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美丽新人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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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什么?”
杜景成深深看了一眼史悦而,“他们的反应。有的避而不谈,有的说和你没有什么交流,还有人说这不重要,跟案情无关。他们,似乎都不太愿意提起你。后来,我追问他们对你和徐轩的事情知道多少。他们说……”
史悦而的表情无疑是更奇怪的,没有羞愧,也没有羞赧,怨恨之类,而是纯粹的好奇,问道,“说什么了?”
“他们说,你的确跟徐轩交往密切。甚至敌对和徐轩关系较好的女生。八年三班有十八名女生,几乎大部分女生都和徐轩关系良好,而你,应该属于占有欲比较强的,曾经和一个自称是‘徐轩女友’的女生打架多次。”
“哦。”
史悦而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哪怕拿着放大镜,也没办法从她脸上看到一丝多余的表情。
杜景成眉头皱紧了。
他看到梁翩翩从化学实验室拿回来的报告,不可思议的感觉充满了胸口。如果作假,怎么会假的如此之真?兴师动众,只为男女同学之间的龃龉争执?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史悦而看了看杜景成,误解了对方的表情,笑了下,
“杜警官,你不会怀疑我真的跟那个有狐臭的男生,有什么吧?他的五官长相勉强过关,但也是占了现在年轻,皮肤状态尚可的份上。等过几年,就看不下去了喔。我真正欣赏的,是有男子气概的,身材挺拔、面部线条明朗、气质阳刚型的。比如说,你?”
史悦而的眼睛幽幽的,深不见底,微微向上一挑,露出一个魅惑无比的勾人眼神——在还是龙雪莲的时候,她对着电影中的经典镜头,偷偷练习眼神的变化。可惜先天不足,在龙雪莲的脸上,再怎么勾人的眼神都像是吓人。
换了一个身体,史悦而对自己无比自信。现在的她,头发乌黑如瀑,面孔清丽无瑕,天生的凤眼美丽勾人,略一变化,就风情万种。
当然,这是史悦而自信心爆棚,自我单方面的看法。客观的说,距离风情万种的成熟期,她还在成长期呢,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再说杜景成,他简直吓了一跳!不是第一次被女嫌疑人色诱!但是这个嫌疑人年纪太小了吧?她凭什么以为自己干瘪的身材,能让自己心动?
嘲笑的同时,他的胸腔砰砰跳动的部分,漏跳了一拍,以至于后来噗通噗通乱了节奏。
本该第一时间制止的他,隔了十秒钟也没动静。
史悦而自以为**成功,得意的抿了抿唇,微笑得甜美极了。
两人深深的“对视”着,没多久,煞风景的人来了。
方莹傻不隆冬的看着,“你们……”
史悦而反应过来,转过身,笑道,“方律师,你回来了?刚刚,我们做了一个实验,证明我是一个有主见、有自持力、还很有吸引力的女性,控方律师觉得我会被徐轩那种毛头小伙迷得失去理智,显而易见,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方莹的表情还是很呆,花了片刻时间理解史悦而的意思,呼出一口气,“哦,哦。我明白了。这个案子……我代理不了了。我承受不住。史悦而,你另请高明吧?”
说完,她歉意的摇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不等史悦而说些什么,梁翩翩第一个反对,“方莹,你忘记我刚刚跟你说过什么了吗?你不能就这样退出!”
“可是我……我不是那种将名节大事随便开玩笑的人。刚刚在法**,我一直很内疚,如果我不坚持辩护,而是和控方重新协商一份新的认罪协议,史悦而就不用承受那么残忍清白污蔑了。不过,现在看看,也许不一定是污蔑。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话,但……史悦而,你需要经验更丰富、接受能力更包容的律师。我,不合适。”
史悦而听了这番话,忽然觉得自己太想当然了。
这个世界,不是她曾经生活过的,连用过的tt都可以随便拍摄上传、开玩笑的国度。这里的风气,更趋向于保守,对女孩子的贞洁看得比命还重!
这样看来,方莹的确不适合在她的律师了。
“好吧,方律师。不过能请你帮我一个忙吗?刚刚对你说的那些资料,帮我查查。除你之外,我不知道还能相信谁?”
刚刚被诱惑的杜景成,就站在一边。
史悦而连眼角的余光都没给他一下。
方莹没有回头,答应了。
……
中华帝国566年,四月二十八日。投毒案第三次开庭。
史悦而拒绝了法庭安排的第三任辩护律师,要求自己为自己辩护。
法官在审判席上郑重的问,“史悦而,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然!法官大人,我上过三次法庭了,之前不知道,现在也知道了。何况控方那么不留余地的证明我是一个‘成熟的’‘早早脱离稚嫩期’的少女,我非常明白我面对的是什么!”
“反对!反对!”
发出声音的是坐在观众席的徐松玲。她满脸是泪,担忧女儿命运的母亲,怎么能接受残酷的现实。
史悦而回头望了一眼,替原主说了一声对不起,但是,她相信自己!
“见鬼!这么多人,法官大人,陪审员,还有控方律师,你们在这里,不就是为了审判我吗?这是攸关我个人命运的关头,为什么,为什么把我撇在一边?为什么我只能坐在那个位置上,听别人怎么谈论我!我要为自己辩护!”
史悦而慷慨激昂,说的每一句话掷地有声。
法官沉思片刻,敲响了锤子,“允许。但是嫌疑人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
第十二章 法庭激战
“法官大人,请允许我提出一个要求!我希望法庭允许媒体参加,旁听这次审理。”
“反对!”
控方律师下意识的提出反对意见,“这起案子发生在校园内,受害者和嫌疑人都是不满十六年的未成年,受《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案件未完结公开前,媒体无权旁听。”
“哦,控方律师现在想到《未成年保护法》了?我怎么觉得前两次的审理细节,都已经被公众知道了呢?陪审员不可能泄露,我被暂时关押,除了你们,还有谁能一步步、有预谋的告知媒体?”
控方律师恼怒,“那是因为你先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好!”史悦而面色平静,转而面对严肃的法官,“既然这样,再说什么私隐不私隐的,太可笑了。我的私隐都扒得差不多了,那些上法庭的指责我的还想保留自己的私隐?请法官大人下令吧。”
法官综合考量了一下,最终同意了。
几分钟后,栗色的大门咣当一声开了。扛着摄像器材,背着录音设备的记者媒体涌进来了。一进门就快速扫视全场,疾奔看中的战略要害,这个说“在这里拍,角度最佳”,那个说,“这个位置录音效果好”,“快快”的声音不绝于耳,如同刮进了一阵狂风,将原本安静郑重的气氛,吹得一丝不剩。
控方律师的脸色很黑,手里的笔差点捏断了。旁听的陪审员们也觉得不适应,法庭又不是菜市场,随便怎么吵闹!法官敲了敲锤子,“肃静!肃静!再发生噪音,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迅速的安放好了器材的记者们,这才安静下来,轻手轻脚打开摄像设备,对着法**各席位的人拍摄,一个个瞪大眼睛找寻新闻焦点的眼神,让整个法**充斥着火药味。
史悦而侧着身子,回眸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别人一定以为她疯了吧?上次审理,她跟两个男同学那点事被扒得颜面无光,今天,记者也在观众席,天知道爆料后,会怎么写她!嫌丢脸不够呢?
他们当然不知道史悦而的算盘——越是遮遮掩掩,越是叫人好奇。不就是中学生早恋吗,谁没从这个年龄经过?说穿了,反而没什么。
何况,上两次审理,陪审员对她有了成见,她花费数倍的力气也未必能影响陪审员的判断,还不如引入外援——有这么多记者的的眼镜,陪审员做判断时,当然要衡量一下,考虑公众知道后会怎么看待。
今天上来的第一位证人:县中心医院的护士。
控方律师:被告被急救送到医院后,是你负责接手治疗的,是吗?
证人:不是,我是急救室的护士,黄大夫才有执业资格。四月十八日那天,黄大夫为中毒的学生做了紧急治疗,被告好转之后,我负责护理。
控方律师:哦,那你护理被告,被告有什么反应。
证人:她一直昏睡。
控方律师:那她清醒后呢?
证人:她躲在卫生间里哭泣。
控方律师终于找到了切入口,对着陪审团大声道:被告死里逃生,应该高兴才是。她为什么哭?你能为我们形容一下,被告是怎么哭的吗?
证人:她就是,不停的流眼泪,小声小声的压低音量,不让人发现。我给她量血压,她还在哭。开始我以为她在担心同班同学,还安慰她说其他大部分人都没事了。然后,她就不哭了。
控方律师:所以说,你觉得她不是喜极而泣,而是发泄性的哭泣,是吗?
证人:做那样的事情,肯定神态反常。
控方律师总结:被告自己也服用了毒点心。相信在医院解毒之后清醒过来,被告一时之间很难接受这个事实。躲在卫生间里哭泣?不心虚的话,为什么要躲起来?被告的反常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的心理状态,她在害怕!她害怕什么呢?显而易见,是法律的制裁。我的问题问完了。
轮到史悦而了。
她从自己的席位慢慢的走出来,眼角的余光发现摄影机一刻不停的对着她拍,顿时满血复活,精神饱满!就跟她十多年来在镜头的表现一样!
史悦而站在证人面前,面无表情道:请问证人,我现在是什么心情?
证人被问得一愣。
控方律师大声倒:反对。辩护人不能提出和本案无关的问题。
史悦而:怎么会无关呢?在我清楚状态下,和证人相处的时间,还不到十分钟。她可以对我之前的精神状态做评论,为什么现在相处时间多了,反而不能?请证人回答我,我现在什么心情?
证人:我……我不知道。应该是,很复杂吧?
史悦而耸耸肩:错误。是意外,我很意外你来作证。不过,还是很高兴。因为你的到来,可以解决我的很多疑惑。我的第二个问题:你在县中心医院工作多久了。
证人:两年。
史悦而:两年哦,时间不短了。那么你肯定知道县中心医院有几辆救护车了?
证人:三辆。
史悦而:不少啊。医院经常接到急救电话吗?
控方律师:反对!反对总是盘问证人和本案无关的问题。
史悦而冷冽的扫过去一眼:控方律师急什么,我马上就要问到和本案有关的问题了。证人,你记得四月十八日那天,一共有几辆救护车送了急救学生到医院?
证人:八辆。
史悦而笑道:八减三,足足有五辆不是县中心的救护车啊。那五辆是那几家医院的?
证人(有点懵):我没记错的话,有博爱医院、有第一医院,还有平安医院。
史悦而:这几家医院的位置,你知道吗?
控方律师再次大声道:反对。
史悦而却不等他说出反对原因,同样毫不示弱的问:证人请说出这几家的位置!最远的到县中心医院,需要多久?
这时候,大家差不多知道史悦而要问什么了,顿时一阵窃窃私语,法官驳回了控方律师的反对意见,“看来,被告马上就要问到和案情有关的部分了。证人,请回答。”
证人:最远的平安医院,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史悦而满意的点头。案发当时,有八辆救护车,刚好在四照原中学周边晃悠,一接到急救电话,呼啦一下全开过去了。很不正常,对吗?还有呢!
“证人,我不太懂医院的规章制度。所以请问你,县中心医院的救护车,可以将病人拉到其他医院嘛?”
“呃,危急病人生命的情况下……”
“我是问一般情况。”
证人没有回答,只是摇头。
史悦而已经得到她要的了。她转向陪审团,一个人一个人的看过去,目光没有退缩,堂堂正正的,然后正面对媒体记者们,“让我们回忆一下案情经过。”
“四月十八日,九点三十左右是服用点心时间。十点后,第一个同学说她肚子疼后,陆续有两个人腹痛。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且不说,当时不是所有人一起发作,怎么会来那么多救护车,只说紧急救助电话的时间记录,是十点十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