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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明亮的疤痕 作者:韩东-第27部分

小说: 明亮的疤痕 作者:韩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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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 碍(1)
  他是因流氓罪被捕入狱的。要是在现在那也许算不了什么。他是一个名人,人们对他的兴趣普遍集中在男女关系方面,小报在这方面显得很有作为。那时候有关他的绯闻是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谣言四起,有时也不免言中。问题在于当时人们对名人缺乏必要的谅解,更有甚者,大家认为名人在道德方面也应该是一个楷模。在一个领域里的出类拔萃说明了生活态度上也一定严谨自律,怎么可以在一个方面表现出色而在另一个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甘于堕落呢?这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倘若真有这样的事发生当然也不可原谅。李红兵感叹没有赶上好时光。一切都在进步,对名人的崇拜、追星、传媒、小报记者和私生活曝光,而人们的理解力却不能跟上。到后来报纸上开辟了道德法庭专栏,对他进行声讨,李红兵的锦绣前程就此毁于一旦。
  在李红兵走红的那一年里,他和无数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使其中的三个女人共堕胎九次,也就是说平均每人堕胎三次。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也可能其中的一人堕胎七次,而另外的两人各堕胎一次。使一个女人在一年的时间里堕胎七次,简直不是人干的事,不仅无法理解,同样也无法想象。至于具体情形李红兵真的无法说清了。他只记得身边不时有女人堕胎。开始时他还有印象,是那个叫珍珍的,也是由他亲自过问处理的。到后来李红兵已经完全糊涂,堕胎的医院被固定,怀孕的女人也由他的助手护送,只是到他这里来报销手术费和营养费。堕胎这件事已成为乐队的日常公务,只不过需要及时处理而已。当然,至于是不是他的孩子就像是不是他的女人一样,已经变得无关紧要。直到他因此获罪。在拘留收审期间,李红兵方有闲暇思考那些血肉模糊的孩子是否是由他弄出来的,此时已是有口难辩了。一切都记在他的账上,都是在李红兵的名义下进行的,可在他的周围至少有十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他们的生育能力至少也不会比瘦弱的李红兵差到哪里去。十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与他一同共事,之间也不乏兄弟般的情义,听上去就像是一个原始公社,在一年的集体生活中与那些川流不息的女人生下了九个孩子,平均一人一个还不到呢。
  服刑开始后李红兵慢慢改变了看法,不再鸣冤叫屈。在劳改农场里不可能有人感到自己无罪,是清白无辜的,这就像当年他并不觉得玩弄女人有什么不好,一切都因时间地点的改变而改变了。他想起那些被他抛弃的女人,她们的眼泪和哭泣,而他对她们下身的记忆比对她们的面孔还要清晰呢。李红兵受到了犯人们的极大尊敬,理由是他是一个采花大盗。他的名字他们早有所闻,他的那些催人泪下的伤感歌曲在农场里也从未被禁止。对女人非人的摧残以及对爱情无比哀怨的歌唱正是吸引他们的两极所在。他们让他历数三个堕胎的女人以及那九次堕胎,他们甚至要求得更多。这时候的李红兵早已把一切据为己有,他因此获罪同样因此得到荣耀,是自己不曾料到的。只有当夜深人静时他才开始忏悔自己的罪孽。那些被他糟蹋过的女人现在他仍然在糟蹋她们,为了狱中生活的方便,这既令人恶心同样也不可饶恕。李红兵自知罪孽深重,除了自觉地通过改造他已别无出路。由于有一技之长,他被吸收进狱中的文艺宣传队,《自新之歌》《给被损害和被侮辱的她们》是他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关他被捕入狱的大量报道沉寂之后,报刊上零零星星地有了一些有关他的消息。他的新歌依然风靡,只不过受崇拜的演唱者已是新一茬的歌星了。李红兵进来得太早,完全没有版权意识。再说他是一个有罪在身的囚犯,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会有谁愿意为之效劳。在名利方面李红兵早已心灰意冷,他想着的只是早点出狱,和一个像珍珍那样的好姑娘结婚,好好地保护爱惜她。能使一个女人幸福也算是向其他被伤害的女人谢罪了。他要过极其普通和平淡的生活,只为一个女人写歌,只为一个人演唱,这个想法使他非常激动,在狱中最后的日子里几乎成了他支撑下来的唯一信念。珍珍,珍珍,他反复念叨着她的名字,回忆着她的长相,那是他唯一能够回想起的模模糊糊的女人的形象。她真的有他想得那么漂亮和可爱吗?
  他和她是在一个舞会上认识的。当然,她不是珍珍,而是另一个他暂时还叫不出名字来的姑娘。他本来是不会来这样的地方的,这样的地方他过于熟悉,生怕有人会将他认出来。国强告诉他那不过是一个大学的周末舞会,举办地点在学生食堂,参加者也是一些大学生。他说:“你不应该总是闷在家里,那样伯父伯母会担心的。”他暗示他是一个见过大场面的人,不愿去学生舞会的原因是受不了那里的简陋和寒酸。总之,国强动用了他非凡的说服才能,终于将李红兵拉到这里来参加舞会了。李红兵坐在一张板凳上,舞会开始以后他始终没有挪动过。好在光线很暗(食堂顶部的灯泡全灭了,舞会举办者沿墙边的水泥地上点了一溜蜡烛),人影晃动,空气中不时飘过阵阵饭菜的馊味儿,李红兵不禁回忆起狱中难忍的饥饿。他努力沉浸在那样的感受中而不让刺耳的乐声将自己带入往昔辉煌的瞬间。他坐在那里,喝着舞会举办者免费提供的啤酒。到后来在一支强劲的摇滚舞曲的逼迫下所有的人都下到舞池里,墙边的长凳都空了出来,李红兵一人冷眼旁观显得特别突出。国强扭过来告诉他他目前的处境,“你这样与众不同反而容易露馅。”他说。然而这一次他的说服工作毫不奏效,李红兵就像被一枚钉子钉住了。国强让一些姑娘过来邀请李红兵跳舞,后者推说不会,又说要帮朋友看着衣服什么的,不过在心里他还是很感激她们的殷勤的。这么多的女孩,都还在上学,他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纯洁的目光看待她们。其中的一位姑娘尤其令他心动,李红兵觉得即便让自己的邪念放纵也不能深入。后来他就一直看着她,起伏不已的心情于是慢慢的平静下来了。她肯定是她们中间跳得最好的,最丰富也最协调。她总是和同一个男的跳呀跳呀,李红兵估计他可能是她的男朋友,这么想的时候竟然有了一点醋意。后来她也过来请他跳舞,李红兵不禁有些冲动,他很想把她接管下来,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对她说:“我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还得适应适应。”散场的时候他和国强来到外面,在台阶上那姑娘过来与国强道别,当时并没有男的和她在一起,李红兵顿觉一阵宽慰。她向国强挥挥手,眼睛却盯着李红兵(由于他是一个陌生人)。她向他们回眸一笑,那笑容真是灿烂极了。
障 碍(2)
  这次遭遇并没有使他想起珍珍,反倒在一段时间里把她淡忘了。出狱后李红兵反观自己的处境,去找珍珍的愿望倒没有在里面那么强烈了。他听说她结了婚,又离了,现在带着一个孩子自己过。听说珍珍把孩子丢在父母家里不管,自己同时和几个男人往来,其中还有李红兵认识的,当年乐队的一名贝司手。李红兵没去找她是怕破坏自己的想象(这几乎是肯定的),目前他还需要它。他觉得就这样,能不时地听说她的消息就已经足够了。现在他仍能满怀伤感地想起她,在一个她所不知道的角落里为她写歌作曲,这多多少少令他感动。此刻,他又需要用珍珍驱散眼前的这个女孩了。这么做的时候他觉得非常困难,那转瞬即逝的姑娘以及她的笑容怎么也挥之不去。和珍珍相比她的存在似乎更加真实可信,虽说他们只有一面之缘,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事。李红兵知道如果现在去找珍珍实际上就是和她了断,从她那里斩断自己过去的根。犹豫再三后他还是去了,怀揣着他出狱后写的《珍珍之歌》。他是去向她求婚的,结果当然是遭到对方毫不迟疑的拒绝以及一番唾骂。他终于见到了她,那个恨他如蛇蝎的女人,仇恨完全改变了她的面容,使李红兵感到既难过又轻松。他骑着那辆破车回家的时候故意避开了路边的林阴,让太阳照着他那尚未长出头发的光光的头皮。这是第一次,他觉得自己从往事中摆脱出来了。
  国强真是个好兄弟,他是李红兵出狱后认识的第一个也是现在他唯一的朋友。实际上李红兵就是坐他的夏利车从劳改农场回家的,国强是出租车司机。他载着他走上了自由之路,经过广阔的田野和新兴的矿山。他和他攀谈,向他讲述自己的生意和生活,让李红兵不得不在长久的沉默后开口说话。然而他一说话国强马上就把他认了出来,他不仅是他的歌迷甚至也记得他出狱的大致日期,更重要的是他是那么的快活,无忧无虑。后来国强每天都来看他,帮他料理出狱后的生活。经过国强的一番努力,李红兵甚至拿到了在狱中所作歌曲的部分版税。李红兵有了一笔钱,暂时衣食无忧,按照国强的计划在他东山再起之前可以好好休息调养一段时间了。国强从不赞成李红兵做一个普通人的想法。当然,一个女人是绝对需要的,他尽其所能在这方面帮助李红兵。由于职业关系国强知道很多直接的场所,他本想领李红兵尝试一下,但被对方拒绝了。李红兵总是提及珍珍,为证实自己的感情还哼了一段《珍珍之歌》的旋律给国强听,感动之余国强仍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和现实的态度。双方经过妥协来到国强父母任教的大学的一个学生舞会上。国强的车停放在校园里,经常有女孩塔他的车进出学校但从不付钱。
  李红兵从国强处得知那女孩的名字叫毛洁,是建筑系的一名学生,读四年级。尽管提到她的名字时李红兵表现平静,国强还是看出一点什么来了。他为他去见珍珍没坐他的车感到不快,但认为事情的结果还是令人高兴的。国强问李红兵要不要见毛洁?他可以安排。现在,所有的障碍都已排除,他李红兵还等什么呢?后者在见面这件事情上始终支支吾吾,态度极其暧昧。直到两个月后李红兵的头发长长了,有一天他对国强说:“我已经做好准备。”国强认为他过于郑重其事,过分的紧张反而不好。这样又拖了半个来月,估计李红兵已经松弛下来,一天,国强将毛洁领到了李红兵的住处,后者猝不及防,这正是国强需要的效果。李红兵的落魄和房间里混乱的景象定然给毛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马上激起了她的责任心。进门三分钟后毛洁开始帮李红兵收拾房子,她的女人本能是那样的明显。李红兵连连道歉,他将自己关在洗手间里整理衣裳,洗面刮脸,他的羞怯和谦卑与其身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效果之好出乎国强的预料。两个月来国强并没有闲着,和毛洁的接触达五六次之多,其中包括两次深入的长谈,话题当然是围绕着李红兵的,他辉煌的往昔以及神秘的牢狱生活。当毛洁终于再次见到李红兵时对他的了解已十分全面。因此当李红兵向她讲述自己的经历时对方竟有点心不在焉。当时国强已借故走开了,在收拾干净的房间里,李红兵出狱后第一次与一个女人相对而坐,他一罐一罐地喝着啤酒,并殷勤地请对方与自己共享。他注意到毛洁自领口以上已经发红。她自觉地从他的烟盒中摸索香烟,一支接着一支,甚至比李红兵还要凶猛。她对他说:“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还是听听你的歌吧。”李红兵找出一盘他的磁带,卡入录音机。出狱后这还是第一次他听见自己往昔的歌声,那疏远的感觉就像是在听别人歌唱。他看见一滴闪亮的眼泪从毛洁的眼角流下来。这里有三个人,他和毛洁,还有过去的自己,她被那个虚伪的人虚伪的歌声所感动真是令人嫉妒啊。在伤感的歌声中那分裂的感觉持续加强。李红兵听见自己在向毛洁表白,说到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她那灿烂的笑容,他的《珍珍之歌》以及梦幻破裂,还有他数月来的等待和准备。他提到他新写的歌《我对你一无所知》,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这支歌当然是他为她而作的了,甚至连国强也没有听说过。绕着她幼稚脸庞的眼泪奔跑得更急了,他拿不准她为何而伤心落泪。她模糊的泪眼始终下垂,并没有朝他看上一眼。后来他说:“我觉得我喜欢你,对你一见钟情。”一曲终了,房间里只剩下她的啜泣声,她的反应把李红兵弄糊涂了,甚至有些尴尬。他对她解释道:“我是认真的,没有对你隐瞒任何事情,当然你没有必要马上答复我,我给你三天考虑的时间。”“没有必要。”她回答。可这是什么意思呢?没有必要考虑,她已经拒绝了他?或者她已经同意了他的要求?李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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