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冥妻来防身-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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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束手就擒我不甘心,临死相拼我又不知道拉谁垫背。别说道门和灵异科的人我不能杀,就连叶之舟这个老匹夫我也不能杀。杀了他等于寒了昆仑仙境的心,等于断了人间道门最后的希望。
“媚娘,你逃出去吧,月魔盔甲防御力惊人,你应该可以全身而退。”
“不,主人。媚娘绝不会背弃主人独自逃生。”
“唉,我就知道是这样。完犊子,咱俩一块等死算了。”
临江派第一个动的手,萧别离念出咒语:“太上老君教我杀鬼,与我神方…;…;”
“天师五雷镇魔符,敕敕敕!!!”
“敕东方青瘟之鬼,南方赤瘟之鬼。北方黑瘟之鬼,西方血瘟之鬼,中央黄瘟之鬼。五鬼生瘟,急急如律令,给我敕敕敕!!!”
“吾奉太上老君之令,扫除鬼邪万妖精,驱魔斩妖不留情,急急如律令敕敕敕!!!”
“九天玄女印!”
“玉皇号令!”
…;…;
我耳力很强。所以很清楚的听得见每一道咒语。漫天光华大作,纷纷击在我和胡媚娘身上。这些道法攻击里面有一多半都是用来对付阴灵鬼魅的,有一半是用来对付三魂中的地魂的,所以尽管我身上挨了无数下,其实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
我生魂强大,体内还有五雷正火,这等于直接废掉了他们最强的道法攻击。
我最忌惮的是灵异科的荷枪实弹,我是肉体凡胎,符箓道术能抗,这子弹是断断抗不住的。还好,灵异科直到现在也没有对我动手。
胡媚娘穿着月魔盔甲,不仅物理防御能力强。还能减免道术伤害。一直等到漫天光华退却,我和胡媚娘始终安然无恙。
这也充分展示了末法时代中道门的孱弱,就这点伤害如何和耳语森林中的妖族对抗?
法术攻击太单一了,咒语简单到了白痴的境界。
我是既好笑,又可悲。
“我的符咒可以借幽冥真气,直接攻击人三魂中的地魂,为什么他会没事呢?”有人大声说道。
废话么,我只有生魂。你只对地魂产生攻击,我要是有事才怪呢?
“是啊,还有我的天使五雷符咒,蕴含着五雷之力,为什么他会没事?”
呵呵,我一身的五雷正火啊吗,你拿天师五雷符来轰我,是不是想多了呢?
“这小子的三魂有问题,看我来降他!”
叶之舟运动真气,和司徒流云一样全部献祭给了北方玄冥水神,获得了癸水之力。只见他的两手中间,产生了一个漆黑如墨的水球,水球一产生就开始迅速膨胀,最后变得和足球那么大。
“吾奉北方玄冥水神之名,癸水之球,敕敕敕!!!”叶之舟说完,两手往前一推。
下一刻,癸水之球就带着玄冥水神的威压冲到了我身前!
我几番躲闪,奈何这癸水之球好像活物一样,始终无法摆脱。眼看着我的身形越来越狼狈,胡媚娘一把把我推开,用她的身体正面接住了癸水之球!
噗!胡媚娘吐出一大口鲜血,软软的倒在地上。月魔盔甲的道法防御被癸水之球击破,一下子重创了胡媚娘。
人间道术攻击不行,可是叶之舟用的却是昆仑仙境的道术,即使只有金八品的修为,全力一击也不是胡媚娘能够抵抗的。
“主人,媚娘无能。”
胡媚娘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站起来,最终也只是勉强保持坐姿。看着小狐狸嘴角的血痕,我除了心疼剩下的就只有愤怒。
“主人,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还手呢?媚娘其实可以杀掉他的啊。”胡媚娘流着眼泪说道。
她的确可以杀掉叶之舟,所以她不甘心。
我呢,难道我就甘心吗?
但是不甘心又如何,只要我敢使用电剑或者电蛇,灵异科的荷枪实弹就会立刻打在我的身上!
第一百三十六章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受伤的胡媚娘现出了原形,身上的月魔盔甲收进了体内,变成一个通体雪白嘴角带血的小狐狸,眼睛忽闪着泪光,安静的卧在我脚边,看起来很可怜。
我蹲下来把她抱在怀里。轻轻的抚摸她身上雪白的毛发,胡媚娘嘤嘤的回应我。
很伤感的一副画面不是么?
可惜伤感也要有人肯定动情才对,叶之舟那样的老牛鼻子可不会伤感,相反他一击把胡媚娘打回原形,收获了无尽的勇气。
而我毫不还手的做派,又让他的自信心再度膨胀。他觉得自己很屌。一击灭魔,这可是道门中有数的大拿才可以做到的事情啊。
“老祖,我看范无命那小子已经吓破了胆子。连还手都不敢了。要不您这个时候和他来个一对一的决战,正大光明灭杀他,正好也可以帮咱们叶家立威!”叶凡大着胆子给叶之舟提了个建议。
他的声音并不大。可我耳力强,听得一清二楚。
这叶之舟被叶凡一说,心思也开始活络起来,略微沉吟就缓步走到了广场中心。
一看这个阵仗,大家伙都明白叶之舟要做什么。我一直隐忍不发,让那些急于求证我身手的人早就心痒难耐了。
“叶家老祖一招就把狐妖打出原形,却不知道范无命能不能抗住他的一招之威。”
“范无命是道门第一杀器,可是有真本事在身的人,叶家老祖只有金八品的修为不见得能讨好。”
“范无命的本事?谁见过?没准就是正一道故意造势,谁知道他到底几斤几两。万一只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呢?”
“听说他曾经在星月台施展过弹指惊雷中的电剑,炸平了一座山头啊。”
“呵呵。叶家老祖又不会站着让他打,电剑能不能射出去都是一回事呢。”
“不过范无命一直没有动手却是为何呢?如果是打算束手就擒直接投降多好啊?难道他是在拖延时间?可是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救他呢?谁又有这个实力来救他呢?”
“对啊,就是昔年的归云观天下行走范剑也救不了他。”
…;…;
“范无命,自裁吧。老夫先前错估了你的实力,还以为你有几分本事。现在看来,是我太过小心了。”
叶之舟说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不亏是传说中的老不要脸了。
“那么你现在跳出来可是要和我单挑喽?”我直接揭破他的打算。
“哼,你真当我怕了你的弹指惊雷?来吧,一对一公平对决,让你死的甘心点。”叶之舟冷哼一声说道。
“道门对决,生死一念之间。谁先出手,谁有优势。你若要杀我只需放出癸水之球就能取胜。而我要杀你一道电剑就能完美解决。现在你距离我这么近,躲不开我的电光术,也就没有机会施放癸水之球了,说白了我要动手你已经死了。”我淡淡的说道。
不是我出言恐吓他,在他进入我周身五丈范围之内后,就已经输了。电光术可以打断的任何施法,我再补上一记电剑,他不死谁死?
可是我不能动手啊,要是能动手我早就出手了。想到白轻雪尚在昆仑仙境为了游说那些高人们入世应劫,不知道废了多少心思,我要是杀了叶之舟这个老匹夫的话,岂不是辜负了她的心血?
更何况我就是杀了叶之舟我也脱不了身呐。
刚才有人说我是在拖延时间,其实我并不是。我是在兑现一个诺言,在胡媚娘死之前,我先死。小狐狸喊了我那么久的主人。如果注定都要死,我希望我这个做主人的,能够死在奴隶前面。
“好,既然选择闭目等死,老夫今天就成全你。”
叶之舟开始凝聚癸水之球,这一次癸水之球的体积明显又增大了不少。施法完毕之后,他的鼻尖都沁出了细密的汗。
五丈的距离,癸水之球快速绝伦。基本上只要脱手,我就必死。
遗憾的是叶之舟已经没有脱手的机会了,因为我忽然听了一道风声。
叶之舟面色一变。心知不妙想赶紧把癸水之球释放出来,可是在风声响起的那一刻,他和玄冥水神之间就断了联系,癸水之球哗啦啦的从他手心破碎,连衣服都湿了…;…;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风声了。
风声初响,转瞬之间就响彻天地。
日出风动地。月昏星辰乱。
浮云望之逃,骤雨射成箭。
风神,宋钰来了。
“姐夫,你也太没用了。我要是再晚来一步,我们姐妹两个岂不是要同时做了寡妇?”
宋钰的声音很洪亮,这番话说的也极为羞耻。她是风神可以无视世人眼神。可我的脸皮却没有那么厚。柿子还没绿,我的脸又红了。
“敢问阁下何方神圣?”叶之舟满脸震惊的说道。
“玉虚门的老狗没资格知道我的名字。”宋钰冷冷的说道。
“你…;…;”
叶之舟大怒,用手指着宋钰就想喝骂。可以嘴巴刚一张开,就被冷风灌进了喉咙,后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迄今为止,宋钰没有展现任何神威,除了那些认识她知道她的人之外,其他人根本猜不到眼前这位衣着清凉的美女会是一位拥有神格的神灵。
前面也说过,神可以被册封。神的境界都是固定不变的。但是神格却不是每一个神都有的东西,土地爷没有,山神没有,灶王爷也没有。有神格的神要比没有神格的厉害的多。
即便是神之本源之力固定不变,宋钰却可以借助强化神格来变相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有神格的神可以制造神之领域,宋钰的领域就是风。所以当漫天狂风飞起的时候。所有人都处在宋钰的神之领域之内。
“太岁原身找到了吗?”我问道。
“当然。”
自风声响起,姜阿姨就从三清殿里面走了出来。她捧着一大一小两个箱子,走到宋钰面前说道:“宋钰,这里是寒玉髓和金缕衣。救无命他爸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嗯,师父,你放心。”宋钰微笑着说道。
“你…;…;还认我为师?”宋钰的一声师父,喊得姜阿姨泪流满面。
“呵呵,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我宋钰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谢谢你救下无命,要不然我就只能以死在范郎面前谢罪了。”姜阿姨抹着眼泪说道。
“无命是我爱人,救他是我分内之事。还好我来得及时,要不然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
宋钰说这话的时候用了神威,这句话牢牢的印刻在每个人的心头,令他们终生难忘。
呵呵,身为神的男人,我觉得这个时候我有必要点上一支八二年中华烟庆祝一下。
姚如龙走过来想要和宋钰说话,被姜阿姨走上去阻止了。
“她是谁?”姚如龙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低声问姜阿姨。
“不能说也不能问,让她带走无命吧。”
“哦,我懂了。”姚如龙点点头说道。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姚如龙一样懂事,譬如叶凡,这个时候他又跳了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大家都同时停手了?难道咱们集合起来也奈何不了这个女人吗?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她把范无命这个道门逆子带走吗?”
那些见过宋钰的,知道宋钰身份的人想看白痴一样的看着叶凡。那些不知道宋钰身份的人,因为感受到了神威,也不敢吱声。
想到这里我倒是挺佩服叶凡的,你说,这么傻逼的一个人是怎么从小长到大的啊?
“走吧无命,带上你的小狐狸。”
宋钰说完,张口吐出一口气,地上瞬间就形成了一个风眼,我抱着胡媚娘站在风眼之中。
“好风凭借力,送尔上青云。”宋钰念道。
随着她的话音落地,我觉得身体突然变轻,犹如一片羽毛一样,被风吹起…;…;
第一百三十七章 再见青龙煞()
江北市气候温暖,春来的早。
翠屏山上,已经是山花烂漫,绿意盎然,游人如织了。
放眼望去,正如白居易的诗中所写: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本来以宋钰的本事可以直接把我们带到将军墓的入口,可是宋钰说想重温下昔日的场景。所以我们也只好跟在游客后面慢慢的从前山开始游览。
胡媚娘的伤在吃了三颗空气精华之后已经痊愈,宋钰还带着她买了几身时尚女装。
她现在穿的是一款连体宽松运动服,扎着高高的马尾,宛若天真烂漫的少女。宋钰穿的是今年最流行的驼色大衣,搭配同色灯笼裤,整个人看起来简约大方,别有风情。
可能是以前受够了胸小的歧视,宋钰里面穿的是紧身薄款粉色毛衣。完美的突出了胸器之美。
两女站在一起,一个清纯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