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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爹是袁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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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熙决定暂时推迟婚事,等接收了雁门的军队后再回来完婚。既然婚事已经定了,那美人儿迟一天,早一天都是自己的。

    这两万人的精兵处理不好,就不知道是谁的了。那天看样子,高干也很想把这支精兵收编到并州去,我可不能错过这个脱离他身边的机会。

    “那麴义可是个久经沙场的猛将,这支部队他又带了多年,他既然不心甘情愿的交兵权,只怕二兄你处理不了吧?”

    袁买停下脚步,对袁熙激将道。

    袁熙有些恼怒:“显雍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二哥我也是戎马多年,打了好几年仗的人。他能有什么阴谋诡计?无非就是派人到军中散布谣言,诋毁我的名声,阻碍我收编队伍罢了。我现在就带着人动身,一定要抢在麴义的心腹之前到达雁门大营,这支军队我是要定了!”

    袁熙说完大步流星的向外走去,边走边对袁买道:“我也不去和父亲告辞了,免得再生枝节。你代我向父亲禀明,就说‘大事为重,婚姻事小’,和甄家的婚事暂且推迟。等我安置好雁门的这支队伍后再来请罪!”

    “兄长果然是伟丈夫,买实在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望着袁熙匆匆上马而去的背影,袁买深深的做了一个揖,很是阴险的恭维道。

    没办法,在这个世界里,不会尔虞我诈,就只能任人鱼肉,把自己的女人拱手相让,甚至把自己的头颅奉上。

    袁熙走后,袁买又策马出城,在去雁门的必经之路上猫着。直到看见袁熙心急火燎的带了二百多人快马加鞭的赶路,这才放下心来。

    “孙悍,你可要给力啊,就看你的了!”袁买在心里默默的祈祷了一句。

    不过,就算孙悍暂时干不掉袁熙也不要紧,毕竟自己的计划推迟了这桩婚姻,只要甄宓不嫁人,自己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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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上阵父子兵()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袁买总算松了口气。

    回到自己的院落小憩了一个时辰,醒来的时候,天色快要接近黄昏。

    便起身去了袁绍那里,禀报说袁熙害怕夜长梦多,已经带领部下离开了邺城,说要等接收了麴义的队伍后再回来完成婚礼。

    袁绍对袁买的话颇感意外,不明白本来二儿子兴高采烈的同意了几天后的婚礼,答应完婚后再去雁门,却不知怎么一转眼,又突然改变了主意?

    “唉,也许显奕是被老大和老三压的太久了吧,所以此刻有机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部队的时候,一刻也等不及了。罢了,由他去吧!”

    袁绍叹息一声,就说自己知道了,然后挥手让袁买退下。

    没有被袁绍发现破绽,袁买心中的一颗石头总算落地,转身退下,回到了自己的院落。

    这时候,小七探望父母已经回来,看到袁买起床了,便去膳房给袁买弄饭。

    袁买一边吃着,一边在心里琢磨一会去见甄宓,应该拿出什么样的诗来给她他为自己的才华倾倒,非自己不嫁?

    绞尽脑汁,累死了一万三千八百二十七个细胞之后,袁买终于酝酿出了一篇佳作。

    “哈哈,就是这样了,一定要让这个美人儿为我倾慕不已,朝思暮想!”

    袁买大笑着起身,一边洗着脸,一边得意的自言自语。

    “公子,你今天怎么笑的这么yin荡啊?”

    拿着毛巾,在一边伺候着的小七终于忍不住了,诚恳的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呃……yin荡吗?男人本色而已,你毛都没长全,不懂!”

    袁买揶揄一声,擦干脸庞,把佩剑悬挂在腰间,背了雕弓,提了箭壶,大踏步向外走去。

    “喂,公子你又要出去吗?”

    小七这才意识到,公子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半月不出门的宅男了,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难过。

    袁买大笑着出门,豪气干云,“当然了,公子我现在可是北伐军的监军大人,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清闲喽!”

    望着袁买远去的背影,小七撅着嘴抱怨道:“公子你出征了,我怎么办?岂不是要失业了呢。不过,不过,你背着弓箭的样子真的好英俊哦!”

    骏马一路疾驰,来到了位于邺城西北五里之遥的北伐军大营。

    郝昭今天去给自己招募亲兵,自己不能不闻不问,要去泡可以,但是至少应该过来和士兵们认识一下,发表个欢迎词什么的才显得尊重。

    麴义骄傲自大,连袁买也并不十分放在眼中,何况郝昭一个小小的赞军校尉。派人给郝昭送来了武器装备,以及粮草兵饷,另外拨给了二十匹马,就让郝昭带着手下自己解决伙食。

    郝昭也懒得和麴义的人掺杂在一块,如此正中下怀。便选了几个体质稍微弱点的做火头军,支起炉灶,生火做饭。

    袁买到来的时候,郝昭正在和手下的兄弟大快朵颐,举杯痛饮。

    已经有百十个家里没有牵挂的人收拾行囊,前来军营报到。郝昭深深懂得和士兵打成一团的姓,便在营帐外面和士兵们席地而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喝的不亦乐乎。

    “咦,公子来了,大家别吃了,快点起来参拜公子。”

    看到袁买策马来到,郝昭急忙放下手里的酒碗,站起身来招呼着新招募的弟兄拜见袁买。

    众士兵一起应诺,围成一圈向袁买抱腕施礼:“小人等参见公子,愿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看着一百多人的士兵,多是二十岁上下的精壮汉子,一个个结实,面貌朴实。袁买心里很是满意,对郝昭的工作给予肯定。

    昔曰楚霸王以八百江东子弟为根本,横扫诸侯,虽然最终折戟,但子弟兵的战斗力却是容不得轻视。

    从今以后,这帮人将会追随自己争霸天下,成王败寇,到头来,究竟是王还是寇,这帮人至为关键。

    “好,好……不错,一个个的真是生龙活虎。买以后成就事业,就全仰仗各位弟兄们了!”

    作为一个穿越者,袁买自然知道和士兵们怎么拉近距离。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那是最愚蠢的人才干的事情。

    看到公子并没有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士兵们一个个心里欢喜不已,庆幸自己总算跟对人了,一个个齐声欢呼,齐声大喊“誓死护卫公子。”

    郝昭挥了挥手,示意士兵们吃饭,然后领着袁买进了自己设置的主将帐篷,向袁买汇报工作情况。

    “禀公子,今天募兵的情况实在太顺利了,有陈琳大人的檄文,更是很多人慕名而来。一天下来,报名的有九百多人哪。”

    郝昭把袁买让到帅案后面坐定,递上一碗清茶,汇报着今天的成绩。

    袁买点了点头,很是满意:“很好,这一切都是伯道你的功劳。我给你记一大功。不过,父亲让我招募五百人,就把多余的名额裁了吧,免得授人以柄,说我们野心勃勃,不遵上命。”

    郝昭在帅案旁边跪坐了,点头道:“昭也正是此意,经过我的遴选,已经选定了五百人。都是年龄十八到二十五岁左右的精装汉子,要是有些血缘关系的,譬如兄弟,父子,甥舅,叔伯侄子之类的,适当放宽,公子以为如何?”

    “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样才有战斗力。”袁买拍案赞成。

    “这些个人里,有个叫姜城,祖上是养马的,骑术不错,有一身力气,还有个叫薛钦的,以前是个游侠儿,能使得一手好剑术。因此,昭琢磨着提拔他二人担任屯长,不知可否?我这就去喊他二人近来拜见公子,你看看使不使得?”

    郝昭说着话,准备起身把这两个人喊进来让袁买认识下。

    “不必了,这些琐事,伯道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不必请示我。”

    袁买挥了挥手,阻止了郝昭。

    这个年代有些本事的都可以在历史上留下姓名,那些自己没听过的名字,估计也就是个百夫长的料,在名将面前被秒的货色,自己看不看的也无所谓了。

    郝昭对袁买的信任十分感激,点头道:“多谢公子器重,昭一定不负所托。”

    “嗯,你看着打理队伍吧。我今天晚上还得回家一趟,等明天处理好了琐事,我就搬进军营。”

    正事谈完,看看外面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袁买起身准备告辞。

    看到袁买打算自己一个人回城,郝昭不放心,坚持带人护送他进城:“天色已晚,公子一个人恐有危险,容昭带人护送你进城。”

    袁买头摇的像拨浪鼓,等会自己还要去和女神幽会哪,带着你们怎么能行!

    “不必了,区区三五里地,转瞬即到。再说了,公子我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你和军士们好生休息便是。”

    袁买向着郝昭自信的笑了笑,顺便拍了下背后的雕弓,心说,昨晚在荒郊野外我都不怕,别说这区区几里路了,用得着小题大做吗?

    郝昭的脾气却是执拗得很,说什么也不肯让袁买自己一个人走:“这支队伍就是负责公子安全的,倘若公子不用我们护卫,那干脆解散算了,昭回家打猎去。何必白白的浪费军饷。”

    看着郝昭倔强的样子,袁买没办法,人家一片好意,就依了他吧。

    摇头苦笑一声:“好吧,好吧,那就依你,带上人保护本公子回城。”

    看到袁买答应了,郝昭长舒一口气,憨笑着开玩笑:“小校职责所在,若是怠慢偷懒了,被公子抓住理由打了板子,岂不冤枉死了。”

    看到郝昭一片忠心,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的模样,袁买心里暖暖的,大笑道:“你啊你,真是个犟牛,以后就喊你犟牛了。”

    郝昭和袁买相视大笑:“犟牛就犟牛,总比被板子打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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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夜会洛神() 
今夜月色依然皎洁,漳河里波光潋滟,美不胜收。

    郝昭从新兵里面选了二十个会骑马的,全部统一穿上军装,护送着袁买返回邺城。

    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前呼后拥袁买觉得很是享受,好几次差点失声笑了出来,只能强行憋着。

    到了门口的时候,袁买就再也不让郝昭他们护送了,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哪,你们跟着本公子怎么风花雪月?

    邺城的治安非常的好,郝昭也觉着安全了,同意不再护送袁买进城。但是必须和士兵们目送他先进城,然后再离开。

    袁买也懒得再和郝昭争辩,打马奔向城门。

    此刻,城门已经关闭,禁止行人出入。但在邺城周围三十里内,至少有大大小小的好几十座军营,都随时可能有军情向城里禀报,因此门前有值夜的士卒,有腰牌着可以出入。

    吸取了昨夜出城时候的教训,袁买在上午去给郝昭讨官职的时候,从袁绍那里要了一块可以自由出入城门的腰牌,在守门兵眼前一晃,便畅通无阻的进了城。

    循着白天记忆的位置,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袁买便找到了甄家的祖宅。

    从背上摘下雕弓,挂在马鞍上,然后把马系在宅院旁边的一颗杨树上,整理了下衣襟,,带着一丝忐忑,袁买伸手拍响了朱红色的院门。

    本来还以为能否叫开门都是个未知数,谁知出乎预料的是,巴掌刚在门板上拍了一下,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

    “麻烦通传你家小娘子一声,就说袁买求见……”

    袁买咳嗽一声,弯腰施了个礼,手里攥着一个玉佩妆模作样的道。

    这玉佩是袁买的道具,需要把它当成登门拜访的道具。在这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无缘无故的上门拜访人家一个姑娘,没有个正儿八经的理由怎么能行?

    这玉佩通体晶莹碧绿,色泽上等,打眼一瞧就知道是无价之宝。这也是袁买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袁绍迎娶他母亲颜氏的时候送的定情信物,颜氏在临死的时候又传给了袁买。

    袁买现在打算把它送给甄宓,倘若甄宓接收了,就算是接收了自己的一片情意。当然,想要把它送出去也是得讲究技巧的。对此,袁买已是胸有成竹。

    “嘻嘻……公子果然来了哟!”

    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袁买急忙抬起头来,借着月光,才发现开门的并不是仆人,也不是丫鬟,竟然就是自己的女神——甄宓。

    甄宓一袭淡蓝的长裙,在月光下显得仙韵飘飘,楚楚动人,此刻正用喜悦的目光看着袁买。

    跟在甄宓身后的,是个约莫十五六岁的丫鬟,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裙子,笑的时候就露出一对小虎牙,煞是可爱。

    “咯咯……幸亏公子你来了哟,要不然我家小娘子还不得失望死了啊。这天才刚黑了多大会啊,娘子她少说也到门口张望了七八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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