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寻妖录-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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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一切都平静下来时,四更天的鸡鸣声,已经此起彼伏,白生生的两个肉体如同淋过水一般,软叠在一起。
配铃的俏脸上红晕未褪,温暖的胴体依然亲密的缠在我的身上,她的双目中满是茫然之色,久久,她突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仿佛有着很重的心事。
我低头吻了吻她的面颊,柔声道:“为什么叹气?”配铃傻傻地看着我颇有些黑的俊脸,低声道:“我……我只是在害怕……”
我微微一笑,道:“你不是已经作好了牺牲的准备了吗?牺牲都不怕,那你还怕什么?”
配铃“噗嗤”一声,随即又蹙起了柳眉,轻叹道:“我怕你会离开我。”
我柔情地摸着她黑长的辫子,道:“不会的,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
配铃没说话,满含情意的双目紧紧地盯着我。
我怕她不信,道:“你这么美,身材又这么好。才十六岁就有了如此美妙的身材,我还想等着你再长大些,好好享用呢。”
配铃娇嗔一声:“你坏死了,真是个坏东西。”
我捉住她打过来的粉拳,张嘴又要吻,配铃却偏过头去。“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
配铃似在思考着什么,眼神躲躲闪闪,飘呼不定,最终落在我脸上,坚定的道:“你……你又不去京城……”
“谁说的?不去京城,我怎么救亲人们?”
配铃眼色狂亮,惊喜之情溢于言表,很显然,今晚的一切都是媚影公主的安排。完事之后,配铃依照吩咐,自然而然要探我的口风。
其实我早听到隔壁那道粗重的呼吸声,如果所料不差的话,隔壁的人一定就是媚影了。除了她,又有谁会躲在隔壁偷听一晚呢?
看来我所料不差,媚影这女人最喜欢用美人计了,上回在地道里是她自己,这回为了得到我的帮助,不惜牺牲清纯的配铃。我心中有些怒意,难道我真的如此不堪?
配铃早就知道自己的男人是绝顶聪明的,但她依然得问:“那……那你以后会做驸马吗?会和我们一起呆在京城里吗?”
我神色一黯,我是个没打算,或者说是没抱负的人,以后的事根本就没想过。天哪,我才十三岁,心理年龄最多也只能算是个小孩子,为什么总有人要问我将来呢?
我无可奈何,谁叫我只有十三岁,却长了一幅比成年人还要强壮的体格呢?将来?是得好好想想,但空想又有何用呢?
“放心吧,就算不呆在京城,我也会永远和你们在一起的。”
配铃把这句话当成了海誓山盟,以为今后能与公主一同拥有我,快快乐乐地呆在京城里享受荣华富贵。激动的她,献上自己的香吻,与我热烈接吻。更可怕的是,她不顾肿痛的下身,款款据腰,抢先套弄起来……
我这句话说得很大声,隔壁的媚影公主亦听得一清二楚。在她耳里,这句话不就是最佳保证么?媚影冲进房来,扑到我背上,媚声道:“我要……”
虽然配铃早已经泄得一塌糊涂,但我仍没有交货,方才又是怜惜配铃柔弱的身子,根本未能尽兴。而媚影则不同,虽然只有过一次交欢的经历,但她毕竟已经是成熟无比的妇人了。像她这个年纪,如狼似虎,需要的不是温柔,而是强而有力的粗暴。
我抛下配铃,转身飞速扯烂媚影的衣衫,将她摆出了狗交的姿势。媚影四肢着床,丰臀高高翘起,一拱一拱,急切地寻找着火热地根源,口中呻吟道:“快……快点……我要……”
我心中欲火狂升,大手将她两片臀肉尽力往外拉扯,对准那泥泞紧窄的小道,纵杀而入,敢对我用美人计,杀了你……
媚影高昂着头,整个身体呈S形,娇呼一声“啊——”
……
……
日上三杆。
我满意地左拥右抱,对着两个大美人上下其手。虽然心中得意,但一道白影闪过脑海,寒冰昨晚哪去了?她与我不是形影不离的么?
“媚影,昨晚寒冰上哪去了?”
媚影笑脸一僵,恨恨地扭了我大腿一把,吃醋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
我大言不惭道:“配铃才是碗,你怎么可是是碗呢?”
媚影闻言,脸色一僵,冷声道:“那我是什么?”
“你当然是锅呗!”
配铃扑嗤一笑,媚影知道被我耍了,虽然语气依旧冰冷,脸色却好看多了,“呸,乌鸦嘴。我有那么黑么?”
“黑?难道你不是黑的么?”
媚影又是一愣,待看到我眼神直瞄向她下身时,羞得夹紧双腿,擂了我一拳,怒道:“不害臊。”
三人调笑一阵,这才言归正传。一问之下才知,昨晚寒冰一阵跟着我进了房的,后来还陪我去了澡房。我这才记起,一向冷冰冰苍白着脸的寒冰,当见到我赤身裸体的时候,死人般的脸竟然红了一下。
当然,那时我有些醉意,到现在也不敢肯定是不是自己眼花了。一个没有脉搏的人,脸也会红么?没脉搏,血液怎么流啊?
说曹操,曹操到。
寒冰依旧穿着一身雪白衣衫,脸上古井无波,但说出口的话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主人,出事了。夏皇后不见了。”
“什么?”我一惊而起,连带着整张棉被也掉落床下。啊——,两声尖叫后,三个赤裸裸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
红色一闪。是的,没错,这回我可是清醒的。寒冰死人般苍白的脸上竟真的闪过一抹红晕,眼神没来由慌乱了一阵,飘飘呼呼,躲闪着我的裸体,脸却没有转过去。
我顾不得寒冰石破天惊的变化,飞快穿起衣服,边穿边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三十章 失踪皇后的心声
如果是换个人,一定会说得结巴巴,但好在说话的人是寒冰。她以一贯冰冷而平静的嗓音道:“回主人,昨晚我在院外吸收月光。早上收功本想来找主人,但主人你在睡觉,就没来打扰了。走到夏皇后屋里,敲了好半天的门才发现夏皇后根本不在屋里。我找遍宅子,又问了下人。没有一个知道皇后去向的。”
召集我可是堂堂大周朝一国之后的姑父了,侄媳妇失了踪,做姑父的能不急么?更何况她又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不等媚影二女装戴整齐,就拉着寒冰直奔夏皇后屋里。
一进门就闻得一股似有似无的怪味,我嗅嗅鼻子,这味怎么那么熟呢,倒是挺香的?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屋里一干物事摆放得整整齐齐,靠窗摆着一张椅子,窗口大开。椅上一个大大的脚印子赫然其上。
我仔细观察了一番这脚印子,足足有近一尺之长,百分之百是男人的脚。看来皇后是凶多吉少,被人掳去了。回头再看那张大床,棉被早已不翼而飞。零乱而雪白的床单上生生落着一匹手巾,鲜红刺目。
走近床头,香味更浓,拿起红香巾,阵阵清香年鼻而来,香得令人似要晕去。
不对!
我怒目暴睁,这是块浸过迷香的手币。
江湖上何人会用这种迷香来迷人呢?怕是除了淫贼之外,无人会用这等颇为风花雪月的迷香方式了。
也许这条红香巾是女人的呢。
不可能,椅上的脚印如此之大。又有哪个女子有这么大的脚丫子呢?地上清皙地印着一行脚印,看来绑票者只有一人而已。
“怎么样了?有线索么?”媚影公主和配铃急急走进屋中,身上衣衫有些零乱,却穿戴整齐了。
“不太妙。她被淫贼捉去了。”我叹一口气,被淫贼捉去,贞节看来是不保了。此时我突然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当时在山内就该先占了她身子再说的。你会说我自私,可哪个男人遇美色不自私的呢?与其她贞节坏在了淫贼手里,为何不便宜我呢?
我咬牙切齿,咀咒那淫贼肠穿肚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啊,这可怎生是好。小正,你快想想办法呀?”媚影急急催道,俏脸刹白,要知道淫贼的恶名对深居皇宫大内的公主来说,不亚与地府的勾魂使者。牛头马面勾的是人的魂,而淫贼败坏的却是女人一身要紧守的贞节。
别说是寻常百姓人家,一国之后若是叫个淫贼坏了名节,此事要传了出去,叫人知道了,夏皇后又有何面目苟活于世?况且此事事关皇家尊严,身为皇家一分子的媚影公主,她能不急么?
我也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但急又有何用。事发时间是昨晚,早不知过去了几个时辰了。要知道,别说是几个时辰,就是几分钟都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了。
“啊,我有办法?”媚影大叫一声。
我一把抓住她的肩头道:“快说,你有什么办法。”
“我自小就有项异能,只是此事不些不雅。”
“哎哟,我的姑奶奶,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救人要紧,还管什么面子啊?这里又没外人,你到是快说呀。”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媚影低下头掩饰脸上的羞意,轻声道:“从小,我的鼻子就特别的灵……”
我晕,这是好事呀,能叫不雅的异能么?哪不成是怕人说她有个狗鼻子?当然我不能将它说出口,只好道:“那你记得皇后的气味么?”
媚影轻轻的点点头,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我大喜,当下吩咐下去:“寒冰,我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你和配铃在宅里等着,王飞将军要是来了,配铃你转告他。就说我去淫贼手里救人,叫他好好照顾你们。”
不等她们回话,我抱起媚影,沿着一路上夏皇后及那淫贼留下的极其微弱的气味,一路追踪而去……
时光倒回事发当晚。
冰冷的北风呼号着,三更半的天,夜色漆黑如墨,夏皇后此刻睡意全无,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看着天空中那轮皎洁的明月。
“哎,为什么我们做女人的,都是这么的命苦呢?”贵妇人轻轻叹息着。国色天香的贵妇独自倚窗而坐,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可怜的身世。
八岁时,父母就请了当代大儒来家教授她国学。一直教到她十六岁,诸子百家,孔孟之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她样样皆通。家里为了她,还请了许许多多的老师。有教女红的,有教针线的,有教礼仪的,还有教穿戴的。
所有所有的一切学习,从她八岁起就注定了。这一切的准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为了成为合格且优秀,能母仪天下的一国之后。
母亲早在八岁就告诉了她,将来,等她长大了,将会成为全天下女人最最妒忌的人——皇后。皇后,这个身份,她能拥有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他拥有整个天下。男人通过征服世办来征服女人,而女人却通过征服男人来拥有整个天下。
是的,当年自己的母亲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爷爷乃是三代老臣,三代为相。家族一世富贵却因为无人能继承祖业而显得岌岌可危。父亲早死,六岁女儿就要给父亲送终。
历代单传,传到自己这一代时已经是断了香火。
爷爷老矣,但他不甘心,不甘心三代的富贵因为自己告老还乡而拱手让人。于是,一个念头瞬间占据了他的脑海。天下有世世代代荣华富贵的家族么?
有。
皇族。
只要能成为皇族,就能保家族世世荣华。与是,在爷爷的精心安排之下,夏宛提前八年,就开始了成为皇后的训练。
训练是辛苦的,但夏宛不怕。因为有一个梦想支撑着她,给她无穷无尽的动力。成为皇后,成为全天下最最幸福的女人。
当红盖头披上头顶的第二天早晨,呆坐在东宫的龙凤大床上,呆坐了一夜的夏宛,梦碎了,泪已流干。此后,每一个夜晚,夏宛守着活寡,期待着皇帝的回心转意。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夏宛只希望皇帝能看她一眼,那么她便心满意足了,便是为皇帝守一辈子的活寡,她也愿意。
夏宛很爱他,从小就做着梦,梦里都是这个白马王子,虽然夏宛不认识他。但当她第一眼见到他时,所有的担心全都不翼而飞。他很英俊,对就像这几天背着她赶路的徐正气。不,应该说,比徐正气英俊多了,当然也白净多了。
十几年了?有多少个孤独难眠的夜晚,夏宛一个人睡在平静如死的东宫大床上。即使是抱着紫貂做的被子,她也丝毫不觉得有一丝的暖意。心,死了,心,更冷。
冰冷了十几年的心,七天前,被一个九尺高的黑汉子打破了。
当她最最绝望,最最无奈的时候,一个人,有如天神,重天而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的大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色的云彩,将我娶回家。
少女时代,英雄救美式的幻想,在那一天晚上。是也,也如今晚这般寒冷。巨大的幸福感充盈着自己每一片肌肤。当她背着自己,在山野间纵跳如飞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