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群芳妒-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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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醋。
“哥,吻我一下……”挂断电话前,莺儿轻声要求萧鹰。
萧鹰轻笑,给她作了一个亲吻的声音,“傻丫头,见面再吻多好。你来吧。”
“哗!真的啊!万岁!”莺儿话声渐远,电话却依然能听见啪啪两声,应该是把可怜地电话扔在了地毯上。
萧鹰再一次被妹妹的深情感动。审视自己,看不懂有什么好的,一个发福的帅哥,傻得连整个集团都不要的大傻瓜。值得这杰出的妹妹如此衷情吗?追她的帅哥可是按集团军算的……哎,只能赞美命运吧。哈哈。
不一刻莺儿就赶到,上前就抱住他给了他一个火辣辣的热吻。
萧鹰猪哥似的舔舔嘴唇,“妹妹的吻,好甜啊!哈哈!”
“哥哥喜欢就好,爱死你啦!”莺儿又吻他几下,坐到他对面,“哥,这几天老妹可是为你做了不少事哦,我要求连逛欧盟最好玩的十五个国家,哈哈。”
她用小手扇着风,白皙的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小鼻头上有点点汗渍,显是来得急了。
萧鹰一边为她抹抹汗,一边惊奇的道:“什么啊,做了什么事,我怎么不知?”
“你还在这儿迷糊,家族内部对你连续动用集团力量很不满,说这样你的赌约肯定能完成,你追妞应该凭自己的力量。”莺儿白了萧鹰一眼,怪他不了解她的努力。
“我靠,凭什么不能用,我是不是集团职员?我只是说不愿做家主,我没有脱离开集团嘛,我用我自己的钱和权力办事,有什么不对吗?”萧鹰地大眼睛快立起来了。
萧鹰在集团虽没有固定工作,但是权力很大,且拥有相当比重的股权,他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动用这些钱和权力而已,不是没有。那些老家伙脑袋都秀逗了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通,一群老木头!
莺儿噗哧笑了,“哥,你怎么和我回那些老家伙的话一样啊,呵呵,我就是这么说他们的,把他们个个骂得狗血喷头,哈哈,妹妹干得不错吧,嘿嘿!”
说到这儿,她伸出白生生的小小右手,和萧鹰的右手“啪”的击了一下。
这是他们兄妹常做的动作,极有默契。若说起和萧鹰的契合度,世上没有人能强过莺儿,她,就似为萧鹰生的,她,就是上天为他安排的那个姻缘女人,她,就像他的肋骨!
萧鹰每每念起,仍深悔折磨她那么久!
“那用不用我回去一趟,骂骂那些老家伙,哈哈。”萧鹰在家族里是宠儿,是天之骄子,他谁也不惧,以前有家族内部事务时,他就常常发表自己的看法,绝不放弃自己的权力。
“不用啦,妹妹给你搞定了,我也不怕他们的,咯咯。”莺儿挥挥手,引发高耸的酥胸一阵颤动。
兄妹二人谈了好多,莺儿十分同情他碰上那么多衰事,吴克琼的事她帮不上忙,但要帮他“处理”陈姐的前夫。
萧鹰犹豫道:“不好吧,你别干犯法的事。”
“你怕我找表哥他们啊,不会的,我对打断他的骼膊和腿没兴趣,我只是想让那家伙自顾不暇,你想,一个正常男人,有可能为了一个找不到的前妻,十多年没个相好的吗?据你说他是个怕老婆的人哦,那么……”莺儿附耳过来,和萧鹰嘀咕了一阵。
言毕,两人相视而笑,这一刻,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有多少被认定是讨厌的人就是这样被他们兄妹俩配合修理的。
第四十七篇 第三、四节
天亮了。
窗外早就有人在走动、说话,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入室内,令中年男人再睡不着,看一眼手表,才六点钟而已,没办法,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先关了开了一夜的空调,顺着眼皮,打着哈欠,踢踏着拖鞋去洗漱。
抬起脸看一眼镜子,本想梳一下头发,他却呆住,这他妈的死镜子里出现的是谁啊?
充血的眼球,呆滞无神的目光,铁硬的胡须向四面八方生长着,松懈的面皮……
如果镜子在手里,现在已经掉了。
他自恋的脑袋里非常悲哀地出现几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想当年,小陈初嫁给他,一时羡煞色狼无数,她高贵的气质、绝美的容颜以及温柔的性格,让他感到光荣和幸福,拥有这样一位妻子,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心愿。
而他自己,虽说不是英俊潇洒的人物,但当时刚刚在政府部门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个顺,正是雄姿英发的,两人十分登对,走在外面总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离婚时他万分不愿,下了不知多少个保证意图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决,领着两个女儿躲得不知去向,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超过一定时眼即可判定离婚理由成立。
离了婚。他十几年之后地今年,佳人依旧美艳,他则变作这副模样!心理能平衡才怪!
实际上他当然并未像他所说的,说什么找了她十年,毕竟这是现实社会,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发泄性欲,不可能为了一个前妻毁了自己。
但当时在商场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冲上前。说出了那些话。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拥有她的心无限膨胀,简直要让他爆炸掉了。
如果不是保安拉走他。他真想把那个挺着肚子的帅哥干掉!
想到这儿,他一拳击在镜子旁的瓷砖上。
“你干什么呢!”一个女人嗔怪地说了他一句,去洗手间了。
“啊……没什么,不小心碰到。”他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去做饭。
这位大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虽然长相不怎么着,脾气可是非常不好,可不能让她这大醋坛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惨透。
做着饭,他又愤愤地想起“城乡”差别来了。这要是在前妻身边,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那叫一个舒心!现在可倒好,凡事要他伺候这位奶奶,他哪还有一个堂堂处长的样子!
做好饭,叫醒儿子。那位奶奶也洗漱好坐在了饭桌上。他看看她,“帮着端碗啊!”
那位奶奶打量式的横了他一眼,“今天吃枪药啦?我还就不去端,怎么着!”
他扁了扁嘴,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人去端,背过身时在心里将她地直系亲属都用下身的物事问候了一遍。
早上七点四十,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他地心才算平静下来。家里还没有办公室舒服,悲哀。
看了一会儿报纸,听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他才敞开门,开始日复一日的公务活动。
政府部门当官最好了,根本就没什么大事,顶多有时支支嘴,基本用不着他参与,只要需要时带张嘴去吃饭局、参加会议就行。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上午十点,他刚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这时一名长相尚可的女手下嗲着嗓子给他带过来一封信,说是公务员让她捎给他的。
妈地,这个娘们,好像总对他有意思,说话就不能好好说的,要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最重要的是怕老婆,睡了你又如何!
这样意淫着,他这才拆开信看了一遍。
那信没有署名,且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我在玫瑰餐厅等你,中午十二点,十五号桌,不见不散。
他反复将信了N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前妻!
不会错的,玫瑰餐厅虽然并不很出名,却是他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他没和别地女人在那里吃过饭!
他的血沸腾了,觉得青春期又回来了似的兴奋。
他和司机打了招呼,要来钥匙亲自开车,早早就跑出去,订了花束,换了一套自认为最帅气的西装和皮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收拾一遍,给老婆打个电话谎称单位有饭局,请好假,然后就盯着手表猛看,快到十一点时他就等不及了,驾车取了制作完毕地精美的花,直奔玫瑰餐厅。
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分钟都像一小时,但这些,当他终于看到光彩夺目的前妻进了餐厅,就都值了。
他发现她果然还像二十出头嫁人时一样漂亮、迷人,气质则更上一层,正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知识女性典范。
最重要的,是她身边没有那个可恨的家伙陪伴!
“你来啦,请坐。”他绅士地为前妻拉开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将花献给她时,他颇为担心她不接受,却见她坦然收下,心里真是乐开花,就像又回到了过去追她时的时光一样开心,他开始妙语连珠,大献殷勤,用一千句话回顾自己失败的婚姻用一万句话赞美这位前妻,表示希望与她重归与好再续前缘……
此时,萧鹰和莺儿就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间雅间里,吃着小菜,时刻注意着陈姐和那家伙的动静。
莺儿手里拿着一个仪器,对着一台手机的受话端,陈姐和那家伙的话一字不差的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某人。
天有不测风云,正是进餐时间,外面却阴云密布起来。
伴随着一个光亮的闪电和一个沉闷的炸雷,餐厅的门被一把推开,声音极大,一时引得本就张望外面天气的进餐者都望向大门的方向。
陈姐前夫也随意地望了一眼。
进来的,正是他的现任老婆,手举着手机,盯紧他的眼神似一把尖刀剌进来了他的心里,让他变小、变无。
……
萧鹰和莺儿碰了一下酒杯:“Cheers!”
搞定,接下来该让吴美媚跟去欧洲了,有点头痛哦。
第四十七篇 第五、六节
不,岂止是她,零零五小妹妹肯不肯去也大成问题。
陈姐丢下几句得体的话,表明和萧鹰的关系,从根本上绝了那男人的念头,从容离开。
只要陈姐安全就好,再后面的丑陋闹剧萧鹰兄妹就没看,他们要了一瓶红酒,慢慢品着,说一些兄妹间的体己话。
莺儿最喜欢和萧鹰聊天了,不管他讲大道理还是讲些从网上看来的小道消息,她都愿意听,她甚至不愿插嘴,只要眨着美丽的大眼注视着哥哥就够了。
萧鹰在她心目中,就是一个完美的偶像。
可惜这个偶像最近有点烦。萧鹰告诉她恐怕吴克琼是不会跟去欧洲的,她已经斩钉截铁地提出和他分手,又怎会跟他出去旅游。
莺儿很惊讶,因为萧作泡妞可说是无往不利,印象中,好像还没有哪个小妞会和他闹这种根本性的矛盾,他以前那些女友顶多就是耍个小性而已,绝不会也绝不敢和他提什么分手。
“要不要我去骂醒她?”莺儿问萧鹰。
萧鹰吓了一跳,严厉地瞪她一眼,“你可别给我添乱,这时候可不能那样做,要给她时间来转过弯来。”
莺儿伸伸舌头,“算啦,要不这次别带她去了,这么麻烦。”
萧鹰点点头,叹口气道:“对啊,难道人家不去,还非要绑着去吗。”
这顿饭照例还是莺儿付钱,把经理叫来,多给了一百元小费,算是刚才闹剧的借场费,至于那悍妇打砸一番她当然不会代为买单。
出来看时,那对冤家早没了踪影,估计是被酒店教育完回家接着打去了。
萧鹰让莺儿开车送他去陈姐单位,他心悬陈姐。要不是陪妹妹,他早赶去和她会合。
不一会儿到了地方,他叫出陈姐试图加以安慰,结果陈姐的表现让他心安,人家根本未把今天的事往心里去,她确实是将那个家伙彻底忘得一干二净。哪儿轮到为他伤心。不仅没有伤心痛苦,还高兴着呢,说萧鹰为她解决了一个难题,晚上要好好慰劳一下他。害得他双目尽赤,差点将她就地法办……
吻别姐姐,坐妹妹的车回单位,掐着她的小腮帮和她告别,一边还哈哈大笑,着实惹得她娇嗔声声。
这回的事多亏妹妹,应该是绝了后患了。
学校没有什么事,他处理几个电话后,便到初级班教室开一台机上了一下网,用ICQ和邮件和法国、英国的朋友联系了一下。告诉他们他近期会到欧洲去。
萧鹰是一个好交朋友的人,而且他交到的都是真正的朋友,绝不是靠吃喝玩乐混上的那种酒肉朋友,朋友们也都喜欢他,并愿意以他为中心,他是一个组织能力超强的人。
外国佬照样喜欢即时通讯,年轻人每天都要花几个小时在线上聊天。此时有两个法国朋友正在线,得知他要去,都乐疯了。打了一堆法文过来,这可苦了他,电脑上根本没装法语输入法的,他只能用英语回应,这个别扭。
倒是可以进控制面板现装,但他懒懒的嫌麻烦,干脆朝小于借了她地耳麦来,开启ICQ地语音功能开聊。
他的法语娴熟、纯正,听着软软的,十分动听。虽然声音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