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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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方志文为什么会被他们轻易的咬住,当然不是因为他有奴隶和俘虏的拖累。而是方志文故意让乌桓人咬住自己的。在袭破丰宁营地的当夜,方志文就让段子刚带着四千人押送俘虏和奴隶向北过濡水,去汇合前来接应的李射虎,而自己则带队向西,并故意露出形迹,吸引乌桓追兵的目光。为段子刚的撤退打掩护。
带着身后的尾巴,方志文朝西面前进。避开鲜卑人的零星部落跑了两天,终于收到了段子刚发来的飞鸽传书,他们两部已经安全的汇合,李射虎在接收到了俘虏和战利品之后,已经踏上了返回岭西寨的路程,而段子刚则请示接下来该如何行动。
方志文想了想,决定让段子刚朝东去,在昌黎西部、右北平东部的接合部自由行动,等待进一步的命令,方志文自己也准备加速南下进入楼班的领地,利用楼班来摆脱身后的尾巴。
但是还没等他下达转向的命令,一只新到的信鸽带来的消息却让方志文犹豫了。
蹋顿出击了!
蹋顿率五万精锐乌桓骑兵,从古柳镇赶了过来,预计今天傍晚就会接近到一百里之内,这是个机会!一个调虎离山的机会,如果方志文能够将蹋顿一直吸引在自己身后,那么再过半个月,大雪覆盖这片大草原的时候,乌桓蹋顿部族将会处于一个无主状态,这对于丰宁城的建立有着巨大的好处,至少能大量减少建城前期的战损,有利于丰宁城顺利建城。…;
但是,危险也同样是巨大的,蹋顿是六阶弓骑将,带着五万精锐部队,方志文能不能在他们的围追堵截之下全身而退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方志文毕竟不是玩家,挂了就不一定能重新再来,虽然林西镇的英灵殿就快要建成,但是方志文不敢肯定,所谓的重生,自己的灵魂还能不能单独的存在,或许会被智脑趁机抹杀也说不定,按照智脑的原则,不可控因素应该都予以抹杀才对。
如果让慕容方或者折罗来担负这个艰巨的任务,因为他们的等阶差得太多,速度上必然居于严重的劣势,根本就跑不了多远就会被蹋顿追上,与其让这两个干将白白送死,还不如现在就远远的遁走。
可如果放过这个让蹋顿远离部族的机会,方志文能够想像得到,当丰宁城建立时,丰宁城下的血战会有多么残酷,到时候会有多少属将阵亡还真不好说,而蹋顿,迟早都是方志文需要要面对的一个对手,不将蹋顿踩在脚下,如何能扫灭乌桓?如何能在草原上取得立足之地?又如何能正面抗衡强大的鲜卑人?
与其在坚守丰宁时与蹋顿碰撞,还不如选择现在,现在就是一个一举多得的机会!
方志文咬了咬牙,立刻回复了侦骑属将一只鸽子,命令他想方设法的估算出蹋顿部队的速度属性,另一方面,方志文当即下令自己的部队加速向西偏北方向出发,准备西渡濡水,然后沿着东部鲜卑和匈奴人的缝隙向北,至少在自己作出最后的决定之前,先要与蹋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如果真的决定要拉着蹋顿跑路,方志文就宁愿朝远了跑,朝着已经下雪的漠北跑,看看蹋顿是不是真的有追下去的勇气。
蹋顿前进的方向略微偏向南边,就是怕那一队汉军转向向南跑回长城内,如果能将这些汉军逼向北边,蹋顿相信在草原自己的主场上,一定能最终抓住这些可恶的汉人,更重要的是,在那队汉军中,密云之主方志文正在其中,如果能将他解决了,蹋顿所面临的困局也自然就解除了。所以,即使他明白自己离开驻地可能会使自己的地盘陷入暂时的混乱。可能会让正在自己地盘里肆虐的马贼更加猖狂。但是这些跟消灭方志文比起来,都是小事。
只要灭了方志文,自己回师一击,地盘就能安定下来。而消除了来自密云城塞的致命威胁之后,蹋顿才能真正腾出手来整合乌桓部族。朝着自己大乌桓的理想大步前进。
因此,蹋顿在收到方志文行踪的消息之后,几乎是立刻就下定了作战的决心。他的决定绝对不是因为自己族人被屠杀的怒火做出。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结果,目标也非常的明确,那就是不惜代价的干掉方志文。
鸽子在夜里也是可以飞行的,这个情况在现实中也是如此,只不过鸽子能准确的找到目标人,这个神奇的技能当然是智脑赋予的。入夜之后,方志文终于等到了那只让他心焦的鸽子。侦骑判断蹋顿的军队‘巡航’速度三十五左右,这跟方志文的部队速度相差仿佛,方志文的部队在经过道具的加成之后,速度是三十三,那么可以推算,巡航速度是最高速度的六成,那么蹋顿部队的最高速度是五十九,方志文的则是五十五。
当然了,这个也可能是蹋顿故意放出的烟幕,来麻痹方志文,具体如何判断和选择,则要看方志文自己的决断了。…;
可以计算一下,在追击的过程中,蹋顿是不可能全速前进的,在全速状态下,战马只能跑半个时辰就必须休息了,而用巡航速度,战马可以连续奔驰两个时辰,然后休息半个时辰,可以再次奔跑两个时辰,如此往复,所以,长途追击只能用巡航速度。
当然了,还有一个提高速度的办法,那就是一人双马,在这种情况下,两匹马轮流用八成的速度奔驰,累了就换马,这样倒是可以提高一些速度,但是一天两天还行,持续如此,战马的状态会严重的下降,所以长时间的追逐战,最好还是用巡航速度进行。
蹋顿与方志文的巡航速度相差二,代表着每个时辰两部的距离会缩短十里,从太阳出来到天黑,蹋顿一共有六个时辰来追击,期间还必须休息半个时辰吃饭。如果用双马轮换,一个时辰大概能缩短十三里多,但是要至少要休息一个时辰。
这么一算,现在距离方志文至少百里之外的蹋顿,想要在一个白天之内追上方志文完全是不可能的,而到了夜里,由于没有了金鹰在天上指路,追踪痕迹也不好查找,方志文更是可以趁着夜色拉开距离,所以蹋顿直接追上方志文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由于草原上是蹋顿的主场,可以更方便的获得补给,所以蹋顿采用的将会是一种逼迫追击的战术,在某个方向上拉开一张网来轮番冲刺追赶,将方志文朝着北面的沙漠逼迫,让方志文断绝粮草补给,无法停下来有效修整,最后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要么回身拼死反扑,要么最后被追到无反抗之力被歼灭。
不明白草原上骑兵战的人,是不会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狼群战术,将敌人追疲追死,才是狼群战术的精髓。
方志文在充分计算了蹋顿的追击速度之后,很快就明白了蹋顿能采用的战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方志文决定,跟蹋顿赌了,看看最后到底是谁被追疲追死。
让方志文下定决心的关键原因在于时间,现在已经是深秋,再过半个月,塞北草原上就可能普降大雪,而在更北的地方,应该已经开始降雪了,一旦方志文穿过大漠,在漠北草原上,蹋顿就会陷入跟方志文一样没有补给的境地,到时候,部队数量多反而是一种累赘了。
即使方志文有了这样的决断,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方志文还需要留出另一个后手,以便在情况危急的时候,能够成为最后的稻草,不管是救命的稻草,或者是压垮对手的那根稻草。
第一百六十三章 分兵
“什么?分兵!不行,主公,即使真的要分兵,那也是您先走,我留着吸引蹋顿的注意力。”
慕容方听到方志文的让自己带两千骑兵先行,脱离乌桓人的视线,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坚决的不同意。
慕容方虽然不知道主公的全盘打算,但是他也知道,分兵的目的在于从现在的不利局面中,硬生生的分离出一支游走在敌军视线之外的部队,这支部队不管是为了什么目的,肯定会比被敌军盯死的主力部队要安全得多。
对于主公一而再的主动以身犯险,慕容方是既感动又激愤,若是主公都没了,自己这些属将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方志文扭头看了看香香,这几天连续的战斗,小丫头一点不见憔悴,容光焕发的很,看来是已经逐渐的习惯了这种艰苦的生活了,方志文微微的笑着摇了摇头,阻止了香香已经到了嘴边的话。
“志忠,你要弄清楚了,蹋顿是我们主动引来的,他的目的是我,而不是你,如果我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他还会追来么?好不容易做成这个局面,难道要功败垂成么?再说了,我让你分兵出去,就是让你在关键时刻,成为袭杀蹋顿的那支利箭,并不是让你脱离战斗,难道你明白的道理我就不明白么?”
方志文说话的速度不快,声音也不大,但是非常的严厉,或许方志文平时给属下的感觉很随和,但是到了战场上,方志文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战争机器,可以有意见,但是绝对不能违反军令,这就是方志文的原则。
慕容方抬头与主公对视了一会,他是主公的第一名属将,对于主公的性情自然是最为了解的,他能够从方志文的眼睛看到,方志文这是要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他。
“主公,属下遵命!”
“嗯,很好,你带一千人,分散走,装作是溃散的逃兵,先朝北脱离集结,一方面偷偷的袭击一些草原上的小部落,抢得粮草之后埋藏好,我们会按照你的记号去取,记住,不要都埋在一个地方,而是分布成一个区域,万一我们偏离了路线也不会完全失去粮草供给。还有,抢劫时候不要过多杀戮,以防引起鲜卑人和匈奴人的强力反弹,只抢粮草牛羊。另一方面,要给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这个要非常用心,仔细的计算调整你我两部之间的方向和距离,既要配合我不断的分兵过去,又不能让后面的蹋顿追了上来。我们最终的目标是漠北,上次元志已经探查了这一条过沙漠的道路,这次正好用上。还有,随时用飞鸽传书与我保持联系。”
“诺!”
方志文指着地图,反复的指明自己打算走的路线,当然,现在只是打算,因为不知道在这条路线上,会不会有鲜卑或者匈奴人挡路,或者有什么自然环境过不去,如果有的话,就必须要绕行,而具体的行进路线的计算,就要看慕容方了,他一方面给方志文打前站,另一方面,则是要完成一个偷梁换柱的计划。
在游戏里,一人双马是可行的,确实可以有效的提高行军的速度,事实上方志文与蹋顿双方,现在都是一人双马的状态,而且方志文当时为了迷惑乌桓人的追兵,自己特意还多带了不少的马匹,伪装成随队的俘虏,所以现在方志文手里的马匹是有多余的。…;
就算一人三马都足够,问题是在游戏中,一人三马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只能徒耗粮草而已,方志文之所以不肯放弃这些战马,就是要在将来做粮食来用。
方志文给慕容方挑选的都是状态好的马匹,趁着夜色掩盖,慕容双拜别了主公,带着一千骑兵转向向北疾驰而去,方志文一点都不担心蹋顿会怀疑自己这边少了一千人,在长途的追击战里面,掉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而且自己这边有大量的战马多出来,晚上方志文有派出很多小队四面制造痕迹,加上慕容方的部队是以五十人一队的形式分散离开的,就算蹋顿再精明,也猜不到自己要用这么长时间,玩一个偷梁换柱的把戏。
蹋顿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日夜不停的追,他不相信汉军在草原上持续作战的能力会比乌桓人更强,加上自己的部队数量多,完全可以采用轮换跃进的方式,这种草原灰狼采用的捕猎方式,能将猎物活活的累死。
可惜对手似乎也不容小觑,追了两天之后,蹋顿就发现,前面的汉军非常熟悉草原上的作战方法,他们用陷阱、假痕迹和下了毒的水塘之类的,不断的迟滞背后的追击,甚至他们非常熟悉金鹰的活动规律,总是会在两只飞鹰交接的当口,失去踪迹,让金鹰花费更多的时间才能重新找到他们。
蹋顿的部队隔着十里一个万人队,保持着一个扇面,这才牢牢的网住了方志文的踪迹,没有让他成功的跑掉,蹋顿相信,只要这样不眠不休的追下去,很快方志文的部队就会垮掉。
只是,他这个‘很快’很快就又过了三天,算下来,他已经追击方志文六天了,差不多跑出了两千里,而方志文却仍然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晃荡,虽然看着随时都像要崩溃的样子,但是却一直也没有真的崩溃。
“大王,汉军,汉军进大漠了!”
蹋顿楞了一下,其实这些日子,他追得也很累,虽然他们还能轮流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