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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乌龙拍档(第一部)-第9部分

小说: 乌龙拍档(第一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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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日后,整件离奇的杀人碎尸案被记者以煽情的笔法自报上注销,民众哗然。

  报上没有被提及的一间小小侦探社,自那日起,足足一个月不闻肉味,就连社狗卡奇拉都只能哀怨地以狗干粮充饥。

  月夜下,一只橘黄|色的小小身影哀怨地对月长嗥。

  「嗷呜─」

  抗议!

  它还是一只正在生长发育中的未成年狗耶,虐待宠物,惨无狗道呀!

  档案II

  第一章

  窗外的鸟儿叫得叽叽喳喳,让人心烦。

  凌霖很想张个大箩筐在台阶上,以亲身体验「门可罗雀」的确实可行性。

  挂在门外的风铃轻轻一响,半掩的木门很有气氛地被「吱呀」一声推开了,凌霖赶紧正襟危坐在办公桌后,可是抬眼望去,被推开的门又缓缓地合回了原处,但─却空无一人。

  难道真的因为人气太不旺而引来了非我族类?

  一再地揉眼睛,只听得到似有若无的铃铛声一点一点向这边靠近,视野中却…依然看不到半个人影〈有没有鬼影现在还不敢断定〉。

  大白天就出现的灵异现象,叫一向算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凌霖吓住了,就在他胆战心惊,鼓足勇气打算站起来,仔细看向彼方找出来者何人时─「汪!」

  卡奇拉飞快地从他脚下的桌底窜出,快活的大叫声几乎没吓掉他半条命。

  「呜呜…」

  彷佛还带着心形结尾的低呜响应立刻响起,在他站起来后,果然看到了那个「非我族类」的存在。

  一条金色的巡回犬摇着尾巴,快乐地和自家那只土狗缠在一块,脖子上金色的小铃铛响得更欢快了。

  以它「娇小」的身高,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他看不到有任何东西开门是应该的。

  怪就怪这小东西实在聪明,居然懂得模仿人的动作开门和关门,就他这个角度看,刚刚那一幕就是门很神奇地被一只无形的手推开再关上─也不知道卡奇拉什么时候交上这样的女朋友。

  「真是,果然人是被自己吓死的!要怪就怪这地方这么破旧宽大,总觉得会从哪个角落冒出点什么来,才配合气氛似的。」

  凌霖拍着胸口,正在大口吸气,安抚自己饱受惊吓的弱小心灵,一只相当冰冷的手─或者说是手状物体─拍上了他的背,叫他猛吸进去的那口气全呛进了喉管,呛得自己猛咳兼直翻白眼。

  好容易咳停了,战战兢兢回过头去,带着湿橡胶手套的林亦云显然也被他这过大的反应吓住了,怔在那里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很好,在沉寂了六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之后,终于有个能谈话的对象活着出现在他眼前了,即便这谈话是「吵架」,凌霖也觉得很有必要让声带震动一下,免得它退化了。

  「喂,又是你叫我去清洗卡奇拉的狗屋的,现在只不过想叫你帮点小忙,你居然吼我?」

  穿着工人裤的林亦云也委屈极了。从上次那件事后,他不过就是小小崇拜了一下自己的救命恩人嘛,被支使着干这干那也就算了,干完了活还要被吼,欺负他脾气好也不能这样啊!

  「汪!」

  卡奇拉很快乐地领着自己的「女朋友」去参观清洗好后的狗窝,才不要管两个主子吵架。

  「啊?你真的去洗了?你这阵子到底怎么回事?脑袋进水了?也没发烧啊?」

  摸了摸林亦云的额头,倒反是叫人去干活的凌霖很奇怪。

  按平常他这同居人的性子,早丢下一张钞票叫他去做了〈可悲的是,大多数时候连丢钞票都不用,直接用他那妖媚的眼睛一扫,以吻来威胁他,让他心里发毛后,自动自觉做好打理家务的事〉,哪有可能纡尊降贵自己动手。

  说起来,从上次他见到那具骸骨晕过去后,整个人就挺奇怪的,当时忙着破案,也没仔细想就是了,现在闲到都可以写捕雀观察日记,凌霖就算再迟钝,也发现了同居人的不同。

  而且,他也不带男人回来了,要说现在飘荡在他身边的气氛,就像是刚刚大学毕业出来的社会新鲜人,对什么都有着一份热情和好奇,为人也热忱与和善,跟之前像捡大型垃圾一样把自己捡回家来,嘴巴坏、脾气也坏的男人简直天壤之别。

  「你找打是不是!又是谁说狗便便不及时清除,要小心传染病的?」

  难为他辛苦了一下午,这是为谁辛苦为谁忙来着?林亦云也不由得光火了,一把拍掉那探到自己额头上的手,刚刚擦洗过狗屋底部的手巾一甩到别人脸上─老子不干了。

  「唔,好臭…还是这样比较像你…」

  凌霖那一脸狼狈但欣慰的表情,让人深层地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有严重的被虐倾向,就在林亦云打算让他爽得更彻底时,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打断了两人无聊的打闹。

  「茉莉,你们把我家茉莉藏到哪去了?呀─」

  后面突然拔高的尖叫有三个,一个高八度的女音,两个被吓住呆呆跟着叫的男声。

  「你们…不要脸!」

  那女人会这么尖叫是有原因的。

  打闹成一团的两个人一个骑在另一个的肚子上,手还揪着别人的衣领,露出一脸yin邪的笑容,怎么看都像是「被打断」的某个禁断场景。

  而且还是骑乘位的!

  「小姐,您是来办案的吗?」

  美女!

  虽然打扮得过分艳丽了点。

  这是被压在地上的凌霖脑子里第一时间闪过的评价,然后赶紧推开林亦云爬起来,努力拍平衣服,力图用自己最完美的形象来接待美女。

  可惜脑后竖起的一小撮头发,完全破坏了他努力修整回来的严肃性,整个人看上去像时下卡通里出现的天线宝宝形象,最可笑的是他还浑然不觉,俨然以为自己身着燕尾服站在金光闪闪的宴会厅。

  林亦云已经捂着嘴,躲一边偷笑去了。

  美女脸上掠过实在难以隐忍的笑,这一下,原来气愤的心情就无法持续,尖锐的口气却缓和了许多。

  「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茉莉?是一只金色的巡回犬。」

  化得精致有如水磨大理石般的妆面显得她脸上皮肤雪白晶莹,右边眼睛眨一眨,一颗细碎水钻的光芒在眼角一闪,光彩夺目。

  身上穿的一件葱绿描金的旗袍加紫貂短披,这种一般人会显极为呛俗的打扮穿在她身上,只觉得美艳无比,就连脚上趿的半跟绣花鞋也连带成了一种特殊的品格。

  人长得美就是有这种好处,怎么打扮都可成为时装。

  「啊,好像是有看见…」瞄一眼自己家见美女一笑就色魂远矣的不争气的老大,林亦云只好代为回答。

  只是不知道美女对名贵犬种与菜肉狗的交往持何种门户观念,只好有所保留。

  「啊,有的有的,就在后面,小姐请进来吧,我们家卡奇拉的狗屋今天才清洗过,很干净的。对了,小姐不介意的话,冒昧问一声您贵姓芳名啊?」

  可恨那个头脑完全不清楚的老大,已经毫无保留地把小旺出卖,并引领着美女向后方的小天井进发。

  「茉莉!」

  才到后院,就看到他们家的土狗小旺丝毫不知廉耻地,努力想骑到人家金毛名种犬的身上去,在那光天化日下干那苟且之事。美女脸色变了变,大喝一声爱犬芳名,打断了那对「狗男女」的好事。

  「呜呜…」

  见到主人,那娇小的金毛犬摇了摇尾巴,一时间还甩不开仍对自己缠头缠脚的男朋友,脖子上的小金铃响得更急了。

  「小旺!你还不下来!」

  林亦云冷眼旁观,见美人才缓和下来的脸又要有绷紧趋势,赶紧上前亲自动手把自家的菜肉狗拉开─可恨自家那被美色迷了魂的老大还是没有任何警醒。

  「茉莉,我们回家了。」

  松了一口气的美女召回自家爱犬,本来想蹲下身去抱起它,可是想到刚才有只菜肉狗趴它身上,不知道有没有传染脏病菌,又收回了手,只冷若冰霜地喝了一声,知道主人生气了的金毛小犬赶紧蔫头蔫脑地跟上。

  「汪!」

  见美人要离开自己了,卡奇拉也急得摆头晃脑,一张嘴竟然咬上林亦云的手。

  林亦云虽然被咬出了两道血痕,勒着它脖子上的狗项圈却毫不松手,低低地骂道:「我打你这个见色忘义的狗东西,人家是什么身分,你是什么身分,不自量力!再缠下去就要挨打了!」

  「小姐您走好,小姐有空再来玩啊。」

  可怜被迷了魂的小警探凌霖,被人指桑骂槐地数落了一通仍毫无知觉,哈着腰一路恭送大美人步出自己家的破旧宅子,还在台阶上翘首以送了半天,才转回屋子里来托腮长吁短叹的。

  男人好色的劣根性毕显无疑。

  「凌、霖!给我滚到后面,把饭做好了再端出来,另外,小旺今天受了惊吓,要熬猪肝肉汁饭给它吃。现、在、就、去!」

  冷森森,如同一阵凉风从后脑掠过的话语,终于唤回了凌霖对自家暗黑大魔王的回忆,从满天粉红色泡泡的幻境中回醒,第一眼,先看到了林亦云那包扎着白色绷带的手。

  「呃,你的手怎么了?」

  美男子一生气,那种以他为中心方圆五里直径范围内皆成低气压圈的气势立显。凌霖再呆再蠢也知道要先讨好眼前人,换来小命得保比较重要。

  赶紧摇头晃尾巴地迎上去,表达自己迟到的关心。

  「被一个不识好歹的狗东西咬了一口,不过我已经教训过它了。」

  不然那只色欲熏心的狗是怎么老实下来的?

  不过好像被吓得不轻,近短时间内有可能完全不举,也好,这样也不用担心它不知节制的下半身惹麻烦了。

  甩了甩手,林亦云阴险的笑容害凌霖跟着物伤其类地抖了两抖,马上讨好地继续表达自己的关心:「我看还是去打个防狂犬病的疫苗比较好。卡奇拉被我带回家养的时候,没经过防疫站检测…」

  「小旺就叫小旺,叫个洋名它也不会变成名种狗!不过…你说什么?你养的宠物居然没经过检疫站就带回家来养了?你存心想害死我是不是?」

  林亦云一听他叨念的狗名就火,然后才省过来他说的内容,这下子更是火冒好几十丈!

  「卡奇拉又不是我要叫的…明明是你自己改的…」

  凌霖感觉自己一方天空完全被黑暗大魔王的黑云所笼罩,极没骨气地私底下嘀咕叨念,也没敢把正义的民众呼声上达天听。

  不过真奇怪,这个打从上一个案子来,变了性子后显温和无比的恶魔,突然发起火来的可怕程度,跟之前那个妖魅比起来,怎么好像威力更大了?

  还是说之前他都是随时发泄自己的不满,所以虽然是随时都有坏脾气,但比起聚集总爆发的迫害性要小?

  总之,两种性子都不是好惹的货色就对了。

  唉,为什么人在屋檐下,就不得不低头呢?为什么这样一个喜欢同性的男人,会是自己目前的米饭班主呢?

  「见个美女你就忘乎所以,不信我把你和小旺一起丢出大街去!哼!」

  甩着受伤的手,林亦云火大地想起自己,竟然因为这一人一犬共同的好色习惯而招至横祸,实在对舍友这种见色即迷的个性十万分的唾弃!

  「你自己长得漂亮,当然不知道漂亮的重要性。自古以来有能力的男人无一不掠夺美丽女人的原因,就在于她能给自己进行先天性的、血统上的修正改良。不然你看看朱元璋那歪嘴斜眼的土皇帝,到后来明朝的太子都能长得个个人模人样的…」

  暴君是暴君,可是自己的福利还是要申诉的。不然像以前那样被他随便亲来亲去,说不定从此改变了性向那怎么办?他可还想要传宗接代呀!

  漂亮的男人又不可能给他生个儿子,虽然说他不反对同性恋,但也没想自己要踏进那一滩浑水里头去。

  看看他以前的生活,那叫一个靡烂呀!总不能因为不必担心不会怀孩子、不用负责任,就追逐肉体享受放纵成这样吧。

  凌霖很自然地拉过他的手来拆绷带,查看伤情好决定要不要去打针,一边努力申诉自己作为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子,就算在他的欺负下也应该享有正常的福利。

  「我就说叫你醒醒!刚刚那个女人和你的差距,就像那只金毛巡回犬和小旺这种土狗菜肉狗的差距一样!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

  虽然他动作细心,但拆纱布仍被痛得直抽气,林亦云没好气地把当天的晚报娱乐版拍到凌霖脸上,第一版占据了四分之一个版面的美人照片,正是刚刚出现在这里照亮了一方小小厅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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