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猎杀-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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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上去就是正常家庭里的一个储藏室而已,而且还是那种比较小的。几个小铜箱凌乱的摆在储藏室的边缘,其中有一个被撞开,漏出了里面的、那一个个指甲盖大小的白晶。
然而,这些都并不是重点。在储藏室的中间,被绳索绑住的那个少女,完全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是一个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大小的姑娘。五官看上去很精致,但是脸上脏兮兮的污渍,还有一些划痕伤口,极大的破坏了她的美。
李维没有恋童癖,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当然不可能吸引起他的兴趣。只是,这女孩,在他眼里看起来,却显得那么熟悉。
翻动脑海之中的记忆,他想起来了。
“娅莎?”
听到李维的声音,被他叫做娅莎的女孩,动弹了两下,发出呜咽的声音。她的眼睛被黑布蒙着,嘴巴里也被塞进了一块布,她看不到也说不了话。
但显然,她对李维的声音还是有一些记忆的。
李维走上前去,将堵住她的嘴巴的白布拿了出来。
小姑娘咳嗽了两声,说道:“李维?是你吗?”
“嗯。”一边应了一声,他一边帮着小姑娘解开了蒙眼的黑布。
适应了一下光线,娅莎说道:“由衷的感谢您,这已经是您第二次救了我了。”
李维没有说话。
这姑娘,正是导致了李维的前身,被骷髅党给盯上的源头。当初,正是‘前任’李维救下了娅莎,所以才得罪了骷髅党、所以才被人家给逼到小巷里棍棒交加直接打死。
这么说来,李维的穿越、重生,似乎跟这小姑娘还脱不了关系呢。
不过,尽管看上去缘分不浅,但李维对这姑娘可没有什么意思。
两人可并不熟。要不是为了到章希的住处来拿点钱财,他连想都想不起来这个小姑娘。
看这样子,在上次无意之间救了这个姑娘之后,她又被骷髅党给抓了起来。看看这储藏室的环境,估计这少女被抓到这里来,应该也才两三天左右的时间。
挥刀,将绑在娅莎手上、脚上的绳索砍断,李维说道:“好了,你现在自由了。”
娅莎站了起来,有些跌跌撞撞的。她从地上捡了根绳子,将自己的头发绑好,整个面貌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她看向李维,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说道:“那个吸血鬼很快就要回来了!我们快走吧!”
李维饶有兴趣的看着因为长期被束缚,而显得有些腿脚不利索的少女,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章希是个吸血鬼的?”
娅莎伸出了她的左手,撩开了显得有些破旧的袖子,露出了几道牙印。
那是吸血鬼咬过的痕迹。
这就更有些奇怪了,他怎么看这姑娘,都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被吸血鬼咬过,而且还不止咬过一次,是怎么活下来的?
而且,思维再扩展一下。一两个月前,天真的前身以为,娅莎被骷髅党绑架,是一起人口拐卖事件。但现在,李维可不会这样想。
结合现在看到的东西,以及之前从被他干掉的那个叫做胡伟的家伙嘴里获得的情报来看,李维觉得,这个叫做娅莎的小姑娘,恐怕身份不简单。
要是个普通的小姑娘,章希吃饱了撑得费尽心思抓住她?固然,传闻之中,吸血鬼非常喜欢吸食少女的鲜血,这是他们眼中的无上美味。但世界上少女千千万,抓着一个不放,算是怎么回事?
而且,如果吸血鬼真的要吸食鲜血,这姑娘恐怕压根儿就活不下去。
她被吸血鬼吸过血,但却又没死,本身又没什么特殊的地方,那么最终李维能够得到的结论就只有一个章希压根儿就没打算杀死她。吸了那两口,纯粹是解个馋,而不敢真的下口去吃。
进一步的说,这是个绑架案,娅莎的身份,比她作为食物的价值要大得多。否则解释不了吸血鬼为什么能够忍住食欲的原因。
当然,这总归是李维的一个猜测,不管事实到底如何,他都不打算在这件事情上面继续深入下去了。
于是他说道:“那个吸血鬼已经被我干掉了。”
娅莎怀疑的说道:“你说你杀死了那个吸血鬼?那可是个真正的吸血鬼爵士,不是血奴!你虽然是个赏金猎人,但连极限锤炼都没有完成,是怎么做到的?”
这小姑娘知道的有点太多了吧?
李维眯了眯眼,他更坚定了这个姑娘的身份不简单的想法了。一个平民少女,从何判断吸血鬼的等级?从何判断猎人的实力水准?
他隐隐感觉到,再继续纠缠下去,自己恐怕会陷入到什么麻烦里。于是,他直接说道:“我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我也并不欠你的。你在这里等着吧,我估计很快警察就会过来,你可以向他们寻求帮助,只要别把我出卖了就行。”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上前,将贮藏室内的那几个箱子给收拢了起来,完全忽视了旁边的女孩。他以这种方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救了你纯属意外,咱两互不相欠,互不相识,这事儿算完了。
娅莎显然不是个胡搅蛮缠的人,她欲言又止,始终是没有说话。
少女这种态度,让李维松了口气。他还真怕碰上一个缠上来就不放手的人。
第十三章 娅莎
李维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战利品上。
贮藏室里的这些箱子,粗略的看了一下,装着的,大部分都是白晶,有少量的蓝晶。当然,这并非是纸币,而是真正的能量晶体,一种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能源的矿物,以至于连货币都与此挂钩了起来。
在贮藏室内,一共有五个箱子堆叠着。每个箱子里大概装着一万枚左右的晶体。
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这些东西加起来应该有五万白晶左右,等于五百蓝晶、五枚紫晶。
这已经算是一笔不算小的钱了。李维找绳子,将它们在一起绑好、绑结实了,然后吃力拉了拉,结果发现拉不动。
郁闷之下,李维只好忍痛将几个装的全是白晶的箱子给扔掉,只留下了三箱,这就约么只剩下了三万五左右了。
“等等!”在旁边默然看了一会儿娅莎,这时候忽然开了口。
“干嘛?”
“我能帮你把所有的钱都带走,但是你必须要帮我一个忙。你不是赏金猎人么?这算是我发布的委托。你看,你只能带走三万多块钱的东西,但有我帮忙,就多了两万收益。你也说了,警察随时有可能会来,你很有可能没有机会回来取这些钱,这就算是佣金了。”
李维终于开始正视这个姑娘了。
他思考了一下,发现自己确实很难立刻想到什么好办法能够减少损失,同时,他也想不到这个小姑娘能够有什么办法来解决。不过,如果她能够做到的话,且要求自己做的事情不算太过分,跟那一两万的佣金差不多价值,那李维也不介意接这么一个活。
反正,他是个赏金猎人。
娅莎说道:“你能送我到瓦湖镇么?”
“不可能。”李维直接拒绝了娅莎的请求。
瓦湖镇是在威斯杜姆市之外的一个卫星城,出了威斯杜姆市的大门,走上六十公里就能到。
然而,六十公里,在和平时期不过一两个小时的车程罢了,但在这个年代,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死亡之路。
靠着高墙,威斯杜姆市在这后末世时代算得上是一片安全的乐土,但是在城市之外,层出不穷的魔怪异兽,可就太多太多了。而致命的辐射、随处传播的未知细菌、病毒,也是极为致命的东西。
一两枚紫晶,就想让李维出城送死?他才不干呢。
娅莎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重新振作了起来。她说道:“那,把我带到最近的猎人行会分部也行。”
这一下,要求就降低了很大一截了。
李维想了想,似乎,艾琳那里,也算得上是猎人行会的分部。
总的来说,自己是要去那里交任务的,顺路带上个小萝莉也没什么不行。
他点头答应了少女的要求。
娅莎走到李维绑好的那堆箱子前面,伸出双手,闭上眼睛,在上面抚摸了一阵。
李维似乎看到那些箱子上的光影被扭曲了一下,仅仅就只是一瞬而已,甚至都不能确定是不是眼花看错了。
少女放开手,神色略有些疲惫的说道:“好了。”
“这就好了?”李维将信将疑的将绳子拿起,拖动了一下,却愕然发现,这些对得在一起的箱子,重量轻了何止数倍!他现在完全可以轻松的拖动这些东西了!
这是基因锁开启之后的要素能力?
不,绝对不可能。这是异能,但绝无可能是真正的要素能力。这小姑娘要是个要素强者,一个人打一百个吸血鬼都没有任何的问题,怎么可能需要李维的救助?
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令人不解的东西。按照常识来说,人类只有在开启了基因锁、并且在基因锁链之中探索得更加深入之后,才能够获得显化成超自然力量的能力,这就被称为要素力量。
而这小姑娘,从各方面来看,都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她也更不可能像是李维这样,拥有万法之书,哪儿来的减少物体重量的这种已经属于超自然范围的力量?
娅莎解释了一句:“这是天赋异能,天生的。”
看到李维还是一脸疑惑的样子,她也不打算继续多解释了,催促着说道:“我已经支付了报酬,我们赶紧走吧。”
……
离开了章希的住处,李维先是拖着五个箱子回了一趟家,将东西放好,就立刻带着娅莎来到了‘荒野美味’酒馆。
还未进门,一阵哄闹声就传了出来,跟之前几次李维来的时候的清净形成了鲜明对比。
娅莎疑惑的看了李维一眼。
李维略有些尴尬的说道:“下层区十七号街区的猎人行会分部,就是这间酒馆。”
娅莎没有再说话。她见过的威斯杜姆市很多的猎人行会分部,尤其是上层区的,哪个猎人行会分部不是建设得明媚宏大?从来没见过这种一个小酒馆就是个分部的情况。
跟在李维的身后,走进了酒馆。一股汗液、酒精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充斥鼻尖。娅莎皱了皱鼻子,显然不太适应这种味道。
更不适应那来自一个个赏金猎人的目光。
在酒馆之内,坐了不少人。在酒馆的门被打开之后,许多人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过来,尤其是当一个在‘荒野美味’相当罕见的小姑娘出现在这里之后,更是勾起了不少人的兴趣。
赏金猎人跟黑帮相比,平均素质可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向来自由惯了的赏金猎人们,从某些方面来说,可能比黑帮更坏。
那一道道肆无忌惮的、淫邪的目光,让娅莎觉得很恶心。
她感受到了很深刻的恶意,尤其是其中一个秃顶的中年胖子,口水都从带着脏黄牙渍的缝隙间流下。
娅莎觉得有些害怕,哪怕是被吸血鬼绑架,她也没有这么害怕过。她虽然今年十四岁都还没有满,但她却依然很清楚,这些人的目光,到底代表了多么恶心的意思。
一个身影挡在了她与那些人之间。
“老秃狗,好好喝你的酒,再乱看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
李维淡漠的声音响起。
第十四章 暴力拳击
这淡漠的声音属于李维。
此话一出,全场寂静。
被叫做‘老秃狗’的男人霍然站起,那张丑陋而恶心的面孔充满了怒气。
“小崽子,老子在十七号街区混了十年,没几个人敢当面这么叫我!我弄死你信不信?!”
他站立起来,身高一米九,肥胖的身躯向李维走来,还是有一定的威慑力的。
老秃狗本名叫做‘多尔’,是个老资格的赏金猎人,在十七号街区混迹了很久的时间。因为某次意外,从而导致半边脑袋的头皮被烧烂了,于是‘老秃狗’的外号就被挂在了他的身上。
他非常讨厌别人这么叫他,为此他也没少跟别人翻脸,哪怕是关系亲密一些的人。
在超过两位数的人,因为乱叫他的外号,而被力大无穷的他给打断了肋骨之后,人们通常也就只敢在背地里这么称呼他了。
这一点,酒馆里的很多人都知道,李维也是知道的。而他之所以这么叫,那完全就是故意的了。
酒馆之内没人打算起来帮忙,大多数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老秃狗的人缘并不怎么好,而李维也是个刚刚入行的新人,没人愿意为了他们两个陷入到麻烦之中。
更何况,相对来说,李维的做法反而更遭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