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甚慰 作者:海青拿天鹅(晋江金榜vip2014-03-16完结)-第5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据说有四万。”居力意味深长,“来者不善啊。”
“四万。”安色伽沉吟,片刻,不置可否地笑笑,道,“来杀我还是来灭疏勒国?”
“应该是冲着姑墨去的。”居力道,“去年鄯善王向姑墨要铁器,姑墨王没有答应,他一直怀恨在心。姑墨富庶,疏勒国也垂涎已久,两国借着婚姻联合,各取所需。”
安色伽听着,微微颔首。
居力叹口气,道,“国王的日子不多了,据说已经很难咽下食物。你前阵子打胜仗回来,他高兴了好一阵,现在又越来越沉重。”说罢,他看着安色伽,“他应该很想见你。”
安色伽默然,苦笑,“那两母子也要愿意让我见他才行。”
居力道:“昨夜王后又在提让王子理政的事,他们这是要夺权。”
安色伽淡淡道:“他是王子,这般打算无可厚非。”
“你也是王子。”居力低低道,“你才是最佳的继承人,国王暗中扶持你,让你掌握了大笔财富,他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哦?是么?”安色伽的脸上忽而露出讽刺的笑,“可他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我母亲直到死去也没有得到他半句慰问。”
居力脸色一变:“安色伽……”
“阁下的意思我明白。”安色伽道,目光清冷,缓缓喝一口茶,“你放心,属于我的,我一定会都拿到手,我不会让你们失望。”
*****
初华在浴池里面舒舒服服地跑了一个澡之后,几名侍女过来,给她擦干身体,为她梳理头发。又取来一只精致的盒子,打开,里面的香气馥郁宜人,是香油。侍女们让她躺在床上,用香油给她一边擦拭一边按摩。
初华时不时痒得咯咯发笑,却感到十分舒服。从前,她抚摸将军的时候,将军会眯着眼睛,呼噜呼噜地哼出声来。现在,她觉得自己就是将军,被人伺候的感觉真好啊……
“……女人天生应当受到宠爱,吃最好的食物,穿最美的衣服,住在花园里……”她想起安色伽说过的话,那时觉得他不过信口开河,现在才真切地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
有钱真好啊……初华在心里默默地下定论。
等到一切完毕之后,初华穿上衣服,躺在那张大床上,闻着玫瑰花香,美美地睡了过去。
那床太舒服,初华好像躺在云上一样。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光怪陆离,时而在骑马,时而在摆弄着那两只倒霉的雷火罐,而是又在广袤地沙丘上奔跑。她梦见了元煜,他冷冷地指责她不应该跟着她来,初华望着他,忽然觉得好想好想他,虽然仍觉得不服气,却还是拉着他的手,不住说我错了你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
元煜的唇角微微弯起,初华好像看到了他的笑容,心中正一阵高兴,忽然,冰凉的河水迎面朝她卷过来,她用力挣扎呼喊,却根本无法反抗。
等她再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姑墨城的伎馆里,穿着那身麻布衣服,头发打着辫子。房子里传出轻快的琵琶声,鸨母在大声喊她拿果盘过去,初华连忙跑上楼,走进屋子里,却发现元煜跟一个美人卿卿我我,待那美人回过头来,俨然是大馒头!
初华气得跳脚,把果盘朝他们扔过去,这时,鸨母凶神恶煞地走过来,初华一看,突然发现那是安色伽!他的粗眉上涂着浓重的眉黛,嘴唇上抹着大红的颜色,两边脸上还上了胭脂,猴屁股似的。
初华忍俊不禁,大笑起来……
睡梦中的女子动了动,轻哼两声。
安色伽刚刚回来,正坐在一旁静静翻着帛书。听到声响,他转头,看到初华脸上甜甜的笑容,目光定了定。
连睡觉也能笑出声么?
安色伽弯起唇角,心中藏着些温柔的好奇,这么高兴,一定是个很美的梦吧?
他忍不住伸手,想摸摸那张水嫩的小脸,这时琉璃珠帘轻轻响动,外面的婢女露出脸来,朝安色伽行个礼。
安色伽只得起身,再看看初华,莞尔,轻轻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忽然有一股冲动,把元煜写死好了,马贩子也不错啊啊啊!!
☆、第63章 藏心
乌孙国的赤谷城;近来天气很好;昆莫领着一干王室贵族们;到凉爽的高山湖泊边行猎去了,王庭中;只有王后萧氏留守。
她的女儿宝鸢公主身体不适;萧氏每日在陪伴照料。
赤谷城没有城墙;乌孙人与匈奴人同俗;逐水草而居,以帐篷为房屋,以毛毡为墙。夜里,篝火延绵一片;将群山环抱的葱郁平原照亮。
当宦官将一封信送到萧氏手中的时候,萧氏看着;大吃一惊。
“他在何处?”萧氏低低问。
“就在外头。”宦官道。
萧氏沉吟,道,“即刻带他到偏涨,我稍后过去。”说罢,又嘱咐道,“不可让人知晓。”
宦官忙道:“小人省得。”
“何人?”宝鸢在一旁,奇怪地问。
“你的表兄,朔北王。”萧氏看着她,心中定了定,道,“他来见母亲,你万勿将此事与人说起,知道么?”
宝鸢听到朔北王三个字,亦是大吃一惊。她已经十六岁,王庭中的诸多利害,亦深有体会,点点头。
萧氏整理整理衣冠,片刻,走到偏帐里。
只见一名青年站在帐中,披着大氅,却掩不住颀长矫健的身姿,那脸上虽蓄了须,细看之下,却仍有几分熟悉。
“侄儿元煜,拜见姑母!”看到萧氏进来,元煜即刻上前,下拜行礼。
萧氏双目倏而通红,连忙将他扶起,道,“贤侄怎如此多礼,快快请起!”
她是会稽王的女儿,当年被封为公主从京城出嫁时,曾经见过元煜。一晃二十年,从前的小男童已经长成了这般大人,若非她曾与元煜几番传书,识得他的字迹,否则如今相见,竟是认不出来。
宝鸢跟在萧氏背后进来,看着元煜,亦是好奇。
这些天来,朔北王一举灭掉匈奴的事迹震动西域,她的父亲、兄弟,甚至侍婢都在谈论。这位传奇般的人物,虽与宝鸢算是表兄妹,宝鸢却从来没有见过他,听着那些传闻,只觉虚无缥缈。
如今,她看着元煜,触到那双含着锐气的眼睛,忽然耳根一热。
发觉宝鸢也来到,萧氏擦擦眼睛,露出笑容,对元煜道,“这是宝鸢公主,元煜,算起来,你们可是表兄妹。”
元煜看向宝鸢,莞尔,行礼,“原来是公主。”
宝鸢面红,忙行了个汉人的礼,道,“拜见殿下。”
一番见礼,萧氏问起元煜此行的目的,元煜扼要地将事情说了一遍。
“中原的女子?”萧氏讶然。
“正是。”元煜道,将一张画像递给萧氏,“不瞒姑母,她是中山国翁主,此番在军中立了大功,撤退时不幸落水失踪,我等皆焦急万分。侄儿多方打听,疑她为人所掳,来了乌孙。还请姑母襄助,元煜感激不尽。”
萧氏听得他这话,亦是吃惊,“中山国竟有这般奇女子!”结果画像看了看,神色郑重,道,“贤侄放心,我必速速查访。”
元煜眉间稍稍开解,向萧氏郑重一礼,“多谢姑母。”
毕竟是秘密会见,商谈一番之后,元煜告辞离去。
看着他消失在夜色中的身影,宝鸢仍有些发怔。回到帐中,她坐在榻上,轻声道,“原来,朔北王长这个样子。”
萧氏不禁好笑,脱了外袍在她身旁坐下,“他不长这个样子,还能是什么样子?”
宝鸢娇嗔一笑,看着她,却道,“母亲,您如今是乌孙的王后,他是别国的王。女官曾教导,女子出嫁便是夫家的人,不能再向着母家。”
“嗯?”萧氏正整理着鬓发,看看宝鸢,意味深长。
“宝鸢,”她一边用梳子将头发抿了抿,一边道,“我可曾与你说过,你祖父的左夫人和右夫人?”
宝鸢一愣,答道,“说过。祖父当年娶亲时,原本娶了月氏女子,匈奴听说之后,也把单于的女儿嫁过来,祖父只好把月氏女子立为左夫人,匈奴女子立为右夫人。两位夫人不合,祖父虽然很喜欢左夫人,却无奈匈奴太强大,最终,左夫人还是郁郁而终。”说罢,她眨眨眼,“这些都是母亲和我说的,别人都只说左夫人是病死了。”
萧氏笑笑,道:“那么,你可知道,就在几年前,匈奴还曾经又想让你父亲再娶一位左夫人?”
宝鸢讶然。
“所以,勿再说什么王后晚辈,”萧氏摸摸她的头,“若没有这位亲戚,母亲什么都不是,就连你也会受到牵连,知道么?”
宝鸢望着她,目光不定。
*****
安色伽真的把这样一座大房子给了初华一个人住。
另外,还有几十个仆人。
初华从每天睁眼到闭眼,做每一件事,都不需要她动手。她只要眼睛动一动,侍女就会问她是不是渴了,想喝些什么,要去水池里玩水吗,要去花园里看花吗?虽然她很快就把这房子逛遍了,可是仍然觉得十分精巧,那墙上的画,每一处都不一样,花鸟走兽、穿着花衣裳的嬉戏小人,眼睛上镶嵌了宝石,栩栩如生。
来到疏勒的第三天,安色伽就带着初华去看了他的马场。
疏勒城外,山峦起伏。这边的山多是石山,草木稀少,泛着金黄的光泽。一条大河流淌着,在山下拐出一道弯来,岸边上,水草丰美而广袤,葱绿如茵。这里有栅栏和马厩,远远望去,一群马惬意地在河边吃草,阳光下,身上的皮毛像绸缎一样。
初华睁大眼睛。
“汗血宝马。”安色伽得意地说,“漂亮吧。”
初华赞许地点着头,看看安色伽神气的样子,道,“是挺好看的,跟我那秀秀长得挺像。”
“秀秀?”
“是啊,”初华也得意地说,“它是金色的,几个月前,朔北王将它送给了我,比这些都漂亮呢!”
“金色的。”安色伽点点头,却莞尔,“原来如此,是左贤王送的吧。”
初华讶然。
“也是几个月前,左贤王跟我买了几匹上好的宝马,说要送人。”说罢,安色伽眨眨眼睛,“你那秀秀,本名叫流沙,与我的阿什是兄妹。”
看着初华气结的样子,安色伽哈哈大笑。
*****
初华对安色伽的背景很好奇,一次在花园里闲逛的时候,她忍不住问侍女:“你们这里的王宫,应该更加漂亮吧?”
侍女却咯咯地笑,用不太熟练的汉话说,“公子说的哪里话,我们主人这屋子,整个疏勒国也找不出更漂亮的了。”
初华咋舌。
“你们的国王不会生气么?”初华想了想,问道,“一个臣子居然住得比他还好。”
“不生气,我们国王对主人可好了,不生病的时候,常常召他去王宫里呢。”
初华讶然:“你们国王生病了?”
“病了好一阵,听说就要支撑不住了。”侍女说着,叹口气,小声道,“大家都很担心,要是沙苏王子继位,他会用手段对付主人。”
“哦?”初华更是诧异。
“王子很讨厌你们主人么?”她忍不住问。
“是啊,我们主人又能干又富有,王子哪一样都比不上,嫉妒得很,而且……”侍女朝四下里瞅了瞅,贴近初华的耳朵,“听说,国王想把王位传给我们主人呢。”
初华吃了一惊,不由地睁大眼睛看着她,“真的?”
“当然是真的。”
“可他又不是王子。”
“主人也是王族的人啊。”侍女道,“从前,也有国王不把王位传给儿子,而是给了王族中的其他人呢。”
初华点点头:“这样……”在匈奴的时候,她也曾经听元煜说起过安色伽出身王族,没想到,王族的人还有那么多好处。
“可你们国王为何不把王位传给他的王子呢?”初华被勾起了兴趣,问道。
“因为王子是一个人人都很讨厌的人。”侍女皱皱鼻子,“他又骄傲又愚蠢,时常喝醉酒了就跑到大街上乱闯,还打人。上个月他生辰,想看灯,就把王宫前大街上的每棵树都挂上了灯,结果那日刮大风失了火,烧掉了半条街。”
初华了然,想想安色伽,又会赚钱又会打仗,的确比这样的王子出色多了。
*****
安色伽似乎很忙,有时来看看她,有时,一整天都不会出现。不过,他每天都会送许多礼物过来,装在箱子里面,仆人们鱼贯抬进来,排成一排,在初华面前打开。
礼物的种类各式各样,都是些精巧的物什。有衣服,有首饰,有鞋子,还有各式各样精巧的小物件。甚至,初华还见到了那种叫做鹦鹉的漂亮鸟儿,脚上拴着黄金的链子,初华说什么,它就跟着说什么。初华看着它高高的鼻子,越看越觉得像安色伽。
那些衣服和首饰都是西域样式,绣着漂亮的花,镶嵌着各种各样的宝石。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