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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流年碎影-第56部分

小说: 流年碎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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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新的一反,如何处理就只有天知道了。但是还有语云,名者,实之宾也,有了贪污、受管制之名,就不能不流转为实,这实是:一,成立三人管制小组,组员为霍得元(代表党),隋树森(代表编辑室,其时我已调总编室检查科工作,隋是科长),还有一位记不清了,也许是其时任总编室主任、后来加右派之冠发往北大荒就死在那里的卢芷芬吧,我每周要写一份思想和行动的汇报,交小组审查;二,停发工资,每月发生活费十六元;三,开除工会,有些会议不准参加,因为我已经不是“人民”。三种措施,以不发工资为最重大,因为八口之家,都没有辟谷的道术,平均每人一个月二元,想活就太难了。其次是写汇报,我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又稍通八股文作法,也没有什么难写的,只是想到这种毫无用处的浪费,总不免于烦腻。剩下的不入会和不参加会,也许反而有所得吧,因为就可以不交工会会费,其他人去开会,我可以借非人民的光,读一些人民性不强的书。
  写到这里,推想有些“仁者爱人”的人会猜想,我一定要咬牙切齿了。曰不然,而是大相反,顶礼膜拜。何以反应如此反常?有理由,而且不只一种。计有四种,依次说来:其一,逼令交代罪行,所用办法只是批斗、囚禁,始终未用肉刑,与十几年后的红卫英雄轻则打、重则杀相比,总是如在天上了,岂可不念南无阿弥陀佛哉。其二,与五年之后,有些人只是说了几句心口如一的话,就加更重之冠,发往北大荒,多年不能效北雁之南飞相比,我原地踏步,早晚还能看看家里人的笑脸或愁容,情况就不只是如在天上,而是如在九天之上了。其三,只是过了半年,不知道由什么人决定,不声不响,到发工资时候,我领得的不再是十六元的生活费,而是官复原职的若干元,这像是可以表示,至少是我所属的这个单位,还没有忘记公道人情。其四,是个最大最大块头的,是我经一事,长一智,更加明白,这新形势,在上者可以灵机一动,出言即法,而这样的法是不顾公道人情的,想活,就要百分谨慎,最好是学皇清某大人的居官之道,不说话,净磕头。也就是变这样的居官之道为处世之道,1957年的整风,我平平安安地度过来,这即使不能说百分之百是一顶贪污分子帽子之赐,也总不少于百分之九十吧?如是,而不顶礼膜拜,那就真成为恩将仇报,“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流年碎影》 三五之厄(2)


  就在几天之前,浏览某君的某篇大作,见其中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话,勾起我一些感慨,想再说几句。由50年代初期算起,三十年,到80年代初期,我古稀之后还健在,并幸或不幸,还在原单位面对书稿。老子,“戒之在得”,还戒之在放,我竟有兴趣拿起笔来,写些不三不四的。承报、刊、出版诸社的编辑大人宽厚,居然就换来一些稿酬。且说这些不三不四之文,有些或有的部分,我坦白,是占用公家不少时间写的,而传与以上说的诸社,就不免有些里应外合,一般是请吃饭,兼送礼,用贬义语,可以称为互相勾结,如果是三十年前的河东,就会加贪污分子之冠,而且不只一顶,可是实际已是三十年后的河西,我的所得就成为,除钞票之外,还有学者和作家的荣誉。莫非真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吗?总是值得长太息了。再说个更大的变动,是由河东而河西,贪污的消长情况。上面说过,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目的的主要一项是根除贪污,连我这加贪污分子之冠的也说意甚善也。可是不唯心而唯物,即由效果方面看,根除没根除呢?河东早已成为往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单说三十年后的河西,那就用不着调查,只凭见闻就可以知道,贪污已经发荣滋长,性质,由“管钱”扩张为“有权”(纵使是沙粒那样小的),数量,由原来的万八千扩张为今日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原因,一言难尽,要由社会学家(或者还要加上法学家和道德学家)集成什么小组去研究。但有一点是铁板钉(去声)钉不容置疑的,是1952年,大胆怀疑加扩大范围,以为大力一压就会导致天下太平,结果并没有如愿。即如我这个受惩治的“贪污分子”,受惩治之前可以不提,受惩治之后,直到执笔的现在,时间长到四十有四年,扪着胸口说良心话,还是一文钱也没贪污过,是运动中加冠之所赐吗?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有人也许会说,那是因为你既不管钱又不有权,没有机会。“予岂好辩哉!”不得不说几句大话,是不贪污,不是由于三反五反运动中受了教育,而是多年来一直认为,有许多有价值的,比金钱和享受更值得追求。这有价值的事物中,有个分量不很重的,是朴素,其消极的涵义是不看重钱。转为说教育,也不是没有所受,甚至提高,说有所悟,是迷信压力,不讲理,脚站在河东,以为胜利了,但自然规律所定,还有三十年河西,姑且算作曾经胜利,能够维持长久不变吗?岂止不能维持,还会随来后遗症,是拿鞭子的与被鞭打的都不讲理,被迫喷气式的不再要脸,这个社会,这个民族,将飘流到何处,就大值得思考了。过于悲观了吗?昔人曾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再请孟老夫子出来代言,“予不得已也。”


《流年碎影》 伤哉贫也(三)(1)


  恕我一而再、再而三借用先贤子路这句话为文题;如果不恕,我还有推卸之辞,是我也不愿意因贫而伤哉,其奈客观情势不容许食而能饱、衣而能暖何。上一篇已经讲清楚,我因为:一,与张、马二君是多年的朋友;二,穷困,帮助他们编《语文教学》月刊,得些固定收入,可以补充日用,上以事二母(生母及岳母),下以畜妻女,想不到就犯了罪,减了工资收入,加了贪污分子之冠。这“意表之外”的祸带来多种困难,可以总括为唯心和唯物两大类。唯心是这冠与头上戴的方巾、瓜皮小帽等不同,无形,就可以装作未戴,化为具体问题是,对什么人隐,对什么人不隐。斟酌是负担;不隐而说,隐而不说,同样是负担。为了节省纸张及读者的慧目之力,想只举个家门内的例,以偏概全,一了百了。这是对于结发之人要不隐,因为要靠她来分忧;对孩子就正好相反,要隐,因为她们正在上学,到学校,面对老师和同学,心里想着家长是贪污分子,受管制处分,日子怎么过?唯物的困难就既重大又复杂,只能不避繁琐,慢慢说。
  上一篇已经说明,由受处分那时候起,每月的法定收入成为一十六元,用除法算大易,八口之家,恰好一个人得二元整。这就带来一种颇像康德所说“二律背驰”(用蓝公武译语)的情况:一方面是必不能活,一方面是一定要活。对于哲学领域的二律背驰,康德的处理办法是纯粹理性自承无能为力,即撤退。在家常日子的领域内就不能用撤退之法,因为“一定要活”这个判断,无论问进口的上帝还是问土产的“天命之谓性”,都不能略打折扣。开门见山说吧,我必须想办法弄钱。理论上,靠自力,办法也不少。抢劫是一种办法,偷盗是另一种办法。可惜是我择术不慎,走了书呆子的路,“身”没有抢劫、偷盗之力;更难办的是还有“心”管着,积极,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消极,清夜自思,深怕愧于屋漏。理论天高皇帝远,新语曰不能解决问题,只好退守实际,量力而为。而说到(己)力,我说过无数次,是除了白纸上写黑字,换几文小钱之外,什么也不会。三反五反之前,“勾结资本家”,走的就是这条路。现在是,据说,《语文教学》停刊了,连带大众书店也关门了;即使还营业、出刊,我还敢到那里卖白纸上的黑字吗?不要说卖,就是与张、马二君,也是从此就一刀两断,不敢再通音问。活路的一条堵死了。还有另一条是《现代佛学》,曾写稿拿稿酬,估计可以不算违法;每月拿编辑费(不是有名无实,是真负责编)二十元呢?不只不知道算违法不算违法,简直连问也不敢。据说是今之兵法,凡事要往最坏处想,那就假定为违法吧,怎么办?我也兴起过辞去一身轻的想法,可是看看妻女面上的菜色,接着算账,每月定数二十元,稿酬平均以十五元计,共三十五元,舍去,就会更难活命,权衡各方面的轻重,最后还是想活的欲望占了上风,决定隐匿不报。隐匿,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合适了,于是给《现代佛学》写文章,成篇之后就随意署个笔名。总是为穷困所迫,还用这个办法给《语文学习》写过文章。何以还记得?是整风时期,我这微末人物也竟有人光顾一张大字报,揭发我给《语文学习》写文章,不用真名而用笔名。幸而我们的文网还没有密到连用笔名也算犯罪,我心中忐忑了一阵子,没有人来命令交代,混过去了。
  到此,卖白纸上黑字的路走完了,我黔驴技穷,还是不能活,就还要想办法。家中老中幼三代,两端的六口当然无挣钱能力,只剩下“中”一口,女性,文,化不高,武,身不强,但是语云,兔子急了还能咬人,况人乎?于是绞尽脑汁,找机会。究竟是比我这黔驴还不如,“上穷碧落下黄泉”,只找到机会两种,一种是给人看(读平声)小孩,另一种是到小市卖家里可有可无的旧物。所得必很可怜,而能得却又大不易。何以不易?要为不知者道。先说看孩子,是同院西房来于四川的一对青年夫妇的小男孩,两岁,略知人事,却又不能自我约束,也就除入睡以外,不能离开人。而我家里这位中,且不说“衣”,单是“食”,数口之家,上市买,到厨房做,一日三餐,又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围着别人家的孩子打转转!然而,正如我之为二十元与活命的血肉相连而隐匿《现代佛学》的编辑费不报,她如果肯打转转也是每月二十元,也就只好咬牙承担下来。之后,忙碌的情况可想而知,幸而她有个希有的美德,忍而不怨,因而困难就像是不太大而慢慢流过去。不幸是好景偏偏不常,只是一个月有半,这对四川夫妇搬到西城朋友家去住,这每月的二十元竟成为“黄鹤一去不复返”。妻所得应该是三十元,人家客气,给两个整月的。且说这四十元,还可以引来后话,而且是两本(话本之本)。其一是大革命时期,我这位一生坚守家门的中也要交代历史,如果没有这四十元,她就可以说一生没领过工资,多清白干脆,由这个角度说,这四十元就成为“污点”,至少是累赘了。其二是回顾往昔,我阮囊不羞涩之时,以钱救人急的次数不少,数目不小,我都希望双方统统忘却;可是受人之惠,记得共三笔,1937年卢玉柱十元,1974年王景徽兄二百元,其中一笔就是1952年这对四川夫妇多付的十元,我都想还,或报,可惜景徽兄早已作古,卢玉柱和那对夫妇,不知在何处了。我在这里唠叨这些,是想利用一次整风时某天才的天才发明,“交心”,以略清心头之债。这债是一,我不劳而得的二百二十元,长存于心,到盖棺时还不能还或报,就带往地下,永世不忘。还有二,敢敬告大胆怀疑以及视我为贪污分子的诸君,到执笔写这些话为止,我不劳而得之钱,八十余年,也只是这三笔,共二百二十元,如果连这也不能算贪污,则诸君就成为多劳而无获,对于为我而多劳,我就只能赔礼道歉了。
  再说另一个弄钱的机会,到小市卖家里可有可无的旧物,困难比看孩子就大多了。可有可无的旧物不多,值钱的更少,这是欲卖而无货的第一难。还有二,要起早,或手提或背负赶往小市,身不强就会特别劳累。还有三,走到,摆摊,恭候买主掏钱而未必有买主。最后还有个更大的难,是必须使脸皮变厚。我这位中出身于破落世家,出嫁前还赶上些流风余韵,以上市购物为例,她说是入我的寒门之后,第一次进商店,同售货员搭话,说买什么,是壮了胆,舍去羞,才完成此大举的。现在要变买(暗示有路)为卖(暗示无路),就必须壮胆如斗,舍羞为零。可是她并未表示为难,我想是孩子的总是感到吃不饱给了她力量,她把一切都抛开,只想由小市回来,能够带回三两块钱,哪怕只是块八毛钱也好。记得若干年之后,孩子们有时还说:“妈妈上小市卖东西,回来,卖没卖,我们一看脸色就知道,有笑容就是卖了。”还要感谢她,乱七八糟的卖了不少,却没卖一本书,是我舍不得,她不只谅解,也舍不得。
  还要说,就是如此挣扎,有时来了不时之需(如病),还是不免于必须立刻拿出钱而袋内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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