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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贪唐-第70部分

小说: 贪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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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二压着笑容散了朝,这估计是最长的一次朝会了,刘旭没逃掉,被直接抓进了皇宫,长孙泪眼婆娑的上来就是拧着刘旭的耳朵转悠,好像这样很好玩似的,小丫一个十五岁的大姑娘,还直接扑在自己哥哥的怀里放声大哭,两岁多的兕子最是让人讨喜,一看就是聪明的,居然还记得刘旭,直接咿咿呀呀的伸出手来要刘旭抱。

    长乐使劲保持着自己公主该有的仪态,不过最终还是在没人看见的角落,狠狠抱了刘旭一下,蜻蜓点水一般的将那红唇点了一下,就跑得跟个小兔子似的。

    拄着龙头拐杖的李渊,已经老得很厉害了,走路都是走三步歇一步的,但是拍打刘旭的手臂还是很有力气,笑着说是好孩子。

    杨妃将一身标准的白色长袍交到了刘旭的手里,有一种游子身上衣的感觉,她是将刘旭和李恪一样看待了。而这身长袍,也会是刘旭行冠礼所需要穿戴的衣服。

    匆匆忙忙的见完了皇宫里熟悉的几个人,长孙虽然还有很多话想要问自己,不过她还是将自己一脚踹了出来,知道刘旭的家里人等得更急,至于刘旭的故事,她有的是时间去听,这混账回来了,李渊都说要多活一点时日,何况自己呢?

    只是简单垫了些糕点,肚子还是在咕咕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一进了侯府,就大声嚷嚷着要吃的,云嫣本来准备好要好好是煽情一下的,完全被破坏了气氛,没有一点生疏的直接就爬在刘旭的后背使劲掐,这个疼的哟,真是幸福!

    既然爬上来了,那肯定是不让下去了,猪八戒背媳妇,刘旭也要背上一次,下人们嘻嘻的笑着羡慕,就让云嫣这个当家主母羞红了脸,后来想想,又果断的抬起了头,自己羞什么,这就是自己的丈夫,自己喜欢到了骨子里头的丈夫,为了他,自己做“荡妇”都成。当然,这些羞人的事情,她是不能说出来的,靠在刘旭发烫的背上,她的脸也在发烫,不行,明日就得去见见皇后,不是说女子出嫁,不能与男方相见的么?自己到底是皇家的女儿,再怎么拧,为了自己的夫君以后能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她还是要回“娘家”一次了。

    萧美娘作为刘府的长辈,自然是要坐首席的,她如今就是以刘府的长辈自居,与刘旭一起坐在桌子的正中,眼睛笑眯了眼睛,不断说着自己要去礼佛诵经,但是后来才发现,自己都已经一年都没有念过那东西了,现在捡起来,佛祖天尊这些会不会怪罪?算了,念些个什么啊,自己的“儿郎”就是“神仙”与其念那些,还不如好好看看这混小子。

    “旭儿啊,姨娘的碑文都刻好了,上面写了刘萧氏,你觉得如何?”

第143章 老人的关心() 
秦琼很想挺直了他的腰身,但是年纪大了,加上一身的伤病,尝试了几次,还是无可奈何的摇头,老李纲的精神头倒是不错,看着秦琼的模样,给他弄了壶药酒。

    “孩子回家了,那就是好事,家里头呆得不舒服,就来书院呆着,怀玉马上也要回来了,边疆战功累累,一点不比你年轻的时候差,该学的也学会了,这个家,你就索**给他,外面还有一帮子兄弟在帮他,我就不信,你家里还能翻了天不成?”

    刘旭在下首笑着不说话,虽然秦琼待自己如同亲子一般,但是那毕竟是他的家事,而且,秦怀玉也不差,边疆四虎,秦怀玉,长孙冲,程处默,牛长安。这四个人,那是相互竞争着斩杀敌寇,敌人闻风丧胆。

    “都是瞎胡闹的,我倒是希望他能跟这小子多学学,蒙着头往前面冲,那都是在拿命在搏前程,老夫征战一生,这些早就看透了,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旭子啊,秦伯伯也不求你什么,但是只盼着你能在有能力的时候,照拂一下他,规劝了多少遍,不要站队,不要站队,就是不听啊,太子雄心勃勃,这群兔崽子就跟着瞎胡闹,甚至,有冲击老一辈人之嫌,他们在做什么?如今还是陛下掌管天下,他们这么急着往上面冲,到底想做什么!一群的愣头青啊,别人都在等着看笑话,你一个错误,那群老狐狸就会死死的将你往下面踩!若仅仅如此,那就算了,大不了平庸一生呗,老夫就是怕他爬得太高,那样摔下来。。。。。”

    老人有老人的智慧,功高震主,他们那点功劳虽然震不了李二,但是对于军队里面的其他人,那绝对是足够了。边疆不闻主帅是谁,只知道他们四人,这样还得了?当然,程处默有老程护着,牛进达虽然只是侯爵,但是李二对他的信任,无出其右,长孙冲,那是长孙无忌的儿子,谁也动不了,但是秦怀玉,秦琼若还是正当壮年,谁也无法对付他,但是他此刻都是一身的病痛,哪里还谈其他?所以,他担心啊,若是有一天自己撒手而去,可是如何是好哟。

    “你就是越老越小心,说些怪话,有这小子在长安,几个兄弟又都是从小玩泥巴到大的,谁还能亏待了谁?他们争的是荣耀,军功有侯君集在那里把控着,能出差到哪里去?侯君集虽然狂了些,但是将门的情义,他还是照顾的。以前或许还怕那些文官使阴招,下绊子,如今这小子回来了,他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几个落入圈套里面去?”

    老程手里拿着一个大红薯,一看就是从刘旭家里刚挖出来的,嘎吱嘎吱的啃了几口,就嘿声直笑。

    “来看看,还是云嫣这丫头有良心,那个槟榔酒,味道够劲。没良心的,有好东西,都不主动拿出来,还要老夫亲自去!”

    刘旭无语,这话说得亏心,还这能捏着鼻子,反驳不了。

    “说的什么话,小子在外面吃苦受罪这么久,也没见你着急过,一回来就说这些窝心的话,也不寒碜人!老夫不是说怪话,是害怕,侯君集作为一方统帅,与太子来往过为紧密,他是想做什么!还有,小子,你家里的那个武珝,好好的家里不呆,跑到高昌,如今更是高昌国师,整个高昌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就差自立为王!侯君集如今在陇右,居然上书要与武珝联合夹击吐谷浑?小子啊,听秦伯伯的,要是那丫头还听你的话,你就将她带回来,若是不听,那就早早的断了联系!身为大唐子民,你在大唐的周边自立为王,这是做什么,这是谋逆大罪!是要夷族的啊!”

    老秦是有些看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一个赛一个的狠。老程撇了一下嘴,有些不赞同老秦的说法。

    “这有个什么,老程我还做过瓦岗寨的土皇帝呢,小辈们胡闹一下,也总比长安里的混账强,有这小子在,杀头倒不至于,再说,那妮子机灵着呢,掌控着高昌,只要不攻唐,只要不自立,陛下也不会强行征伐。据说吐蕃国的禄东赞准备下来了,嘿嘿,厉害啊,逼得这只高原的雄鹰低头,谁有那个本事?嘿嘿,小子啊,听程伯伯的,降伏了这只母老虎,那样,你家里就是万世太平。”

    无良的笑容,让刘旭屁都放不出来一个,还降伏,这妮子不攻唐,那是因为她实力不够,若是足够,你看她打不打,逼迫禄东赞,那是因为她需要一个掣肘,有吐蕃在,有西突厥在,李二在国力没有全盛之下,只会乐意的坐山观虎斗,西域远不到他李二现在就想着收拾的地步,打完了吐谷浑,他就会将目光转到东边的高句丽,那是隋朝攻打三次都没有拿下来的地方,他李二为了证明自己李家本来就是真命天子,绝对会先把高句丽这颗毒瘤给拔除了,这样的功绩和影响,比他打全是大漠的西域强得太多。而且,还有一点,墨家当时寻找仙门,那是从那里出发的,刘旭虽然说了好多次不存在仙门,但是李二会信了?当皇帝的人,尤其是李二这种千古一君的人,他们都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都想着长生,都想着永世为皇!就连小武这死妮子,如今在高昌,还不是想着寻找传说中的昭武九姓。天山这妮子肯定也派人试着爬了好几次了吧?想不通,为什么古代的聪明人,到了最后,都跳不出这个怪圈!

    “暂时是不想那些事情了,陛下昨日也问过我,我应下了这事情,无论小武反还是不反,最后那里,都由我去处理。”

    李二丝毫不担心小武,在他看来,那妮子虽然聪明,但是自己大唐有刘旭,还有他儿子李泰,李恪,李承乾,这四个人,随便一人都能顶她一个武珝,他李二更乐意看见武珝去治理西域,然后到时候自己派刘旭过去,白得一个太平之地,多好!

第144章 ;李泰的选择() 
兕子再次腻在了刘旭的背上,不论去哪里,这丫头都要跟着,好在全天下都知道,这是长孙的女儿,换了别人,指不定以为这本来就是刘旭的女儿。

    人与人直接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就水到渠成,云嫣羞红了脸自侯府搬到了皇宫里面,她是隐太子李建成的女儿,父母不在,长孙让杨妃将她认了下来,这也是仔细考虑过云嫣的感受的,毕竟,若是李二和长孙,云嫣就算现在心中没有其他想法,但是疙瘩还是存在的。要知道,当年长孙可是披甲上阵,亲自杀入的皇宫。

    刘旭这些天不能进皇宫,而是要准备大礼,过程很繁琐,只是总感觉事情不太对,直到魏征虎着脸踏进了侯府的大门。

    “怎么,老夫的这张脸就是没有皇家的金贵是吧?都是陛下赐婚,你小子回来这么久,连老夫的门槛都不踏一下?”

    魏征很生气,换做他以前的个性,绝对不会自己前来,但是没办法,自己的老妻都要把他逼疯了,眼看着皇家的一位公主,一位县主,都已经在筹备婚礼了,自己这边倒好,什么动静都没有,这哪里能成,本来女儿的身份地位就低一些,这样一来,那进了侯府,还不得更没了地位?就算是做侧室,那也要风风光光的吧。当然,长安多少人家的女儿想要嫁进刘府做侧室都不得,他老魏家得到了,不会有人看不起,只会羡慕,最多,吃不到葡萄说几句酸话,这些魏氏会理睬了?高昂着头,侧室也比你们的正房强。

    刘旭将脑袋在柱子上面撞得砰砰响,这些天忙得头昏脑胀的,本来准备一一拜访,后来全部给耽搁了,这样一来,魏玲儿那边就差点忘记了。

    说实话,魏玲儿这女子,刘旭对她实在没有太多的感情,若是可以不娶,他绝对不会轻易就应下了,但是阴差阳错的,造成了如今尴尬的场面。

    不去不行了,不仅要去,还有大张旗鼓的过去,这样才能把魏征的脸面挽回来。

    李二嘿嘿的笑着看刘旭的笑话,他才懒得提醒刘旭,刘旭将自己女儿和云嫣摆在首位,那证明这小子有点良心,再说,魏征这茅坑里的石头,自己也难得看见他吃瘪啊,这么舒服的事情,何必提醒?

    “陛下,刘旭去魏府的动静闹得很大,老奴是不是也去提醒一下他,来皇宫见礼的时候,要比这个浓重一些?”

    李影是回不来了,他向李二请了辞,自己断了手,那就在侯府保护下侯府,然后在学院的武院里面教教书,李二答应了,没撤去李影的职位,叫了李影以前带出来的一个叫吴明的接替了。如今站在李二的身边,汇报着刘旭今天的“壮举”。

    “不用,再浓重有什么用,朕嫁过去的是公主,魏征这臭石头还能比朕强不成?侯府里面当家的,那是朕的女儿,嘿嘿,朕总算是出了一口气了!”

    将嫁女儿当出气,也就李二想得出来。

    程序很繁琐,先纳彩,再问名,再纳吉,纳征,袁天罡笑呵呵的亲自为刘旭挑选黄道吉日,然后萧姨娘将香火钱捐进去之后,这老道士笑得就更加欢乐了,装模作样的掐指半天,哎呀,好日将近,就是后天。

    有没有必要这么急的?

    看着老袁一副不怀好意的眼色,刘旭心里就在打鼓,三个女子同时过门,这群混账是想看自己的好戏啊,你同时过门之后,是先去公主府呢,还是先回家呢?亦或者是去县主府?

    再就是接亲,无论是先去哪里,这都要得罪人吧?而且还是得罪的新娘子。到时候一个不痛快,连床都不让你上,那就是好玩了。

    程处默他们是在刘旭大婚的前一晚回来的,一个个风尘仆仆的,还怪笑连连,没得说,果断抓了他们做挡箭牌,唐朝的婚礼当中,有一个程序叫做“下婿”,直白来说就是吓唬女婿的意思,女方的宾客手里拿着木杖打新郎,煞煞新郎的威风,不让他以后欺负新娘,那可是真打啊,想想一天之内要挨打三次,刘旭浑身都觉得疼。

    李孝恭的几个儿子最是混蛋,居然想男扮女装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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