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能不说的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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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保障谁的利益?难道同等专业的专家就这么不可信赖?!请问当你的空调坏了,叫人修理,结果不满意,那你是再找一个空调维修师傅还是去找个修电视的?同等的道理怎么到了医疗纠纷的鉴定时就变了?! 谈谈媒体的责任 媒体对医疗界的批评(特别是对医疗纠纷)有80%是不客观的,他们用很片面的观点去阐述问题。 试分析一下广州一份媒体在今年4、5月份对医疗问题系列相关报道吧! 报道一:深圳南山区计划生育治疗中心对性病诊治的欺诈行为。从报道看,那里的医生简直心黑如墨,对患者的意见充满同情和悲愤,对医生的解释不屑一顾。如果那里的医生对每个患者都能诊断出3、4种性病,那肯定有水分,但到那里看病患者有几个人没有嫖妓史(如果没有,有几个傻瓜还会去看性病?!)。性病即过去所说的“花柳病”,“花柳病”一词至少几百年的历史,那几百年前是如何诊断性病的呢,无非是两个依据:一是有上青楼、逛妓院的行为,二是有相应器官的不适。而现今相应的检验措施主要是判定是那一种性病(为选择药物提供依据),以及判断治疗效果。到该治疗中心就诊的患者有多少人没有上述两点?就是该报记者暗访也是以这两点去见医生的(报纸上还做了特别的强调)。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上述两点80%人患有性病,对此该报没有一个字的分析,只是单一强调患者被欺诈,该报是否有为某些嫖客、妓女摇旗呐喊之嫌?! 报道二:有关广州医院收费的系列报道。“大学生钱少难治胃病”。做个胃镜三百元,学生嫌贵,不愿意做,记者对此同情不已。但对“胃病”做胃镜到底值不值,记者却未做调查与记载。胃病有多少种呢,有浅表性胃炎、充血性胃炎、出血性胃炎、胆汁返流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和消化性溃疡(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溃疡还包括单发与多发之分)以及胃肠肿瘤。其他可以引起有“胃病”相似症状的疾病还包括:各种类型的食管炎、慢性胆囊炎以及少见的心脏疾病。做胃镜有90%的机会确诊胃与食道的疾病,作为医生坚持让患者做胃镜是对谁负责呢?如果患者不同意做胃镜,有那么多原因,每个医生判断自然不同,所开的处方当然不一样,价格自然也不同,这值得奇怪吗?如果作了胃镜确诊为消化性溃疡且HP(幽门螺杆菌)检查阳性,对患者来说有很大的治愈机会,目前最好的治疗组合是洛赛克(制酸药,每天两粒、每粒约15元),胃粘膜保护剂(每个医生会依据经验开不同的药,如我喜欢用德诺,因为效果明确,但略为贵点,具体价格不清),羟氨苄青霉素和灭滴灵(杀灭幽门螺杆菌,两个药都比较便宜,也可以只选其中一种,但效果略差),疗程3~4周,药价共约700~1000元之间(依用药时间长短而定),如果洛赛克与德诺换用其他便宜的药物,价格会大为降低,疗效自然也会下降。如果你是患者你会如何选择?如果是医生又该如何选择?该学生去了三家医院,第一家嫌做胃镜贵走了。到第二家医院记者说医生不确诊就开药,不能确诊的责任在谁?记者却不提!如果医生拒绝开药,这位记者一定会说医生心黑,没有同情心!到第三家医院,医生开了三种药共150元,但患者依然嫌贵而没有取药。结果记者的结论是:“跑了三家医院,大学生胃病没治成,却添了心病”。请问这心病是谁添的?医生吗?有理性的人应该知道不是!正是学生本人和有“良心”的记者!前者不信任医生,后者则不懂装懂,有意树立医患的敌对关系!另外还有几个同时报道的案例,由于篇幅所限制,不再讨论。在这些报道中对患者的体验充满同情,而对医务界的解释轻描淡写,甚至使用“另类说法”这样鄙视的文字。 5月11日中央电视台借一件医疗纠纷讨论“医疗举证倒置的司法解释”,其最后的结论是该解释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对医方利益保障的结论从和而来,对此有在全国的医务人员中作过调查吗?没有做调查就下结论难道不是一种误导?!当医务人员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如果一个人不断受到流言的困绕,又得不到其他人的理解,而且还不能申述,甚至要求你在别人打你的左脸是,再把右脸送过去!他会怎么办?谁能回答?! 在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能看到多少有关下面几个方面的调查:1、医学科学发展的有限性。医院是治病的地方同时也是死人的地方,不然医院要太平间来干啥,若人人都病不死,人不是要万岁、万岁、万万岁了!更何况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世界上只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我国新生儿的存活率,产妇平安出院率以及人的期望平均寿命都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这里边不是医务工作者的主要功劳吗?如果真象大部分非学医的人所说那样,“医院最黑、医生最狠、他们会把小病整成大病,然后慢慢整死你”,那么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只有40岁以下了!2、医务工作者工作的难处。他们的付出与待遇的差距,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他们的待遇与发达国家同业人员的差距又有多大?有多少媒体对此为医生说话?3、医疗收费的合理性。我们的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的确较大,但其中重要因素有二:一是药品虚高定价,二是医疗技术服务的收费太低。对此媒体所做的只是单一强调医疗费用高,而对深层次的原因不做调查研究。4、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的区别。世界上发达国家正力求社会各界把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区分清楚,而我们的国家正反其道而行之,为此媒体大肆渲染、摇旗呐喊以及推波助澜。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真的能同等吗?有哪位患者能以买电视机的心态去医院看病,买电视机可以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政策”,看病可以吗?就算医生能做到患者死后克隆一个还给他的家属,可克隆人还是原来的“他”吗?!可在媒体的鼓动下,有多少非医务工作者对医疗消费应与普通消费同等的观点举“双脚”赞同!但他们这种同等的观点和普通消费是有区别的,既出现问题时要求赔偿的原则二者相同(即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但医疗消费的收费政策不能与普通消费一样按市场规律办!这是什么逻辑?!5、对疾病的认识。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有相当部分的原因是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不足,为此,媒体的报道也多数指责医务人员。 那么媒体有没有为医患双方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呢?采访医学专家,对该病种在报纸上做个详细的介绍。媒体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为什么不会呢,因为他们不会成为卖点,只有医务工作者关心这些,这些人能占多大比例?靠他们能买多少份报纸啊!说白了,媒体真正关心的不过是关心报纸的卖点,有卖点才能多卖报纸,才能多有广告收益,编辑、记者的收入才能增加,这样做不过也是利益的驱动罢了,他们早把媒体“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在有关医疗问题的报道中,与医学无关的媒体只有《南方周末》的报道比较客观,但对医务人员困境与难处的报道依然不多。就是这样比较客观的报纸其编辑不知被更换了N次。 非医务人员对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认识的偏差 如果没有医疗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可以从49年的36岁延长到目前的70岁吗?医生针对的是人的生命,生命虽是无价的,但却是高无上的。面对人的生命而劳作的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是否也应该无价啊?!对于医生劳动价值,许多医生已经发了相关的帖子,我不再累述。 每当医务工作者对待遇和收入有不满时,就会有许多人说“你们怎么不想想工人、农民和下岗工人啊?工人、农民的劳动就没有价值吗?他们的劳动价值就应该比你们低吗?”要是医生看病真能象工人开机器、农民种地一样?只怕那时会翻天!我们从来没有否认别人的劳动价值,每个人的劳动都有相应的价值,劳动者对社会贡献应该由社会回报,如果你病了,其花费应该由你和你的顾主共同承担(为政府工作就由政府承担),让医生回报你,可医生能代表企业、能代表政府吗?医生的劳动应该由谁回报?正应该由政府和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回报。有人会说我们看病时是交了钱的!我承认这是回报,但门诊4元挂号费、住院每天3元诊金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吗?“认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与应该与其他行业持平?!”怎么不把“医务人员他们的劳动过程看成和养猪一样?同时把他们的价值看成和律师或电信从业人员一样!”。每个人的劳动都有价值?不同的劳动其价值肯定不一样,认为“社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句话行的通吗?按这样的说法搞导弹的和扫垃圾大家都是在讨生活,都在为社会做贡献,他们的劳动价值应该一样高,如果这样导弹工程师们设计的导弹会落在你的家门口! 还有人认为“医生能在干干净净,没有风吹雨淋地在室内工作,还有份也算过的去的薪水,应该满足了,每个工作都有自己的难处,医生不应该过于强调自己的难处”。可没有做过医生,怎么会有体验呢。医疗界形容医生的工作有一句话“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工人做错工作,可以重来,最多扣奖金。农民今年种不了谷子可以改种菜。可医疗出现错误的时候有多少机会可以重来。你是希望医生每天上班的时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张度对待每一个病例,还是希望他们分心到家务、孩子读书?你是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还是继续为日常生活分心?如果想医生不为日常生活分心,那他们应该有能力请一个全职的保姆。如果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就应该让他们在休息时间除了看书外,能够轻松地出去郊游,运动放松身心。这些都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才能完成的!国外给医生高薪的出发点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我国就算最黑的医生其收入也不及一个职业律师的一半,而在国外医生的收入和律师是同一档次的,可国内有多少人(包括媒体)对律师的高收入提出过意义?反而对低收入高付出的医务工作者忘加指责,却不为他们的忍辱负重奔走呼吁?! 在我国有多少先进、优质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是国内开发的?在国外从事药品和医疗设备开发的科研人员的收入是多少你们知道吗?可他们的平均收入依然低于医生。建国以来我国自行研究开发的一类新药不足十种,完全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没有一种,这种状况有多少人清楚?是什么原因?就是对知识劳动价值的蔑视! 是不是每个患者都尊重医生的劳动呢?在门诊相当一部分看病不挂号?让他先去挂号他会说“我就问一问嘛,问一问也要挂号?或者说你说有病我就去挂,没病就不挂了,你们医生就知道钱?”医生的解答不算劳动吗?这种病人虽不占很大比例,但也不少见。对此医生们有意见不是那4块钱挂号费,而是病人对医生劳动的尊重。而且现在对医疗纠纷有80%的意见是迁怒与医疗服务态度,认为医生态度不好,就认为医生没有尽责任治病,自己不懂又不信任医生。就算挂了号,就自负“我交了钱,你就必须全心全意为我服务”,作为患者有多少人看病时考虑过医生在为你看病的时候还有许多人等着他们的服务,他们也要尽可能准时下班,不然孩子又要吃方便面过日子。 如果说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应该相同,我想80%的非医务工作者会表示赞同,但你们赞同的是什么?无非是要求得到的医疗服务和意外赔偿和普通消费相同,可有多少人认同医疗收费也按市场规律运行啊?!你们对医疗服务的这种要求合理吗?现在经常提倡的一个口号是“病人选医生”,这样把医生当作商品是对医生的尊重吗?病人可以选医生,但医生却不能选病人,这对医生来说公平吗? 对于医生的态度我引用一位网友一份帖子“医生每天都要面对病人,每个病人都需要医生的同情,医生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同情。假象一下医生很有同情心。你痛苦万分地来到医院,医生看到你时先是抱着你痛哭流涕,你是什么心情?如果医生不问病情却不停地安慰你,你是什么心情?如果你痛的要死,医生却面带笑容,你又是什么心情?这样的医生才是该揍呢。此时医生的心情应该只有一种,就是 ‘平静’。当一个危重患者来到医院时,医生首先要做的是分析病人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