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至高-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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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德德老爹,克勒达劝道:“不送回去,难道你还想永远把她留在这里?要知道,她虽然暂时记不起自己是谁,有什么来历,可是有一天如果她突然醒了,恢复了记忆,你该怎么面对她?难道你是迷恋她的美丽,想要将她永远留下来?”
“为什么不可以呢?她没有记忆了,是一个崭新的人!我要将她留下,教会她这里的语言文字,从今以后,不管她原来是谁,这个世界上就只有离花!”
克勒达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极少在德德老爹的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态:他毫不掩饰,赤裸裸的宣示自己的想法和目的,此时,他不是那只深谋远虑的狼王,而是一头正面应敌的大熊!
“老朋友,无论如何,让我看看她的衣物吧,至少我或许能看出来她曾经的身份。听我说,她能够独自出现在这里,再雪地里躺了那么久却一点事也没有,或许真的大有来头呢!你应该听说过吧,南方有一种修行者,外表看起来和常人一样,可是一旦发怒,他们能使用各种妖法”
“你想说她是南方的那些呃,叫什么来着道、道士?”
“不错!你想,你能肯定她来自南方,而从她的表现看,她很有可能是修行者,我还是想劝你,我的朋友,把她送回去吧,千万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招来祸患!”
克勒达语重心长,他实在有些担心这个状态的德德老爹。眼前的这个人似乎有些偏执,不肯听取他的意见了。
说到偏执,或许是因为年纪大的缘故吧,最近沫沫也常常说自己越来越倔强偏执,什么话也听不进去。
德德老爹板着脸,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他本以为好友会因为离花的出现而替自己开心,可是眼前的这个老笨蛋,蠢货!他除了认为自己是想女人,迷恋离花的美丽之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蠢货!满脑子都是牛粪的蠢货!
德德老爹取下烟杆,在桌子上敲了敲,把余灰抖落,加了些烟叶子,自顾自吞云吐雾起来。
“沫沫呢,怎么也不见人?”他打算岔开话题。
克勒达轻轻叹息一声,知道这位老朋友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就不再劝,说道:“她去帮忙去了,镇上的交易节正在准备,到处都忙,这几天女人们都在煮牛肉,就等着卖给你们这群狼呢!”
德德老爹哈哈大笑起来,狼这个称呼好,他最崇拜的就是狼!现在,他自己也是狼了!
他咧着发黄的牙齿说:“光煮牛肉可不行,哈哈哈,我从远处带来了好东西,中午你让沫沫拿去煮,不过我出肉,你得出酒!”
克勒达来了兴趣,德德老爹虽然小气,但是是一个极有信誉的人,他说好,那么那东西一定很好!
“什么好东西?狼城有的,乌希尔镇难道没有?”狼城是白狼之国的首都。
德德老爹露出鄙夷的表情:“乌希尔镇还真没有!来,我给你看看!”
说着,带着克勒达走到后院,让仆人提出来两个被兽皮盖着的笼子。他一手提着一个,将笼子放在炉火边,然后冲着有些好奇的克勒达笑笑,慢慢揭开了兽皮。
“嚯!这是灵鸡!”克勒达忍不住惊呼起来。灵鸡,这可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
笼子里是一只长着长长的鲜艳羽毛的鸡,只是看起来有些萎靡。
“怎么样,这灵鸡我买了就一直喂养着,就打算和你们一起分享呢!值不值得你把地窖里的酒取出来喝?”德德老爹很是得意。
“值得值得!”克勒达连忙点头,“哎呀我的朋友,你什么时候这么会享受了,竟然舍得买这个!要知道,这东西可是南方才有,一般是贵族们才吃得上的!”
德德老爹眼神里闪过稍许的黯然,没有答话。但克勒达明白,人老了,辛苦了一辈子,什么都不怕,却有些惜命了。换句话说,钱要那么多,如果不花,有什么用呢?
“走吧,我带你去地窖,今天你想喝什么酒,都可以自己拿!”克勒达拍着他的肩膀,“我们都老了,这些酒再放,也不知道喝不喝得完。”
从地窖取了酒,回到客厅的时候,正好碰见沫沫回来了。
这是一个爱笑的女人,纵使头发白了脸上有皱纹了,还是可以从笑容里依稀看到她年轻时候的美丽。
“哈!德德老爹,你还真到了!”她用欢快的声音喊道,然后走上前来在德德老爹胸口打了一拳,“你来这么早,可是害我打赌又输了!”
三人哈哈大笑,克勒达问:“怎么今天你回来这么早呢,为什么不在那边吃饭?”
沫沫故作神秘的说:“不去了,哈哈,今天才听他们说,三王子要到乌希尔镇阿里参加第一次交易节,他们就不许我们再去煮牛肉了。”
三王子要来?德德老爹和克勒达交换了一个眼神,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第249章 离花()
沫沫是一个勤劳的女人,有她的操持,这个家在几十年的光阴里从简陋变得丰富多彩,她好像有一种美德,可以将平凡普通的事物变得温馨而美丽。克勒达什么都舍不得丢,却又总喜欢一时兴起带回来很多东西,比如带角的牛头骨,比如废弃的陷阱里的捕兽夹——他将东西拿回来,却将之扔在一旁,仿佛那些东西原本的美丽已经消散了。
可是沫沫却从未说过什么,她只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将其装扮一番,然后某一天,克勒达会惊讶的叫喊:“啊!沫沫,你什么时候去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牛头骨!说起来,我之前也见到过一个,如果我手再灵巧些,肯定也能做成这个样子。”
他根本就认不出那东西的来历,沫沫会很温柔的说:“这就是你带回来的那个,不过我为它打扮了一下,好看吗?”
当然好看!每在这种时候,克勒达就会感到幸福,自豪和沮丧同时出现在心里,他的妻子总是这么温柔完美!
不过,当德德老爹带来灵鸡,沫沫第一次有些不敢下手了。
这东西太金贵,沫沫那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双手实在有些不知所措,她向德德老爹请教,可是德德老爹不也是第一次吃这东西,以前不过是见过而已。
“唔,你自己看着做吧,只要煮熟了,我们都能吃,对不对,克勒达!”他这样说。
沫沫却只是翻了个白眼,自己走到后院去了。她决不允许这么好的食材被自己浪费,研究了半天,她决定先杀鸡去毛再说。
这时,身后有个人轻声说:“你这样不对的,这只鸡,要蒸出来最好吃。”
沫沫回头,正好见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自己,那双眼睛像是草原上的星空一般纯净而深邃。
“啊,德德老爹什么时候带来这么美丽的姑娘!”沫沫心里一惊,同时微笑着问道,“你会做吗?”
“应该会,我试试吧,不过做好了,我要一份。”那人说道。
试一试?
沫沫有些奇怪的看着她,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为什么叫做“应该会”?
不过她还是打算让那姑娘尝试一下,不知道为什么,那姑娘就是有这种力量,让沫沫第一时间就认定她并非什么普通人,这种小事,或许对她来说很是简单吧?
很快,一大盘蒸鸡上了桌,那盘蒸鸡白嫩白嫩的,还冒着蒸汽,伴随着的是三个蘸碟。
“好香啊!”克勒达忍不住赞叹道,“沫沫你真厉害,连灵鸡也会做呢!”
沫沫却不好意思的说:“这不是我做的,是德德老爹带来的姑娘做的。”
德德老爹听了,心里咯噔一下:“我不是让人守着她吗,她怎么出来了!”
他腾的起身,往后院走去,沫沫和克勒达两人跟在身后。
到了后院,德德老爹突然站住了。在他面前,离花正捧着一小碗的灵鸡肉吃着。她抬头望着德德老爹,然后自顾自的吃鸡。
德德老爹一时愣住,克勒达却埋怨着沫沫:“那东西是德德老爹带来的,你怎么能私下分给她!”
沫沫有些尴尬,不说话。
“你喜欢吃这个吗?”德德老爹走到离花身边,轻声问。从发现离花开始,他就发现离花很挑食,基本上不吃干粮。
这么主动的吃东西,而且吃得挺香,还是第一次。
离花想了想,摇摇头:“不喜欢,这个也不好吃。”
德德老爹听了,皱着眉头,说:“那你先吃,吃完了就回房间,好吗?”
离花“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德德老爹和克勒达夫妇回到饭厅,他看着面前的蒸鸡,突然一时之间有些烦躁。旁边的沫沫还以为是吝啬的德德老爹因为鸡肉而生气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是看她真的会做这个,而且又是跟着你”
德德老爹摆摆手:“没关系的,我没有想这个克勒达,你说得或许是对的,我应该想办法帮她回家才对!”
克勒达微微一笑:“是啊,她的来历,或许比我们想象的都要大呢!你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德德老爹叹息一声,说:“我啊,没想到计较了一辈子,却还是一个小羊倌!你说得对,她的来历一定不平凡。你知道这一路上,因为觉得干粮太粗糙,口味也不好,她几乎什么都不吃,可是她吃灵鸡,不但吃,还会自己做,不但会做,还觉得灵鸡也不好吃,这说明什么”
“什么?”沫沫有些愣,她并不知道离花的事。
“说明她平常生活,灵鸡只是很普通的吃食,她常常吃的,应该比灵鸡要好得多这样的人,和她一比,我就是一个小羊倌啊。”
克勒达叹息一声,喝了口酒,又吃了块鸡肉,然后才慢慢问道:“我的朋友,你能说说你为什么会想要将她留下吗?”
德德老爹知道他有话要说,可是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一时也不知如何回答。旁边的沫沫倒是有些责备的说:“你胡乱说什么!”
克勒达却很严肃,没有答话。
“好吧,我是想把她留在身边。”德德老爹苦笑着说,“你们都知道,当年的事,我的女儿还没有降生,就带着她母亲回到了天上,我伤心了好久。我很恨她,恨她的到来,可是当我遇到了离花,却突然想起来,若是她出生,恐怕也会像离花一样,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吧。”
德德老爹眼角有些湿润,嘴唇哆嗦着。他用微微颤抖的手端起酒碗,大喝了一口,然后笑着说:“我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女儿,把她当成是这片草原上最为美丽的一只羊,我想要让她待在我身边,陪着我”
他已经有些哽咽了。
当年,他的妻子难产,一夜之间,妻子女儿同时离去,他便一直是一个人。
孤独。
他比以往更加沉迷于自己的贩羊生意,他比羊贩子更加卖力,可是孤独这东西,却渐渐沉淀,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往事的时候,被一个叫离花的纯洁的姑娘勾动了心底的情绪。
那是孤独,是悲伤,也是对美好生活再次生出向往和希望。
克勒达和他碰了碗,两人没有说话,只是各自干了碗中的酒。
“让她走吧,帮她找到她的家。”克勒达如是说。
德德老爹点着头。事到如今,他没办法欺骗自己,离花的来历非比寻常,强行将她留在身边,对于自己这样的小人物来说,实在是充满了危险。德德老爹其实不是太惧怕危险,可是光凭离花的美貌,便足以让她成为这片草原最美丽的明珠,而自己,并没有保护她的能力。
喝酒喝酒!
他决定让这件事成为一次邂逅,人生到了这个年纪,还强求什么!
第250章 王室的狼崽子们()
就在德德老爹喝酒的时候,在乌希尔镇东方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只庞大的队伍,这支队伍前面是兵甲开道,中间是侍女随行,最后有马车载着物资。
在队伍里,到处都能见到狼首旗,这是白狼之国的国旗。
队伍中间靠前的位置,是一辆华贵马车,由八匹骏马拉着,缓缓在道路上行驶。马车很大,是寻常马车的三倍大小,四周窗户用厚重的兽皮包裹,兽皮外再用红色和黄色的锦绣遮挡,这样便既美观又保暖。
马车里时不时传来女人的娇嗔和男子放肆的大笑,可是无论是驾驭马车的人还是旁边的兵甲侍卫,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该看的地方,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种事,对于三王子来说,有什么不正常的吗?
三王子,白狼之国诸多王子中最为纨绔的一位。他继承了国王那健硕的体格,可是没有将之用在成为勇士开疆拓土上,而是用在女人的肚皮上。
所有白狼之国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如果他不是见到喜欢的女人就想抢的话。
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