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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逆流伐清-第67部分

小说: 逆流伐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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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心?”

    “父王驻军边外,乃是使缅惮我军,不敢无礼于主上。”李嗣兴不服气地辩解道。

    “可到底还是不如岷殿下,敢集残兵与清军一战,且获大胜。”李定国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如今岷殿下声威大涨,众将归心,也是其甘冒矢石、不畏艰险而得来的。宗室皇亲,少年才俊,还是小瞧了人家呀!”

    李嗣兴不作声了,沉默半晌,试探着问道:“父王,那您以后也要听岷殿下调遣吗?”

    李定国皱起了眉头,对这事儿他还没有结论,总要会面之后再作决定。好半天,他才幽幽地说道:“若岷殿下果有扭转乾坤之策,听其号令也无不可。这黄铖呀,是威望和荣耀,又何尝不是负担?为父已向朝廷两次缴回,奈何总不如愿。”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未必是李定国的真心之语,权力和威望,岂是那么容易舍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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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广国公(求收藏)() 
行进的队伍中,广国公贺九义微皱着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总兵李承爵终于有些忍不住了,和左右的雷朝圣、黄三元等交换了眼se,催马上前几步,开口说道:“国公,听说岷殿下有意要广西旧将前往相助,难道我等就带着这几百人马投效?”

    广国公贺九义略带诧异地看了李承爵一眼,不悦地说道:“是哪个如此大胆,竟敢偷听长官议事,还散播开来,没有规矩了吗?”

    李承爵咧了咧嘴,吭哧了两声,还是固执于刚才的问题。作为广国公的亲信将领,他知道贺九义不会真的处罚于他。

    贺九义哼了一声,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岷殿下yu先在安南立基,然后入广西作战,是以向晋王请求派熟悉广西风土地形的将领助战。信中说得清楚,只要少数将领,不要大量兵丁,因为粮草难以供应。”

    “这恐是岷殿下违心之语。”总兵雷朝圣也凑了上来,很笃定地说道:“是怕晋王疑其有夺兵之意。”

    贺九义沉吟着轻轻摇头,说道:“这倒未必。腾冲大胜,岷殿下将赵王及一半兵马留下,怕也真是粮草不敷。他给晋王的信中直点了吾名,至于你们,则是吾向晋王提出的。若是你们心中不愿——”

    “国公,非是我等不愿,而是觉得投效已然迟了,再兵微将寡,恐不得重用耳。”李承爵实话实说,脸上露出了些许懊悔之se,“听说腾冲大胜后,参与之众将皆官升一级,俱有封赏,我等已错过这个机会。”

    “机会以后还有。”广国公贺九义横了李承爵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岷殿下yu在广西大展拳脚,又怎少得了广西旧将的参谋赞画、领军冲杀?”

    李承爵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的话中似有埋怨贺九义领导错误的意思,赶忙补救道:“国公,末将失言,还请恕罪。末将不是心中埋怨——”

    贺九义摆了摆手,打断了李承爵,停顿了一下,又语重心长地说道:“岷殿下能集各路残军战胜清军,不是有非凡之能,便是有过人手段,你等可不要以为投效过去便能飞黄腾达,需时时凛惧,事事恭谨。”

    “国公教诲,末将铭记于心。”李承爵和雷朝圣拱手应答。

    贺九义轻轻点了点头,继续纵马而行。把自己的旧将带出来,一是让他们能得岷殿下看重,更有高升得赏的机会;二来也是怕自己一走,他们留在李晋王军中,遭到晋系将领的排挤打压。

    作为孙可望的旧将,虽然在两王内讧中站对了立场,但贺九义与李定国会合后,心中总有那么点不安。再说者,他率领的兵马实力超过了李定国,难免担心李定国对其怀有戒心。

    朱永兴向李定国讨要贺九义,可谓是两家都欢喜。贺九义觉得朱永兴的手下多是秦、蜀旧部,对自己应该没有成见;信中提及他的名字,又显然很是器重,前往投效,应该前途光明。而李定国则可以放心整合人马,不必再担心贺九义等将领掣肘。

    要想使各部明军具备重新出击作战的能力,就必须解决一些乱七八糟的内部问题。尽管这可能给某些人提供成为军阀的机会,但朱永兴也绝不愿看到军队因为内讧而瓦解,反倒成为清军的一部分力量。

    李定国、白文选,都是对朝廷忠心耿耿的人物。特别是李定国,对明朝的忠诚更是绝对没有问题。尽管他们忠诚的对象不是自己,但在现在的形势下,抗清大业还必须他们。以后,自己或许能够慢慢地影响他们,使他们的忠诚不再那么狭隘。

    即便无法改变他们心中的执念,那也可以当作是抗清同盟军。统一战线,这个概念和理论,朱永兴还是懂的。至于篡权夺位当皇帝,统一天下,那更是遥远得看不到边的事情,也有很多条路可以走,杀得血流成河,倒落了下乘。

    ……………

    就在李定国等人距离磨乃还有多半天路程,正行于道上的时候,朱永兴却蹲在客厅的地上,正拿着小锤子敲打着一砣发绿的硬东西。很丑,杂质很多,扔到地上也没人捡,基本上就是个废物,但应该不影响使用。他终于敲碎了一小块,用手指捻着碎渣,作着判断。

    “还行,可用。”朱永兴站起身,对着惶恐不安、手脚都不知往哪放的一个老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不必害怕,你弄出的玻璃合格了,有赏。”

    “多谢,谢殿下。”老头儿扎撒着手,赶忙跪了下去。

    “起来吧!”朱永兴也没有亲自去搀扶,向着旁边的一个侍卫示意了一下,便坐回到椅子里。

    玻璃粉、铜丝、硫磺,这就能做出最简单的拉发装置,就能做出手榴弹和地雷。当然,明朝的地雷已经很先进,有燧石机轮的发火装置。但那制造起来太过复杂,不可能大量地普遍使用。

    “殿下,草民回,回去定当仔细琢磨,造出,造出可用的玻璃器具。”小老头被侍卫扶起来,吭吭哧哧地向朱永兴做着保证。

    “不,不。”朱永兴赶忙摇头,等你弄出可用来赚钱的玻璃器具,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一砣砣的,一块块的,能烧出来就行。”朱永兴指着桌上的丑陋玻璃团说道:“要很多,越多越好,越快越好。我会告诉你们的工房管事,给你配学徒,工钱也给你涨。”

    老头儿很迷惑,但也不敢多问,又跪下磕头,然后被带了出去。

    唉,有几个人能知道我的想法,穿越者的孤独啊!朱永兴感慨地摇了摇头,拿出纸笔,开始画发火装置的示意图。明火土炸弹可以淘汰了,有了木柄手榴弹,雨季作战也多了个利器。

    可惜好奇宝宝梦珠又跑去龙府和干妹妹厮混去了,要是有她在侧,一问一答,自己又能显摆一下,更多了些乐趣。朱永兴画完图纸,很是期盼地望着门外,希望那个轻盈的身影能够很快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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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阿珠的心事(求收藏)() 
一阵暴雨刚停,天稍微晴了些,半遮半露的月亮挂在天上,洒下朦胧的光,仿佛一片青烟似的薄雾。

    “当家的,咋回来这么晚?我去给你热饭。”女人忙着给男人脱下蓑衣,抖着水珠。

    “赵老贵得了殿下的赏,还涨了工钱,就凭他烧出来的啥也干不了的破东西。”张大顺一屁股坐下来,象是嫉妒,又象是不服不忿地嘟囔道:“三十两银子啊,咋就便宜他了?”

    “三十两啊,够给赵老贵家的小子说门亲了。”女人不无羡慕地啧啧有声,但见男人闷闷不乐,便又安慰道:“别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各人家过各人家的日子,咱没得赏钱,过得也挺好。等到了安南,就更好了。”

    张大顺摇了摇头,叹口气,说道:“不成,白花花的银子摆在那儿,不去争一下就太没出息了。赵老贵不过得了三十两,不是还有五十两、一百两的赏格嘛。那个自发火铳,俺琢磨出了点门道,关键就是那个簧片,不折不弯,弹力要足,这得是上好的钢。”

    “俺去给你热饭。”女人不懂这个,听了两句,便去张罗饭食。

    “得多锤炼,不,锤得多了也不好。”张大顺皱着眉头,兀自思索着,“淬火?退火?总得多试试才好。现在都是临时的,怕是不好弄,等稳定下来,怎么也得给它搞出来。一百两啊,一辈子兴许都攒不了这么多吧……”

    ……………

    不过是一二百两银子的赏格,朱永兴不会想到会有那么大的效果。身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一百两银子能买多少东西,对于升斗小民又意味着什么,朱永兴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比如在他眼前的这对宝石耳环,他就只知道好看,却不知道价值几何。

    “又是那个龙儿送的?”朱永兴伸手摸了摸耳环,然后轻捻着梦珠圆润的耳垂,苦笑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她送你这,送你那,这人情怕是不好还哪!”

    “要还,那也是殿下替我还。”梦珠轻轻笑了一声,眼珠灵活地转动着,说道:“我知道龙家的心思,不过是想用自家的女儿巴结殿下。只是殿下这边好象不在意,就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了。”

    “你知道?”朱永兴不由得一愣,奇怪地问道:“那还跟她走得那么近?”

    梦珠抓着朱永兴的手,轻轻在脸上摩挲着,柔声道:“殿下身份尊贵,前程远大,这身边岂会只有一个阿珠?爹爹和大巫都曾教导过,让阿珠不可善妒,不可违逆殿下。否则,与殿下必然生隙,不得长久。”

    朱永兴慢慢皱起了眉头,听着很别扭,这如果是梦珠的心里话,自然无可厚非,可要是违心之语,两人在一起就不那么和谐快乐了。

    “再者——”梦珠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殿下是汉人,这正妃终归会是个汉家女子。阿珠是异族,得殿下垂青恩宠,能有个名份,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胡思乱想的,过得不开心吧?”朱永兴把梦珠揽在怀里,很是心疼,这么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还隐藏着这么多心事。

    梦珠顺从地偎在朱永兴胸前,垂着头,用手指在朱永兴胸前划着圈圈,低声说道:“是大巫说的。殿下身负中外之望,必有一番丰功伟业,手下文臣武将多是汉人,必不会让正妃之位为一蛮夷女子所得,不会让殿下的继承人有异族血统。”

    “若是连自家的事情都不能做主,又要什么丰功伟业?”朱永兴知道梦珠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自己真的能扭转乾坤,威望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正妃、继承人的问题肯定会被手下文武极度重视,但来自心底的那份执拗却不肯让他在梦珠面前承认,把怀中的女子搂得更紧,他很笃定地说道:“你就是正妃,明年,你不是说明年就十七了吗,那就成亲定名,看谁敢呱噪?”

    梦珠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垂着头转着眼珠,又微微嘟起嘴,试探着说道:“可阿珠的脚太大,听说身份贵重的官家妇人都是三寸金莲呢!那个,裹脚,很痛吧?”

    “三寸金莲?那是畸形,我最讨厌了。”朱永兴翻了翻眼睛,说道:“把好好的人弄得既跑不快,又无法劳作,偏还有文人墨客把玩残足,吟诗作颂,真是——变态。”

    梦珠抿嘴甜笑,偷偷地把脚抬起,得意地瞥着。

    “再说,你的脚哪里大了,不是正好吗!”朱永兴伸手抄起梦珠的膝弯,把少女的脚抬得高起,脱了鞋又扒袜子。

    “殿下——”梦珠娇嗔地唤了一声,便把头象驼鸟似的害羞埋起。

    晶莹的玉足犹如洁净的白莲,五只匀称而恰到好处的白嫩足趾害羞地蜷缩捻动,仔细修剪过的趾甲上还涂上了一层薄薄的紫蓝色的颜料,仿佛是贴上去的紫罗兰花瓣。脚板很薄,足弓很美,圆润的足踝让人想入非非。

    朱永兴不作声了,只管把着美脚陶醉的欣赏!大拇趾饱满匀称,其余四趾依次渐短,小趾则象一粒葡萄,樱红色的脚后跟好象熟透了的苹果,却也又软又滑,从侧面看形成一道妙不可言的弧线。露出的小腿雪白的好象一截玉藕,苗条而结实,润滑的肌肤发出迷人的光泽来。

    我不是恋足癖,可这小脚丫真的很美,应该说阿珠身上都很美,虽然还没一一欣赏到。朱永兴捏捻着,抚弄着,啧啧有声,时而促狭地碰碰女孩曲秀的足心,听着阿珠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在自己身上靠得更紧,五根秀趾象排在一起的小鸟头,似乎知道主人正受到的轻薄而将趾缝骤然收紧,绷着抠向脚心。

    “明年真十七了?”朱永兴突然似笑非笑地贴近梦珠的脸蛋,坏坏地问道。

    “真,真十七了。”梦珠回答得略有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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