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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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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如其来的亲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她心里奔腾着,她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敢动,手指已经牢牢地握紧他丢过来的手枪。好在,他真的只是抱着她。良久没了动静,他似乎是睡着了,发出细均的鼾声。
  一直以来都是孤孤单单的,她喜欢这样被他抱着,有一种安全感,这种亲密的感觉既新鲜又陌生,刺激着她年轻的心,她的脸红了,她觉得自己的行为一定十分的可耻,他也一定认为自己是个随便的女人,可是她就是舍不得推开他。
  其实他并没有睡着,他嗅着她发间的清香,心里开始不安分,脑子里似乎在想着一些什么模糊的片断,什么东西想要挣脱……他明显地感觉到了自己的欲望,他想要她。这个想法太危险。他连忙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对她动了丝毫感情,不然将来只会害了她的终身。这么想着,他缓缓地松手,假装自然地翻了个身,睡到一边去了。
  这个晚上,对于他和她来说,都是极为难熬的一夜。
  室内飘着冉冉檀香,红烛尽职地流尽最后一滴泪时,天,亦亮了。
  刘付慕年醒来的时候,锦初已经梳洗好了,她在梳妆镜前静坐着,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头发微微地闪着一层金色的光。他注视着她的背影,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已经嫁给他的事实。
  有那么一瞬间,他疑心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梦醒后眼前的一切不过是水中月雾里花。其实仔细想来,结婚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他没有说什么,径直起来穿衣洗漱。一切都拾缀稳妥后,见她还坐在那发呆,忍不住说:“你这是什么表情?赶紧的,洗把脸,把衣服换一下,好去给娘奉茶,这是规矩,表现好一点,知道吗?”
  锦初点了点头。她还没能从自己已嫁作他人妇这个身份中抽离出来,尤其是这帅府里的人看她的眼神,都跟以往不一样了,具体哪里不一样,她说不上来,只是觉得不适应。
  昨夜难眠,半梦半醒间她睁开眼睛,眼前多了一张男人的脸,被吓了一跳,好半响她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睡着的样子,很安详很好看。她情不自禁地多看了几眼,心里泛起了异样的感觉。她被这种感觉吓到了,小心翼翼地爬起来。
  帅府虽然有不少人,可大都是警卫,能使唤的下人,笼共也就那两三个而已,光是照顾刘付夫人和二小姐,就已经累得够呛了。锦初不愿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准备到厨房里侍弄早饭。她寻思着刘付夫人胃口不好,便熬了些南方人爱吃的小米粥,顺便做了点清淡开胃的小菜。于妈闻声过来瞧见她,可了不得,急得又是推又是搡,好不容易才把她从厨房里撵了出来。
  这时东方已经发白了,天边还有未散去的晨星,挂在白蓝色的上空,微风吹来凉丝丝地沁进人心。她想,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她回到卧室时,刘付慕年还在熟睡。她是睡不着了,干脆坐在梳妆镜前,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可越想越是没有头绪。
  奉过媳妇茶,老夫人心情格外舒畅,身体也觉着好了些,竟能下地活动了。于是她主动提出要到前厅里用早饭。老夫人一听说小米粥是锦初亲手做的,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比平日里还多吃了一碗,一面吃还一面夸锦初手艺好,顺带夸刘付慕年眼光好。
  刘付慕年脸上一直挂着笑,心想总算没有白费功夫。刘付新月心里虽然不服,可是看着自己的母亲欢喜,心里也挺高兴,不免开始撒娇:“娘,你瞧瞧,这才刚有了媳妇就把女儿给忘了。”
  “哟,小丫头吃醋了,哈哈哈……”刘付夫人看看锦初,又看看儿女,一心觉得再无遗憾了。
  锦初开始过上了锦衣玉食阔太太一样的生活,可这对她来说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她的朋友,她的往昔,都留在了九河镇,还有那个远在记忆里的宁远。如今她已嫁为人妇,也不可能再回到学堂里上课了,于是她越发尽心尽力地照顾刘付夫人,把刘付夫人当成自己的亲娘一样,守在床前,热了给她扇风,拭汗,冷了给她添衣加被,从不喊累。锦初心里,多少有些感激刘付夫人给了她机会当一回孝女,她想起了自己过世的亲娘,不无感慨。可惜她的娘没有机会看到自己长大成人,也没有机会看到自己成家。虽然这是一场自欺欺人的骗局,谁说不是呢?但毕竟人是鲜活的,感情是真的,即使有些东西是假的,可有些东西,它还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刘付夫人也曾问起过她的身世,她只说自己是孤儿。
  刘付夫人一听,越发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疼爱得跟眼珠子似的。
  刘付慕年乐见此景,甚为放心地投身公务,倒也不常常过问家事了。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完美。可再完美的东西,也会有缺陷,不可避免地一日接一日被风雨侵蚀,真相就会暴露在阳光下,鄙视之,唾弃之,垂怜之,皆有之。
  这日,刘付夫人精神大好,从柜子里翻出一本相册,一边指着上面的照片一边对锦初说:“瞧,这是年儿小时候的照片,年儿小时候可调皮了,没少挨他爹揍。有一次,打他的棍子都被折断了,屁股净是血,反而把他老爹给吓坏了。谁知这小子却倔得很,愣是眼泪都没有掉一颗。当时他爹就觉得,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人。果然,年儿没有辜负他爹……”
  刘付夫人越说越起劲,恨不得把刘付慕年小时候的糗事跟锦初竹筒倒豆子,完了以后老夫人又有点后怕,说:“……初儿,你可别跟年儿说是我告诉你的,不然到时他回来,还不把我这老太婆也臭骂一顿。”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锦初不由得笑了出来,笑了一会,才发现刘付夫人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娘,干嘛这样看着我呢,难道我脸上有东西不成?”
  刘付夫人眉开眼笑地说:“初儿你长得还真是好看,越看越好看。人又孝顺,成儿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娶了你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他这回,总算做了一件像样的事。”
  锦初头垂得更低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在萦绕着。
  她自己也明白,经过这么些时日的相处,她对刘付慕年的脾气多少也有了一些了解,已没有了最初对他的畏惧。人前他沉着,稳重,不苟言笑,人后他却随性,真实。可这仅仅只是她一些朦胧的想法罢了。
  从刘付夫人的言谈中,她大抵是知道了一些关于刘付慕年的情况。
  此人年少时便在父亲刘付其风的手下任职,因胆识过人,行事独断,短短数年间便已战功赫赫,名声大噪。三年前,他的父亲在顺城遇难后,身为独子的他不得不强忍悲痛,着手接管并重新整顿了父亲的军队。他甚至没给其它地方势力趁机崛起的机会,待北方情势稍一稳定,便一路由北向南进军,立下战功无数。
  奈何物极必反。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刘付慕年终因势力扩张过猛,逐渐让南方势力感到了威胁和压力,成为众矢之的,南方各省督军为求自保,纷纷提倡联盟,其用意不言而明。相反刘付慕年却认为西方列强不断地分割中国土地,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国人内讧,才给了外人机会。于是近年来他开始主张南北统一,对各方督军的进犯采取只守不攻的法子。
  于是,一场持久之战将不可避免。
  自古美女爱英雄,像刘付慕年这样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权倾一方,长得又是一表人才,早已成为颖宁城年轻姑娘们的争相传颂的对象,更兼是梦中情人。只可惜,他娶了个莫名其妙的林锦初,碎了一地的芳心。
  锦初长叹,自己竟无意中扼杀了别人的美梦,真是罪大恶极。
  “初儿,你别看成儿好像很凶的样子,其实他很善良的。他也很可怜的,他那人,凶惯了,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别人都觉得他是将门之子,不敢高攀。很孤独,所以他不知道怎么样关心别人,你以后可得多关心关心他,只有你,才是陪他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成儿虽然英雄年少,风光无限,但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的自在,特别是他父亲遇难期间,遭到不少高级官员对他统领军队的能力高度质疑,他们甚至暗中密谋造反,几欲拉他下马。若非没有那几位忠心于大帅的老部下的倾力相助,他若想要顺利完成交接,也真是够艰难的,没准一早就死在了叛军的枪下。”
  锦初愣了愣,想不到他的背后也有这样的一番经历,他付出的是比寻常人多百倍的努力和血汗,他背后的艰辛、孤独和迫胁,都是旁人看不到的。她一直以为,像他那样的人,一定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原来他也有脆弱隐忍的时候,原来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如此想来,锦初对刘付慕年的好感又添了几分。
  “在想什么呢?”刘付夫人见她呆呆地出神,问道。
  “没什么。”锦初笑了笑。
  刘付夫人是过来人,岂有瞧不出之理,她也不戳穿,只是笑,越发使得锦初不好意思。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锦初开始低头翻动相册,仔细地看了起来。
  照片有些旧了,颜色也淡去了,但是依稀还是看得清人的模样,一张秀气略嫌稚嫩的脸,眼睛黑亮,嘴角轻抿,样子很纯净。
  倒像是在哪见过。锦初心想。看着小时候的刘付慕年,再想想现在他那一张脸,她禁不住生出几分感慨。她一页一页地翻着,忽然被一张照片给牢牢吸引住了目光。照片上的刘付慕年以他现在一惯的微笑扯着嘴角。这不算什么,真正令锦初吃惊的是,刘付慕年是站在宁远钟鼓楼前拍的照片,而那座钟鼓楼,是她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原来,他也去过宁远。
  有些东西它承载着她的记忆,它就是一把钥匙,打开一道记忆之门,看见了另一个时光。于是,她被时光给湮没了。
  刘付慕年回来的时候,天上正下着大雨,秋夜的雨总是那么的寒凉,风里夹着落叶更显得凄婉。锦初还没有睡,她独自倚在窗户旁边,听着外面雨声嘀嗒。
  刘付慕年问道:“这么晚了还不睡,在想什么呢?”
  她没有回头:“今晚的雨很大很美。”
  刘付慕年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一眼窗外:“嗯,是有点大。”
  “跟家乡的一样。小时候,我就住在阁楼上,临近街边,一推开窗就能看到熙攘的人群。夏天的时候,常常能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在雨中踏过青石板街。小孩子的笑声很响亮,比雨声更清脆更动听。还有大人的训斥声,尽管很凶,却是那么的温馨。小时候真的傻,觉得淋雨是很快乐的事,完完全全把自己交给天地,以为自己也就是雨的一部分了。”
  锦初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她还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小时候,她爹经常抱着她坐在堂屋前看雨水顺着屋檐往下垂成一道一道水晶帘子,透明的好看。娘会在一边慈祥地笑,眉毛弯成月牙状,爹则会把长着胡茬的下巴,扎在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点疼,那是属于她和他之间的感觉。可惜,爹不在了,再也不会有人那样抱着她,再也不会有人用长着胡茬的下巴去扎她的脸。有时候她都不太相信自己已经做了那么多年的孤女,倒是不是因为所谓的坚强,而是有一种韧性,不管什么样的处境,只要活着就会有习惯的一天。
  所以习惯,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它会消磨你的意志,变得脆弱,失去斗志。
  关于爹和娘的死,她一直都觉得十分蹊跷,就连阿邺,也失去了音讯,生死不明。如果说这当中没有什么疑团的话,那她真的就是傻子了。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尚不明白,如今长大,却仍无力解开当年的谜团。顾均成从来不肯吐露半个字,不管她怎么求,他都不肯。
  这也是她心里最大的憾事,明知有仇,却无处可报,明知有恨,却不知恨谁。
  “听你这么说,倒真是很美妙,可惜,我小的时候,只知道打架闹事。”
  她问道:“少帅,你有没有去过宁远?我小时候是在那里长大的。”
  “宁远?”他怔了怔,像是在回忆,“跟父亲去过,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没什么印象了。”
  锦初转过脸看着他,却瞧见他的衣服都湿了好一些,头发和眉毛上还挂着细微的水珠。她吃惊地问:“你衣服淋湿了怎么不去换?会着凉的。”
  “你这么关心我,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他笑,笑得干净透明,比那雨水更叫人喜爱。锦初想,怎么能有一个人,笑得如此清澈,连女人都比不过。坏只坏在,这人的嘴里,向来说不出好吃听的话,比如此时,她真恨不得一巴掌把他的笑给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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