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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白马之恋-第6部分

小说: 白马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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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才看出那是大鱼,因为在朋友中间,很少有人叫她本名的。
  他想起诸葛小晴那次录音,曾半开玩笑似地对大鱼说:“出钱给皓天出张唱片吧,把他包装成偶像。”大鱼脸上露出不置可否的神情。张皓天心里冒出一点幻想,他想说不定我还真能往歌坛发展呢,以前受潘晓伟他们的影响,总想着去演影视剧,怎么没想到唱歌呢?
  张皓天原本对自己已经有些灰心了,诸葛小晴无意间一句话,又点起了他内心的一小撮火苗。他想,“千禧之夜”说不定是个机会,大鱼一再邀请他一起度过,他一定要抓住这机会。
  蓝小月也想抓住这个机会,她没有太高的要求,只想好好热闹一下。蓝小月是个挺单纯的女孩,她有时候会把男朋友钱包里的钱偷去乱花,有时又会一连消失几天,没日没夜地开车,挣回一大把钱来把男朋友的钱包塞得鼓鼓的。
  “你这倒不错,跟你睡觉还能倒找钱。”
  她的其中一个男友无意间开了这样一个玩笑,她一个巴掌扇过去,男友掉了一颗牙。蓝小月给张皓天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语气已经像在讲别人的事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的、有些野性的女孩,但她的单纯有时被人利用了,男人们谈到她,就像在谈论一个妓女,他们骂个不停,用尽了肮脏字眼儿说这个女孩,可等到真的见了她,还是要流口水。他们上前跟她搭讪,最好当天晚上就把她带回家,过完一夜之后,能像一次性纸杯一样丢掉最好,丢不掉也尽量躲着她,他们说“这样的女人上一次就足够了”。他们说完这话,调头就追别的女人去了。
  蓝小月:谁怕谁?
  蓝小月开着车,听着音乐,对闲言碎语全然不去理会。她说人活着,长耳朵是用来听音乐的,可不是用来听闲话的。她车上放着的总是节奏劲道的欧美流行音乐,听到得意之处,她的头随着节奏晃动不已,恨不得一边开车一边在座位上扭摆起来。
  坐在一旁的张皓天总是说:“哎,小心开车。”
  她看他一眼,冲他一乐,说:“小心着呢。我这人啊,不听音乐就不会开车了。”
  “至于嘛,音乐又不能当饭吃。”
  蓝小月忽然想起张皓天说有人要出钱帮他出唱片的事,当然人家只是句说过就忘的玩笑话,然而有人却当真了。
  第一部分就像在谈一个妓女(2)
  蓝小月说:“音乐当然能当饭吃啦,你看那些大歌星,在台上随便吼几嗓子,钞票就哗啦哗啦来了。”
  张皓天瞥她一眼,笑了。“钞票哗啦哗啦就来了——说得轻巧。你知道那些歌星在成名之前,有过怎样的心酸,受过怎样的委屈,怎样不把自己当人,叫他吃屎就得吃屎,叫他叫爷就得叫爷。只有把锋芒藏起来,才有人肯签你的约,肯花钱包装你——成名,难呐!”
  “你挺明白的,干吗不去干?”
  “明白是明白,明白的事不一定干得来。”
  “我要长成你那样,削尖了脑袋也会往歌星堆里钻的,干吗呀,谁怕谁?”
  蓝小月的这句话又把张皓天给逗乐了,他做了一个“削尖脑袋”的动作:双手放在头的两侧,然后猛地向前一伸,这个动作在平常人做起来,可能未见怎样,但让张皓天这样帅的男人这么一做,令身旁的女人为之一震。
  从此,“削尖脑袋”这个动作成为他俩之间有趣而又默契的手语联络暗号,这个动作只有他俩会玩,某时某刻,他俩同时把这个动作亮出来,真是效果惊人。
  张皓天发觉自己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有点疯又有点傻的年轻女孩了。别人说她妓女也好,“问题少女”也好,张皓天觉得都有些言过其实,在他眼里,蓝小月是自食其力的女子,她有时虽然花钱冲点儿,一千块钱转眼之间就花掉了,但她挣起钱来也很努力,比如说“千禧夜”前的这一星期,她就干得比谁都欢。
  “哎哎,人家开车,你别看报纸好不好?陪我聊会儿天儿。”蓝小月有些撒娇地说。
  张皓天放下手中的报纸,但他心里已打定主意,“千禧夜”要跟大鱼在一起。报纸上对大鱼的采访极为详尽,把她称为“实干肯干的创业女性”。蓝小月还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张皓天却走神了。“‘创业女性’到了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呢?”张皓天用手指在报纸中央的那张大照片上划来划去,最后用力一掐,在报纸上留下了明显的折痕。
  “199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你应该属于我。”蓝小月开着车,忽然冒出这样一句。“哎,你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你?”
  “哦,没什么,临时想起一件事来,有点走神了。”
  “过年,也就是他们说的千禧夜,我想去吃鲍鱼。”
  “怎么又想起吃鲍鱼来了?这没头没脑的。”
  “他们说鲍鱼很贵,我听一个客人说的,那个客人可神了,他说他什么都吃过,甚至吃过小孩的胎盘,还说大补呢。我一定要吃一次鲍鱼,就算再贵也要吃一次。”
  “幼稚。”张皓天说,“你真幼稚啊。”
  第一部分就像在谈一个妓女(3)
  蓝小月没接他的话茬,而是扭过脸来,一脸甜媚的笑。“到了那天,咱俩一起去吃鲍鱼,好不好?”
  张皓天让蓝小月把车停在一个大商场门口,他说他想进去买点东西,蓝小月问他买什么,他假装没听见,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心里已经盘算好,要买两件衣服和一双像样的鞋子,只有穿得体面,才能配得上像大鱼那样有身份的女人。
  “1999年最后一夜”、“山顶花园”、“焰火”这一连串迷人的字眼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商厦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全都变成了这几句诱人的话。
  张皓天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悠闲而又气派在商品架前闲逛着。他兜里揣着1000块钱,钱被装在牛皮纸信封里,薄薄的一叠。进了商场他才发现,其实这1000块什么也买不了,他随随便便看中一双名牌的皮鞋,上面的标价就吓了他一跳,他兜里的钱只够买一只的。他的手一直伸在口袋里不敢拔出来。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他觉得那叠钱竟然越变越薄了。
  服务小姐笑吟吟地迎上来,说:“先生,请随便看一下。”又忍不住夸赞道:“你的气质可真好!”
  张皓天扭过脸来,用他最英俊的角度对着小姐。“嗯,你说什么?”
  小姐仿佛说错了什么,欲言又止的样子。张皓天从她脸上看到了熟悉的表情,心想,这女孩就像另一个小月,傻得可爱。虽然兜里没钱,可他还是坦然地坐下来,用手点点那双他根本买不起的鞋,说:“那个。”
  服务小姐乐颠颠地双手捧过那双鞋,蹲下来帮他试穿。他不想让女孩子帮他,就又朝着另一个方向胡乱指了一下,说:“把那双也拿来。”女孩就又去拿那双棕色的鞋。
  张皓天把脚伸进鞋子,抬起脚来晃着脑袋左看右看,女孩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好话,张皓天却脱掉鞋子又在试另一双。他觉得眼前这两双皮鞋,有点像同时走进他生活的两个女人,各有各的好。
  他脱掉皮鞋抽身出来,假装一样也看不上的模样,其实心里虚得厉害,他想,像自己这样连双好鞋都买不起的男人,活得真没劲呀!他看到许多男人很有风度地坐在一旁,看自己的女伴选购衣裳、鞋子,男人坐在那里从容而安稳的样子,让张皓天感到羡慕。他因为没钱,内心永远像长了草一样慌乱,他从容不起来。
  所有小姐对这位相貌英俊、风度翩翩的男人都很好,笑面相迎,问这问那。张皓天却在心里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的手把兜里的那叠薄薄的钱捏出汗来。最后他看中一双酒红色交叉带的女鞋,价钱是998,他花光了口袋里所有的钱,抱着鞋盒出来的时候,兜里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2块钱?”他有些自嘲地对自己说,“去买张报纸看看。”
  第一部分躲避小月(1)
  千禧夜即将来临的前一天,张皓天决定临时转移到汪丁丁那儿先躲躲再说。他可不能让蓝小月这个小丫头缠住了,他有他的自由,他的野心和胃口都不是那个开出租车的女孩子能满足得了的。
  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张皓天在床头柜上再次捡到蓝小月那副细线一样的耳环。他拿着耳环到透亮的地方去端详好半天,那透明的紫色假宝石的确很漂亮,但毕竟不是真的。他记得上次他已把这东西扔到垃圾桶里去了,他不明白它们就跟自己长了脚似的,明明丢掉了,却又自己跑回来。
  这个小精灵!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古灵精怪。张皓天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在心里感叹。他今天上午特意早些起床,打算收拾好东西就赶紧出门,出去晚了蓝小月很可能杀过来,把他堵家里。那样的话他可就惨了,他精心设计好的一盘棋,不能毁在这小丫头手里。
  张皓天胡乱地拿了几件换洗衣服,扔到包里。他又想起电动刮胡刀还在卫生间里充电,就转身去了卫生间。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他犹豫了一下没去接。他想,电话有可能是蓝小月打来的,在新千年到来之前,他不想再见到小月。
  他拎着一只运动型的小包,怀里抱着一个火红的鞋盒仓皇出逃。直到他坐到出租车上,他听到楼上的电话铃还在响。他正得意之际,大鱼的声音从他的手机里钻出来:“怎么不接电话呀你?”
  “我……”
  “你现在去哪儿?”
  “去一个朋友那儿。”
  “明天上午你到我家来接我,咱们一块走。”
  “走?去哪呀?”
  “你忘了啊?山顶花园别墅,去那里看焰火,过1999年的最后一个晚上。”
  “噢,没忘没忘,我来我来。”
  张皓天挂上电话,对司机说了地址,急匆匆往汪丁丁家赶去。
  张皓天按了很长时间门铃才有人来开门。一开始,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门了,因为自从汪丁丁搬到这处新房子,他还没来得及拜访过。汪丁丁特爱搬家,他是那种天生的花花公子做派,喜新厌旧,再好的房子住上三五个月就会感到厌烦。
  汪丁丁以前每回搬家,张皓天都得跟着折腾一回,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他忙前忙后搬电脑、支台灯、抬箱子、挪柜子,最近一次汪丁丁搬家他恰好不在北京,他在电话里乐呵呵地对汪丁丁说,这回躲过一劫。
  张皓天是上午十一点零五分来按门铃的,他想再懒的人这会儿也该起床了。没想到汪丁丁还在睡觉。汪丁丁揉着惺忪的睡眼出现在张皓天面前的时候,张皓天差点没认出来他。
  “你小子怎么变这模样了?”张皓天说。
  “困死我了,一夜没睡。”汪丁丁揉着充血的眼睛。
  第一部分躲避小月(2)
  “我能进来吗?”
  “你最好别进来,诸葛小晴在我这儿呢。”
  “可我今天必须呆在你这儿,我有我的难言之隐。”
  “难言之隐?你欠人钱了是吧,要钱的话我这儿有哇,你别这么东躲西藏的好不好?”
  “不是欠人钱,我是欠人情,有个女孩老缠着我,所以我得到你这儿来躲一躲。”
  “可是你——”
  这时候,诸葛小晴在里屋一迭声地叫汪丁丁:“丁丁!丁丁!”
  “哎,来啦!”汪丁丁答应了一声,又小声对张皓天说,“进来吧!”他俩一前一后进门。张皓天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汪丁丁闪身进了卧室。张皓天自己找了一个纸杯,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纯净水,边喝边坐到沙发上翻杂志。这时候,手机又响了,低头一看是蓝小月,他决定不接,由它一遍遍地响着同样的音乐。
  “连电话都不敢接了?是谁把你吓成这样啊?”
  张皓天听到说话声这才抬起头来,他看见诸葛小晴正风情万种地站在他面前,长发束在脑后,穿了一件肩膀露出很多的玫瑰红毛衣,脖子上戴着一串藏式珠串,手腕上也叮叮当当挂满了东西。
  “反正不是你。”张皓天看着他说。
  “当然不是我,我不是在这儿吗?皓天,说实话,你是不是在躲大鱼呢?”
  听到“大鱼”这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张皓天的脸突然有些红了。他替自己辩解说“不是”、“真的不是”,心却怦怦跳得厉害。
  “还说不是呢,脸都红了。”小晴说,“走吧,跟我们一起出去吃点儿东西。”
  这时汪丁丁也换好衣服出来,三个人一起说说笑笑地出了门。一路上,汪丁丁和诸葛小晴还是一再追问张皓天,这么神神秘秘的到底在躲谁。张皓天笑而不答,使得气氛更加神秘。
  吃饭的地方较近,他们三个决定走着去。路上汪丁丁讲了一个他刚从杂志上看的笑话,他说在爱情市场上,有两种人比较抢手,即胸脯鼓的女人和腰包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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