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闲看水浒-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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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碧华曾说过施耐庵大概感情上受过女性的打击,因此才笔下的女人几乎要么是孙二娘那样的野蛮女,要么是潘金莲那样的荡妇。——一百零八将里面惟一有姿色、出身好、武艺高强的扈三娘却让宋江配给好色、丑陋的矮脚虎王英。似乎一朵鲜花不插在牛粪上,施耐庵就不自在。这并不独独是施耐庵的毛病,这种爱情人格的不健全,中国传统文人都有。文人们一方面纳妾无数,像李渔那样对女人的姿色、媚态、服饰化妆甚至房中术研究得十分专业。另一方面羞于说自己的真爱,即使真的爱妻子、爱情人,也得等到人家死了才放开心扉写悼亡诗文。这种不健康的爱情观使男人们将女人看成玩物、看成私有物、看成工具。为爱情不要江山不要官位的是没出息的傻蛋,而视“女人如衣裳,兄弟如手足”的男人则受到敬仰。在几千年的专制社会里,男人敢爱简直是原罪,而于风月场所玩弄女性则是洒脱与自在。
施耐庵的笔下,惟一的好女性是林冲的妻子张氏,非施氏厚爱张氏,而是施耐庵觉得林冲太完美了,非贞女不能配他。当陆虞侯将张氏骗到自家,引高衙内进来污辱时,林冲赶到,对妻子的第一句话竟是:“不曾被这厮玷污了?”娘子道:“不曾”。爱妻至深的林武师依然冲不破“失节事大”的礼法桎梏,大才子施耐庵也许认为只有不失贞,张氏才有被林武师爱的资格。
古代文人中,我独爱雪芹,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具有现代人道主义的关怀,能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女人,去歌咏她们的爱与忧愁。大概是因为他是汉军旗的人,和纳兰性德一样,未被汉族那些陈腐的东西过多污染,保留着一份真纯。
施耐庵写爱情笔拙或者是不屑,而写起偷情来,那样津津有味,疏密得当。
《水浒》中写偷情的有:西门庆和潘金莲;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情;白秀英和郓城知县的偷情;卢俊义老婆与管家李固的偷情;阎婆惜和张文远的偷情;李巧奴和张旺的偷情;四柳村太公的女儿与邻村王小二的偷情;王庆和童贯侄女娇秀的偷情;当然,还有大宋第一人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师师的偷情。
这么多的偷情,施耐庵写出来,让人读了却没有重复、拖沓之感,每一次偷情写出来别有面目,施氏才气真如汩汩泉水。只是在他的眼里,偷情都是罪不可赦的大恶。
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通奸发展过程,不仅是一部《水浒》中写偷情最精彩的,即使放在中国所有写偷情的文学作品中比,都可以排在前几位。西门庆向潘金莲套磁那番功夫,金圣叹评价为:“妙于叠,妙于换,妙于热,妙于冷,妙于宽,妙于紧,妙于琐碎,妙于影借,妙于忽迎,妙于忽闪,妙于有波桀,妙于无意思,真是一篇锦凑文字。”“真所谓其才如海,笔墨之气,潮起潮落者也。”
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婆用计鸩杀了武大郎,显然是刑事犯罪,当依律处置。可在谋害大郎之前,两人的奸情,却属于道德调整范畴,而非罪行。潘金莲对武大郎的忠贞义务,是外部的礼法强加的,而非潘氏自愿。潘金莲在做使女的时候,因为反抗主人的纠缠而被记恨,白送给“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可见潘金莲原来并非是人尽可夫,见钱眼开的人。武大郎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满足其性欲需要。“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让癞蛤蟆吃上天鹅肉,施耐庵就感觉很爽,心态何至如此?
西方文学中,作者对爱情得不到满足的红杏出墙行为,往往抱以一种同情的理解,即使有“错”,但无“罪”,如查太莱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西方的文明里,更重视人性。而在潘金莲挑逗武松时,从武松的眼里以及耐庵的笔下,已经是“大大的罪孽”。潘金莲想:“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男人健壮在女人眼中自然是优点,这是最质朴的审美观。当潘金莲的挑逗变得赤裸裸时,武松的反应过于剧烈,简直将潘金莲的皮剥了,让人家的自尊荡然无存。“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武二不为美色所惑,不怀人伦固然是条真汉子。可潘金莲喜欢他,也不是什么罪过呀。嫂嫂喜欢英俊潇洒的小叔子,难道就十恶不赦了,让武松如此辱骂他,其实武松大可不必出粗口,你悄悄地走了,不再理她,彼此不伤面子不就得了?爱之深便会恨之切。潘金莲幽怨地说了句“好不识人敬重!”女人的那颗脆弱的心,谁人能理解?
即使受到了武二如此的辱骂,当武二即将押送礼物上京时,前来向哥嫂告别,潘金莲对武二爱情的幻想还未破灭:“莫不是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那厮一定强不过,我且慢慢地相问他。”可武松当着武大,如此警告了潘金莲。——这就有多管闲事的嫌疑了,你拒绝诱惑是你自己的权利,可嫂子是否守妇道,小叔子凭什么替哥哥来教训嫂子?你哥哥也是个有着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夫妻之间的种种事情,第三者没有置喙的资格。
被爱伤透了心的潘金莲在武松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后,西门庆出来了,一个既能给她生理慰籍,又能给其心理慰籍的大官人出来了。而且西门庆并不是像张员外那样,利用权势强迫潘金莲。他是个泡妹妹的天生高手,潘安的貌,驴儿大的行货,似邓通有钱,绵里针忍耐的性格,闲工夫这五样他都具备,而且“捱光”计十个阶段,钱使到九分九,都有前功尽弃的可能,但西门庆不害怕这种“投资风险”。——碰上如此的人物,别说是潘金莲,我看是林黛玉也抵挡不住爱情的攻势。你看西门庆泡潘氏的那份温柔体贴、那份善解人意。当潘金莲埋怨自己嫁错了丈夫:“他是无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话。”可西门庆是这样回答的:“娘子差矣。古人道:‘柔软是立身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似娘子的大郎所为良善时,‘万丈水无涓滴漏’。”他决不是跟着贬大郎而是夸奖大郎,如此理解和尊重女人,武二等哪能及其万一?当西门庆说到自己的亡妻时,充满了敬佩感激之情:“小人先妻,是微末出身,却倒百灵百俐,是件都替得小人,如今不幸他殁了已得三年,家里的事,都七颠八倒。为何小人只是走出来?在家里时,便要怄气!”然后再提到自己已养的几个“二奶”张惜惜和李娇娇,没有一个及得上潘金莲。如此既说明自己不是滥情之人,博得了潘金莲的尊重,又满足了小妇人的虚荣心。那么,两人感情发展到恩情似漆,心意如胶的程度自是水到渠成。
当武大从郓哥那里得知妻子和西门庆的奸情以后,这位老实巴交的善良男人内心一定是非常的痛苦,他意外地得到了这样一个美女,自己起早贪黑地做小买卖,供养妻子。但是感情是勉强不来的,男女是否般配不仅仅是外貌,更重要的是内心感觉,潘金莲不爱自己,企图靠自己对潘的小心爱护,感化潘金莲是难以生效的。
这时套用现在的话,武大、潘金莲的婚姻出现了极大的危机。如何解决这一危机,现在的夫妇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就上法院,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判定财产的归属。然而那时候是大宋,女人没有主张自己婚姻的权利,要想解除婚姻,只有被动地等待丈夫写休书。而这时武大的合理选择是什么呢?显然他想维护自己的婚姻,那么是私下劝潘金莲回头,或者是等弟弟武二回来后商量,都不失为理性的选择。如果找武松商量,武松也许会利用自己都头的地位和西门庆交涉,但以武松的性格,也许会劝哥哥休掉这个败坏家风的嫂子。那样就不会出现命案了,武松、西门庆、潘金莲、武大等人的命运将完全是两个样子。可是武大采用了那时候大多数男人的办法——捉奸,这是一时激愤极容易采取的传统方法,可惜这个懦弱、善良的男人碰到了清河县有钱有势的西门大官人。他被西门踢伤了,武大如果有他弟弟十分之一的机敏,也会忍气吞声等待弟弟回来再做打算,然而他的善良他对潘金莲的爱,遭来了杀身之祸。他一半是威胁一半是善意地提醒:“我的兄弟武二,你须知他性格,倘若早晚归来,他肯干休?若你肯可怜我,早早服侍我好了,他归来是,我都不提。”家有利器不可轻易示人,这不是提醒潘金莲等人吗?最后在王婆的策划下,潘、西门毒死了武大。
潘金莲杀夫当然是不折不扣的犯罪,我无意为潘辩护。我只想说的是武二杀嫂是一场悲剧。武大爱潘金莲却得不到回报,潘金莲爱武二亦得不到回报,西门、潘金莲两情相悦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最后演出了杀夫、杀嫂。——西门、潘金莲、王婆是罪犯,武松走正常的诉讼程度不能为兄长伸冤,最后也从都头变成罪犯。当武二扯开曾向自己眉目传情的嫂子雪白胸脯时,用尖刀一剜,当时他除了悲愤,还想到什么?
这场悲剧却没有撕裂读者内心的力量,是因为谋杀与复仇、贞节与淫荡这种简单的道德划分减弱了悲剧的力量。人们看到的是淫妇奸夫和复仇好汉的对立两极,而未有对促使美女变凶手的深层次思考。——在施耐庵眼里,稍有出墙心思的女人就是该死的,就是不可饶恕的,中国毕竟产生不了托尔死泰、陀斯妥耶夫斯基那样具有终极关怀的作家。
不知道为什么,《水浒》中的汉子们一个个是性冷淡。你宋三郎既然不好女色,接济了阎婆惜母女俩不就得了,为什么要包养她?既然包养了人家,却又冷落人家这不是不负责任么?难怪人家看上了风流温柔的张文远。那拼命三郎石秀更没道理多管闲事,你的义兄杨雄疏远了嫂子潘巧云,巧云碰到了青梅竹马的裴如海,和尚与已婚之妇偷情,作者便以“淫妇”、“贼秃”命名之,石秀作为杨雄的结拜兄弟,将自己的观察分析结果告诉他,已属不应该,自古“疏不间亲”,人家毕竟是夫妻,顶多善意地暗示、提醒就罢了。当杨雄醉骂巧云走漏了风声,巧云为了自保诬陷石秀调戏她,杨雄信以为真。那么作为第三人,清者自清,你就悄悄地离开得了,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他竟然自己去悄悄地杀死裴如海——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杀了裴如海也罢了,哪个人能保证一生在感情上不擦枪走火,可石秀怂恿了杨雄诱骗巧云和丫鬟上山,最后合伙杀了两人,巧云罪不至死吧。——我真的怀疑石秀和杨雄是同性恋,杨雄娶巧云是为了掩人耳目,不然杨雄在当地不大不小是个人物,何必娶个寡妇呢?石秀也许因为吃醋,借机杀了巧云。
童贯的侄女娇秀喜欢上王庆更能理解。娇秀作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被童家许配给蔡京的孙子,一个憨呆的傻瓜。这对一个美眉来说太残忍了,爱上“俊俏风流无限”的王庆不是很自然么?可施耐庵依然认为这种偷情是大大的罪过。当娇秀和王庆好上后,施公写道:“王庆那厮,喜出望外,终日饮酒”。——用笔如此,似乎愤愤不平。当蔡京等人找个理由将王庆刺配后,迎娶了娇秀。“一来遮掩了童贯之羞,二来灭了众人议论。蔡攸之子,左右是呆的,也不知娇秀是处子不是处子。”是否是处女,在施公看来悠悠万事,惟此最大,他好像很为蔡京那个傻孙子抱不平。
照《水浒》那时代人的理论,妇道比什么都重要,不守妇道就被杀死也活该。潘金莲被人像配牲口一样配给武大,就应该从一而终;杨雄不爱自己的妻子,但受不了他红杏出墙,因为妻子是他的私人物品,他不使用也不允许别人染指,他痛恨妻子偷情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尊颜严被挑战。娇秀也是这样,对童、蔡两家来说,利益同盟最重要,大家族的面子最重要,而女孩的幸福则算不了什么。
宋徽宗放着三宫六院这些满汉全席不吃,跑到勾栏瓦肆泡民间的妓女李师师,尝尝这道地方小吃。这也是偷情,可在施耐庵的笔下,便不是罪过而是风流佳话了。李师师傍上皇帝后,挂出了“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的广告牌,看来被皇帝泡是可以大肆渲染的光彩事情。天下人都议论这件事,皇帝不以为许,还常常从专用的地道钻出来,临幸一下李师师。而且不避近臣,让杨太尉亲自在外面站岗。
同样偷情为什么草民干和皇帝干这样大的区别?因为在皇权社会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万物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