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好色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豆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随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
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
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
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炽天使书城收集
第二章
朱浣浣并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住,说是彼此照应;即使那个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圣的君子,她还是觉得不妥——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光想来就觉得别扭,别人说来不就更难听?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辞去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去那个人的公司当秘书;这太夸张、太过分了!虽说多年来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质的跟在哥哥身边实习,什么打字、速记……一些秘书事务,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可是毕了业,她的兴趣是朝着自己专长发展,一方面准备律师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试也快近了。哥哥现在却要求她半年内安份去当私人秘书,也没有任何解释就一溜烟逃到国外去了——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迅雷保全公司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
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
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对她曾做出最贴切的评语——“一颗单纯的脑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风情万种、内在天真无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长发,配上明艳无暇的脸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么看怎么像做情妇的料。声音低沉柔美不说,那双明媚、略有近视的大眼,在看不清东西半眯时,真个撒落万种风情,勾魂摄魄不自知。
为了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为常引来不少登徒子想一亲芳泽。读书时,她的脑袋受质疑;入社会后,她的专业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来当花瓶,加上她生性与世无争,老是吃亏;难怪哥哥老为她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转眼间,她乘的电梯已达七楼。电梯门打开,就见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得令女人们放心怦怦乱跳的美男子,战在电梯门口对她行绅士礼,口中说道:“真是欢迎光临呀,美丽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个绝色,也是个典型的大小姐,单纯眼光中看得出脑袋中空无一物。
朱浣浣有短暂的茫然;她以为只有百货公司才有电梯接待员——真是太埋没了这等人才。
“你这等长相,做这种工作不会太委屈了吗?而且一定很无聊又赚不了多少钱。”
她不好意思告诉他,去当牛郎或明星必定日进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
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
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兄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
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
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
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
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