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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部分

烽·烟-第232部分

小说: 烽·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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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能弄到这样的珍馐实为不易。

    且,亦在同日,闻得一滑稽轶事。

    陈大哥所用于医治之草药,实为治牛马牲畜之用,其药方亦为骟牛马后止血之药方。

    方有奇效之药必出之于奇耶!

    其实,在部队里,我也给孩子、们?准备了礼物,我第一次战场上缴获之钢笔、望远镜。

    保存于我处,尚不知几时能亲手交于他们。

    愈发紧张之态势,愈发干涩之气息。大有“大漠孤烟”之意,苍凉之色甚浓。高空山,有北去之鸿雁,亢戾而鸣,其声哀怨动人心魄。

    它就好像是我一样。

    就好像是每一位战士。

    古人常以鸿雁传书,不知我可能否?

    三

    吾妻见信如晤:

    父亲离世之噩耗我已收到。

    泣血悲哀,心甚痛之!然老母并未因此有失,实为大幸。

    未能见到老父一面,实为不孝,然未能送灵守孝,更是不孝之甚极!

    父亲之丧事,该是卿一手操办吧?我不在家,你要承担起我的责任啊。或许你会觉得很难过,很憎恨我,而这一切并不重要。

    照顾好家,照顾好母亲,照顾好孩子。

    欠下的债,我回去那一天,必然加倍奉还。

    我没有时间悲哀,但我在腰上,扎了一条白布,对着家的方向,取了一捻土包了一小包,权当是父亲的骨灰吧,愿他保佑我。保佑部队。

    昨晚的战斗一直持续到了今日午时,刚刚打扫过战场。敌人用了一种之前未使用过的武器,我从没听到过那样的炮声。

    可能,不就我就能当面向父亲谢罪了吧。

    暂且就说这么多吧;精神的哀嘶与身体的疲劳好像掏空了我的一切。

    战斗还在未知中,兀自珍重吧。

    终

    这是未曾寄出的家书,自然也未有受到回信的可能,或许,很多年中,那一家老小,娇妻已成白发婆,父母也已然远离人世,孩子亦长大成人

    或许他们一直在等待,等待着等待

第306章:恨此风中物本吾家,今为客() 
这不是一个有关侠义的故事,这不过就是我说看到的现实,作为讲述者,我就是文中的旁白,而旁白却又并非是我一个人,或许,我所生活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能够做这文章的旁白吧。

    十年前,他们还未成名的时候,我以为现在的世界,早已没有了侠义,没有了中真正的江湖,那是道义永存,豪气干云的所在。

    十年间,社会的变迁,时代的更迭,人,或生或死。或须发鬓白或泪眼连连。有人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可,能够摧残人心的,恐怕并不是任何的外力,只是这十年的时间,是辛酸苦辣是爱恨情仇吗?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一个借口吧,真正摧残人心的,是自己的贪婪,是人性,是善良是险恶,是无法揣度的人性。

    虽然故事的主人公还没有离去,但是,其中有的人改变了,有的人已经无法继续生存下去,或许是巧合吧,当几个不同性格的人聚落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团体肯定将会是分崩离析的下场。

    可是,偏偏就是这样的话不投机,相左性格的人,却融洽且相互依托了身家性命。是这个社会发展得太快吗?

    曾经需要用生命换取的东西,在这个社会中,就真的已经不值一钱了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寻求答案,所以我写下了这篇故事。或许这故事并不精彩,但是我可以保证的就是这故事是真实的。是一幕幕发生在我身边的,或许就是发生在我眼前的。我看到过生命逝去前的恐惧与不甘。

    我看到过春风得意时,那不可一世的样子;我见到过爱情,同样我也感受过背叛,但是这一切,不够就是一场陪伴吧。

    假如缺少了这样的陪伴,生命还有什么意义那?沉浮沧桑,一个又一个人的变化,造就这一切的,是时间,同样,摧毁这一切的还是时间。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江湖亦或者不是,我无法确定,可至少我知道,这是一种感悟吧,或许有些高看了自己,但是我知道,我应该记录下这些东西,或许现在只是一个笑话,可在未来,又有谁能保证。

    这篇故事不是对于身边人的缅怀那?

    辛弃疾有一首词中,这样的一句,足够说明时间的可怕了。

    平生塞北江南,归来华发苍颜。

    在天都的机场,刚刚从上面走下来的老人,那身形如风中烛火办脆弱的老人,要是你不认识他的话,恐怕永远也无法相信,他曾经会是在天都叱咤风云,只手遮天的人物吧。当年,他一个人,就站在现在他走下飞机的地方。

    当年这里还不过就是一块没有修正过的小土包而已,就是在这里,他曾经用自己的血,书写下了自己在天都风云叱咤的十五年。那十五年的光阴里,他除了金钱之外,得到了一切人们梦想中的东西。

    或许,如过他能够就那样,一直在天都生存到现在的话,应该会有比现在更高的身家,而且也不需要颠沛流离的离开这里几十年。他曾经说过,如果我不能成为名声显赫的人物的话,我更愿意当一名侠客。

    而如今,这位老者对我说的却是“如果我不能成为声名显赫的人,我宁可只做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或许即便是我还有机会,我仍然愿意制只做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至少那样的话,我可以享受这片故土,可以真正的体会,什么叫做家。”

    老人说话的时候,他的脸上还带着向往的笑容,虽然那笑容很苦涩,但是能保证,他的笑容是幸福的。

    没有人知道他这么多年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外面多做了什么,能够知道的就是他回来了,只不过当年他离开的时候年仅三十五岁,而现在的他已然过了花甲之年。

    昔年时,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所拥有的除了自己家里长辈留下的小房子以外,便再无他物了,而如今的他,却是怀揣千万资产的人物。

    或许此时的他,已然达到了年轻时的梦想,只不过,这其中的坎坷令人叹息,只不过他的名声与自己的期望,有所差别,但是他还是常常对人说,自己这辈子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离开了这片天地。

    虽然昔年时他是被迫的,但是至少这样的被迫,让他多活了几十年,让他得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赚取了大量的资金的同时,还能够荣归故里。可这样的荣耀并非是他期望的,他后悔吗?

    没人知道,或许吧,总而言之,他当年离开了这里,数十年后重归故里的时候,他早已卸下了过去的包袱,那些名声也好,恶名也罢,他现在过得很好,虽然很孤独,但是至少他还能够活着并且把日子过得好。

    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被迫也许就是他的机遇。

    同样,都是背井离乡的人,这位老人走下飞机的一刻,浑浊的双眼中,除了激动外就只剩下沧桑后的喜悦,他感激自己,他感激自己的正确与幸运。

    可,有人,却不是这样,同样是一个地方,同样是一个航班,同样都是背井离乡的人,可是他再踏上天都土地的一刻,满眼中除了三道熟悉的身影外,就只剩下那熊熊燃烧的怒火。

    那是仇恨,是怨恨,是恨!

    老者,背井离乡几十年,春秋冬夏的轮转改变了他,改变了他的生活与生命。

    而这年轻人,只有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却怨恨这个地方,他怨恨自己的遭遇,他怨恨那些破坏了他前途与命运的人,他的怨恨就好像是六月的雪,是冤屈之后的恨。

    可,这,或许是这样的,或许也不是这样的。只是是与不是已不再重要了,他回来了,他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他用以依托生命身家的兄弟还在这里,或许这五年间,他们也都并不在这个地方了。

    但是,只是一个约定,是义气,是侠义,是痴迷,是执念,他们又重新的走上了自己出生的这片土地,他们要做的,不是复仇,而是去改变一个秩序,一个永远不会以书面形式呈现的秩序。

    那是罪恶吗?是黑暗吗?或许那才是人性吧。

    故事,从这里开始,就从这一刻开始,当二十八岁的年轻人,真正的踏上了天都的土地时,就在这一刻,故事,开始了

第307章:最终的故事【一】() 
天都的风是寒冷的,尤其在这个季节,那飘雪的天空呼啸的寒风,足以令人感到恐惧,会害怕,害怕自己被这风吹成了冰。

    天空的阴郁,或许更像是人的心情吧,云辰走下飞机的一刻,当他再一次呼吸到天都的空气时,这寒冷的气息,让他感觉到无比的舒适,他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总能给他所期望的味道。

    飘落的雪花纷落在他的大衣上,染白了他的头发,他的眉,可好像更染白了他的心,他的情绪很平静,相比于五年前,他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他此时的情绪已经不足以提及了。一步步走向离开机场的通道。

    其实这个时候,他的心里是有一些唐突的,他不知道当自己走出通道的时候,还能不能见到自己那几个而使得玩伴,长大后,一起在酒桌上胡吃海塞说着大话吹着牛的好兄弟。

    那些曾经与他怀有同样的梦想,一同踏入社会拼搏却与他因为相同的事情而毁灭了前途的家伙,他们是不是还在这个地方,他们还会不会出现在他的眼前。在他登机之前,确实联系过他们,给他们群发了一条短信。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回应,他就这么等着,等着,直到踏上飞机前的一秒他还在期望着能收到谁的回信,哪怕只有一条也好,可是,没办法,这就是现实啊,他就真的连一条回信也没有收到。

    这样的情景,让他不由的感到伤怀,甚至撼动了他的信念,让他想要放弃回到这个令自己伤心又流血的地方,但是,或许是执念吧,或许也是五年的时间历练了他的坚韧,云辰依旧坚定地踏上了飞机。

    他必须回来,他必须要回到这个地方!

    这是信念,这是他绝不会更改的信念。假如他的兄弟都不在了,哪怕他们已了无音讯了,哪怕在天都只有他自己孤身奋战,他还是要回来,这是痴恨吧,总之,他还是回来了。虽然他落寞,可是他的情绪却非常的平稳。

    直到,当他走出了通道看到了那几道熟悉的身影后,他的情绪才有了波澜,但是或许他变了,没有了当年的纯真直率吧,他选择了掩饰住自己的内心,他要会避开自己真实的想法。

    “你终于还是回来了?”说话的这个胖子,看起来憨憨的,而且形态举止有些不拘小节,可是他却是云辰多年前最好的兄弟之一,是唯一一个敢于在云辰无法控制自己恶劣脾气的时候,把他直接压、倒在地的那个人。

    “胖子。”虽然胖子有些笑逐颜开且情绪很是兴奋,但是云辰这淡漠的回应就好像是一盆冷水一样,一刹那就熄灭了胖子兴奋的火焰,让他不觉得面上有些尴尬。而这时,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壮硕,可是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家伙却对云辰开口了。

    道:“装大尾巴狼啊?五年不见,你小子还活着,这挺不容易啊,前几天胖子回来的时候我还和他说那,你这许久没有消息怕不是死在外头了吧。哈哈哈。”

    云辰看了看说话的这个人,笑了笑,没有说话,对于刘半疯他还是非常了解的,虽然他是后来加入到云辰这伙人中的,但是无论是人品还是做事上面,这个刘半疯都是无可挑剔的。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一下,虽然刘半疯身材高大,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但这一切都是假象,如果说当年云辰是因为自己的性子而打碎了自己的前程且招来了无边无尽的麻烦的话,那这个刘半疯如果要是处于非常状态下的话,他可能会做的比云辰更为过分,而且这一伙人都知道这个刘半疯其实不是一个半疯,而是一个全疯。

    假如说人的性子脾气就好像一个火药库的话,那么引爆这个火药库至少还需要点燃的步骤,可是对于这个刘半疯而言,这个步骤是可以直接忽略的,因为要是想要引爆他这个火药库根本不需要点燃,他纯属就是那种精神病一样没事找事的人。

    云辰看了看他们两个,看着他们的样子他就知道这五年的时间还没有改变他们,而且他也相信这五年的时间里至少眼前的这两个人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不然的话,那两双加一起要两万多块的鞋子,恐怕他们还是买不起的。

    “我”云辰此时才刚要开口,却又被另一个声音给打断了。这是一个比较柔和的声音,和胖子的憨声以及刘半疯那粗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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