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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冰爱十年-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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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介枫究竟是何许人也?年纪轻轻竟然入主高级管理层。我觉得我在金盛的发迹就够让人匪夷所思了,比起父辈几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之后依然沉默地接受社会的抛弃;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得到命运之神的青睐的?

  唐博丰没有在庆祝会上逗留,他把一切应付的事都交给了唐志林。

  这一点让我觉得他很酷。我觉得这也让我感到很安心,说实话,我接受不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像个明星,耀眼地闪烁在镁光灯下,那只会让略显平凡的我感到手足无措,看他的样子就像去看一个需顶礼膜拜的神。我喜欢这样普通又低调的感觉,虽然刚才我看到他那一本正经的、藏在黑西装里的样子,真的很心动。

  想起他说的那句话——

  ‘在你面前,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爱你的,也被你爱的男人;而你也一样,你在我眼里,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爱我,我也深爱着的女人。’

  被深深打动的内心,又现出不可思议的柔情蜜意。坐在车里,我忍不住地往他的身躯上靠了靠。

  他的身上,有浅淡的香水味,不浓烈若有若无,就像安神香让人感到怡然。我刚刚做出主动投奔的举动,他的手已目的直接地伸过来,细腻的指在我的手背轻揉,划着囫囵的小圈。只是轻微的触觉,范围狭小到不过是两三根纤细血管之间,但似乎,浑身的血液都在不可思议地开始热情奔放。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但能感到他的唇碰在我的头发上,做着翕张的啮咬动作,只不过他的脸埋在我的发后,深深隐藏。他也会害羞,不让司机从后视镜上看到这幕吗?

  “看你这么挣钱,似乎就很辛苦。”我靠着他,小声地说。

  他的手忽然停住,轻握住我的掌心,因为脉搏突然的跳动而微微颤抖,他的呼吸凝固,似乎我短短的一句话,让他内心深处的莫名柔情被素手招起。他的鼻息游离,绕过我的卷发,直达我的耳际。

  “这不辛苦,为女人挣钱,这是男人的天职。”他轻轻吻了我的耳垂一下,带着邪邪的笑意,“应该的。”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四十五 初见杀手4
他的手机响起,他看一眼号码,递给我。

  我诧异地接过,狐疑地将手机放在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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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

  “我是岳惠。”

  哦,是她。我看唐博丰一眼,他袖起手来,轻靠椅背,似乎闭目养神。

  这才想起我出门在外没带手机,岳惠一定是很着急吧,今日所有行程都不由我主控,我也没告诉她我处境如何。

  还没想好怎么说,车已开进了别墅的花园。司机下车,唐博丰下车,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把我剩在车里。

  “哦,岳惠。”我应着声,一边只手开门下车,怔怔地看着唐博丰已在前面走出好远。

  他是故意给我空间?这举动倒是很男人。我定定心,索性靠着停车场的石蜡树,打算做一次长谈。

  “你怎么样了?”她关切地在问。

  “还没死掉。”

  “去你的!”她小声骂着,又神秘兮兮,“你跟他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他电话的?”

  “废话,红酒他最熟了,都来过好几次。他跟我聊天,还请我吃过一顿饭。”

  “一顿饭就把你收买了?”我的语气不无嘲讽。

  “去去!一向傲慢清高的廖冰然,居然会放下好好的家,去跟一个小混混鬼混!谁扎在钱眼里了?谁被收买了?啊?”

  够损的啊!我气得手有点发抖,“好好的事被你说得这么肮脏,你闭嘴!”

  “我告诉你,我现在再也不羡慕你了。廖冰然,”她有着落井下石的恶毒语气,“我原本还指着你做我心里仅存的阳光,把你的安安稳稳当作我自己的安安稳稳,没想到竟然错了,你的婚姻根本不是榜样,也靠不住!”

  “你非要给我心上扎针是吗?”我气不打一处来,“谁也没要做你什么榜样?你都做不到的事,还痴心妄想我去帮你实现!有本事你给我找个能过一辈子、不红杏出墙的老公来,我就随便你怎么骂!要不然,免谈!少在我面前高姿态!”

  “疯了疯了!”她大叫着感叹,“看来我们都有后遗症,礼义廉耻如过眼云烟。廖冰然,你终归不是出污泥而不染,你看你所作所为都有着不正常的影子,你自己还没感觉到吗?”

  “没有。”我冷冷地答,“先把自己嫁出去,体验过婚姻的滋味以后,再来教训我。你不是我,根本不可能有我的思维和感受。”

  “我是打算嫁了,这一次感情牢固度99%。”

  “真的?”总算听到一句舒心的话。

  “是哪路神仙?”

  “我约时间,你来见见。是华宇科贸的老总,45岁,离婚。”

  她34,人家45,年龄上虽然不平等,倒世俗上看还算般配。这男人大概是事业有成吧,找到岳惠这样人老心不老的女人,绝对超值。

  “那天,你为什么不找白天龙?”我迟疑地问出这句话,这也是我心底的疑惑。如果那天她没有给唐博丰打电话,而是给白天龙打电话,这段历史是不是要改写了?

  “找了,他不接我电话。”

  哦?这倒真不像他的作风。我们两人的事,他绝不会迁怒于人的。

  “哦,岳惠,你说我怎么办?”我叫苦,无病呻吟起来。

  “都这样了,还什么怎么办?离婚吧,别再脚踩两只船,我要是唐博丰,我宁愿杀了你,跟一具尸体结婚!还有,你也别再给白天龙戴绿帽子、脸上扇耳光了。离婚!赶紧离!没准咱俩还能一块办事。”

  天哪,这是什么死党?!我欲哭无泪。



  挂了电话,四顾无人,我刻意躲在树后,在手机上拨了那个号码。

  似乎意识完全不属于我自己似的,鬼使神差的动作虽然战战兢兢却是一气呵成。我就是想打个电话,拨个电话,听听他的声音。

  “喂?”天龙的声音响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了手机,他的嗓音飘渺得似来自天外,余音在耳畔绕梁不绝。只有一个字,但却透着难言的某种失落、绝望和疲惫。

  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内心深处有千言万语的歉疚与追悔。这个人曾在我病恙的时候体贴入微,曾与我同床共枕蹁首亲密,我们曾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是他给我带来了生命中的阳光和幸福,带来了温暖和陪伴,这一切过往,我怎可忘!

  但是这一步再也走不回去了。

  我无法得到他的原谅,我永远也无法得到他的原谅。因为完美只有一次,花瓶碎了再也无法愈合。我面对他,只会提醒那荆棘遍布的路始终在他脚下,我依旧持握着双刃剑折磨着他忠贞的灵魂。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四十五 初见杀手5
拼尽全身力气使劲地捂住那小小的通话孔,生怕外界的虫声鸟鸣让那端洞察到一丝风声异样。心上沉闷的感觉随着他再次‘喂’声之后,挂断电话而沉沉坠下。

  关于婚姻,关于出轨,一切都来自过往集合的各种片段。但在这一刻,万事万物都已被满眶的眼泪模糊,自然的花花草草、树林青天就如同被蒙蔽的心一样,朦胧不清。

  怔怔立着,心像被淘空了般轻飘离散,层层奔涌而上、泛起的苦涩意味绝不能用分崩离析来形容。脑中思绪飞舞盘旋,在草坪深紫的一片鸢尾花中飞逝。我抬头傻傻看着天,青山绿水仍在,清晰到血液鼻息中有着逼近的明净透彻,却不知道自己此刻身居何处、今夕是何年。

  听见唐博丰的声音,“打完电话了?”

  我一愣,猛然转身去寻他的所在,头顶上二楼的窗侧,现出唐博丰的上身。他换了深蓝的恤衫,高高在上地看着我。目光犀利直接。我们直线距离相隔不过几米,而所有的神情都被他收入眼中。

  他什么都没有说,不再开口。只是向我伸了伸手,似乎就要从二楼将我拉上去般夸张。我收回目光,走出停车场,余光感到已身处他的视觉死角,突然把手机里刚拨的号码删除。

  他的NOKIA和我同款,系统基本一样。不然,我肯定死定了。

  没有原因,只因为刚才的举动不想让他知道。非常非常不想。

  经过绿草芳菲、绿树成荫的庭院,地上五颜六色新品种的雏菊热烈绽放,桦树的雪白树皮森森闪亮。稍微成长散漫的桂树,低下头满头绿叶遮住了人行道的阳光。雷同维纳斯的美女雕像,以舞蹈的姿势手托花篮,栏中有着艳丽开放的深红杜鹃。

  小道地面湿润,似是刚刚进行过浇灌,空气湿润沁人心脾。丁香树已过花期,花已荡然无存,绿叶葱翠欲滴,触眼生辉。我不由得伸出手去,抚摸那惹人喜的叶片。透过它绿色的血脉,可以见到背后柔淡的阳光,还有上面毛绒绒的纤柔的细纹。

  生为尘埃多好,滋润生命,始终常态。与水土交融,命运有着亘古的责任和坚定。

  来世绝不愿做人,徒留这么多伤感与苦难。

  我抬头看看门第清朗的正门,走了进去。

  楼宇相当安静,悄无声息。我就觉得奇怪,曲丛生究竟住在哪?召之即来呼之即去,行踪诡异。但任何一刻我看去:这房子里绝无闲杂人等。

  唐已下楼,在客厅一侧的小边厅里正坐。倚着沙发,赤足踩在舒适的羊毛毯上。看我进来,目光沉稳,盯着我直直走到他面前。

  我还他手机,面色平静,毫无大悲大喜。一丝阴暗神色掠过他眼眸,但倏忽消逝。

  他看向对面的墙壁,引我目光也去逡巡:一架落地的暗红木色的书架上,排着大大小小的影集。我好奇上前随意取出一本。

  ——年轻的唐博丰,在新疆的草原和大漠里。

  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但又不是。不过翻了两篇,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和好奇。我取了厚厚的那本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弯腰脱下鞋踩上地毯,在他脚旁就地屈腿坐下。

  有一张照片惹我注目——他和一只鹰。

  他脸上晒得黝黑,应该是冬天,因为戴着卷毛飞扬的毡帽,穿着有棉毡领的袍子。一只鹰收着双翅,虽跃跃欲试展翅待飞,但仍乖顺地落在他的胳臂上。鹰眼凌厉、桀骜、犀利、深邃,与他的眼神如出一辙;尖锐弯曲的喙有着咄咄逼人的杀气,与主人紧抿的唇神似。

  我不自禁地抚上照片中他带着寒凉之意的唇,“这是在哪里?什么时候?”

  他牵我一缕卷发,在指间轻绕,在我身后轻语,“在和田,我养的,很听话,名字叫‘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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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我心神一颤。

  鹰具有锐利的钩爪,适于抓捕猎物。性情凶猛,肉食性,以鸟、鼠和其它小型动物为食;秃鹫是鹰的一种,喜食动物尸体。鹰捕猎时,总是先落在一棵视野宽阔的大树上寻找猎物,一旦发现目标便急冲而下,成功率很高。驯鹰者利用鹰捕猎基本上百发百中。因鹰有猎人和猎犬帮助惊动猎物,当其惊慌失措时,苍鹰便迅速出击,一举抓获。这时猎人要及时赶到,夺下猎物,给猎鹰喂食以示奖励,否则,猎物就会成为苍鹰口中的美食。

  据说雌鹰的捕猎本领比雄鹰高,因而驯鹰人喜欢诱捕雌鹰驯养。但驯鹰主要是驯化幼鹰。不过,一般苍鹰都在高大树木的顶部做巢,很少有人敢到鹰巢中掏雏鹰。如果那样,偷窃者会受到雌雄苍鹰的攻击,轻则被抓伤,重则被抓伤双眼,甚至丧命。

  这是他逃离那场沙漠死难之后,在和田安居。手下从当地维民手里收购,送给他的。他喜欢鹰高空盘旋、翱翔千里的神采,爱屋及乌,把我的名字安在这赫赫大鸟的头上。

  他叫它‘然然’。放飞它去捕猎、收它回落臂膀,孤单时和它聊天,夜晚醒来有它守护时,都叫它——‘然然’。
四十五 初见杀手6
“现在它呢?”我问。

  “在和田,我兄弟帮我养着。不过我若回去,它肯定认我。”他嘴角漾出一丝戏弄,话中似有深意,如此说给我听,“它与我情深,今生除非它死,绝不会离开我。”

  这个流氓,非要润物细无声、点点套真情?我装作没听见。

  他却伸手过来,按住相册,长指在鹰喙处抚摸,声音中遍含深情,“一战时德国曾驯养大批鹰,用它们在空中截击盟国用于传递消息的信鸽。这样做,其实破坏了协约国的情报系统。但是,鹰不能识别敌我,它们同时也会放过德国自己的信鸽,德国人这才被迫停止使用。”

  “现在世界范围内,鹰受到严重的威胁,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为什么?生态环境恶化?”

  “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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