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动-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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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传言,通常都是一分真,九分假,但是花子菲总能正确的找出那一分真来。
传言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有些倒霉的家伙当时正开着自己新买不久的跑车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之所以选择那么晚的时间,是因为晚上人少,可以将跑车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当然,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绝对不是跑车的极致,而是司机的极致。
当他从一座过街天桥下经过的时候,只听见‘嗵’的一声想,他的车顶上已经多了一个,不,两个人。其中一个背着另一个。他急忙刹车,还好刹车及时,他的车没有什么损伤。可是他显然高兴得太早了,车顶上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走了他的跑车。他在马路上又骂又叫,过了很久,才碰到路过的巡警,报了案。他失去的不仅是车,包括他的证件,手机,钱夹,还有买给儿子的新款赛车。
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后悔了。试想一个能从天桥上背着重物,准确又平安的跳上一辆正行驶着的跑车,这,这人,还是人吗?请原谅他的语法缺陷,因为他很害怕。他报什么警哪?虽然丢一辆跑车他很心痛,但总比丢了命好。
他只希望警察没有抓住那个人!他只庆幸自己当时的确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子!上帝保佑!阿门!
随后发生的事在医院里。
具当班的医生说。当时他正在写病历,然后一把刀子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告诉他,有个脑袋受伤的人需要紧急抢救,要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好的大夫。
他听到是有病人要抢救,立刻明白的表示自己知道驾着他脖子的人的急切心情……
果然,刀子移开,真是一把明晃晃,亮闪闪的……水果刀啊!
医生松了口气,这不是他经历过的,最可怕的凶器。这把水果刀无论是档次还是杀伤力跟西瓜刀比,简直不值一提,连他用惯的手术刀都比这个强。
这位先生,虽然你很着急……他本来想告诉他,就算他再着急,没有交住院费,没有办住院手续,就算病得快死了,他也没法抢救的。
医院规定,如果给没有钱的病人做任何治疗,不但所有的费用由值班医生负担,还有额外的罚款。他只是一个小医生,一个月辛辛苦苦就挣那么几千块钱,还要供房,养家,他哪有多余的钱无偿垫给素不相识的人?他又不是疯了!
再说了,手术不是说作就做的,要检查,要签字……反正,有许多手续。
叫最好的医生来?拜托,他可没有胆子叫院长来,都这么晚了。就算院长现在就在这里,他也不会给一个小人物做手术啊!人家可是专家!
这些念头只是在他的脑海中绕了几绕,最终也没有变成可以听见的声音信号。
因为这个看起来有些帅,笑起来有些灿烂的年青男人只是伸出手指,将水果刀轻轻一夹,然后那把档次虽然不是很高,但是绝对精钢打造,童叟无欺的刀子,就变成了两截。
再然后他听见那个男人很和善的说:
“如果我带来的这个人出了事,医院所有的人都要给他陪葬!”
不用多余的话,医生立刻拨通了电话。在当着所有被叫来的专家的面前,那个男人又在墙上轻松打出一个明显的拳印后,大家立刻自发组织了有史以来力量最强大的治疗小组,以前所未有的认真态度讨论了病人的病情,然后进行了手术。
手术非常顺利,而大家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在鬼门关了转了一圈。
不久后,他们又得知,这个病人的身份也是很了不得的。
在被一群黑色西装的冷面家伙用蹩脚的中文逼问了半天后,从不服老的院长决定明天他就要提交辞职报告。
后来,就是香港各个黑道组织派出去监视黎殇的几个人的尸体被发现,而黎殇,也失踪了。
花子菲知道,这不是巧合。包括黎殇抢了当时街上最好的跑车,包括他选择了不是最近,但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医院。
能在这样紧迫的时间里作出最快的判断,而且具备着惊人的速度,力量和眼力,花子菲想不出什么人有这样的本领。
虽然传言听起来很神奇,神奇的像天方夜谭,可是花子菲明白,那就是事实。
从立交桥上选择自己需要的车,然后跳到车上,不到一眨眼的功夫,却做了这么多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这样的人不该存在,却还是存在着。黎殇,究竟是谁?
第 28 章
“嗨!”
屋子里突然多出一个人,花子菲也没有表现出受惊吓的样子。
“他已经脱离危险了吗?”
花子菲看着黎殇,面带微笑,轻轻的问。
黎殇看了看她,有些抱怨的喃道:
“太过聪明的女人真是挺不可爱的!”
“聪明的女人自有聪明女人的好处。”
“是吗?”
“当然,比如说,我敢打赌我知道你目前的打算!”
“哦?那说给我听听,答对了绝对有奖。”
横了黎殇千娇百媚的一眼,花子菲不慌不忙的开始煮水,冲茶。当一杯八分满的功夫茶冒着热气摆在黎殇面前时,花子菲才轻叹了一口气。
“我自问修身养性的功夫已经不错了,可是还是比不过你的耐性,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我终究是做不到……”
看着黎殇动作优雅的举起茶杯,转杯,碰唇,轻触舌尖,所有的动作完美的无懈可击。
“茶是好茶,水却差些,虽然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茶,但是已经很不错了!”
“我是不是该谢谢你的夸奖?”
“谢与不谢,只在你心,不用问我。”
花子菲再叹一口气,看着黎殇,眼波流转:
“如果再早十年,我可是会追着你不放呢!”
“那可是我的荣幸。”
“放不下他,离不开这个城市,黎殇,也有让你苦恼的事……我想那个人是不会忘了你的,就算一时遗忘,之后一定会记起,如果是我,我不会放弃……”
“花姐,这是我的事!”
黎殇笑容仍在,眼神却深沉起来。
淡淡的一笑,花子菲摇了摇头:
“你别吓我,不想我提我就不提了,想在这里住下,就住吧,我保证不会有人发现你。”
“那就谢谢你了。放心,我一定会送你一分大礼的!”
“礼就不用送了,你不给我找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我想……”黎殇慵懒的一笑,淡琥珀色的眼眸越发明亮起来:“我大概知道聪明女人的好处了。”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凯斯睁开眼睛,便看到眼前穿着无菌衣的母亲,已过不惑之年却始终美丽的母亲正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母亲总是优雅的笑着,仪态完美,无懈可击,能让她露出这种表情的恐怕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则已经不在了。
“你……瘦了……许多……”
说话有些困难,凯斯知道一定是因为头部的伤,他清楚的记得袭击他的人。当时他的身后,只有一个人。当头顶传来剧痛时,他本能的一闪,弱化了原本足以致命的一击,最后只记得自己似乎掉到了水里,后来呢?凯斯记不清楚。
“我晕……了……很……久么……”
“你这半年来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应该是失忆了,一个年轻男人救了你,昨天他把你送到这里,你的事,他应该最清楚。”
年轻男人?是救了他的人?是无意之间救了他吗?那人如果不是黑道中人,就危险了,虽然他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但是对救命恩人,还是要报答的。
“他……在……哪……里……”
“我赶到这里的时候,他刚刚走,我没有追到他……对不起,我当时只担心你了……不过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我会尽全力保护他的,你放心吧!”
感觉有些疲惫,凯斯闭上眼睛。
“……是……思诺……背……叛……者……”
“我大概知道了,自从你失踪之后,他也相继失踪,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事实,所以我把奇也关了起来,等你身体恢复了,再去审问他吧……好了,医生说不能让你太累,你休息吧,我就在外面,你随时可以叫我……等你一脱离危险期,我们就回英国……凯斯,再次见到你,真好……”
轻柔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后,很快,整个无菌室只剩下他一个人,仪器的“笃笃”声反而显得分外清楚。
凯斯知道自己需要休息,他没有时间,在失踪半年里,他可以想象得到母亲所承受的压力,来自敌人的,来自政府的,还有来自自己家族的,以前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在他失踪后不可能继续维持,所以他必须尽快康复,他不能让自己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从有记忆起,凯斯就知道,漂白整个李尔家族,是他毕生的使命,只要他没有停止呼吸,这会是个永远的负担,他很明白,但是自己没有选择。
他的父亲为此付出了生命,他明白自己随时都会面临同样的危机。但是,连死亡对于他都是奢侈的东西,他有母亲的愿望,有父亲的期望,他担负着整个李尔家族的兴衰,这些工作没有完美的完成,就算死去他也无法安息。
太多的人想要杀死他,但是,更多的人,渴望光明,渴望李尔家族将来能有站在太阳下的一天,为了他们的后代,他们后代的将来。
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期待光明,毕竟,沾着鲜血的钱来得比什么都容易,只要你甘心投靠黑暗。
所以,一直很艰难。他要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才能在他所期望的道路上缓缓前行。
他其实一直很小心,非常小心,从小到大,他经历了太多的暗杀,太多的绑架。当同年龄的孩子还在咬着手指看幼稚的动画片的时候,他就在学习怎样在危险的处境中取胜了。
他从未抱怨过自己艰难的生活,因为他知道爱着他的父母其实比他还要痛苦,所以他甘之如饴,如果是父母的愿望,他会帮他们实现。这是他的宿命,是他无法抗拒的。
奇和思诺是他所见过的最好的杀手,一个好的杀手也会是最好的保护者,所以他用了不少力气,才将他们降服。
奇是英法混血儿,擅长追踪。思诺是纯种的东方人,他的枪法无人可比。相对于爱笑的奇,沉默的思诺更得他的信任。所以当时离开英国他带的是思诺,他的确没有想到,思诺会杀他。
对于他的疏忽所犯下的错,凯斯只有遗憾。遗憾给了思诺背叛的机会,遗憾自己最终还是没有赢得思诺的忠心。
有能力的人往往有颗不安定的心,信任的同时也要承担被背叛的风险。如果他当时多了解一些思诺,或许他会有更好的对策,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失踪半年。但是如果只是如果,背叛者必定要承受背叛的后果。杀死思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他必须做到!希望奇那里能得到有用的材料。
真的有点累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全恢复。还有那个救了他的人,想知道,这半年来,都发生了什么事?想问他失忆的他是什么样的?想问他为什么救他为什么收留他?总觉得那个人的答案里有重要的东西。
所以,一定要找到他……一定!
第 29 章
丝蒂雯看着桌面上平放的几张薄薄的纸,面无表情,当然,面无表情的她仍然是优雅美丽的。
“就这些?”
冰蓝的眼眸掠过面前高大魁梧的手下,尽管体形相差悬殊,但是,显然没有影响到她的威慑力。
“是的!”
垂头直立的男人即使额角已经渗出了汗水,也不敢擦一下。
最上面的纸片,印着一张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疑的香港身份证的影印版,原本不甚清楚的照片经过复印后更加模糊,但是那个笑得有点傻的模糊脸孔,就是那天晚上救了她的儿子,但也对她表现出极度无礼的年轻男人。
她虽然出身高贵,但是,自认对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没有什么偏见——只除了这个人。
其实当时对于这个男人的长相,她没有看得很仔细,因为整个心思都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毕竟失去半年,原本就是心中的至爱,再次得回,即使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她也难免失常。
只记得那个男人不是很高,黄色的皮肤,十分年轻。可是当她礼貌的伸出手时,那个男人惊鸿一瞥的眼眸让她印象深刻。
淡琥珀色的眼眸,狭长,晶亮,仿佛看不到底,充满的轻蔑,充满了不屑,那种睥睨一切的狂妄眼神是她生平仅见,即使当时以强悍,霸气着称的公公也没有那样锋芒毕露的眼神。从那种眼神中,她明白了,那个男子不是因为不懂礼节而在她面前失礼,他是故意的!她还明白了,那个男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
他有什么企图?为什么救了凯斯?为什么照顾凯斯半年,却不曾试图帮凯斯找回记忆?那个男人,到底有什么阴谋?
丝蒂雯知道,按理这个男人救了凯斯,因为救了凯斯也得罪了许多人,就算不将他视若贵宾,至少也要找到他,保证他的安全。但是,丝蒂雯不想这么做。她根本不想这个人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