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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时空行走者-第69部分

小说: 时空行走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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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五味陈杂,他知道自己因功法出现的心境问题消失了,他的另一个人格与他融合,因为他在最后一次冲向白夜时,终于突破了自我,将补天阁和间派武学成功融合。

    可他并不高兴,他的昨夜记忆力,那人太强,如一座高山难以翻越,像一尊神魔俯视人间。

    门“吱呀”地开了,迎面走来一个蒙面婀娜的女子,女子身后跟着那个记忆很深的青年。

    这两人走到近前,女子似有不愿,看他一眼后,撇过头不看他,青年却目光灼灼盯着他,仿佛一条狗瞧到一根无主的肉骨头。

    “青璇,你不愿意看到我吗?”

    石之轩声音沙哑,说着咳嗽两声,女子身体一颤,他见这细微动作,知道女儿并不恨他于死。

    石之轩复又回看白夜,拱手道:“多谢!”

    白夜挥手示意没关系,他也不敢确定是否会真的治好石之轩,治不好反而彻底成了疯子,估计石青璇会恨他一生。

    “没事,话说,有啥打算啊?”

    白夜拖过一张屋内的凳子,坐在床前,笑着问石之轩。

    他边问,边搓着双手,双目放光。

    石之轩搞不懂这家伙的思维,他虽风流倜傥,魅力脱俗,但那是对女人,男人只感到他英武非凡,想要结交,可也不是这种眼神啊。

    “如今我已恢复,我想一统圣门,完成先辈遗愿。”

    石之轩很直接,在石青璇和白夜面前,很干脆地承认了他的想法。

    石青璇站立不远,听到他这话,冷哼一声,再也不看他一眼。

    白夜眼珠转了转,笑道:“你们先辈的遗愿无非是让魔门光明正大行走人世,能发扬光大。你们魔门并非是魔,传承大约源自秦汉时,而自秦皇一统六国,汉承秦柄,唯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你们渐渐失去了在明面上活动的资格,只有转入地下。”

    石之轩没回答,石青璇偏头,奇怪这家伙不是历史很差吗?怎么又知道么多?

    白夜看石之轩不否定,不承认,于是又道:“你们的先辈转入地下后,暗地里的生活并不好,行事作风越发偏激,行为古怪,像你那什么补天阁和间派武学,纯粹就是制造流氓和神经病的武功。”

    说到此处,石之轩脸色一黑,石青璇“噗嗤”地笑出声来。

    白夜瞪了石青璇一眼,他觉得侯希白那什么万丛中过,处处留情,又片叶不沾身,无情有情的修炼的方法,不是流氓是什么?杨虚彦同样差不多,一个蹲在别人影子下,成天琢磨杀人的家伙,不是精神病是啥?

    “再至后来,佛教异军兴起,地尼横空出世,他们的教义符合主流向上的趋势,你们的先辈被更加打压,行事越发极端。我听说,你们魔门某些门派,见到有资质好的女儿,不论是小女孩,还是有了夫婿的妇人,都会强行掳走,调教成她们的弟子,导致了许多人家破人亡,又没地方报复,你还觉得你们有机会成功?”

    石青璇脸色冷淡,偏头看着她爹,石之轩皱眉,他道:“不试一试,怎么会知道?”

    白夜哂笑道:“不用试也知道,你曾入朝为官,是聪明人,即便成功一统魔门,也斗不过正道,不在于武力高低,在于人心。”

    石之轩才情绝艳,历史上不是没有出现过跟他一般的魔门天骄,可惜最终都失败了。

    白夜道:“我打算插一脚在这天下浑水当中,你们更没有机会的,我们之间的差距就好比你和我的武功。你即使一统魔门,打败正道,也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白夜这时起身,面带微笑,走到窗前,望着阳光下的世界,他道:“如果是六七年前,你们扼杀我建成的势力还行,现在不可能了。人们都说,一颗种子用时间可以长成苍天大树,而我种下的跟你们品种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差了很多个时代。再过四五年,我的初中生、高中生将会接连毕业,到时候你们会见识到什么叫科技的力量。”

    白夜一笑,带着点恶趣味,他想看到魔门和正道支持的势力遭遇钢铁炮火洗礼时,会是什么表情?

    石青璇再一次听到科技二字,她好奇,这玩意儿是什么?竟让白夜如此自信。

    石之轩是很聪明,但他超越不了这个时代,他的智慧是在当世卓绝,却不可能贯穿时空。

    就像前人不敢想象今朝,今朝难以知晓未来。

    “四五年之后,什么武林高手,什么巨城墙楼,统统得都会被科技的炮火碾碎,连如今的我都经受不起炮弹洗地,你们一样抗不过。

    并且,如果你们要靠高手行刺,更是无稽之谈,你们会看到很有趣,很滑稽的一幕,那就是我的高手比你们多得多。”

    白夜耸了耸肩,看似在说大话,石之轩和石青璇父女能感到白夜那种无比坚定的自信。

    “你现在可以赌一把,我正式向你邀请加入我们,加入我的团队之后,你可以选择行政管理,选择军事征战,选择科研。”

    白夜见石之轩张口要拒绝,他一挥手打断,他道:“别忙着拒绝,先跟我去一趟飞马牧场,然后去我的地盘看看。算算时间,江都和丹阳应该被彻底拿下了,杜伏威的江淮军现在大概很不好过。你们很快会听到消息!”

    石之轩心里一思,他如今心境刚补全,身体受伤,回去了也不能在短时间一统圣门,不如跟着女儿和这小子走走,去看看他的地盘,费不了多少的时间。

    并且出于一种心理,他身为一个父亲,见女儿跟这小子走得近,也带着些为人父母的考量,这是养白菜的人和拱白菜的猪之间的故事。

    飞马牧场在竟陵附近,具体方位,白夜不知,不过有石之轩和石青璇带领,三人顺利地来到这片闻名于世,建立起数百年的牧场。

    野草青青茂盛,铺展无边,在这地区,陡然开阔,一片广袤若无垠的草场出现在视野。

    蓝天白云,明镜湖泊,风吹草低见牛羊,自然原始的风光一如百年不变,一座规模不小的城立在这片土地。

    飞马牧场,不要被名字迷惑,以为这只是单纯一座养马的场地,它是一方势力,并且是不弱的势力。

    飞马养马,供给四方马匹,在平安的年代,自然无事,然世事纷乱,天下兵戈,谁又能真独善其身?

    草场远方,三个黑点从天与地交接处显现,不过一刻钟时间,飞马牧场的士兵便看到三骑踏来。

    这三骑自然是白夜、石青璇和石之轩三人,三人为了早日到飞马牧场,特地于一处城镇以高价购买了三匹马代步。

    在买马时,白夜问了卖马人最近马匹生意的行情,如他所想,马匹短缺,生意十分火爆,各方势力都急求,以重金购买。

    这是一个必然存在的事实,南方本无多马场,更兼战乱年代,手下若有一只骑兵,将增加更多筹码,心中底气也足了许多。

    否则,那太原李阀李世民岂会派他的亲妹前往飞马牧场商谈,那四大寇又如何会攻打于此,就连杜伏威江淮军攻打竟陵,怕也存着吞没飞马牧场的心思。

    白夜在想着,脚下的马匹已至飞马牧场城墙之下,他和石之轩父女二人勒住缰绳,让马匹止步。

    这飞马牧场哪里是一座普通的牧场那般简单,地势地形,建筑修建,都有高人设计,摆在三人面前,便是一座高大城楼,上有兵卒防守,持弓拿刀,引箭握弦,防备着随时犯境之敌。

    这分明就是一座堡垒城池,立于此地,经由商家经营数百年之久,早已自成一方天地,其中生活的人绝不下数万人,拥有精悍士卒必然不少。

    三骑向前,城墙上有一中年汉子站在那里,待白夜三人靠近,他大声喝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第十二章 飞马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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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皆是好修养之辈,石之轩现人格分裂治愈,温文尔雅,卓尔不凡,极负风采魅力,自不会与这小卒般的人物见识。

    况且,这中年是按职守问话,语气稍大,实并无恶意。

    石青璇不说话,石之轩也不动,白夜无法,自己驱马向前,仰头望着城上,笑道:“容我介绍一下,左边这位是邪王,不知道你听过没听过这个名头?”

    那中年一听,神色突变,浑身一个哆嗦,脸色质疑,却不敢驳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是传说中那个邪王啊?

    中年没等白夜继续介绍,慌忙跑下城墙,这样的事已不属他管,他需要更上面的高层才能处理。

    “这,哦!”

    白夜正准备介绍介绍石青璇,这家伙却如一只兔子样逃得飞快,他只得回头古怪地看了看石之轩,又摇摇头,这家伙果然名声在外,稍有点见识的人物,都怕遇到他。

    飞马牧场中,商秀珣正在和一众牧场执事高层谈话,商议牧场的未来走向,毕竟这世道越发混乱,黑暗之中,谁能执九鼎神器?

    这时,一个守城的将领跑来进来,神色慌张,似有急报。

    商秀珣和一众高层纳闷,难道是有敌人来袭?可飞马牧场易守难攻,有鲁妙子这机关大师设计,整座城防御力十分之高。

    这将领是和白夜对话的中年,他一跑进来,气息不匀,微微舒缓了下后,对商秀珣恭敬道:“场主,外面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其中一人可能是闻名天下的邪王。”

    商秀珣秀美的眼睛一睁,好看的眉毛蹙起,她安抚下这中年将领,叫他好生将事情详细一一禀报清楚。

    待得中年将领说完,一众执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皱眉凝思,尽管心存怀疑,但亦是不敢马虎轻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邪王来了?他不是练功出了问题,疯了吗?怎会出现在这里?”

    一个身材魁梧,头发秃顶的汉子出声问道,他的问也是众人心头犹疑之因。

    “管他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独目壮汉郎然出声,他似有了主意,引得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于他。

    商秀珣虽是女儿身,不输男子,坐在主位,目光明锐,直接道:“柳执事但言无妨!”

    独目大汉柳宗道略作沉思后道:“我们现在要做两件事,其一,无论他是不是邪王,我们必须去看看。如果他是假的,立马斩杀以儆效尤。”

    他语气霸烈,众人点头,他们均非是心慈手软之辈,有人敢冒充邪王前来飞马牧场,也得掂量掂量。

    “其二,如若他是,我们要开城门迎接,以图对策。邪王武功之高,大家都心里有数,这城能挡住千军万马,绝挡不住一个宗师入侵。”

    柳宗道一扫众人,仅剩独目,亦有一种豪气风采。

    “我的建议是我们一起去迎接,见机行事!”

    商秀珣一思,点了点头,一指那中年武将道:“好,你立马前去大开城门,我等一起去看这邪王是何等的风采。”

    中年武将“诺!”了一声,退出议事大厅,商秀珣等人随后,数十飞马牧场高层往城门而去。

    白夜很无聊,骑在马上扯扯马耳朵,数数马耳上的毛,反正无所事事,不如研究下马的结构。

    上一世,他教了一群猴子武学,后来一帮丧心病狂的研究者,连什么熊啊,老虎啊,马啊,统统实验过武学,可惜成功得不多,仅有很少动物学会了运转真气,拥有内力。

    三人并未等多长时间,大约一炷香的功夫,飞马牧场的城门大开,从城内奔出几十骑,眨眼近到白夜三人面前。

    为首一人是女子,英姿飒爽,身材高挑,皮肤呈古铜之色,娇嫩细腻,展示着她是一位喜运动健康的美女。

    青丝如瀑,素面之颜不下于石青璇之美,又比石青璇自然清新气质不同,带一种狂野阳光之性。

    然而,白夜一偏头,他发现奇妙的一点,武功越高的美女,身体的瑕疵越少,比如寄生虫,比如洗不净的脏东西。

    但不是说,这绝色美女就没有寄生虫和脏东西,而是很少很少,在白夜灵觉之下,无所遁形,他不得不再次关闭灵觉。

    他现在就是个加强版的版蜘蛛侠,视力高,嗅觉灵敏,在尘世行走时,好似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了解到的现象。

    在小人国时,小人们能看到格列佛身上的瑕疵,闻到他身体的臭味,不是很喜欢接近他。

    在大人国时,他又如小人一般,看到了那些大人国美女身上诸多的瑕疵和缺点,他也不喜欢大人。

    生命互相欣赏之美,是处在同一水平,具有相似价值观念时,才会产生美感。

    否则,人为何不以一头猪美?猪不以一个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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