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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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一个比他聪明的太太,对男人来说可能很不好受。”
“对女人来说也不见得好受。不过,我并没有说我比史丹聪明。他只是还没找到自我。”
“他在寻找自我吗?”
“他一直拼命在找,找了好久了。”
“他找的是他爸爸。”
“那是他找回自我的办法。他似乎觉得他爸爸离开他的同时也把他的人生意义带走了。这话听起来荒唐可笑,可是其实并不。他一方面很气他爸爸遗弃了他,一方面又很想念他,很爱他。这两种情感混在一起,很容易让人麻木的。”
她声音里的浓厚感情让我吃惊。她关心她的丈夫甚深,只是不承认罢了。
我们通过一个隘口,开始往下开进山谷。路面上层层的黄沙堆积到半空中,把远处的山景弄得朦朦胧胧的,仿佛是老电影的一幕:一架二次大战时代的轰炸机从凡南机场吃力地往上飞,然后转向北边。它的目的地或许就是圣德瑞莎的火灾现场。
我没有把这副景象告诉我身旁的珍。另一个念头开始在我的心里索绕不去。如果史丹步上他爸爸的后尘面跟另一个女人跑了,他不可能直接跑到他妈妈住的地方去。拉斯维加斯或墨西哥才更可能是他的目的地。
我们经过一个写着“北岭”的路牌。我朝珍望了一眼。她仍弯身向前,还在解她那个看不见的线球。
“你家离公路有多远?”
“大概要开五分钟。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们应该先到你家看看。我们还不确定史丹有没有把你儿子带到圣德瑞莎去。”
“你想他们会在家里?”
“不太可能,不过也说不定。无论如何,我们先去看看。”
她住家的那条街叫做“大学图”,一栋栋全新的房子都有两层楼高的门廊,用高大的木柱撑着,漆色各家不同,以资分别。她家的房子是深蓝色的,门廊则漆成浅蓝。
珍从前门进了屋子。我顺着车道开到后头,发现房子富丽堂皇的门面之后只是个小平房,建筑师似乎是想尽了办法把南方式的华厦和奴隶住的破房融于一体。一道葡萄藤篱笆把她家和邻居家的后院隔开来。
车库的门上了锁。我绕过车库,开到侧窗旁。这是个双车库,只有一部车停在里头,是绿色的宾士车,和史丹开的黑色敞篷车没有丝毫相同之处。
珍从房子里把后门打开。她露出惊骇的表情,跑过草地,来到车库的侧窗外。
“他们没在车库里面吧,有没有?”她问。
“不在。”
“谢天谢地。我刚才还以为他们是自杀还是干嘛了。”她也站在我身边往窗里瞧。“那不是我们的车。”
“是谁的?”
“一定是那女孩子的。我想起来了!她跟史丹昨天晚上是各开各的车回来的。她真敢,竟然把自己的车留在我的车库里。”她转身面对我,脸色凝重。“而且,她还睡了龙尼的床。我不喜欢这样。”
“带我去看看。”
我跟着她穿过后门。这房子已经显露出弃屋之象,厨房里,还没洗的碗碟堆在碗槽和流理台上;炉上的平底锅有半满的凝结油块,煮锅里的东西闻起来像豌豆汤,看起来却像是一块块干裂的绿色泥浆,还有苍蝇到处飞来飞去。
小孩的房间在二楼,墙壁上贴满可爱动物的图片。床单又皱又乱,那位女客人似乎一整夜辗转难眠。她唇上的口红印像个签名般留在枕头上,枕下压着一本小说(绿色华厦)(英国自然景观作家W.H.Hudson描写热带森林的小说),绿色的封皮已经褪色。
我翻到书的扉页。里面夹了个书笺,上面刻着一个天使还是女神的,正拿着孔雀羽毛笔在一卷纸上写字。书笺上的名字是“爱伦·苏东”,名字下头另外还有个铅笔签名:“杰瑞·柯帕奇”。
我合上书,塞进我的夹克口袋里。
4
珍跟在我后头走进房间。
“还好他没跟她睡在一起。”
“你先生昨晚在哪里睡?”
“他的书房。”
她带我去看一楼的那个小书房。房里架子上有几排书,一个关上的拉盖书桌,一张破旧的坐卧两用沙发,床头还立了个灰色的档案钢柜,活像个衣冠冢。我转头问珍:
“史丹平常都睡在这里?”
“你问了不少很私人的问题。”
“你得习惯这点。我就当作他平常都睡在这里好了。”
她脸红了。
“他晚上都在弄他的档案,他不喜欢我去吵他。”
我试探地拉了拉档案柜的第一个抽屉。抽屉锁上了。
“他在这里放些什么样的档案?”
“他爸爸的档案。”她说。
“他爸爸的档案?”
“史丹替他爸爸准备了一个档案,把他挖到的所有点点滴滴都存在里面,其实没有多少。还有所有的假线索——他曾经跟几十个人谈过或书信往来,想要找到他父亲的下落。这几年来,他主要的心思都放在这上头。”她又用嘲讽的语气加上一句:“起码我还知道他晚上都在哪里过夜。”
“他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其实不太清楚。很可笑吧,这么多的资料——”她轻敲档案柜的金属边框,“史丹其实根本不提他爸爸的。对于这件事,他几乎是避口不谈,他妈妈更是绝口不提。我只知道他过去是太平洋步兵团的一个上尉。史丹有一张他父亲穿制服的照片,他长得很帅,笑起来很迷人。”
我看看四周用三夹板拼贴起来的墙壁。除了一本商用月历之外什么都没有,月历上的白纸黑字依然写着“六月”。
“他把他爸爸的照片放在哪里?”
“塑胶护套里,这样才不会破损。”
“照片为什么会破损呢?”
“因为他得把照片拿给别人看。他还有几张他爸爸在打网球、骑马打马球、驾驶游艇的照片。”
“我猜他爸爸很有钱吧?”
“确实很有钱,至少我婆婆是很有钱。”
“而她的丈夫却为了一个女人而抛弃了她和这些钱?”
“我是这么听说的。”
“那女人是谁?”
“我不知道,史丹跟他妈妈都不谈这件事。我只知道我公公跟那个女人私奔到旧金山去了。今年六月,史丹跟我在旧金山待了两个星期,他带着他爸爸的照片在旧金山到处查访,几乎走遍了整个市区,才肯罢休。我还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他跟着我们回来。他原本想把工作辞了,在湾区继续找下去的。”
“要是他找到了他爸爸,那又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我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你说他爸爸离家的时候他十一二岁,那是多久以前的事?”
“史丹现在二十七岁……那有十五年了。”
“他辞掉工作,经济上负担得起吗?”
“哦,他负担不起。我们欠了一屁股债,是向他妈妈还有其他人借的。可是他愈来愈不负责任,我只能尽量要他保住工作。”
她看着房间空空如也的墙壁和那个好几个月都没变动的日历,沉默了一会儿。我说:
“你有没有档案柜的钥匙?”
“没有。钥匙只有一把,史丹带在身上。他把拉盖书桌也都锁起来,他不喜欢我看他的信。”
“你觉得他跟那个女孩一直在通信吗?”
“我不知道。到处都有人写信给他,我都没打开过。”
“你知道她的名字吗?”
“她说她的名字是‘小珊’,至少她是这么告诉龙尼的。”
“我想看看那部宾士车的登记号码。车库有钥匙吧?”
“这我倒有,我把它放在厨房里。”
我跟着她走出房间,进了厨房。她打开碗橱,从一根钉子上拿下钥匙。我用钥匙打开车库。那部宾士车的钥匙插在钥匙孔上。我没找到登记证明,不过置物箱里面有张皱巴巴的汽车保险发票,抬头写着:“罗杰·安密特先生”,地址是圣德瑞莎市新月街十号。我把那个名字和地址抄在我的黑色笔记本里,然后钻出车外。
“你找到什么没有?”
我打开笔记本看。
“你认识这个罗杰·安密特吗?”
“恐怕不认识。不过新月街是高级住宅区。”
“而且那部宾士车要不少钱。史丹的那位老同学好像很有钱,要不然就是她偷来的。”
珍很快做了个要我降低声音的手势。
“拜托不要讲这么大声,”她用一种深恐葡萄藤篱笆外隔墙有耳的细声说。“他说她是他的老同学。真是可笑,她根本不可能是他学校里的老朋友,我跟你说过,她起码小他六七岁,更何况,他上的是圣德瑞莎的一所私立男校。”
我又把笔记本翻开。
“跟我描述一下那女孩的模样。”
“她很漂亮,金色头发,跟我差不多高,五呎六时。身材很好,大概一百一十五磅左右,眼睛是蓝色的。说真的,她的眼睛是她最出色的地方,不过——也是最奇怪的地方。”
“为什么奇怪?”
“因为我看不透她的眼神,”她说。“我看不出来她是全然的天真呢,还是全然的冷漠,好像没有一点道德意识。这可不是我的后见之明,她和史丹一块儿进来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样。”
“他有没有做任何解释,说他为什么要带她回家里来?”
“他说她需要吃东西和休息,而且要我做晚饭给她吃。我照做了。可是她几乎什么都没吃,只喝了一点豌豆汤。”
“她的话多不多?”
“跟我话是不多,不过她跟龙尼说了不少。”
“都说些什么?”
“其实都是些无聊废话。她告诉他一个荒谬的故事,说一个小女孩独自被丢在山上的一间屋子里一整夜,小女孩的爸爸妈妈被怪兽杀死了,后来小女孩也被一只类似老鹰的大鸟给叼走了。她说这是她像他那个年纪的时候,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她还问我儿子,希不希望这种事也发生在他身上。当然这都是乱编的,可是它出于恶意,好像她想把她的歇斯底里转嫁到龙尼身上似的。”
“龙尼怎么反应?他很害怕吗?”
“倒也没有,他好像有点被她迷住了,不过她可迷不倒我。我打断他们的故事,叫龙尼回房间去。”
“她有没有提到要把龙尼带走?”
“她没有直说,可是这故事有这个含意,对不对?我当时吓坏了。我早该采取行动,把她打发走的。”
“你为什么会吓坏了呢?”
她抬头看看飘满灰尘的天空。
“我想,是因为她很害怕,而这种情绪感染了我。当然,我本来就够沮丧了。史丹把她像个小新娘似的带回家里来,这太不寻常了。我感觉到我的生活正在起变化,而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的生活已经改变有一段日子了,对不对,从六月份开始?”
她的目光从天空中移下来,满是阴霸。
“我们是六月到旧金山去的。你为什么会提到六月?”
“你先生最后一次撕书房的月历,就是在六月。”
一辆引擎嘈杂的汽车在门前停下,房子一角出现了一个男人。他的身子裹在皱巴巴的深色西装里,看似浑身不自在;他的长脸苍白,眼睛上端有道疤痕。
他顺着车道向我们走过来。
“史丹·卜贺在吗?”
“抱歉,他不在家,”珍不安地说。
“请问,您就是卜贺太太吧?”那人刻意故示礼貌地说道,可是声音里隐约所得出挑衅的味道。
“是,我就是他太太。”
“请问您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不知道。”
“你心里一定有个数吧?”
“抱歉,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你不知道,谁会知道?”
听他的语气,这人是个麻烦人物。我走到他和珍的中间:
“卜贺先生出城度周末去了。你是什么人?找他要做什么?”
那人没有立刻回答我。他陷入一阵无声的愤怒,把手挥得老高,打了自己一巴掌,这一掴在他脸上留下四个火红的手指印。
“我是什么人你不用管,”他说。“我是来拿我的钱的。你最好找到他,把我的话带到:我今晚就要离开这里,而且要带着钱走。”
“你说的钱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跟他的事,你只要把话带到就好。如果今晚可以到手,我愿意拿个一千块整数就好;要不然,我叫他吃不完兜着走。你把我的话告诉他。”
他淡漠的眼神和他嘴里说的话并不相称。我猜他是牢里的常客。他有种长年吃牢饭的苍白,而且在白日光光之下显得浑身不自在。他一直紧靠着墙壁,好像需要什么东西支撑似的。
“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