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聂小无 >

第54部分

聂小无-第54部分

小说: 聂小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许真是我多心了。 
  夜也已深了。我打了个呵欠,添了几根干柴,也就蜷身在坐席上睡了。 
  一夜无梦。 
  虽然醒来后腰背有点酸疼,阳光有点灼目,却也算是我近来睡得不错的一觉了,再闭上眼深吸一口清甜的空气,真是神清气爽啊。 
  可坐起身四下一看,我立刻暗叫了一声“不好”。 
 
 
 
  
 第十四章 人间道
 
  那对姐弟已然不见了。 
  他们的卷席、坐垫、食盒也都不见了。 
  车马也不见了。 
  但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我的马也不见了。 
  再低头一看,就更毛骨悚然,我身上居然穿着那位“姐姐”的衣裳,随身的剑也不见了。 
  但至少我还活着,而且毫发无伤。 
  难道他们就是为了一身衣服、一匹马和一柄剑? 
  好像是的。 
  因为我跳起身来,就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清秀的字迹写着“君非王二,我等亦非姊弟,然人在江湖,终不得已,出于无奈,暂借君之衣裳、宝剑、骏马一用,交换以家姐衣装及驽马小车,虽则非君子所为,亦可为君所用。又:车马在林中,一寻即可见。再又: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再遇陌路,须要谨慎,切莫放心熟睡,又及,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没有署名。 
  车马确实就在林子里,很容易就找到了。 
  在白天看来,那辆车可真不怎么样,又小又破,该马也齿摇毛脱,颇有年高耄耋的意思,绝不只是匹驽马那么简单。 
  再看看那张纸条,我笑了。 
  原来在黑夜里什么都没看清的人不是李承轩,而是我。 
  不过这么看来,他们做的事情也不无道理,既甩掉了包袱,又更新了装备,一举两得,至于“得罪之处”,我谅解也好,不谅解也没用,他们绝不用担心我会追上去找麻烦。 
  所以我至少猜对了一点,他们对我并没有恶意,也算不上是什么坏人,我甚至开始有点喜欢他们了。 
  不过他们说得也很对,我只错了一点,不该真的以为自己身无长物就放心大胆地睡成死猪,他们连起身都不必,丢根木柴过来就可以很方便地打中我的睡穴,然后想拿什么就拿什么。 
  虽然那些也确实算不上什么“长物”,但没有了就真的会很不方便,可惜在有的时候完全想不到这一点。 
  至于“卿本佳人,奈何做贼”,那不是我的问题。 
  而且还好是“佳人”,若真是“王二”,穿着一身女装就滑稽了。我看了看身上的衣裳,料子倒也不太差,穿得也很整齐,而且内衣仍是我自己的,想来人家也没把我怎么样,算了。 
  就算怎么样了,不算了又能如何? 
  我对着老马破车又笑了笑,把马从辕辔中解出来,拍拍它的屁股让它自由跑开,然后叹了口气,走出树林准备上路。 
  一边走,一边还是又好气又好笑。 
  聂小无居然会上这种当?而且上完了居然一点办法也没有。 
  原来世上真有“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回事。 
  不过无论聪明人还是糊涂人,前一天没吃晚饭,这一天没吃早饭,兼以在路上走了半天,都会饿得发昏的。 
  好在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小饭馆。 
  饭馆里当然会有饭菜酒水,可惜好像都是要拿钱来买的。 
  我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半个钱也没有。 
  在此之前,我身上也从来没有过钱,因为根本不需要,可现在不同了,不再有人为我买单了,我忽然觉得自由好像也不是那么轻松的事情,自由了的老马可以找到草吃,自由了的人却未必能找到饭吃。 
  其实我带那柄剑出来,本来也是想危急的时候多少能换顿饭吃的,早知道终究还是上了套,昨晚还不如索性大吃大喝一顿,也算没彻底赔本…… 
  不过现在想什么都没有用了。 
  不如想想办法。虽然没有了马和剑,至少还有人,有人就有力气,有力气就能干活,能干活就能换来饭吃,呃,这个逻辑好像是成立的,虽然好像辛苦了一点,至少是自己挣来的第一顿饭……想着想着,又开心了起来,忽然觉得没饭吃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了。 
  是的,我好像还从来没有为自己挣到过什么东西,一草一木,都是别人给的,归根到底,也都还是别人的。 
  也就是说,我好像也从来没有拥有过什么东西。 
  多么可悲。不过还好现在已有了个从头开始的机会。 
  来吧。我打起精神,拢拢头发,整整衣衫,走进小饭馆。 
  饭馆确实是小,而且形状狭长,虽然只有四五张桌子,旁边横七竖八摆着——应该说扔着些长凳,而且好像没有窗户,只靠门口的光线进来,看上去又黑又深,古怪得很。 
  三个外路客人坐在靠近门边的一张桌子上,正在谈笑,似乎在等着上菜,最里面的角落里的桌上似乎还趴着一个人,因为光线太暗,看不大清楚样子。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是来找掌柜的。 
  掌柜的往往都在柜台里。 
  而柜台居然也在最里面,就在那个趴着个人的角落旁边,而且跟角落一样黑糊糊的看不清。 
  我只好绕过那些横七竖八的板凳走到柜台前,却发现柜台里没有人。 
  确实没有人。我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看了一圈,确定真的没有人,犹豫了一下,只好提高声音问道:“请问掌柜的在吗?” 
  连问了三声,才从后厨跑出一个头上冒着汗,手里剥着葱的小二哥,不耐烦地道:“那不是掌柜的吗?喊什么喊呀!” 
  那?哪儿?我诧异地看着他。 
  小二哥一扬下巴,指了指那个角落,便又火烧火燎似的跑回后厨去了。 
  我回过头去,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个角落,眼睛这下里也习惯了,能看清那趴着的人头发蓬乱、衣衫破落,面前摆着一个小酒壶、一只小酒盅,无论如何不像个掌柜的样子。 
  但饭馆确实像个饭馆,客人也像是客人,小二哥更是像得没话说,所以唯有掌柜不大像样,如果什么事都像模像样地无可挑剔,也不大对劲。 
  安慰完了自己,掌柜的却依然趴在那里动也不动,我踌躇了一会,只好凑近去有礼貌地低声叫道:“掌柜的?掌柜的?醒醒!醒醒!” 
  可叫了十几声,该人依然没什么反应,我直起腰舒舒筋骨,正打算再提高点声音,他却忽然有了动静。 
  先是伏着身子开始咳嗽,然后越咳越剧,背都弓了起来,后来实在撑不住了,终于抬起头来,捂着胸口咳了好几声,看见了面前的酒壶酒盅,立刻颤抖着要给自己斟一杯,可是一边还在咳嗽,手也抖得很厉害,酒大半都洒在了杯子外面。 
  我实在看不过眼了,忍不住伸手抢过酒壶,替他斟了一杯。 
  他立刻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咳嗽才渐渐止住了。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这一幕似乎好生熟悉,不过嘴上还是赶忙道:“掌柜的,您可好些了吗?” 
  他放下酒杯,抬起头来,向我微微一笑,道:“好多了,谢谢。” 
  虽然蓬头垢面,年纪也不小了,此人却并不难看,简直称得上清秀斯文,也很有些礼貌和风度,实在看不出居然会窝在这么一个小饭馆里,看来也是落魄子弟吧……不过这么看来好像也确实是掌柜的,如果说店里确实有个掌柜的,那也只能是他了。 
  我正想说明来意,他却又低下了头,从怀里掏出了一柄小刀和一小块木头,一边削一边缓缓道:“不知不觉,又是一年了……” 
  小刀。削木头。咳嗽。酒。中年人。 
  不会吧? 
  不会的。 
  我抹了把汗,告诉自己绝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而且传说中的那个高手即使还活着,也不会还是传说中的样子了。 
  但如果他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个高手,未免就有点太扭曲了吧? 
  可忽然又想起了杀手同盟的六大高手,算了,谁比谁扭曲多少呢? 
  或者说,人非圣贤,孰能不扭曲?尤其在这个如此扭曲的江湖? 
  所以我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假装什么也没看见,恭恭敬敬地道:“掌柜的,请问店里是否需要帮忙的人手呢?” 
  貌似李寻欢……的崇拜者的掌柜仔细端详着手里的小木块,半晌方道:“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 
  我……李寻欢也不是这么说话的吧,但谁让我有求于人呢,只好接着他的话茬道:“那如果需要的话,是否可以考虑一下我呢?” 
  掌柜的这才抬起头来,仔细地看了我半天,好像我也是个小木块,而他正在思考可以从哪里下刀,他淡淡地道:“为什么?” 
  这下看来又不大扭曲了,我忙打点精神想了想道:“小女子落难于途,又遭人欺骗,以至于身无长物,为求糊口,故而斗胆恳请掌柜的收留。” 
  掌柜的听了,又看了我半天,方道:“可你并不像个‘落难于途’的。” 
  这也分像不像的吗?我只好无奈地道:“也许不像,但确是事实。” 
  掌柜的沉吟了片刻,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嗯,这个倒没想好,叫什么好呢?急切中脱口而出道:“程浅如。” 
  这是唯一比较像落难女子的名字了。 
  其它我能想到的人名,好像都不大像个名字。 
  还有很多人干脆就没有名字。 
  我有一个不错的名字,但却没法大声告诉别人。 
  所以我只好变成了程浅如——事隔多年,这么一个荒僻的小店里不会碰巧有她当年的恩客吧? 
  好像确实没有。 
  但掌柜的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颠过来覆过去地念了几遍,然后点点头道:“好,好名字。程浅如,你会做什么?” 
  我会杀人。 
  当然我只是笑着道:“我可以收拾店堂,可以给大师傅打打下手,嗯,差不多的活儿都能做一些的。” 
  我还会做菜。身为一个合格的杀手,什么都应该会一点,不过我主要擅长的是如何在菜里下毒而不让人发觉,做菜只是顺便的一点必要了解,所以我没有提起。 
  掌柜的沉思了一会,然后又拿起了他的木块和小刀,缓缓道:“哦……” 
  这个意味悠长的字拖了半天,居然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起来,正在想如此扭曲的掌柜不伺候也罢,硬着头皮再捱一段路,不见得就没有别的能收留我的地方——忽然那个冒着油汗的小二哥从厨下冲了出来,端着一盆热腾腾的红烧肘子从我旁边风一般掠过去,又风一般冲回来,朝着掌柜的吼道:“我一个人要忙死了!” 
  一个人?!我也立刻看向掌柜的,而他不待我开口便道:“好吧好吧,你留下吧,现在就到厨下去帮忙好了。” 
  于是我便托小二哥的福留了下来,并在手忙脚乱地打发了今天唯一的一桌客人之后,吃到了人生第一顿自力更生的午饭。 
  小二哥姓张,不过不叫“张小二”,而居然还有个很像样的名字,叫张启轩——又是轩,不过还好他自己并不喜欢这个名字,觉得跟他本人简直牛头不对马嘴,所以我很高兴依旧可以叫他“小二哥”,而不用在那个该死的“轩”字上勾起尴尬的回忆了。 
  小二哥虽然忙起来的时候很凶,不忙的时候却很和善,不但立刻就相信了我顺口瞎编的所谓悲惨身世,还唏嘘不已,并把菜拼命往我碗里夹,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好同桌吃饭的掌柜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有一口没一口地随便吃了点,便又抱着酒壶到角落里雕木头去了。 
  帮小二哥洗碗的时候,我们已经算是很熟悉了,我于是大胆地问起掌柜的怪异表现,小二哥先是“扑哧”一乐,继而又摇摇头,同情地道:“也是个可怜人啊……” 
  我不解道:“为什么这么说?” 
  小二哥一边大力刷着盘子,一边道:“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迷小李飞刀迷得发痴了,其实他的遭遇么,也跟李寻欢有点像的,只不过他老婆倒不是自愿送出去的,而是被他最好的朋友给抢了……” 
  我惊讶不已,问道:“真的啊?” 
  小二哥白了我一眼道:“有什么稀奇?他年轻的时候还天天练飞刀呢,可惜没啥天分,不然哪能眼睁睁看着老婆被抢走,连个屁也不敢放?然后就躲到这里来开了这么个破店,最倒霉的还是我,从小被卖给他当书童,现在还要跟着他当小二,这个人说是掌柜的,店里的事情却一概不理,每天就在那里摆个情圣架子,喝酒雕木头,真是要死了。客人少么还好说,客人要是多起来,真是累得我……还好现在你来了,多少能帮点忙,不是我说,早就想请个帮手,可一般人看到他那个样子就直接吓跑了,你小姑娘倒是厉害,眉毛也不跳一跳,哈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