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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贪唐-第68部分

小说: 贪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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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顺来的时候,家里正喜气洋洋的吃东西庆祝,下人们也是一人一大桌的争抢,看着没用一点规矩,但是这就是刘府,刘旭出事的时候,家里没用一个人说要离去的,只有以前出去了闺女,说要回来看看几位娘子,这样的情景,别说整个长安了,就是整个大唐,也找不出第二家来。

    人心都是肉长的,特别是善良的百姓,谁对他们好,他们心里知晓得很清楚,侯府里的丫鬟,年岁大的有不少,但是这一年,就算身契到了,也没人说要离开的,至于侯府的护院,谁要是敢对侯府不利,皇帝来了都不行。

    这样的家,是个人都呆得舒服的,武顺被门子笑着接了进去,他们没用因为武顺好久没来而生份了,毕竟,侯爷出事的时候,武顺娘子还经常过来陪伴小丫娘子。这一点,就足够他们给武顺足够的礼遇,至于其他人,侯府的下人鼻孔也会朝天的,那不是看不起你,是不屑于看你!懒得看你!

    青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在吩咐下人整理行装,侯爷虽然暂时回不来,但是家里人可以先过去啊,这样家里就更能放心,长途跋涉,家里就只有青竹适合了,而且,她是刘旭的贴身丫鬟,她不去,谁去?

    “武顺姐姐。”

    小丫甜甜的叫了一声人,然后欢快的起身亲自给武顺拿了一个椅子,今天的饭食格外丰富,刘府的饭食是出了名的美味,今天又是精心准备的,那就更不得了了。武顺笑着应了一声,然后坐在了桌子之上,张口欲言,却又不好开口,这样大煞风景的话语,哪里开得了口。

    “武顺姐姐是来给那个姓杨的说情么?”

    小丫欢笑着给她布菜,只是话语才开口,武顺就愣住了,小丫怎么知道?

    “嘻嘻,你可是来晚咯,那个杨家的二子叫什么赵斌的,已经先一步过来了,穿得人模人样的,眼睛却贼兮兮的,不怎么像个好人,嫂嫂心情好,没计较,我嘛,嘻嘻,哥哥都要回来了,小丫还管那么多做什么,有哥哥替我做主就好,哥哥说原谅了他,那就原谅了呗,哥哥说打他,那小丫也要拍着手给哥哥鼓劲的。”

    武顺张口结舌,同时微不可察的动了一下,她算是猜出了了,有人借着自己的名义,前来接近小丫,目前的长安城,接近小丫有什么目的,大家谁不是心知肚明。赵斌啊赵斌,我武顺前面尚且对你有些愧疚,这时候,哼!咬了咬牙之后,武顺莞尔一笑。

    “小丫可是说错了,那杨豫之混蛋,武顺姐姐恨不得帮你去踹上两脚,如何会替他说情?知道你心里欢喜,武顺姐姐也欢喜啊,家里没个人赔姐姐玩闹,这不是上你这儿来了嘛,叶子牌?麻将牌?咱们可得好好乐他个通宵。”

    小丫拍着手赞同,大家欢声笑语一片。

    长安是热闹了,远在高昌的小武,却还是不知晓,此刻的她,正慵懒的坐在王位之上,一年,只用了仅仅一年的时间,他就已经完全掌控了整个高昌,甚至,又将西突厥的好多部落兼并了过来。

    西域出了大事,最先着急的是谁?不会是大唐,那肯定是近处的吐谷浑还有吐蕃!禄东赞披着厚重的麾衣,伏允的儿子伏顺穿着军甲,与小武谈判不成,已经愤怒的离去了,此时坐在大殿上的,就是吐蕃大相,禄东赞!

    “唇亡齿寒,武媚,就算你攻下了吐谷浑又如何,没了吐谷浑的阻拦,虎视眈眈的大唐军卫,就会长驱直入,到时候,你一个小小的高昌,难道能阻拦唐国的百万大军不成!”

    武媚娘这个名字,是小武给自己新取的,本来准备叫武曌的,曌字,是她自己发明的,取日月凌空之意,但是后来想想,若是那坏蛋没出事情,回来了,那自己取这名字,那坏蛋还不得把自己按在腿上打屁股啊?

    后来想想,若是自己创立了一个王朝,那肯定是要让那坏蛋做一做皇帝的,若是那坏蛋做了皇帝,会封自己做什么?经常说自己是妖精,媚惑得厉害,那肯定是要赐号为媚的,但是叫武媚,又好像不亲热吧,那就加一个娘字,媚娘,想到那坏蛋这样叫自己,小武的脸上就热得发慌。轻轻翘了下嘴角,看向严肃的两人。

    “为何不能?唐国的侯君集率领大军与我对峙了几次,他可敢动我?禄东赞,你还是先考虑下自己吧,吐谷浑这汤水,你还是别趟了。”

第139章 强势() 
对于禄东赞,小武还是给予了足够的尊重,这人很危险,比他们那个坐在王位上的松赞干部还危险,这一年来,双方大大小小几十仗,但是谁都没吃到好处,甚至,小武还有些亏,要知道,小武如今的军营当中,可是装备了神臂弩与猛火油啊,甚至还有少量的火药,这东西没办法,太过危险,自己控制的那些死士,不能发病,只要毒瘾一上来,火药库就会出事,这样下来,这东西就制作得很少了。

    “我高原雪山,进可攻,退可守,你武媚娘自号天下无双,攻打了我大雪山几十次,还不是铩羽而归?我是无所谓,大不了我换一个地方劫掠,你武媚娘呢?大唐的皇帝,就如此宽厚于你?不来攻打?老夫怎么就不信呢?”

    禄东赞喝着烈酒,这东西实在是不错,天气寒了,喝一口,胃里就如同火烧一样,舒服得很。

    “我是暂时打不下来,你禄东赞不是也拿我没办法么?嘿嘿,的确,你大雪山易守难攻,我武媚娘才能有限,但是我却知道,大唐有一个人,绝对能打下来。而且,人家还不止一次的去过你们的大雪山。”

    再次笑了笑,讲怀中的折扇拿了出了,轻轻转了一圈。

    “纯精结奇状,皎皎天一涯,玉嶂拥清气,莲峰开白花,半岩晦云雪,高顶澄烟霞。呵呵,大相以为如何?这诗句,那还是我年幼之时,于长安所听。你禄东赞想要做大唐的‘舅甥国’,可是人家未必愿意啊,那个坏蛋说了,以女子之身,换取国之安宁,实为混账之举,当剑破楼兰,刀斩逻些,试问天下,谁敢放肆!如何,是否足够霸气?”

    禄东赞深深呼了一口气,这一年来,他曾经在这条道路之上,询问过许多人,为何大唐突然如此强硬,军卫的口号,那是敢犯强唐者,虽远必诛!这样的狠气,那是遥远的武帝时代才有的气魄,可是大唐才建国多少年?

    得到的答案,均有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这位高昌女王的师傅,也就是她口中的坏蛋,大唐传国侯刘旭!刘旭是谁,他没见过,但是眼前女子的强势与恐怖,他已经见识了好多次了,高昌国不过一年的时间,如今几乎已经称雄大漠东侧,吐谷浑连大唐都敢冒犯,却从来不敢向着西边的高昌进卒,为何,因为这个女人,眦牙必报,而且,是人砍一刀,十倍还之的狠辣。

    能教出这样一个女人的先生有多恐怖,禄东赞心里不太敢想象,所以,今天他过来了,他有几个打算,若是自己吐蕃与这位女子结盟,吐蕃赞普松赞干部,若是能与她结为夫妇,那就更好了,这样下来,不说如今强盛的大唐,至少整个西域,都会臣服在吐蕃的铁蹄之下。

    当然,他还有第二个打算,若是这条路行不通,他还是要去长安走一趟的,雪山下面有了这样一个女人,他们吐蕃下山劫掠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不用别人攻打,缺衣少食的吐蕃,会自己分崩离析,若是这女人不答应,那就联合大唐,灭了这个女人,再谈其他!

    “国师何必长他人志气,刘旭如何聪明,我禄东赞是还没机会见识,但是国师你,禄东赞却是衷心佩服,国师虽然不惧怕大唐,但是总不能不防备吧?大漠之上,多一个朋友,总是好的,最不济,困难的时候,你还能杀了那个人,抢了他的食物,喝了他的血,求取最后的生存,是也不是?”

    说着这么血腥的话语,脸上却是风轻云淡,小武瞄了禄东赞几眼,嗤笑一声。

    “道理是不错的,但是我是一个女子啊,徒手争斗,哪里是一个男人的对手呢?何况,那还不是一个男人,小女子害怕,那血没喝成,自己倒先被人给杀了,不仅要喝了我的血,还要辱了我的身,大相,你说武媚说得对不对?”

    禄东赞哈哈大笑。

    “无妨,既然人多,那国师自然可以选择一个最强大的人,订下三生之约,你知道的,女子有女子的厉害,他们往往不用自己出手,那个爱护她的男人,就会将其他人都宰杀殆尽,有了这么多人,他们夫妇,肯定能冲出大漠的。”

    小武愕然,青葱小手掩在丹唇之上,笑得前俯后仰。

    “国师是想要与我高昌联姻不成?”

    禄东赞微微一笑。

    “有何不可吗?”

    小武笑的更是放纵,然后猛然收声,娇媚之气全无,眉间煞气一放,直直瞪着禄东赞。

    “我呸!禄东赞,你也不瞧瞧你们自己的样子,穿的衣服,像个野人似的,还一股子的臭味!大唐太子李承乾我都看不上,我会看上了你们那个病怏怏的赞普?我的夫君,诗书绝世,万人莫敌,不在君位,却傲啸天下,不在书林,却万古流传,不在沙场,却能让人闻风丧胆!你们行么?禄东赞,你是要去大唐吧?放心,我绝对会放你过去,甚至,我都能派人保护你过去!只要你到了大唐,帮我武媚娘问问,我的夫君他如今在哪里!若是无人知道,你让他们来攻打我,他们不来,我自己去!哼,你当我武媚娘怕你们联手不成?”

    禄东赞的眉头在剧烈的颤抖,拳头捏得紧紧的,眼睛直直逼视着小武,小武却是丝毫不让,扇子一收,指了指门口。

    “现在,给我滚出去!”

    从来没用受到过这样的屈辱啊,他发誓,自己很想冲过去,将那女子的人头拧下来当酒盅,但是不能,不说这女子的身上不知道藏了多少机巧暗器,就单单她身旁那如同山岳一般的力士,也不是自己能敌得过的。

    人在于自知之明,所以,禄东赞笑了一声,他如今对这个女子更感兴趣了,他觉得,联手大唐将她击杀,那是一个错误,将她抢来,才是正确。

    舒展了一下筋骨,看了看纷纷扬扬下落的白雪,还有那天空低低盘旋时刻准备下来捕食的巨鹰,从地上拾起一颗石头,猛然一击,然后那只苍鹰就立马凄厉的惨叫,自天空直直坠落,转头看了眼正瞪着自己的武媚娘,禄东赞笑了,夹了夹马肚子,人已经提马而去。

第140章 遇故人() 
青竹的到来,让刘旭再次过上了地主爷的生活,吃的都给你端到床边来了,这就有些过分了,懒了十几天,再起来,就浑身都嘎吱嘎吱的响。

    不走走不行了啊,自己二十都还没满,这样下去,那得成废人了。摇摇晃晃的在昏果岛上转悠,如今这个岛屿,已经成为了大唐军卫的驻地,再远一点,就到番禺,那地方是整个南海之地的转运中心。

    县令算是快疯了,一个以前只被作为流放地所在的地方,突然纵身一跃成为了一个繁荣之地,看着那不断跑来跑去的工人,县令的眼睛就没合拢过。不知道姓何的县令会不会是以后的何家的祖先,但是刘旭还是准备修一个留耕堂,给老何一说,这家伙就连连点头。耕种为先啊,侯爷说的话,自然是对的。

    “阴德远从宗祖种,心田留与子孙耕。”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何文望就题了这副楹联上去,刘旭看着这一切,心里一片喜悦,改变不等于颠覆,或许,在某一个时间,他又会回到以前的轨迹上面去,但是人生不过短短百年,人死后的洪水滔天,你又如何知晓?刘旭什么都不想做,他只想将一个道理流传下去,华夏民族,是一个乐于进取的民族,自古衍生的人们,他们的某一段历史之上,有他们独特的骄傲,何须羡慕别人,何须做别人的奴隶,华夏人,只要站起来,他就是屹立在这个世界的一条真龙!

    不知道为何就乱想了那么多,或许是想到了后世的繁华,或许是看到了远处琉球的边影,刘旭无奈的笑笑,不管幼稚不幼稚,他还是驾船走上了琉球岛,在那海边最显眼的位置,立了一块石碑。

    “宁折人间骨,莫失华夏魂,无意立此字,教尔识先人!”

    落款,大唐贞观年,岳阳侯刘旭,于此立碑,以证国疆。

    完了之后,就笑呵呵的如同一个傻子,刘旭一直觉得,一个人,再怎么混蛋,他只要还记得他老子,那他就是一个人,所以,当他看见衣裳打着补丁的武元庆和武元爽,他也没那么讨厌了,毕竟,他们在这岛上,还给武士彟立了一块石碑。

    “你们何时到了这里?”

    实在搞不懂,自己去高句丽的时候,这两兄弟应该还在长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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