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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1973怀特:人树-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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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你结婚,雷,”她说,扬起那张奶油色的脸,像在梦中。
  他没料到事情会是这样,几乎倒退了几步,但是最后还是吻了她。
  他们住在杂货商的房子里,或者“府脉里。许多人这样叫那幢房子。因为杂货商是个有财产的人,尽管他不讲排场。这一对年轻夫妇——人们出于无知常常这样说起他们——有自己的几个房间。丈夫试图学会在那里面生活。晚上,妻子缝缝衣服或者读书。她给他念《圣经·新约》的四部福音。我很快就要把自己的事都告诉她,他心里想,而且请求她的谅解,事实上她已经谅解了。他不时在一片宁静之中,吃力地从深棕色的地毯上面走过,或者坐在椅子里俯身向前,两手握在一起,放在双膝中间,额头的血管看得清清楚楚。听着妻子的朗读,他觉得教义中那些简单的条条同时又是永远也解不开的结扣。他自己就被捆扎在那结扣之中了。
  可是埃尔西·帕克认为她很幸福。即使在这样的年纪,她依然确信,痛苦之中孕育着幸福。因此她那壮实的身体十分柔顺,但并不迁就。因为她的天性就不是那样。她当然很快就怀孕了,生下一个娇嫩的男孩,他的名字是按父亲的名字起的。
  这样一来,这对夫妇住的那几间屋子又散发出新的、天真无邪的味道,这个男人越发无法忍受了。对于这个孩子,他除了是他的生身父亲之外,还能意味着什么呢?责任,这个可怕的玩笑已经落到他的肩上。夏天的傍晚,在斑斑驳驳的树影下面,人们沿着大街走过去。他们大张着一张张在他看来寂然无声的嘴大笑着,或者抬起头张望着,目光向远方射去。对他视而不见,就好像他压根儿就不存在似的。有一次,他从楼上跑下去,急匆匆穿过几条大街,去看望一个叫肯尼迪的人。他曾经跟此人做过一次买卖,他坐着这位肯尼迪的汽车跑了好长的路,到一幢挺远的房子,去处理也是这个肯尼迪的几件事情。与肯尼迪拉上关系的雷·帕克在灼热的、油毛毡的气味中,浑身无力地坐在汽车里,等待他回来。这不是他的天地,可他又无法从自己的生活中逃脱。谁也不会把他收容到他们的生活圈子中去。
  尤其是埃尔西,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不过,梳过头之后,她就替他做祈祷。
  “我真希望我们一块儿做祈祷,雷,”有一次她穿着她那件长长的绳绒线晨衣站在那儿说。
  “不,”他说。
  他,一个并非软弱的人居然变得这样软弱了。
  “你不愿意让我帮助你,”她说,挽起他的一双手。”
  他场了粉鼻子,很生气居然连自己也无法帮助自己了。
  “你们这些人总是把别人都想成是陷在罪恶的深渊里,为的是你们好来救人,”他说。
  但她不愿意她的信仰受到损害。她转身走了。
  生完孩子,她又开始四处走动。有一次,她劝他用她一块儿去参加一次聚会。聚会在一个大厅里举行。大厅是近期一幢丑陋的建筑。木头门窗上的油漆都起了泡,砖缝里面的水泥也都松动了。进去之后,年轻的帕克夫妇在棕色的长椅上坐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雷坐了下来。因为埃尔西很快就又站起来,和学生们、年轻姑娘们,以及年长的妇人们——他们是作为一种见证来这儿的——一样变得容光焕发。丈夫心想,他看出她因为用人们说卫理公会教徒的“行话”而得到了宽慰。这种“行话”是他们后来学会的,但更像是与生俱来的。丈夫变得闷闷不乐。他一边瞅着脚趾,一边在有砂子的地板上交替地搓着一双脚,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就好像要踩灭一个怎么也弄不灭的烟蒂似的。这些还没有开始生活的人,懂得什么呀!他坐在长椅上,愤怒地问自己。他们能有什么信仰!还有那些老太太。他的目光似乎穿透了她们身上的衬衫,一直看到她们那似乎从未有过吸引力的乳房。他吮了吮一只牙齿。这只牙应该镶齐,但他一推再推。
  在这段时间里,聚集在那儿的人们一直说呀,笑呀,直到那几位布道的人在那个小小的讲台上集中起来。埃尔西是他们中的一位。她朝丈夫微笑着,态度有点冷淡,就好像在这种事情上,必须表现出一种超然。他们唱到罪恶和圣水。也有些人在祈祷。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显得尴尬。这时,雷·帕克开始变得粗野起来。他心中的欲念在升腾,又翻腾出过去干过,现在已经忘了的各种各样的坏事。改恶从善的全部观念曾经是那样合乎人意,现在,当它作为一条拯救灵魂的道路摆在眼前时,又变得那样令人厌恶。
  也许埃尔西在轮到她站起来唱歌之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的嗓子即使不是出类拔革的女低音,也还纯净、悦耳,很能感动一些人。她的丈夫站在那儿,用鞋尖又打了一次节拍,裤腿也随之抖动了一下。他被自己这种超然搞得精疲力竭,怀着一种厌恶注意到她在重要场合才穿的那件绿色羊毛连衫裙和从她的祖母——一位英国妇人那儿继承来的沉甸甸的、样子平常的金手镯。她唱歌的时候,手腕显得很紧张。他在心里暗暗自问:他们心目中这个耶路撒冷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居然那么实实在在,这简直不可能!但是这里的每个人都相信它的存在。每个人,除了雷·帕克。现在或许还有埃尔西。她心中那个金色的顶峰已经开始倾斜了。他不能不惊讶地看着她——他的妻子。
  牧师在一张小桌旁边站着,小桌上摆着一瓶盛开的玫瑰花。他做了一番讲演之后,聚会按时结束。
  雷走出去,一边抽烟,一边活动胯部,放松着两条腿。他对着星星喷吐着烟圈。他抽了好几支烟,直到能闻得着手指上尼古丁的味道。他的食指上还有一块老茧,他用牙齿咬着,吐出那块硬而苦涩的皮。他连自己也不明白,这到底是待在什么地方。只记得是在一个类似后院的地方。在他的对面,一间小屋的窗口,有个老头正小心翼翼地包好一卷钞票,藏到一个盛烟草的罐子底下。这个窥视者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心里想:“这老家伙的脑袋,会像个玉米棒子似地叫人一劈两半。”由于灵魂深处的某种不安,也由于对他自己也可能成为牺牲品的疑虑,他打了个寒战。
  他走进去找到了妻子。她已经在那条绿连衫裙外面又套了件外套,正在那座几乎已经空荡荡的大厅里等他。他们步行回家,岳母正打瞌睡,孩子哇哇地哭。
  埃尔西。帕克给孩子换尿布,她走过来走过去,为他们的孩子干那些必不可少的事情。她平常不怎么向丈夫问这问那。可是这时,她怯生生地问他——他正直勾勾地看着她,把她看得胆怯起来。“这么说,你不喜欢这种聚会?”
  他坐在床沿上,抽着剩下的最后一支香烟。
  “这不是那种你喜欢还是不喜欢的事情,”他说,来回挪动着一双光溜溜的脚。“不过,我可是受够了。”
  他的睡衣敞着胸口,到他这个年纪,那儿已经长满了汗毛。
  我不理他,她心里说。还有好几桩事情要做呢。她坐下来给孩子喂奶。
  她愿意高高兴兴,乐乐呵呵。可是我没有得到足够的恩爱,她想,看样子,我会早早地在这个男人手里吃亏。她给孩子喂完奶,又开始把东西一样一样地叠好放起来。灯光下,她的皮肤现出奶油般的颜色。可是以后人们会说,她的脸色苍自,很不健康。
  埃尔西·帕克经常带着孩子去杜瑞尔盖他爷爷奶奶那儿,而且尽量让自己喜欢这份责任。她下了公共汽车以后,得不慌不忙地走完那段路。因为公共汽车不跑那条线路。她用一块扇形的披肩包着孩子,披肩总是洗得干干净净。等孩子长到开始蹒跚学步的时候,她就把那个懒洋洋倚靠着她的孩子背在背上,自己也变得脚步踉跄起来。她不时把头发从他那双清亮的眼睛上甩开,一边看着他,一边吸口气。再晚些时候,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走了,而且漫不经心地看着牧场。那时,婴儿已经长成个小男孩,跟在她旁边跑着,或者悠然自得地走着,不时停下脚步,叽叽呱呱地跑回到她跟前,问昆虫和小草的名字。
  “我可说不上来,也许爷爷知道,”她总是这样,好像是对他说,又好像不是对他说。与此同时心里纳闷,自己到底懂些什么。
  但是,她的无知骗不过小男孩。他对那些问题的答案并不十分感兴趣。那些东西本身就足够了。因此他继续跑着,捏住叶柄举着一片树叶,或者捏着羽毛管拿着一根羽毛。对周围这个世界的发现使他处于一种永远昂奋的状态。而他的母亲想的多半是到了婆婆家以后的情形。
  到那儿之后,奶奶几乎总是刚从炉灶里拿出一炉无核小葡萄干烤饼,而且总是浑身散发着糕饼味儿,说道:“你们来了。”
  母亲就开始详细讲他们一路上的情形,讲得十分准确,但毫无色彩。这些细节谁也不听,但她还是径自讲下去,因为她觉得人家总希望她说点儿什么。奶奶微笑着。向外面的牧场张望着。小男孩微笑着,上气不接下气地往上揪扯他的短袜。奶奶决不在他们一到就对小男孩说话,也不正眼看他,当然也不吻他。因为他俩都是在关系更亲近的情况下,才会那样做。
  艾米·帕克并没有试图占有这个隔辈的孩子,但结果却是,他对她比她自已的儿子还亲。她跟他总是心平气和。当然,她已经是个老太太了,更容易做到这一点。甚至在她心里充满嘲弄的时候,或者预料到这个小男孩迟早会做出些残忍的事,说出些残忍的话,或者给他自己披上一层她永远也解答不了的神秘色彩的时候,她那良好的心境都没有被破坏。她在花园里散步,手摩挲着毛线衫的袖子。
  有时候,她把男孩领进屋,给他看这看那。在这里,那些东西本身就包含着一种神秘。有些人,比如这个老太太和这个小男孩,对这种神秘初次感受。
  “过来,”她说,“我让你看点儿东西。”
  她不叫他的名字,因为他和父亲同名,只有陌生人才那样叫他。
  “什么东西?”他问道。
  她气喘吁吁地打开一个盒子。
  “是什么东西?”他问,手指摸着那个盒子,长长的睫毛在面颊上投下阴影。
  她看到他是个面色苍白的孩子。
  盒子里有些放了多年、一碰就碎的花。事实上,是一些菊花,是有一次她采来泡茶喝治胃痛的。还有几个玻璃片,红颜色的碎玻璃。
  “这是什么玻璃?”他问道。
  “是发洪水时我们拣的一个孩子的,”她说。“有一天夜里,在乌龙雅。我们都去那儿看洪水,你爷爷在那儿救人。我想,我们也许能留下这个男孩。你知道,是收养。可是爷爷不同意。不管怎么说,那孩子跑了,是清早跑的。他不愿意在这儿待。他丢下了这块玻璃。”
  “他拿这块玻璃干什么?”孙子问。他已经拿起那块玻璃,正放在眼前照着玩,一片排红在他脸上流动,只有面孔的轮廓现出绿色。那是因为那块红玻璃不能将那苍白的脸色全部盖住的缘故。
  “他照着玩,就像你现在这样,”祖母说。
  “你脸色很自,”她说,摸着他脑门上的头发根,头发汗津津的。
  “才不白呢!”他喊道,把那块玻璃猛地一扔。“要是我自,那是因为有的人生下来皮肤就是白的。”
  “当然,”她说,语气里包含着一种嘲讽,那是专门冲这孩子来的,并没有伤害谁的意思。
  “我能要这块玻璃吗?”他眼瞅着那块玻璃问。
  “你要它干啥?”她问。
  “我保存它,”他说,笨拙地来回挪动着两条腿。“作为一个秘密。”
  “可是我知道这个秘密呀!”她说。
  “这不太要紧。不管怎么说,你老了。”
  “我们俩一块儿保守这个秘密,”她说,带着一种无需掩饰的快活,因为这儿再没有别的什么人。
  回首往事,她想不起曾经和什么人分享过秘密。她自己的秘密在内心深处被一块块“铅板”筑成的高墙封锁着。
  她把他领进餐具室。这间小屋与厨房相通,和另外几个房间一样,是后加的。其实不过是一个摆橱柜的过道。那里面摆满了架子、搁板。一头开着一扇窗户,让夏天的阳光经过百页窗的板条过滤之后懒洋洋地照射进来。倘若冬天,则是一缕小心翼翼地挤进来的淡淡的光。
  祖母指给她的儿子——他确确实实是她的儿子——看那些罐子、腌肉的桶,还有一个用来捉苍蝇的、很奇妙的玻璃装置。这里面有许多罐子。金桔或者宝石一样的东西闪闪发光。他把那片红玻璃举到眼前,直勾勾地看那些金桔,直看得头晕目眩。
  “金桔是整个儿的,”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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