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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高庸 - 纸刀-第34部分

小说: 高庸 - 纸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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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雪贞问道:“大哥,是木是准备把尸体掩埋起来?”

  霍宇寰道:“不!犬户可以就地掩埋,这六个人,必须运回秘谷安葬。”

  林雪贞问道:“千里迢迢,你要把尸体运回秘谷?”

  霍宇寰颔首道:“他们是我亲手抚养长大的,也就是我的儿女,我不能把他们草草掩埋,连口棺木都没有。”叹了一口气,又黯然地接道:“陈煌虽然不是秘谷出身,也已跟随我多年,我得带他回去,让他死后也能长相为伴,不至于孤零零飘泊无依……”说到这里,虎目中泪光盈盈,语音便咽,无法再继续下去。

  林雪贞道:“大哥顾念故情,固然是应该的,可是,此去秘谷远逾千里,咱们只有两人两骑,怎么携带这六具尸首呢?”

  霍宇寰道:“现在时间尚未太晚,也许还能寻到一轮马车。”

  林雪贞道:“就算能雇到马车,岂木是会把此地和秘谷的秘密都泄漏了么?”

  霍宇寰道:“咱们出高价买下一辆车,自己驾车,不用行车人跟随。”

  林雪贞又道:“即使自己驾车,长途跋涉,也须防尸体腐烂……”

  霍宇寰道:“这些都不用担心,你只须去附近街上看看,有没有车辆可买,其他的事,我自会料理。”

  林雪贞情知拗不过他,只得答应着出去了。

  总算运气还不错,转过街角没多远,便有一家车行,不过,店里只有一辆载货用的空车,那店东只肯受雇,却不肯将车出卖。

  林雪贞倭称路程太远,并愿不惜高价,费了许多口舌,方把店东说服,结果,一辆旧车,竟折价七十两银子成交。

  而当林雪贞取出金叶子折付货款时,那店东又怕金子成色有假而不肯接受,争论了许久,后来还是一家金店,当场兑换成现银……费尽周章,车辆方始到手。

  林雪贞押着马车返回陈家酱园,只见霍宇寰已在门前等候,店墙脚下,一字儿排着六个巨大的酱缸,马车一到,霍宇寰一一抱上车去。

  林雪贞试了试,发觉那些酱缸都十分沉重,不禁续然道:“原来你把那些尸体——”

  霍宇寰点点头,道:“我替他们身上涂了油,浸在酱缸内,这样,既可掩人耳目,尸体也不会腐烂。”

  林雪贞道:“咱们这样载着六具尸体,倘若途中被人识破,一定把咱们当作移尸灭迹的凶手,那时纵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了”

  霍宇寰道:“车由我驾驶,你只须骑马远远跟着就行了,没有事故,咱们就假作互不认识,如有事故,彼此可以呼应协助……”

  林雪贞不等他话说完,便抢着道:“不!我要跟你一起走,你充车夫,我宁可充作叫儿子。”

  霍宇寰道:“叫化子坐车,岂非自露马脚?”

  林雪贞道:“那么,我改扮男装,做你的副手,咱们可以轮流驾车和休息,不是很好么?”

  霍宇寰摇头道:“女扮男装,更容易露出破绽,而且路上也不方便。”

  林雪贞道:“有什么不方便的?”

  霍宇寰道:“譬如,途中投店歇宿,驾车的人大都睡“统铺”,遇到那种情形,你怎么办?”

  林雪贞道:“什么是‘统铺’?”

  霍宇寰道:“就是一间房,一张大床、七八个人,挤在一起,连被褥也会用一条,你想想,你能……”

  林雪贞截口道:“难道咱们不能多花点钱,单独另租一间卧房?”

  霍宇寰道:“那就不合车夫的身份了。”

  林雪贞想了想,道:“这么办吧,咱们都不骑马,你驾车,我就躺在车厢内,如有人问起,你就说我得了急病,赶去找大夫治病的……”

  霍宇寰皱眉道:“别忘了那些酱缸裹都是死尸,你愿意跟死人作伴,心里不害怕吗?”。“

  林雪贞低下了头,郝然道:“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霍宇寰苦笑道:“好吧!你真的不怕,就上车吧。”

  于是,解下坐骑的鞍授和包袱,在车厢内替林雪贞布置好卧处,然后将两匹无鞋的空马,系在车后。

  一切弄妥后,自己才攀上车辕,鞭梢地“啪”地卷起了个鞭花,驾车直出西门。

  这辆马车的确太陈旧了,驶行中不仅颠簸得厉害,车身更不停地“吱吱”乱响,仿佛快要破散了似的。

  林雪贞口里说不害怕,当她孤零零躺在黑漆漆的车厢中,伴着那些冰冷的酱缸时,却不免心头狂跳,混身毛发都一根根竖立起来。

  她想瞑目小触片刻,但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见酱缸中那些死尸,都对着她毗牙而笑……

  霍宇寰说曾替尸体抹了油,由此推想,尸体一定是赤裸着的,一个大姑娘家,怎能和六个赤条条的男人挤在一个车厢里……

  她越想越后悔,越想越心惊,恰巧这时,车轮辗过一块石头,车身向侧一倾,忽觉有只粗糙的手从颈后伸过来,在她面颊上轻轻拂了一下。

  林雪贞猛吃一惊,忍不住尖声叫了起来……

  霍宇寰连忙停车问道:“怎么了?”

  车子犹未停妥,林雪贞已经迫不及待推开车门跳下,吁吁喘着气道:“车……车里……

  请一只……”

  霍宇寰诧道:“有一只什么?”

  林雪贞呐呐道:“好像是…一只手……”

  霍宇寰轻轻唉了一声,一面取灯下车查看,一面自语道;“这倒奇怪,难道是酱缸破了不成?”

  林雪贞听了这话,吓得全身都软了。

  打开车门,何尝有什么手?只不过是一截悬空的绳头,仍在缓缓摆动着。

  霍宇寰暗暗好笑,却没有说破,只将车厢内略微整理了一下,道:“没事了,咱们上车继续赶路吧……”

  林雪贞余悸犹存,连连摇头,再也不肯乘车。

  霍宇寰道:“你既然不愿坐车,那就照原先的计划骑马随后跟着.咱们赶一夜路,希望天亮以后能赶到清风店,不能再耽搁了。你看如何?”

  林雪贞别无选择,只有点头。

  独自骑马虽嫌寂寞,至少还可以远远望见霍宇寰的背影,总比与鬼作伴好得多了。

  清风店到了。一进清风店镇四,林雪贞就远远望见霍宇寰所驾的马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前。

  于是,她也在小饭铺前下了马。

  饭铺既小又脏,店堂内总共不到十张小桌子,倒坐了二十多条大汉。

  来这儿的顾客,除了贩夫走卒,便是驾车的车把式,满脸胡须,满口粗话,单是那一屋子汗臭,就能蒸死人。

  店里已经座无虚席,却找不到一个女客,那些大汉们,有的敞着胸口,有的蹲在凳子上,一个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高声喧笑,口沫横飞,形状要多难看,就多难看。

  尤其当她刚在门口出现,满屋子喧嚷之声突然沉寂下来,几十道目光,不约而同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

  本来嘛,像这种粗汉云集的小饭铺里,突然来了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别说食客们觉得惊奇,连店中伙计也有些意外,无怪大家都忘了吃喝,一个个全楞住了。

  林雪贞本想退出去的,却看见霍宇寰跟另外两个陌生汉子挤坐在一桌,正低着头在吃一碗大卤面。

  恰好不远处有张桌子,四个小贩模样的汉子已经吃完会账,准备离去。

  林雪贞迟疑了一下,决定硬着头皮留下来,于是,故作镇定地问道:“伙计,还有座位吗?”

  伙计急忙应道:“有!有!姑娘请稍待一会儿,那边几位就要走了。”

  林雪贞点点头道:“好,我还要急着赶路,你替我把坐骑先上好草料,回头一并算钱。”“

  伙计连声答应,接过了组绳,立刻忙着准备饲料和水,显得十分巴结。

  屋角一个粗汉瞧着眼红,拍掌叫道:“喂!伙计,别他娘的先伺候牲口,老子要的牛肉还没送到!”

  伙计应道:“就来了!大爷,你瞧我只有两只手,总得先把马系好……”

  那人粗声道:“那马是你亲娘?你怕它跟野汉子跑了么?”

  伙计赔笑道:“大爷何必生气呢,人家这位姑娘急着赶路嘛!”

  那人道:“人家要赶路,老子就留在你家里,跟你娘招赘是不是?”

  大伙儿听了这话,顿时哄堂大笑起来。

  林雪贞心中大怒,但看看霍宇寰仍在低头吃面,充耳不闻,只得又把满腔怒气压了下去。

  不一会,四名小贩算好账走了。林雪贞紧绷着脸,入店坐下。

  伙计过来抹好桌子,道:“姑娘要吃些什么?”

  林雪贞见霍宇寰面前只有一碗大卤面,同桌两人,却在喝酒,便大声道:“先切半斤牛肉,烫两壶酒,另外再来一笼包子。”

  她放意把话说得很响,霍宇寰虽然仍未抬头,浓眉却不禁微微一皱。

  屋角那汉子笑道:“真看不出,年轻轻的大姑娘,居然也喜欢喝酒。”

  那人购奖三十多岁,生得满脸横肉,同桌三人全是津头鼠目的汉子,都携带着兵刃,分明是江湖人物。

  林雪贞也不答讪,缓缓解下长剑,“蓬”地一声,掼在桌子上。

  饭铺子里的人都吃了一惊,有那安份些的,眼看要出事,急忙放下碗筷、匆匆付账走了。

  霍宇寰不禁又皱了皱眉头。

  屋角四人也变了脸色,其中一个低声道:“老洪,招子放亮点,可能是个扎手货。”

  那满脸横肉的汉子冷笑道:“越扎手的姐儿越有意思,要讲。动家伙,咱洪鳞可没含糊过谁。”

  另一个劝道:“话虽不错,咱们有急事在身,犯不上为一个姐儿耽误时间。”

  自称洪磷的汉子道:“要不了多少时间,不信你们只管先走,中午在明月店碰头,我准能赶上你们……”

  其余三人都道:“算了!算了!庄主一再交待,不许在大酒楼饭庄歇脚,就为了怕咱们惹事,如果耽误了正事,回去大伙儿都脱不了干系,还是省点精神,早些上路吧!”

  三个人拥着洪鳞,站起身来,招呼伙计结账。

  偏巧这饭铺子只有一个伙计,这时正捧着大盘酒肉和包子送到林雪贞桌上。

  伙计放下食盘,刚答应着要去收钱,却被林雪贞伸手拦住,遣:“慢点走,我还有吩咐。”

  伙计道:“姑娘还要什么?”

  林雪贞用手指指霍宇寰,道:“你把这些酒肉,替我送去给那位赶车的客人,就说姑娘我请客。”

  伙计听了一怔道:“姑娘,你……认识他?”

  林雪贞说道:“不认识就不能请他吃喝么?”

  伙计忙过:“不!小的只是觉得奇怪,既不认识,姑娘为什么单独请他吃喝呢?”

  林雪贞冷冷一笑,道:“我看这店里,无论似人不似人的东西都有酒喝,只有他一个人没有,所以想请他一次客,难道不可以?”

  伙计连声道:“可以,可以,当然可以,小的这就遵命送过去。”

  林雪贞手握剑鞘站了起来,道:“这包子,替我另用纸袋装起来,银子拿去,不用找零了。”

  说着,取出一锭银块,重重抛在桌上。

  那银块沉甸甸的,少说也有六七两重,像这种简陋的酒菜,足够付上二十次账还有余了。

  伙计喜出望外,一面大声道谢,一面急忙伸手去取。

  可是,银块被林雪贞重重一掷,业已深深嵌进桌面中,任那伙计挖拔推摇,都纹风不动,仿佛已经在桌子上生了根似的。

  伙计眼睁睁望见银子不能到手,不觉满头大汗。

  那四名汉子,尽皆变色。

  洪鳞怒哼一声,道:“没用的东西,闪开些,看洪大爷也露两手给你瞧瞧。”举手推开了伙计,手起掌落,向桌上拍去。

  掌心落实,“蓬”地一声响,酒肉和包子都弹起来,那银块却原样未变,仍旧牢牢嵌在桌子上。

  林雪贞撇撇嘴,冷晒道:“就凭这点能耐,也敢在人前横眉竖眼吹大气?”

  那洪问睑上白一阵青一阵,情知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无奈只以不下这口气。

  正要发作,后面三个忙拥了上来,推着他急向外走,口里劝道:“走吧!好男不跟女斗,赶路要紧。”

  洪磷一副不甘休的样子,嘴里说着狠话,脚下却已加快了步子。

  四个人吵吵嚷嚷,出店上马,急急加鞭向南驰去。

  林雪贞也不再留,顺手拣了几个包子揣在怀里,紧跟着上马而去。

  霍宇寰既没开口,也没有拦她,只是暗暗摇头,轻叹一口气。

  他当然早已看出洪磷等四人,不过三流小角色而已,林雪贞以一敌四,也可稳占上风,但他却觉得跟这种三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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