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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第54部分

小说: 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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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军确实是天下强军,如果不是方志文耍赖,带了大量的回复性道具,想要用同等的士兵战胜副本里的秦军,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再加上率军的秦国名将,这个副本的难度毋庸置疑的高,前面十二关,方志文纯粹是用自己血长以及自己的武将人多欺负人,突袭对方的军阵,强杀对方的士卒,引诱对方的将领围殴偷袭,无所不用其极,才最终花费了几个时辰磨过了关,幸好秦军天生的移动速度过慢这点无法克服,也正是这点让方志文的骑兵占尽了优势。

    到了最后一关,五百秦军开始的时候在白起的指挥下攻了一下,发现方志文的骑兵速度极快非常滑溜,立刻改变的战术,开始利用地形构筑防御,毕竟秦军速度慢,而且还有两种重甲兵种,持续的战斗非常容易疲劳,所以白起干脆以逸待劳,等着方志文来攻。

    方志文自然乐意进攻,立刻率领武将小队向前袭扰,这下白起没辙了,只好借助地形将军阵缓缓的的退到一处山坡上,让方志文的进攻面大大的减小,并且由于是仰攻,连进攻的射程和强度有有所下降,而白起则频频发出强悍的武将技,让方志文等人狼狈不堪。…;

    白起更是精确的指挥强弩兵,对方志文的突袭小队进行阻截和干扰,在白起那强悍的武将加成下,血最短的段志然差点挂掉,但是却仍然无法攻破白起的战阵,磨了两刻钟,不过干掉了几个刀盾兵而已,这个结果实在是让方志文气沮。

    “累了吧,香香?”方志文一边给伤口抹着金创药,一边带着骑兵缓缓的移动位置,想要骗白起放箭,方志文相信,白起的弩箭数量绝对不会是无穷无尽的,只要秦军耗光了弩箭,剩下的就是方志文的天下了,即使白起有极品的武将属性,方志文在同阶的情况下,还有四名帮手,却是不会怵他的。

    “不累,哥哥。”香香言不由衷的说道,眼睛却有些睁不开了。

    “要不你先离开吧,我自己也可以呆在副本里的。”

    “不要,我要跟哥哥一起。”香香立刻睁大了眼睛反对。

    方志文轻轻的叹了口气:“我怕你身体受不了。”

    “嘻嘻,哥哥,我的身体根本就没有运动,即使是累,累的也只是心神,跟身体一点关系都没有,香香只是觉得很沉闷,所以有些提不起精神而已。”

    方志文不想让香香感觉自己是个累赘,于是笑着道:“原来这样,看来哥哥得打得精彩一些才行了,不然被香香鄙视了,呵呵。”

    “嗯,哥哥加油!”

    “好嘞!”方志文大声的答应着,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武将:“你们一会跟着我攻击,我攻击哪里,你们就攻击哪里,全部用单体战技。”

    “诺!”

    方志文也不再多想了,现在对付这种铁桶阵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一个的杀,战技的使用除了冷却时间,就是需要支付内力或者精力,方志文带着武将小队,一次一个,两次就三个,不到一个时辰,终于将前排的一百个刀盾兵全部解决。

    这简直就是在剥柚子,一层层的剥开来,逐渐看见里面的果肉,白起见状,只好亲自带着轻骑兵和战车出来骚扰攻击,既然有人出击,方志文自然不能放过,白起冲了两次,见不能将对手一击毙命,很聪明的躲在后面,那方志文就先干掉前面的骑兵和战车,方志文分出速度最快的肖正峰去带领那一百骑兵,趁着白起追击自己,那些骑兵悄悄的去攻击那些长戈兵。

    又是一个时辰之后,终于将秦军的机动兵种全部干掉,场里只剩下强弩兵和长戈兵,到了这里,白起已经是败了,虽然他刚才利用自己的速度和血长的优势逃回了战阵后方,但是现在等待他的只有失败了,唯一的差别就是花费多少时间的问题了。

    白起的能力和战技都非常的出色,发出单挑的要求方志文不敢接,方志文又不敢近战,只是远程打击,靠着武将技和战技,以及人多来欺负人,当最后白起终于憋屈的倒下时,除了方志文之外,其他人的血条居然是满满的,这确实有些欺负人了,不过弓骑将本来就是靠着放风筝欺负人的,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天生的兵种特性而已。

    接下来,方志文和精神百倍的香香,都有些紧张的等着战场结算,看智脑大大到底会奖励些什么好东西了,四阶首推啊,这太让人期待了。

    【战争副本到此完结,以后基本不会在涉及此类副本了,当然,如果大家有什么好主意可以例外。

    另外,感谢‘ngstone’和‘牛逼ˇ冲天’大大的更新票,谢谢。】

第六十七章 收获颇丰

    作为队长,副本的奖励是直接塞进香香的包裹里的,等到战场结算完成,系统给出了一个优良的评价,然后奖励经验,接着就将两人从副本里送了出来,从血腥的战场上,忽然被传送到人声鼎沸的闹市中,方志文还是有些不习惯,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甲胄,那些自己身上流出的鲜血都已经消失不见,除了胸中还有暗暗涌动的杀机,那尸横遍野的战场只一转眼间,就已经远离了他。

    周围都是从副本里出来,或者正要进副本的玩家,被方志文嗜血的眼神一扫,仿佛整个人都掉进了冰窟窿一样,激灵灵的汗毛都立了起来,香香侧头一眼,哥哥身上还散发着如同上古凶兽一般的血腥杀气,赶紧一把抱住哥哥的手臂,拉着他向人群里挤出去。

    方志文在别人眼里可怕的杀气,在香香的眼里,却是一种令她安心的威势,香香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往方志文的手臂上一挂,方志文身上的杀气顿时消失不见,脸上洋溢着宠溺的笑容,让刚才那些心尖直打颤的玩家们,都以为自己产生了什么不好的幻觉。

    “嘻嘻,哥哥,猜猜我们的奖品是什么?”

    方志文伸手拨开一名想上来占妹妹便宜的狼性玩家,笑着回答道:“肯定是好东西,不然香香也不会这样问我。”

    香香笑逐颜开的点头,踮着脚将嘴凑到严笑的耳边,嘴里的气息弄得严笑的耳朵痒痒的:“是英灵殿图纸!”

    方志文惊讶的张大了嘴,瞪着眼睛愣是半天没有出声。

    虽然英灵殿的图纸最终肯定会越来越多,但是现在连黄巾都没有开始呢,自己手里就建起了英灵殿,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方志文和李雪音手下的将领能不断的成长,不必害怕战损,这意味着方志文和李雪音手里的将领将会越打越强,这意味着方志文与李雪音比别人领先一步,比别人有更好基础,同时也意味着,林西镇对会对NPC和历史名将名人有着更强的吸引力,这张图纸在这个时期称为无价宝也不过分。

    “赶紧寄走!”方志文回过神来,想到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将这个东西给送走,留在身上恐怕连觉都睡不好,虽然他实际上并不睡觉。

    “嘻嘻,我也这么想,带着这个真是提心吊胆,连吃东西逛街都不敢了,我们这就去那边的邮驿将它寄走。还有一个呢,就是白起手里的武器,不过看过英灵殿图纸之后,都不觉得这个东西好了。”

    香香一边走一边打开了交易窗口,将一根通体乌黑,唯独尺长的锋刃上有着蓝白色纹理的长矛放了上来。

    ‘噬魂铁矛:传说为白起使用过的兵刃,长一丈六,锋刃一尺,由于杀人盈野,长矛被赋予了‘噬魂’特性;攻击+等级X20,兵器附加属性:噬魂,碎甲,不可损毁,绑定后不可掉落。’

    表面上看,这根长矛除了攻击属性很有特点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特性,也没有附带的攻击技能,但是仔细分析那些附加属性就会发现,这个噬魂铁矛绝对是极品武器,所谓的噬魂就是‘虚弱’技能的升级版,会降低受术者的敏捷、速度、命中、反应等等,时间是10息,降低的比例是20%,这个技能就已经很极品了,特别是近战的时候。

    再看碎甲,碎甲不同于破甲,碎甲技能生效时,对手的铠甲会永久性失效,而破甲只是在命中的时候不计算铠甲防御值,换而言之,碎甲就是能扒掉对手的装具防御值。…;

    然后是不可损毁,不可损毁可不是仅仅省掉了维修费那么简单!没错,就是格挡,在英雄传说这个游戏里,有许多不能躲避的技能,这个时候就需要主动格挡了,一个好的格挡道具是不能被轻易损毁,否则被一劈两半还有什么格挡效果,这种事情方志文是深有体会的。而不能损毁的特性就代表着,只要格挡的手法和速度正确,绝对能产生格挡效果,这简直就是救命的宝贝。

    最后是不可掉落,不可掉落不是说不能离手,而是在离手后五秒左右,也就是一息的时间后,这把长矛就会自动回到包裹里,也就是说,方志文拥有了一个永远用不完的投掷武器,而且在骑兵冲锋中,丢失长枪是常有的事情,有了这个长矛,就不怕自己没有武器用了。

    所以这看似不起眼的长矛,确实是一个对方志文非常趁手的极品武器。

    方志文一边乐呵呵的看着到手的长矛,一边对妹妹吩咐道:

    “香香,一会寄走了东西你赶紧下去睡觉,听到没?”

    “哦,知道了,我还以为哥哥要再去推一次四阶呢!”

    “呵呵,明天好了,反正又不差这会儿,身体重要!”

    “嗯!”

    香香下线去睡觉了,方志文一个人也不愿意出去乱逛,就在旅店的小院子练武,正好把玩一下刚到手的新武器,老实说,现在他的中平枪确实有些模样了,上次与吕布会面,方志文还抽空请教了一下枪的用法,像他这种野路子实在属于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吕布都懒得跟他说,至于用长戈的张辽,那自然也是长兵器方家,用戈的都是家传的绝技,方志文也不好意思去请教张辽,最后上他请教的是同样使枪的曹性。

    曹性倒是没有看不上方志文的那手独孤一招,从个人数据上看,方志文与曹性都是四阶武将,如果仅仅比弓箭,曹性与方志文相比可能还稍差了一点,不要以为这货能射中夏侯惇就以为他弓术有多强,箭能中眼睛要害,却不能射杀对手,只能说明他的弓术比较烂,至少力量太差,如果换着方志文来射这一箭,估计夏侯惇不死也残废。

    说回枪法,曹性的枪法勉强能算三流,但是好歹是科班出身,正儿八经的跟师傅练过,还受过张辽吕布的指点,即使枪法不行理论知识还是很丰富的。

    抛开武将技能和战技,马上的攻击其实就是两匹马交错的那那么一两下,所以被称作回合,两马交错时叫‘合’,互相背道而驰然后兜马回转叫‘回’,合起来就是回合。

    而所谓的马上战技,就是要把握这么交错而过的一下子,讲究的就是快准狠,当然技巧也非常重要,比如吕布的戟就有许多应用技巧,在兵器交击的瞬间,能错开、格挡甚至控制住对手的武器,只不过使用戟的人想要发挥技巧,不但要会用戟,还需要有巨大的力量,特别是臂力腕力,所以用戟的人无不是天生神力者,虽然方志文也有神力属性,不过他那个等级,还是再说吧。

    至于戈,也是非常有技巧的,因为戈的杆子是木质的,弹性韧性非常好,所以没有技巧用不成,至于枪,确实是最容易上手的长兵器,事实上大部分的近战骑兵都喜欢用枪,马战长兵绝对占优,实力相当的两人,肯定是持长兵者胜算大,因为有先攻优势。…;

    虽然枪很容易上手,但是想用好枪,也不简单,快准狠就不必说了,用枪还是有很多的技巧的,崩、挡、抖、滚、缠等等,一为控制敌人的兵器,二为打开敌人防守,而方志文自己的那种野路子,实际上只符合快准狠的原则,其他的技巧就谈不上了,方志文也跟曹性试过手,以伤换伤的话,曹性拿他也没有办法,但是正儿八经的格斗的话,方志文就差远了,换而言之,方志文的枪法就是用来杀人拼命的,伤敌也伤己,不到最后关头最好别用。

    所以,方志文又让香香购买了些基础枪法刀术的技能书,学了之后这些技能变成知识,储存在辅助终端里面,方志文有空就拿出来琢磨,现在也颇有些气象了,特别是练得最多的那个中平抢,现在一枪刺去抖开来也能有朵枪花了。

    注意,这个枪花绝对不是耍来好看的,而是实打实用来夺命的,你想啊,相对飞驰过来的两匹马,两个骑手各持长兵,对方一刺一晃,看在你眼里的枪花,意味着你根本不知道他的枪尖是冲着哪里来的,只要稍微这么一犹豫,那么快的速度之下,恐怕你的小命就丢了。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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