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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孤王甚慰 作者:海青拿天鹅(晋江金榜vip2014-03-16完结)-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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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光在头顶灼灼,风掠过耳畔,呼呼地响。她微微弓着背,两手握在缰绳上,操控自如。马儿十分通性,四蹄的声音均匀而矫健,好像打在鼓上一样。
  元煜紧紧地咬着她,有时稍稍落下一些,又即刻跟上;有时超过去,初华又立刻追了上来。
  马儿犹如两道利刃,切开草浪,在风中扬起淡淡的尘埃。当那土堡眼看着到近前的时候,初华策马发力,将元煜抛在后面,一下冲了过去。
  初华高兴非常,一边控着马儿调转方向一边踩着马镫站起来,回头朝元煜大笑。“我赢了!”
  元煜十分爽快,从皮囊里拿出拿包核桃饼,隔空抛过去。
  初华一把接过,得意洋洋。
  “骑得不错,也是百戏班里教的?”元煜过来,问。
  “也是,也不是。”初华道,“百戏班要到各地演出,离不开马,我恰好喜欢骑马。”
  元煜看着她:“你会许多本事。”
  “那当然!”
  “夏初华。”元煜道,“你可曾想过,把这些本事用到百戏班以外的地方?”
  “嗯?”初华吃着胡桃饼,想了想,道,“我已经用了,雷火罐中的药粉就是百戏班里学来的。”
  元煜颔首,道,“雷火罐、霹雳罐,只是其中一途,你的本事,用处还会很广。”
  初华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脸无所谓,“用处是广,可火术用在百戏上是为了观赏,用在兵器上却是为了杀人。祖父说过,断不可往邪道走。”
  邪道?元煜哂然,却不急着辩解。
  “夏初华,”他缓缓道,“我昨日听文远说,你已经将雷火罐的指法一一教授给了工匠,火器队也建好了,估计再过两三个月,你也能离开了。”说着,却话锋一转,“你可曾想过,将来回到中山国,要做什么?”
  初华愣了愣。
  “回中山国……就是回中山国啊。”初华道,“和我兄长一起。”
  “你今年几岁?”
  “十六。”
  “从中山国离开时,中山王曾与孤说,他要向朝廷为你请封翁主。此事朝廷大概不会拒绝,你封了翁主之后,如无意外,你不久应当会嫁一个显赫的王侯,然后便是深宅大院,相夫教子。”元煜分析着,意味深长,“你的本事,将来不会比变一朵花或者起一阵雾用得更多。”
  初华有些茫然,梳理了一下,道,“殿下觉得,相夫教子不好?”
  元煜淡笑摇头,“孤并非觉得相夫教子不好,而是一直以为,人才天生,不分男女,女子并非只能相夫教子。”
  他注视着她,“夏初华,你若有志,孤这营中,便是你施展的一方天地。待军中掌握了雷火罐,你愿去愿留,也但凭自己主张,孤从不做那强硬留人之事。”说罢,元煜低叱一声,潇洒地朝队伍奔去。
  初华留在原地,仍有些怔怔,未几,皱皱眉,也跟着策马。
  “额上雪!”才回到马车前,田彬笑嘻嘻走过来。
  他摸摸初华那匹马的头,“真厉害啊,没有殿下你也能拿第一!”
  咦?初华听得这话,愣了一下,问“这马是殿下的?”
  “是啊!”田彬笑嘻嘻地说,“这可是殿下的坐骑!”
  初华倏而明白过来,又望向元煜那边。他正一边仰头喝着水,一边与从人说话,青花马闲闲地甩着尾巴。
  原来,是故意要她赢的啊……
  为什么呢?
  为何让自己听他说那番话?
  初华掰着核桃饼放到嘴里,若有所思。
  *****
  夕阳西下,队伍在一条河边歇下,安营挖灶。
  当炊烟的香气四处飘荡的时候,初华却犯了愁。
  将军的鱼干喂完了,她记得另外带了一大包,却怎么也找不到,想了想,好像是忘了……
  “喵。”将军睁着琥珀双眸望着她,期待地唤了一声。
  初华摸摸它的头,赔笑,“别急,我给你去捉鱼。”说罢,她找出一件薄麻衫,兜在一根木棍上,朝小河走去。
  河水清亮,映着夕阳的光辉,像跃着一层金子。淙淙的水波下,水草招摇,初华仔细看着,选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一处有小鱼的地方。她卷起袴脚,小心翼翼地走到水里,伸出木棍……
  “你在做什么?”一个声音传来,鱼群倏而散开。
  初华回头,却见元煜立在身后。
  “别出声,我要捞鱼。”初华走开,继续寻找鱼群。
  “捞鱼?”
  “嗯,将军爱吃鱼。”她不耐烦道,“你别出声……”
  元煜的唇角勾了勾,却解开衣服,片刻,脱得只剩一条袴。
  “你等着。”他说。
  初华回头,却见他长臂一伸,“哗”,身体在空中划过流畅的影子,跃入了水中。他的水性极好,有如一尾大鱼,在水波中时而浮头,时而打水,待得游远些,倏地,钻入水中没了动静。
  初华诧异不已,在岸边上等了好一会,也不见他再浮上来。
  水波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元煜似乎被吞没了一样,没了声息。
  初华心中愈发紧张,正要喊人去救,突然,一条鱼从水里飞出来,“啪”地落在岸上,不甘地跳来跳去。初华喜出望外,正要去捡,又有鱼接连不断地飞出来,五条、六条、七条、八条……
  “够了够了!”初华忙笑着说,与从人一道把那些鱼捡起来。
  近岸之处,元煜忽然钻了出来,带起一阵水花。
  他抹抹脸,甩甩头,踩着柔软的河滩走了上来。夕阳的余晖下,他的身形结实而优美,水从他的身上流下,闪着金铜般的色泽。他的袴湿贴贴的,包在腰下,初华忍不住将目光落在那袴头的下方……突然,一条鱼飞过来,落在她面前。
  “别乱看。”元煜淡淡道,说罢,拾起地上的衣服,朝一旁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黑暗的一天,我所敬仰的清歌一片大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想起我们上次作者大会相遇,就忍不住掉眼泪,不想竟是永别……T T
  

☆、第33章 村宴

  托将军的福,这一顿晚餐;每个人都吃到了鲜美的鱼汤。
  两名军士在篝火边摔角;众人围着鼓噪叫好;元煜坐在席上;一边看着;一边小口地喝着汤。
  “喵。”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元煜低头,正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他看看将军,将碗里的一块鱼肉放在它面前;将军低头;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馋。”初华走过来;说罢;却看向元煜;小脸上有些欲言又止的神色。
  “有事么?坐。”元煜往旁边挪了挪,让出一块茵席。
  初华犹豫了片刻,坐了下去。
  她看看元煜,拿出那只盛着核桃饼的荷叶包,递给他。
  里面的核桃饼还有两块,元煜看了看,挑眉。
  “你今日故意让我的,”初华说,“心意我受了,吃了一块,剩下的还你。”
  元煜有些哭笑不得。偏偏这人的神气颇为理直气壮,仿佛她做了十分正确的事。
  “你好像不单为此事。”元煜道。
  初华道:“还有一事,你今日说的那话,我考虑了一番,还是觉得不愿意。祖父的遗训,我不能破。”
  “随你。”元煜并无不快。
  初华放下心来,想了想,道,“还有,谢谢你今日捉的鱼。”说罢,站起来,转身就要走。
  “站住。”元煜出声道。
  初华回头,却见元煜让从人把那荷叶包塞回给她。
  “赢了便是赢了,没什么让不让。”元煜淡淡道,“孤不爱吃这些饼啊糖的,你拿走。”
  初华张张口:“可……”
  元煜却不听她啰嗦,将目光投向那摔角的二人。
  初华知道再推便矫情了,只得将荷叶包接过,转身走开。
  元煜手里端着汤碗,却觉得没了喝下去的心思。过了会,再朝旁边看去,初华早没了影子。
  “喵。”将军站在几根鱼骨头面前,望着他,舔舔嘴。
  *****
  队伍一路向,紧走了几日,武威的乡野终于在望。
  还未入城,郡守周腾与中尉姜林,已经领着一干属官在道旁迎接。
  “拜见殿下。”周腾四五十岁年纪,行礼说话,毕恭毕敬。
  “周郡守。”元煜微笑,与众人见了礼,领着人马入城。
  武威地处西北,近年来,羯人崛起,垂涎武威富庶,多次侵扰。武威的郡兵只有五万,力量不足,去年,元煜从朔北军中分出五万驻守武威,帮助郡守抵御外侵。
  周郡守十分热情,特地腾出了自家的半边屋宅,想招待元煜住进去。
  元煜谢绝,只说自己是来巡视防务的,当日便住到了朔北军的营中。
  初华对于住哪里,一点兴趣也没有。何叔一家人住在武威城外十里的村庄里,才落脚,她就迫不及待地对元煜说,她要去看何叔。
  元煜没有拦着,但是初华迫不及待骑上马的时候,却发现元煜也上了马。
  “你为何跟着我?”她忍不住问。
  “跟你一起去看何叔,”元煜悠然反问,“不行么?”
  “你又不认识他们。”
  “你认识就好了。”
  “你……”初华瞪着他,还要再说话,元煜却已经打马先走了。
  田彬跟着后面,朝初华挤挤眼,“殿下是要去那边巡视兵营。”
  初华将信将疑,只得策马,跟上前去。
  武威原野青翠,土地肥沃。时值夏日,田野中绿油油的,庄稼已经开始结穗。野地里,时而能见到羊群和牛群在吃草,牧人高声唱着歌,苍凉而悠长。
  何叔住的村子就在一道小河边,见几十人马来到,村人们都露出好奇的神色,待得看清了初华,人们高兴起来,喊着她的名字。初华许久不曾见到他们,快乐地一个个打招呼,从包袱里拿出买来的各种小吃,分给孩童。
  早有人告知了何叔一家,众人听说初华回来,大吃一惊,连忙到村口去看。
  “何叔!”初华看到那个头发花白的胡茬脸汉子,登时又高兴又激动,奔上前去。
  何叔见到她,亦是老泪纵横,将她左看右看。
  夏琨的百戏班共有十几人,跟着何叔留在村里的只有四人,都是看着初华长大的。其中,也有陈绍。
  他跟在何叔后面,脸膛笑得发红。
  “你这孩子,教我等好生担心!”何叔忍不住责备,“你说要出去跟着别的戏班,何叔不拦你,可怎又跑去报仇?前些日子兵荒马乱的,我等还要出去寻你,不料你又来了信,说在中山国找到了个什么兄长。”
  初华讪然,擦擦眼角的泪水,笑着道,“何叔,这是真的,我找到亲人了,中山王就是我的兄长。”
  何叔还想说什么,忽然看到不远处的元煜等人,愣了愣。
  “那是谁?”他问。
  初华这才想起来,忙道,“何叔,这是朔北王。”说罢,有些不情愿地承认道,“他帮了我许多忙,此番来武威,也是他带我来的。”
  “朔北王?”何叔的目光定了定,登时露出笑容,迎上去,向元煜深深一礼,“未及远迎,原来竟是恩公!”
  恩公?
  元煜怔了怔。
  初华眨眨眼,她记得,方才没说朔北王救过自己啊……
  “初华不记得了?”何叔笑呵呵,“你十岁的时候,我等曾去五原,遭遇流寇,幸好朔北王领兵经过。初华,那时朔北王还亲自救了你啊!”
  *****
  气氛变得有些不对。
  论亲近,论感情,初华都自信自己才是那个被众星捧月般对待的人。多艰难啊,她外出报仇,走了整整一年,大家牵肠挂肚,如今好不容易回来……
  可这世上,还有物以稀为贵一说。
  武威民风彪悍,崇英尚武,在何叔和村人们的眼中,大名鼎鼎的朔北王显然比初华要稀罕多了。
  当晚,何叔杀牛宰羊,款待初华和元煜一行。
  村人们听说朔北王来了,争先恐后地来围观。结果,除了主人和贵客,不请自来的客人也坐了几十席,村宴似的,案台一路连着出了大门,摆到田里去了。乡人淳朴,凑热闹也不空手,这家捉几只鸡,那家带两头羊,不出材料的便出人力,何叔家里里外外忙个不停,一家子笑呵呵的,不亦乐乎。
  初华要去帮忙,却被勒令坐下。
  “我等都是粗人,不会说话,你与朔北王熟,陪着他,免得冷落了客人。”何处语重心长地说。
  初华嘴角抽了抽,瞥瞥元煜,恰好,他也看了过来。
  初华只得坐回去。
  “何叔是管事,谁干什么,接什么活,都有他决定。”闲来无事,初华向元煜介绍着自己的家人,“陈绍拿手的是爬竿和钻火,也能演大变活人。”
  元煜颔首,看向一个单手举着死猪路过的巨汉,问,“那位呢?”
  “那是阿堵,是个大力士,能举起千斤大石,还能把两百斤的大锤扔到房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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