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诅咒by林染(美攻平凡受he)-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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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诅咒》 作者:林染
「他将会爱我,娶我,我将会成为他的妻子,并为他生下孩子,作为交换,我愿意付出生命……」某个古远年代,森林里美貌的女巫施下了甜蜜而恐惧的咒语……好几百年过去,一个垃圾工人在垃圾桶里捡到漂亮的盒子,出於好奇,他打开了这个被诅咒的魔盒……
楔子
月光幽幽的笼罩著森林,一个美丽的女人站在月光下轻念咒语:“伟大的赫拉女神,我向您祈求文纳森。海尼普专一的爱情!他将会爱我,娶我,我将会成为他的妻子,并为他生下孩子,作为交换,我愿意付出我的生命……”
她咬破了手指,把自己的血滴在手中的戒指上,那是母亲传承给她的红宝石戒指,古典的玫瑰花纹布满整个环圈。戒指上早已缠绕著一根长长的头发,也被另一滴血液侵染过,玫瑰花纹的凸道变成了暗红的颜色,加入新的血液时,立刻发出刺目的光芒。
一道同样耀眼的光芒从月亮上洒下,与戒指发出的光芒相互交合,女子高举著戒指戴上了它,以梦幻般的表情感谢神的允诺。就在她最快乐的时候,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从四个方向完全包围了她。带著红光的火把和男人们的吼叫声都快速接近了。
“抓住她,烧死她!斩下她的头颅……”
并没有显得太惊恐,也根本没有想要逃离众人的追捕,女子丽的面容上甚至浮起幸福的微笑,“代价……已经要付出了吗?文纳森,我不会後悔!你必将爱我,娶我……我会为你生下聪明的孩子,在我的愿望达成之前,你的时间将会永恒停止。”
邪恶的女巫毫无抵抗的被男人们抓住,押往附近的城镇中执行火刑,当她被动弹不得绑在型架上点火焚烧时,城堡里远远观望的两个男子正在面无表情的对话。
“就是她刺伤了你?胆子还真大……不过还真算个美人儿,你竟然一点也不怜惜?”
俊美冷酷的男子优雅的抬起下巴,“她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巫,即使不算上对我的冒犯,以她的身份就理应处死。”
“传说女巫可以复活哦……也许她会向你复仇。”
“哦,烧死她之後,我还会让人斩下她的头颅碾碎。据说只要这样,她们就无法复活了。”
“……文纳森,你真是个心狠手辣的家夥。”
“多谢夸奖。”
在身体被燃烧的痛苦中,女子努力抬头看向自己恋慕的男人,手中的戒指也仿佛燃起了血色的火焰……
很快,她的生命之火就熄灭了,变成一堆烧焦的骨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指骨上脱落下来滑入地面,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它。即使是已经被烧死的女巫,还是没有人愿意随便碰触,只有执刑者忠实履行著自己的职责,斩下了头颅的部分带走。
旁观的民众也都逐渐散去,只剩下两个被雇佣的贫民战战兢兢的清理刑架,其中一个人脚下踩到了什麽东西,被差点绊倒,恨恨的飞起一脚踢走了那颗小石子。
这一脚把它踢出了好几米远,然後继续顺著那股力量滚动,最终滚进了路边一堆不起眼的小草丛里。
几天之後,天上下起了大雨,草丛被淹没,泥土变成了泥水,裹著所有脏污和干净的东西流动。再过了几天,阳光开始暴晒,干巴巴的泥土裂开了大缝……就这样周而复始,不断循环,这个小小的东西在大自然的冲刷之下逐渐回复了本来的面貌,终於在很多年以後落入一个贵族的手中。
然而,这个被诅咒的戒指似乎带著某种魔力,得到它的贵族当天就被叛变的民众愤怒的压上断头台。他的妻子收藏了这个戒指,迅速逃离了宫廷,并用畏惧和崇敬的心情为它配上了一个美丽的盒子,不敢戴上它也不敢再看到它。三天之後,这个女人也被一场世纪瘟疫夺去了性命,戒指从此不知所踪。
沧海桑田,风云变换,在历史的长河里也都只是短短的瞬间,好几百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二十一世纪,二零零七年的春天,某国私人农场。
大型自动化耕土机不知疲倦的前进耕耘著,驾驶著它的农夫反而累了,停下机器,从驾驶室走出来享受田里的微风。并不猛烈的阳光下,他悠闲的走动了几步,突然盯著田地里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出神。
应该是耕土机翻新泥土的时候挖出了这个小小的盒子……它看起来是金属的,上面有著古典的花纹,农夫弯腰捡起这个沾满泥土的小盒子,用自己的衣袖把它擦拭干净。只是简单的擦拭,它就熠熠生光,仅仅这个盒子也是非常精美的艺术品和古董了。
农夫颤抖著手指打开盒子,里面躺著一个美丽夺目的红宝石戒指,第一眼看见,他就知道它肯定很值钱。戒圈上凸起的花纹似乎是暗红色的,带著不详的预示,但这不能阻止他尝试戴上它的欲望。
他努力试过了每根手指,没有一根可以戴得进去,最终只好沮丧的把它放回盒子里。下班後回到家,他兴致勃勃的给它拍了很多照片,放上了自由交易的网站。
仅仅二十几个小时之後,它就被一个神秘的买主以极为惊人的价格标走了。
玫瑰的诅咒1-2
正是黎明来临之前的一个小时,路上几乎找不到行人。庞大的垃圾车行驶在黑乎乎的马路上,只有车前灯照亮了前面的路。
这个贫民街区的路灯已经坏了很久,一直没有解决,坐在驾驶室的男人小声咒骂著脏话,打著方向盘准备将车开进转角。
正在转弯的时候,街角突然飞快的跑出一个人来,他吓了一跳,急忙踩下刹车,那个人应该没有被撞到,但还是吓得摔倒了。他连忙拉开车门跑下去查看,地上的男人已经爬了起来,他好心的问了一句:“怎麽样,没事吧?”
“……”被撞倒的男人大概三十多岁,长著一副下次再见绝对认不出的普通面貌,而且完全不理会他的关心,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跑,奔跑的速度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他怔怔的看著那个家夥的背影,摸摸头返回车上,这应该算运气很好,那家夥看来完全没有受伤,也没有要求任何赔偿。
虽然好像有点怪怪的,但他懒得想太多,直接发动大车稍稍後退,再向著刚才那个拐角转弯。还没完全转进去,眼前一花,又一个人影突然跑出来,他再次被吓得踩下刹车,从窗中伸出头一阵臭骂。
“神经!一个还不够!你们吃饱了撑著!要自杀也别害我!”
站在车前的人肯定是个男的,身材很高,头上还戴著深色的帽子。这男人似乎听见了他的臭骂,脚步轻盈的走过来,虽然速度很快,但动作非常好看,开口的声音也优雅而低沈,“请问,刚才那个人往哪边去了?”
“……你是谁?我为什麽要回答你!”看见黑天戴墨镜的人就不是很爽,那口音也怪怪的,似乎不是本地人,露在衣袖外面的手腕异常白皙,让人想起电影里面的吸血鬼,高大的身材和帽子下面露出的一点金色发丝,更让人感觉安全威胁,垃圾车里的男人防备的瞪著车窗外。
“真没礼貌!”高大的追踪者不再装斯文有礼,一把拉开车门将男人拽了下来,一拳打在他腹上,“说!”
“……我不知道!”痛得直不起腰,男人开始怀疑眼前这家夥是什麽不法分子,搞不好是正在锁定目标的杀手,他额头渗汗,但还是没有开口,对方压迫感极强的眼神即使隔著墨镜也十分恐怖。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西方人种,墨镜之下的鼻梁挺直俊逸,上唇很薄,下唇丰满,唇角微微上勾,仿佛带著冷酷的笑意。脸上露出的皮肤光滑细腻,白得几乎透明,让人再一次想起吸血鬼……就算看不到眼睛,这也肯定是个大美人,而且绝对不是什麽好人。
对方藏在墨镜後的眼睛盯了他片刻,嘴唇紧紧抿成一线,随後极为轻蔑的低笑了一声,从怀里掏出几张纸币丢在他身上,再转身快速走开了。动作还是匆忙而优雅,这次他不再觉得好看,而是对著那家夥的背影狠狠骂了几句,才把身上的纸币拿在手上细看。
是欧元……为数还不少,对於生活贫困的他来说,也算个不错的补偿。还好,没有被白打……也并没有出卖那个被追杀的倒霉蛋的行踪,他对这段小小的惊心遭遇还算想得开,继续返回车上完成先前的工作。
车子慢慢开进小巷,刚才那两个怪人都是从这边跑出来的。最近的一个垃圾桶旁边居然堆放著好多零散的小袋子,他咒骂著那些不守公共道德的家夥,走下车整理它们。
气味肯定是不太好闻的,能照明的也只有车前的一点灯光,他一袋一袋把零散的垃圾袋扔上车,动作快捷而熟练。扔到第六、七个的时候,他手心里感觉被什麽划了一下,低头一看,垃圾袋里竟然有冒出头的碎玻璃瓶,掌心划破了一道小口子,血珠迅速的渗了出来。他痛骂一声,把那袋东西小心的丢上车,随後摁住掌心的伤口。
这早已是家常便饭,垃圾袋里的东西总是千奇百怪,他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把余下的垃圾袋也陆续丢上车,小袋子处理完,就可以用车子清理旁边的大垃圾桶了。伤口清洗是下班回家才能干的事,清洗完,擦点药,好好睡一觉,很快就能恢复健康。他的身体一向都很强健,连小病都没怎麽生过,这是贫穷的生活里最幸福的事了。
有个袋子早已被先前那个玻璃瓶刺破了,里面的东西都露出了一半,很多废纸团滚了出来,他叹著气把它们塞回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手指触到了冰凉的金属质感,在一堆废纸团的包围中,他看见了一个小小的精美的盒子。
仅仅是一时的好奇,因为它实在太美了,任何人看到可能都会打开它瞄一眼,外面的盒子已经这麽漂亮,装在里面的又是什麽呢?
当然,不属於他的东西他不会去贪婪的占为己有,但这个东西是别人扔掉的垃圾吧?先看一眼好了……也许只是个被人扔掉的盒子,里面什麽都没有也说不定。
盒子缓缓打开,耀眼的光芒几乎刺痛了他的眼睛……是一只美到难以形容的戒指,即使并不是真正的红宝石,也足够令人为它细腻的工艺而屏息。玫瑰花纹密密麻麻缠绕著整个环圈,硕大一颗红宝石占据中心的位置,从没戴过任何戒指的男人小心的抚摸了它几下,掌心本已停止流血的伤口竟传来一阵灼热感。
血珠再次渗了出来,顺著玫瑰花纹的凸道蔓延整个环圈,戒指发出一道刺目的光亮,男人被那道妖异的光芒吸引和蛊惑著,不由自主把戒指往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套。尺寸似乎小了一点点,戴到指头的三分之一就下不去了,但男人稍稍一用力,戒指又整个滑了下去,不大不小正好与手指贴和。
几乎是同一瞬间,心脏的部位传来一阵奇怪的感觉,心跳陡然间变得很快,兴奋、愉悦、痛苦、快乐……过於复杂的冲击让男人无法承受,使劲捏著那个戒指往外拔。可是……无论用多大的力气,戒指就像在他的手指上生了根,指头都被弄得很痛了,戒指还是没能拔下来一点点。
可能是本来就有点小,戴进去就拔不出来了。男人烦恼的想著,还是下班回家了再慢慢把它弄下来。以他的身份和收入,戴著这麽个玩意实在不适合,还是先找地方鉴定一下它的真假,再决定要不要交给警察。如果是假的,就可以确定是人家丢掉的了。
玫瑰的诅咒3-4
甄帅决定暂时不管手上的这个小玩意儿,仍然老老实实做完剩下的工作,天色大亮才回到家。
除了姓名有点搞笑的华丽,他整个人都平凡至极,甚至有的时候,他会恨自己的父母给自己取了这样的名字,可是据说他在婴幼儿时期确实很好看,差不多到了人见人爱的地步,长大之後就越来越普通,除了五官还算端正,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有点的地方。
职业……嗯,开垃圾车;性格……暴躁易怒,容易跟人吵架,胆子却又不是特别大,体能也并不是特别好,身高跟传统意义上的帅哥相比起码差上两级,女性经验……至今是零。
他想,可能不会有女孩子喜欢他了,这种脏兮兮的工作和满嘴不太文雅的脏话,他从来不知道怎麽去追求一个女孩子,往往是还没有说话,对方就已经远远躲开了。身上垃圾的味道再怎麽频繁的洗澡也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