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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兵灵战尊-第69部分

小说: 兵灵战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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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留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

    安封侯的想法,是所有动力装甲设计师的想法,在这一点上,叶枫知道,自己根本无法说服他,同样的,他也有自己的坚持。有了这份改装方案,交到武易这样的指挥使手中,他自然知道应该怎么选择。

    “站住,你不能这样作。”安封侯叫道。

    “这样的话,你和前线的动力装甲战士们去说,和兵团指挥使去说,和我说有什么用?”叶枫说完,转身离开老滚,线休息去了。

    虽然吵了一架,叶枫却心满意足,在网络之中,想要拷贝这些资料,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他甚至不需要拷贝所有的资料,只要把改装方案和思路给出来,为了让自己有机会活来,前线的战士们,能够作得更好。

    “他……叶老,您看看他,这太过份了。”安封侯看着叶枫离开,脸涨得通红,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y五代是他的成名之作,他不允许任何人这样作。

    叶蝉轻叹一声,摇摇头,身为天启首席科学家,他很清楚叶枫的改装方案,对前线的战士,有多大的吸引力。如果不考虑经济问题,叶枫的方案,是对现有的动力装甲,最好的补充。

    可惜,这样的方案,无论是元老会还是军部,都不可能通过。却又无法阻止,私里战士们自己进行改装。叶蝉是叶氏直系中,一个相当庞大的家族体系,子孙数量极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加入军队,成为天启叶氏军中的中、高级军官。

    为了自己的后辈考虑,他也绝对不会阻止这种改装方案,甚至会私里透漏给一些比较重要的孩子们,让他们知道,有这种保命的方法。

    叶枫美美的睡了一觉,起来之后,先将改装方案,记录到一份芯片之中,犹豫了一,并没有直接拿出来,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可是在百川星上战斗了几十年,很清楚前线战士们的心态。除了战斗,几乎没什么娱乐活动,如果知道有这种方案存在,无论是出于娱乐、好奇,以及为了自身考虑,都会马上试着进行改装。

    如今还没到血色战争暴发的时候,百川星上的血族数量不多,人类军队,完全可以凭借着绝对的数量,辗压血族,这时候浪费宝贵的装甲资源,那可真是浪费。

    叶枫并不知道,从这一天起,许多军团报上来的损耗,比平时多了两成,至少有十几个军团,开始大量的储备后备动力装甲。私里,已经有改装过的动力装甲出现,只是没有拿出来罢了。

    安封侯的智商很高,通过自己的权限,收集了相当多的情报,这种事情,自然瞒不过他的眼睛,却无可奈何。百川星上的战损,是很难判断出准确数量的,通常都是由前线报上来,军部参谋部进行核实,只要没有太大问题,很快就有的动力装甲运送过去。

    毕竟百川星是前线,是守护着人类后方的前沿,每年损失的动力装甲数量,原本就不算少,多出两成,参谋部也只会作出,最近一段时间,血族活动频繁,数量有所增加的判断。甚至会向百川星,少量的增兵。

    风灵阁的学习氛围,远比蓝点灵术士班浓厚得多,每个人都很忙碌,叶枫也不例外。每天上午,学习一到两节课程,午到生命庄园,陪着武晓青进行装甲格斗训练。回来之后,到泉边吸收转化灵能,晚上回味着今天的收获,偶尔会到老滚打个转。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十天时间就过完了,今天是叶枫最后一天去陪武晓青训练。

    认识武晓青的时间很短,她却给叶枫极为深刻的印象。武晓青有一种病态的美,对叶枫有着几乎致命的吸引力,这种美,与风雅那种熟透了,随时可以采摘的女人之美,有着很大的区别。

    随着人类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有很多女人,顾作柔弱,以吸引男人的保护欲。对于这样的女人,叶枫一点兴趣都没有。武晓青是真的有病,而且还是绝症,身体上表现出来的病态,与她每天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战斗力,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武晓青是一株随时会枯萎的鲜花,拼命绽放着自己的花香和美艳。

    香山大道,叶枫将车速提到一百二十公里的巡航速度,车箱后面,放着他平时训练用的动力装甲。这东西是武晓青送给他的,叶枫自然不会拒绝。

    别看这只是训练用的动力装甲,使用的是橡皮金属,真实的防御性能,甚至比不上民用的格斗装甲,那柄军刀也是样子货。可动力核心,却是实打实的好东西,增幅达到三点八,比军用的制式五代装甲,还要好上许多,已经达到叶枫所知的六代装甲的水准。

    事实上,这套动力装甲,本就是y六代动力装甲的原型机之一,被武易拿过来,改装了一,用于给女儿训练。由此可见,武易这位军神,转换为父亲这个角色的时候,是多么宠爱自己的女儿。

    猛然间,叶枫一打方向盘,按自动巡航按扭,右手一按车门,身体飘了起来,落到后坐,按动装甲箱,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法,将训练装甲穿好,提起训练用的军刀。

    双腿用力,蹬在后车门上,从敞篷车上跳了来,借着车子向前的冲击力,向前飞奔起来,转眼间,动力核心输出已经达到极限,动力装甲的速度,比敞篷跑车快出许多。

    一道金光,从不远处的树林中冲了出来,速度比叶枫快得多,一脚踢飞正在巡航的跑车,几吨重的跑车,如同炮弹一般,向前方的叶枫飞去。

    叶枫好似背后长了眼睛一般,动力装甲作出一个形的跑位,让过敞篷跑车,速度不减,向生命庄园跑去。

    混蛋……这个混蛋居然忍到现在,不用看叶枫也知道,身后的动力装甲之中,肯定是丁语那个王八蛋,上次刺杀自己失败之后,如同消失了一般。内务部、军部、治安总局,花了大量的时间和人手,依然没能将这家伙挖出来,藏得够深的。

    而且对自己的行踪,了如指掌,知道自己每天的行程和习惯。他很清楚,自己在风灵阁中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手的机会,唯一的机会,就是午自己来生命庄园的时候。

    最初的几天,叶枫还很小心,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叶枫已经放松了很多,如果不是生死之间练出来的对危险的直觉,等丁语的动力装甲靠近,完全有能力对叶枫一击必杀。

    还好叶枫够机警,距离还有几百米远,叶枫就发现不对。幸好这几天,叶枫一直都在研究六代原形机,连里面的动力核心,都拆解了几次,就是为了能够保证,改装核心的时候,不会出问题。

    如果没把这套动力装甲放在车上,单凭敞篷跑车的速度,根本跑不赢丁语的动力装甲。

    叶枫边跑边按紧急呼救键,如果换在其它地方,叶枫的时间根本不够用。通常报警之后,来的警察手中,只有电磁枪和冲击棍,这两种武器,对付空手的暴徒,还有些作用,面对穿着军用动力装甲的黄金灵术士,和送菜没有区别。

    再想等到一批,警用动力装甲到达,时间只会更久,只是一转眼的时间,叶枫就已经计算出大致的时间。第一批警察到达,最快也要五到八分钟,警用动力装甲,能在十五分钟后到达,已经算是极快的了。

    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丁语杀死自己几十次了。虽说现在叶枫已经成为真正的黑铁灵术士,可他太清楚自己与丁语之间的差距了。

    黑铁灵术士,最强也不过三倍的四项基础能力,而黄金灵术士是十倍的能力,相差的太远了。何况达到黄金灵术士,通常都已经有了虚灵的雏形。

    好在上次丁语没有使用虚灵,证明他的虚灵并未产生,甚至连雏形都没有,就算有,也无法发挥出虚灵的作用,否则自己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相信警察,还不如向生命庄园求助,那里是武易的家,别的护卫叶枫没有见过,可血神黄海在那里啊,只要他出手,随便伸根小指头,都能灭掉丁语。

    黄海支援的速度,比叶枫想象的要快很多,向前跑了不到几十秒,远远的看到黄海的身形。他没有穿动力装甲,整个人如同在闪动,一闪之间,就是几公里的距离。叶枫原本距离生命庄园就不远,在黄海身后,叶枫看到一套极为熟悉的动力装甲。

    是武晓青,她居然也来了,而且是穿着训练用的动力装甲飞奔而来,很显然,在收到求救信号的时候,她正在进行训练,否则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这还要得益于武晓青是风行者,再加上动力装甲的增幅作用,才能达到这种速度。叶枫从来不会和武晓青比速度,他很清楚,单论速度,武晓青穿上动力装甲之后,至少不会比白银灵术士慢。

    见到支援来了,叶枫心中一片火热,动力装甲绕了个极限小圈,在一点五米的半径中转身,挥动手中的军刀,向身后的丁语扑去。

    丁语自然看到了黄海和武晓青,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不说前面来的这人,每次闪动,都能达到几公里远,这样的能力,已经超出他的判断力,这人太可怕了。后面的那套动力装甲,速度同样极为惊人,只怕对方的实力,不在自己之。

    可这样的机会,实在太难得了,丁语想要刺杀叶枫,是很难找到机会的,无论是蓝点军校,还是风灵阁,都不是他能去的地方。

    一秒,自己只需要一秒钟时间,击杀叶枫,转身就逃。如果叶枫一直以诡异的步伐逃走,丁语此时肯定会转身就走,等待更好的机会,叶枫不仅没逃,反而向自己扑过来,这就给丁语一个击杀叶枫的机会,这个机会,实在太难得了,丁语不想放弃,他认为,以他的能力,绝对能够把握住。

    通过冒险团队的关系,他早已经对叶枫的事情,了解得通透。一个刚刚完成开启灵海的黑铁灵术士,一个从未上过战场,连兵都算不上的菜鸟,全力击杀这样的家伙,一秒钟时间足够了。

    手中的军刀,闪过数道光芒,挽出令人眼花的刀芒,令对手无法判断这一刀的方向。这是丁语的拿手绝活,只要能力比他低的灵术士,极少有人能逃过他这一手刀光死影。

    就算是同阶的黄金灵术士,面对他的时候,都会分外的小心,一个不好,很容易被刀砍中,哪怕保护好自己的要害,也会受到一定的伤害。

    “去死吧小子。”丁语使用外放音频,怒吼着向叶枫斩去,在他眼中,此时的叶枫,已经是个死人了,没有哪个黑铁灵术士,能躲过这一刀。

    叶枫眼皮都没有眨一,刀光死影啊……这是什么垃圾玩艺?好象许多年前,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达到最高水准的时候,满眼都是刀光刀芒,看起来好漂亮……

    他娘的,我们是动力装甲战士,不是卖艺的好不好?随便一位老兵,都能一眼从中找出刀芒的弱点,同一时间,挥动的次数越多,距离越远,力量越分散。

    叶枫手中的军刀,神奇的穿过丛丛刀影,准确的砍在丁语的颈部,这一刀,叶枫用了一半的力道,他很清楚,无论自己的力量有多大,对丁语都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并不是说黄金灵术士的护体灵光,防御力有多强,而是叶枫手中的军刀,使用的是橡皮合金制造出来的,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叶枫看到黄海到来,纯心想试一自己现在的能力。上一世的时候,叶枫艰苦训练了几十年,能够达到的水准,也不过是黑铁灵术士的四项基础能力,而且本身还没有护体灵光,防御能力上,差了很多。

    这一世,叶枫现在的实力,并不比上一世巅峰时候差多少,再次面对黄金灵术士的时候,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心中满满的皆是战意。

    战!战!战!

    打败黄金灵术士,自己一定行的。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可以用战斗经验来弥补。

    其实,叶枫心底很清楚,这种差距,想要用经验完全弥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象上一世,在战场上,面对五级以上的血族,无论自己拿出什么样的状态,都不可能战胜对方。

    不过战场并非是舞台,自己面对的不会是一只血族,同样的,五级以上的血族,面对的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整整一千动力装甲战士。在混战之中,战斗经验的作用,会被放大许多倍,而个人的能力,会被一定程度的压缩。

    两相对比,变数就会非常大,叶枫可是亲手斩杀过七级的血族,这种等级上的差距,在团队作战的时候,被无限的压缩。

    若是换在平时,几十个叶枫,也远非一只七级血族的对手,可能转眼间就被杀个精光。可是当一个整编军团,再加上灵术士战队的支持,结果就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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