了,掏出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道:“快过年了,给嫂子弄点钱花。”慕绥新没有推辞;微笑地当了“二传手”,马上转交给贾桂娥,他心里一块石头才落了地。第一次出手如此顺利。老慕笑得很自己人的样子,也就很真诚。他知道见好就收,赶紧告辞了。
夏任凡走后,贾桂娥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立即问老慕:“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以前怎么没见过?”
“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夏任凡呀!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想当交通局长。”慕绥新那坑坑洼洼的脸上抽动了一下,夏任凡一撅尾巴,就知道他拉几个粪蛋。
从改革闯将到死刑犯第二章(6)
夏任凡那点心事,岂能瞒过老慕的眼睛?原来他们在韩国交谈时,老慕就把他的底摸得一清二楚。但市交通局长这样的“肥缺”,岂是一万美元可以买下的?对于这一点,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交易。继而1998年5月、9月,夏任凡又分两次“送货上门”,给慕绥新送2万美元,慕绥新又收下了。
慕绥新将3次送的3万美元都收下了,这使夏任凡非常高兴,他想老慕收下3万美元,没有拒绝,这本身就是一种暗示和许诺。况且他知道老慕一言九鼎,是办事的人。为此,那些日子,他便做起当交通局长的梦。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好消息并没有来。夏任凡是一个无论做什么事情,不做则已,要做就一定做好的人。于是,他每天都是在非常焦急的等待中,也是在每天分析猜测中度过的:老慕还在等什么?是情分没到,还是送得不够?他的胃口到底有多大?自己送多少才能填满那无底洞?夏任凡心里有没有底?但是有一条他心里是托底的,那就是老慕“当官人不贪财”,来者不拒越多越好。
有一篇文章这样写道:1999年6月的一天,慕绥新在商贸大厦会见外宾,其时夏任凡也在场。他抓紧有利时机,送给慕绥新一块“百达菲丽”男式手表,慕绥新收下了。有谁能想到,就在一市之长忙于公务、会见外宾的档口,行贿、受贿这样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照样进行。
案发后查明,这只含18K金的“百达菲丽”表,价格不菲,值人民币9万多元。
夏任凡则告诉笔者,事情的经过不是那样。是那天他也参加会见,老慕看他的表很薄、白表带,显得干净好看,便说,你的表不错呀!看到老慕喜欢,想要这块表,我动心了,可我再想溜须拍马,也不会当场把一块旧表摘下来,送给老慕。那是对老慕的不尊敬。老慕也不会要这块别人戴过的表。事后,是我惦记这件事,不久有人出国带回来一块,我要来,送给了老慕。平心而论,慕绥新并不是见钱眼开,光收别人钱财不办事的人,而是那种非常有人情味儿的人。老慕拿到夏任凡的钱后,利用市长、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确实为夏任凡办了不少事。比方客运公司运营的价格、线路安排调整,以及因燃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运营困难等问题,慕绥新都给予了支持并帮助解决。夏任凡还要求将沈阳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转归客运集团公司管理,慕绥新表示同意,并责成有关部门办理。但其后因为其它原因没有办成。特别是在夏任凡要当交通局长的问题上,他更是主动与有关领导协商并推荐,坚持要夏任凡到交通局当局长。
夏任凡为什么最终没有当上局长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是夏任凡与交通局有过节、名声不好。由于市交通局领导班子集体反对,他们说如果让夏任凡担当局长,他们集体辞职,为此,市常委会也否定了慕绥新的提名。
一个改革初期极有抱负与作为的改革者,为什么竟会有这么些人反对、这么没有人缘呢?一句话,夏任凡变了!
夏任凡自从1986年第二次上台以后,在交通客运公司担任“一把手”长达十四五年,在沈阳市企业领导人中,恐怕没有一个人在一个位置上,比他担任一个职务更长的了。由于社会发生许多变化,特别是沈阳市领导层的所作所为,无不对他产生影响。尤其是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他就像一个大家长,把沈阳客运集团当成自己的家了。比方,他一般人瞧不起,一旦来了他认为可以结交的朋友,一般他都把客人请到家里去,这样既能省钱又可以表示亲近,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在家里请吃饭的费用,都是公司报销。还有,一次他母亲病了,为了用车方便,他一句话就叫司机把“大奔”开到家,给他弟弟使用,他弟弟一开就是两个月。
另外,他在一个地方呆久了,由于渐渐地放弃了世界观改造,变得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对市交通局的领导自然没有看在眼里。比方,市交通局召开交通工作会议时,他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以旁若无人地鼾声大作;在商讨问题时,他可以言语顶撞怒颜冒犯;实在烦了,他可以看书、可以在桌子上写字。局长拿他没有办法,只得走到他面前,夸他字写得好。他觉得局长在嘲讽他,他站起来连会都不开了,拂袖而去。还有一次,还是交通局开会,中午用餐时,夏任凡走进食堂,到桌边看了看准备的饭菜,不禁皱了皱眉头,伸手端起一碗饭往菜上一扣,便对同桌的人扬了扬手:“走,跟我到外边吃去!”交通局的领导与群众都知道夏任凡的“背景”,也领教过他的德行,谁还敢同意
他来当局长呢?
就是这样,尽管交通局坚决不同意,尽管常委会否定了老慕的提名,为了解决夏任凡的级别问题,慕绥新还是利用职权,另辟新径,将客运集团公司从交通局中划出去,破格为市政府直属的企业集团。而市交通局长这个位置,若谁再提起,老慕就一票否决,致使这个位置在足足三年时间里虚位以待,其中奥妙不言自明。由此,可见老慕和夏任凡不同寻常的关系。因此,还有一篇文章说,2000年8月,慕绥新因肺癌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大贪官慕绥新来说,他在北京住院治病更是他收受贿赂的极好机会。夏任凡也专程赶到北京。他一见夏任凡一脸媚笑地走进来,心里就猜到几分。果然,夏任凡在关心地询问病情后,将一个黑色的小皮兜拱手送上。说:“你做这么大的手术,我给你拿来点钱,你买点什么。”此时,在病房不离左右,护理的不是贾桂娥,而是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平晓芳。慕绥新笑着点了点头,让平晓芳收起来了。在那个黑色的小皮兜里,装着5万元人民币。这次送钱是事实,但是不像报纸上说的那样,夏任凡觉得这是一次买官的好机会。“其实那时老慕已经有许多传闻,又得了癌症,能不能回沈阳都不好说了,老慕有病我送钱,只是想尽一点哥们情分。再说了,我再蠢也知道风物长宜放眼量,不至于眼光那么短浅。”夏任凡前后向老慕行贿5次,钱物总价值38。8万元,当然夏任凡不会私自掏腰包,这些行贿用的钱都是公款。
后来,夏任凡在法律面前,还大耍两面手法,不见棺材不落泪。说给老慕送的钱、物,都是班子讨论研究的,换句话说,他是没有责任的。果真这样么?
神乎迷离,谁是真正夏氏庄园主。
夏任凡在慕绥新的鼎力相助下,一切都按着他的意愿,以“改革”为名义,顺理成章地实现了。他不仅“和平过渡”地当上了沈阳市客运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跳出了市交通局的“手心”,提升为没有“婆婆”(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市政府的直属单位。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事实上他不仅是名副其实的正局级干部了,而且还像“直辖市”一样,直接归市政府领导,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呀!于是,夏任凡这个长期浸泡在官场上的“领导”,不仅在工作上能够看出“三步棋”,在生活追求上也开始“吃一、看二、眼观三”了。他当官当到这种份上,可以说,已经把工作与生活“水乳交融”了。再也不会犯改革开放初期被免职的错误,那种荒唐、幼稚“小儿科”的经济问题,给自己私长一级工资,用公款买一套西装……再也不会出现了。这倒不是他没有欲望了,而恰恰相反是欲望越来越大了,他已经学会了
打着“公家的旗号,为自己谋私欲”的本领。那就是不动声色地做到公中有我,我中有公,瞒天过海,中饱私囊。如果不出事,他可以充分享受利用国家的财产为自己谋“幸福”的好处;如果出事了,他只要用手轻轻一推,就都可以轻而易举推到公家身上,推到别人身上,他还是那个声名赫赫的企业家。
市纪委调查组说,客运集团公司脱离市交通局,没有充分征询,没有听取交通局方面的意见,也没有经过专家充分论证。人们说,夏任凡把市交通局给掏空了。历史已经证明,这一管理体制的轻率改变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由于没有市交通局的领导与监督,夏任凡成了“无冕之王”,才使他在客运公司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一手遮天,独断专行。才使他萌生了那个别人不敢想更不敢做的“庄园梦”。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在通报慕、马大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讲话指出,慕绥新等人的所作所为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有巨贪市长慕绥新做样板,夏任凡内心深处贪欲恶性膨胀。眼瞅着50岁了的情况下,夏任凡认为时机已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极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了。于是,他便着手办一件他认为人生中最大的“大事”———像历史上和过去那些成功的人一样,为自己建一座万古流芳的“庄园”。
“庄园”一词,在人们的观念中并不陌生,在封建社会,那是封建皇室、贵族、大官、富豪、寺院等特权的象征,占有大片土地,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爱好,建立世外桃源般的豪宅花园。如今在国外,也有一些高官、贵族、富豪为了舒适、显示富有而建起自己的庄园。
夏任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有“公仆”性质的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岂能效仿封建时代,以及国外的那些高官贵族、富商大贾们,去建造一座庄园呢?
要建一座可以称为“庄园”的圣地,甭说需要耗费惊人的巨额资金、巨大的人力物力,单说需要占据的大片土地,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巨大难题,这不是说梦话吧?这不是梦话,这是现实。
夏任凡在申诉信中轻描淡写地说:我是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我的家乡在沈阳远郊———东陵区王滨乡荒地沟村,离此五公里乡路的金德胜,即后来所谓的“庄园”所在地。那两个村都是有名的贫困丘陵山区。偶然机会,我和我的朋友董志顺等人1999年冬(一定是夏任凡笔误,应该是1998年)到我家乡亲属家串门,村长专门去找我,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