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朱门-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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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和高级绅士应对。
范文博赞许地说:“这就对啦,不过也别恭维我。你可敢和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
“敢。”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个斯文人喽?”
她皱眉:“您真会寻人开心。书又读得多,我不能跟您咬文嚼字。我说您是个道道地地的斯文人。”
“你真不害臊,人家姑娘累了一晚上,想要吃顿饭,你偏跟人家耍嘴皮子。”蓝如水对范文博说。
“谢谢您,我不会这么说的。打从咱们来到西安,真多亏遇到你们。一个女孩子家,可能会有更坏的遭遇。如果我们连一个善意的小玩笑都开不起的话,那还不如放弃这一行呢!我只后悔没有像你们一样读那么多书。”遏云说。
“你认得多少字?”
“很难说,应该有几千个字吧!”
“真的?”蓝如水很惊讶。
“咱们要读轶事野史,也要读原文正史。总要认得几个字嘛!过不久你认出了这些个字,就会知道出现的老是那些个字。”
“你会说几篇书?”
“大约有五十篇。”
“你记性一定很好,才记得牢里面的每一行每一页。”
“那是我们的饭碗嘛。我不懂你们读书人怎么会一本接着一本地写书。话都被古代圣贤说完了,你们怎么还有这么多好说的呀?”
范文博正咬着一块南京板鸭。五加皮暖和了他的肠子,美味的鲈鱼抚平了他的舌头,润润的鸡翅濡湿了他的喉咙,他觉得好轻松、好舒服。
老崔又斟了一杯酒。他举杯说:“敬范老爷,刚才说的话我可是认真的哟!遏云,敬你干爹一杯酒。”
遏云啜了一小口,就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不会喝酒嘛!真的不会。不是心里不愿意,是舌头不肯听话。如果要我喝茶,我就干三大杯以表敬意。”
“等一等,如果要做范老爷的干女儿,你就应该站起来,行三个鞠躬礼。”她爹说。
她侧走挨近范文博,两手贴着身体,深深鞠了三个躬。
敬完了礼,她走回座位,举起一个茶杯,连续倒了三杯茶,一杯接一杯地喝完:“干爹,我敬您。”然后把空杯子拿给每个人看,高高兴兴坐下来,毫不拘束。
“照规矩遏云应该到您家,让您在她头上放一根红线。”她爹说。
蓝如水斟了一杯酒,起身后简洁地说:“敬遏云!”
姑娘很快地看一眼。
“你应该夸奖我这干女儿。”范文博说。
如水皎洁、灵秀的脸孔在灯光下微微发红:“我没什么话好说。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世上只有一个遏云。你不能把百合花给镀上金吧?”
遏云快乐地对他眨着眼。她真的喜欢这句恭维的话。她在享受着工作上的成就,现在又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了。
***
蓝如水为遏云的清新活泼、文雅和纯真交织的气质倾倒。在巴黎的时候,他和一位花店送花的女孩同居。那个女孩子继续在花店里工作,他很佩服她的独立性。回到中国以后,时髦的女性令他倒尽胃口。他一直在寻找一位风趣、有灵气,又不依赖男人的女孩。他对一般的社交活动感到厌倦和不适,于是他深居简出。他设法在四周环境中追求美感。他一直认为穷人比较真诚。他所受过的艺术训练使他能够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姑娘身上看到圣洁的本质。如今,他崇拜遏云头部美丽的造型、柔软的身段,所有灵活率真的姿势以及利落的谈吐。她好像他在蒙大马区认识的女孩;在谋生方面她谨慎、独立、乐观,有时候又任性、莽撞,像神话里那个美丽半神半人的少女。他也认为穷人家的女孩很勇敢,因为她们饱尝世故,不畏惧生命,而能和男人处于平等的地位。他看得出来,姑娘对他和他的朋友愉快有礼的背后,却带着骄傲、冷淡的暗示,更是迷惑着他。
有一天,如水和文博带着遏云父女到南部郊区的“杜曲”去赏盛开的桃花。天气很暖和,含着开春的柔和气息。远处的终南山清晰晕蓝,所有通往山脚的乡间都布满了粉红色的花朵,桃树绵延好几里。这整个地区是由于人们纪念大诗人杜甫曾到此一游而驰名。
他们来到距城三里的灞水岸边,大伙儿停下来休息。遏云坐在草地上,双腿弯在一边,她穿的是一件粉红和黑色相间的印花布衣,袖子又长、又窄。阳光辉映着她的发丝,与其说那是黑发倒不如说是蓬松如丝的棕发。
在街头和公共场合中长大,遏云已经和男人处惯了。并不是她没想过范文博和蓝如水都是年轻人,如水又特别殷勤体贴。不过,这并没有使她感到丝毫的不自在。她在台上、台下 都看惯了打情骂俏的那一套,于是默默地把他们归入到富家子弟的那一类,认为他们天生爱和姑娘们调情。她扮着鬼脸,说话又快速又大声,仿佛毫无忌惮,因为她认为蓝如水是和自己不同类型的人。她不过是宽容了这个意料中的小小挑逗罢了。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西安的春天这么美。说起来,打仗还不是挺坏的呢!要不然,我现在可能还在沈阳、北平,或者南京哩!”她以一种圆润富有磁性的声音说话,每一句都显出悦耳、柔婉的韵味。
“那我就不会认识你了。”蓝如水说。
“那就会看上别的女孩啊!”她巧妙地回答他一句。
如水的眼中露出痛苦的表情:“难道说,你一点也不高兴遇到我们?”
遏云开心地冲着他笑。
范文博斜靠着一棵树干说:“嘿,遏云,唱首曲儿给咱们听听。唱首情歌吧!”
遏云看看这两个年轻人。她会唱很多首歌女声的流行歌——肉麻、淫荡、自作多情而且都很下流。
“不,我为你们唱些别的。”她说。
她开始唱一首由老歌改编的歌,歌词是许多诗人填写上去的。老崔拾起一根杖子,在石头上打着节拍。小调的曲名是《行香子》,这是一首短歌,在每一节的最后都是三言的终止句。她的声音低柔,就在字里行间轻哼着伴奏的调子。
有也闲愁、无也闲愁,
有无闲得白头。
花能助喜,酒能忘忧,
多乐则饮,
醉则歌,
倦则眠!
短短横墙,隐隐疏窗,
畔着小小池塘。
高低叠嶂,绿水近旁,
也有些风,
有些月,
有些诗!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送香归客向蓬飘。
昨宵谷水,今夜兰花,
奈云溶溶,
风淡淡,
雨潇潇。
何妨到老,常闲常醉,
任功名生事俱非。
哀顾难强,拙语多迟,
但酒同行,
月同生,
影同嬉。
也爱休憩,也爱清闲,
谢神六教我愚顽。
眼前万事,都不相干,
访好林峦,
好洞府,
好滨山!
野店残冬,绿酒春浓,
念如今此意谁同。
溪光不尽,山翠无穷,
有几枝梅,
几竿竹,
几株松。
水花之居,吾爱吾庐。
石嶙嶙乱砌阶际。
轩窗随意,小巧规模,
却也清幽,
也潇潇,
也心舒!
范文博眯着眼听她唱歌。说不出他是否赞成诗词中的心境,不过他沉浸到诗里的境界去了。他闭上眼,随她低声哼着。她唱完的时候,他还兴致高昂呢!
蓝如水却闭口不语,他完全没料到遏云居然也懂得正规诗人写的诗句。
她的歌声有如乡间的云雀般高唱,树影映在她的脸上,产生出一个完美得令人不敢相信的幻影。他像是着了魔似的。他用一只手肘撑着草地,凝视着她敏巧的唇和如丝的发,很难相信眼前的一切。遏云的身后是一个老渔夫,一动也不动像是一座静观游鱼的雕像,还有几匹壮马在原野中奔跑嬉戏。在这幅背景的配合下,遏云那年轻的身段,比在舞台上显得更匀称、更美丽。
“再为我唱一遍第一节。”她应允后,他就随着她念歌词。
“人类的烦恼,就是乐而不饮,醉而不歌,倦而不眠。你记歌词的本事真好。”他说。
“从小啊,遏云就能把只听过一遍的歌词记熟。”她爹说。
如水对姑娘说:“你可听过苏东坡填的同一首小调?”
“没有。”
“那我把他的《行香子》抄下来给你。”
“用不着写下来,念,试试看。”老爹得意地说。
如水缓慢而清楚地把苏东坡的诗背诵出来。
“你记下来了吗?”他热心问道。
“我想是吧。不过,如果我忘了可别笑我哦。还是再念一遍,比较有把握。”
如水再念一遍,遏云嘴唇一张一合,默默跟着记。
“我记住了。”她开始唱。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
酒斟时、需满十分。
浮名浮利,休苦劳神,
叹隙中驹,
石中火,
梦中身!
她停了一会又唱:
虽抱文章,开口谁亲?
且陶陶乐、尽天真。
几时归去,作个闲人,
对一张琴,
一壶酒,
一溪云。
“了不起!”蓝如水说。
老崔为女儿骄傲。“可惜她生在我们这一行,从来没上过学堂。她只有一个缺点,就是固执!”
遏云不是那种温顺、甜美,满脑子教养的女孩子。
“您怎么这么说呢?爹?我才不固执呢。”
“你们听听她说的。她真是利嘴利舌。”
遏云把舌头伸出来:“我就是靠这根舌头谋生嘛,不是吗?”然后大笑。
她爹看看如水说:“去年在北平,有一个蔡少爷要娶她,她说什么也不肯。”
“哼!爹,别再提那个傻瓜了。”
她爹继续说着:“他每天晚上都来捧场,对她是一往情深,她就是不肯嫁给他。”
“人家当然不肯嘛!”
范文博问道:“为什么不肯呢?”
“我才不喜欢纨袴子弟、公子哥儿呢!毕竟,这是我的终身大事啊!”
“她就是不愿嫁做商人妇。”她爹说。
“您不能怪她,崔先生。”蓝如水说。
“我会这么想,也只因为我是她爹。女儿长大了,哪个父母不关心她们的婚事?甚至替我自己想想,我也希望老了以后有个依靠啊。她不愿意嫁给咱们同行的,也不肯嫁给有钱人家的少爷。您两位待我们这么好,否则我也不会提起这件事。”老爹的目光落在如水的身上。
“爹,我们玩得正开心,您就开始担心我的将来了。我还年轻。如果到了中年我还是个老小姐,那我就会嫁做商人妇,您别担心。”
她从地上站起来,向河边走去。
“别那么悲观。”范文博说。
“回来。咱们正谈得起劲呢!”她爹说。
她回过头来,倚凭着河岸的苗条身材显现出黑影轮廓。
“你们再谈我的婚事,我就回去。”
说着,她慢慢地移着走回来。面颊上有些温和红晕。这时候她看起来就像个小孩子似的。
八
一个礼拜前,有位满洲将军来到西安。他率领一支满洲军,这支军队虽然被日本人赶了出来,落魄溃败,可是对老家满洲倒是忠心不贰,因此也效忠于他的领导。
西安省主席手下只有三万军队,很想和这位满洲将军结盟;所以他欢迎这支撤败的满洲部队来他的管区,西安车站里年轻的将军受到空前的招待,三支乐队此起彼落地吹奏着纷乱嘈杂的欢迎曲。二十多位政府官员在月台上列队迎接他。从沈阳撤出来的时候,这位将军的夫人曾经用好几辆军用车来载运她的珠宝和皮货,这件事实报纸上报道过,史料上也有记载。然而一支大军的统帅还是有他举足轻重的力量,为了顾及现实目的,他进入西安,就像是一个得到空前胜利、凯旋的英雄似的受到重视。
主席亲自到车站迎接贵宾,然后用汽车带他到自己的花园官邸。官邸占地好几亩,居于城北的一个幽静地点,主要是用来招待贵宾的。杨主席本来打算自己住这里,可是他的办公厅在满洲区,而且他常在那里用晚膳,待到深夜。他太太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断定丈夫有意躲避她的监视,于是她宁可住在办公厅的故居,也好就近控制丈夫的一举一动。说起来很难令人相信。这位身材高大、体格魁梧的主席,杀人不眨眼的统帅,竟会在一个女人面前发抖。而且大家都知道他太太曾经当着部下的面叱骂他,他却丝毫不敢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