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个世界强国的复兴 作者:康拉德-赛茨-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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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和德的概念,周朝为中国文化引入了两个核心概念,这两个概念在迄今所发现的商代的甲骨文字中尚未见到。周朝把天解释为道德的主宰,上天赏善罚恶。德的概念与天的概念相对应,所表述的是人的道德行为举止,德使人的行为举止与天道保持一致。以此表象以及由此所引申出来天命王权之说使得周朝摆脱了商代那种神秘的世界及其萨满教式的、预言化生活的、原始舞祷式的习俗,废除了一些恐怖的和用人祭祀的做法,向未来的理性社会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孔子、孟子以及他们的众弟子们在此基础上朝着建立某种道德和统治秩序的方向不断推进。他们持这样一种宇宙学说:所有的秩序、原则都必须在人间道德秩序中被反映出来,所谓“识天”也就是理解宇宙与人之间的道德关联。
“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周公旦以此要求结束了这段话,然而这段名言却成了随后两千余年中儒家皇权学说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帝以德治国,其德行不仅为官吏、民众树立榜样,而且成为鼓励他们行德行的动力。在国家中,皇帝是道德和秩序的动力源泉,这犹如家庭中父亲所扮演的角色。孔子以道德感化的治国理念与法家独裁专政的理念形成鲜明的对立。他在《论语》中是这么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在孔子之后,孟子把天命皇权学说完善成了一个真正的理性的学说。一个王朝是否合天命,取决于民意:因为夏商两朝失却了民众,所以他们失却了江山;正是由于他们失却了民心,故此失却了民众。这就是赢得江山之道:得民众者得江山。这就是赢得民众之道:得人心者得民众。这就是赢得民心之道:给予他们所期望的,不强迫他们作自己不情愿的事情。如同水往低处流、动物向野地山林跑一样,民众所追随的是那仁慈的君主。
孟子再进一步,确立了反叛的权利。民为本。祭祀地神、谷神次之。侯再次之……一位侯危及地神、谷神的祭祀,那么另外的一位就会取代他。
孟子甚至认为谋杀国王是正确的。他是这样推理的,暴君并非君主,而是一个被废黜者:曲解有效性者就是一个曲解者;破坏公正性者就是一个破坏者;一个属于曲解者和破坏者的人,只是一个被废黜者。我只听说过伐纣(商朝的最后一个国王)这个被废黜者的事情,没有听说过什么弑王之事。15
暴君失却了天命。这就是19世纪时中国人把欧洲的Revolution一词翻译成“革命”的缘故,也就是:革换天赋之命。
孟子把神圣的宗教化的天命最终转换成了一种对被推翻的政权的理性裁判,但是在孟子那里也如同在其他儒家弟子那样,为了民众原有政权可以被新政权所代替,但是绝对不会是民众想像的政权。德者和智者照顾民众。在儒家的学说中,绝对没有(普通)民众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的那种思想。
理想与现实
尽管儒家学说的理想与现实之间(其实基督教文化也如此)有着比较大的鸿沟,尽管有过残酷与暴虐的皇帝或者软弱无能而为后宫或者宦官所控制的皇帝,尽管有过贪得无厌的贪官污吏,但是儒家的国家学说在其两千余年的历史的长河中,还是熏陶出不少形象伟大的皇帝,而且也培育了难以计数的明智官吏,其中不乏忠诚的谏臣,即使面对暴君、面临杀头之危险,面对皇帝在德行和政策上的问题,他们依然敢于直言苦谏。像基督教历史上一样,有的成为儒家的殉难者。
我们现在不妨认识一位鸿儒皇帝。通常一位皇帝去世后,朝廷要向民众宣读其遗昭,在遗昭的最后要任命他的继位人。这种由大臣所拟定的遗昭,无非是以僵化的陈词滥调来标榜已故皇帝是儒家理想之中的所谓明君而已。可是清朝的皇帝康熙却想让后世追随他的思想和行为,于是他在1717年12月召集他的重臣和政府要员进行廷议,并要求他们为自己拟一道遗昭,尽管此时距离他的去世还有5年。现从中摘引几段:
“(朕)在位五十余年,今年近七旬矣……齿登耆寿,子孙众多。天下和乐,四海盛安。虽未敢谓家给人足,俗易风移,而欲使民安物阜之心,始终如一。殚竭思虑,耗敝精力,殆非劳苦二字所能尽也……
朕自幼读书,寻求治理。年力胜时,挽强决拾。削平三藩,绥辑漠北,悉由一心运筹,未尝妄杀一人。府库帑金,非出师赈饥,未敢妄费。巡狩行宫,不施采缋……
今春颇苦头晕,形渐羸瘦……头晕复作,步履艰难。倘一时不讳,不得悉朕衷曲。死者人之常理,要当于明爽之时,举平生心事一为吐露,方为快耳。昔人每云帝王当举大纲,不必兼综细务。朕不谓然,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谨,即贻百年之患……
朕从来莅事无论钜细,莫不慎之又慎。惟年既衰暮,祗惧五十七年忧勤惕励之心,隳于末路耳。立储大事,岂不在念。但天下大权,当统于一,神器至重,为天下得人至难,是以朕垂老而倦倦不息也。大小臣工能体朕心,则朕考终之事毕矣。兹特召诸子诸卿士详切言之。他日遗诏,备于此矣。”16
在欧洲,与康熙写遗昭同时代的路德维希十四也有句名言:“我就是国家”。这位太阳大帝由于修建豪华的宫殿和在欧洲进行毫无休止的战争,把百姓的钱财洗劫一空,直到1789年上天收回了曾赋予他的为帝之命。
皇帝与他的大臣们:内部制约圈
汉代初期,在融合儒家伦理哲学与道家治国方法的基础上,儒家学说被国家意识形态化,从而在中国统治体系形成初期就埋下了一种深层的内部裂痕。按照法家的观点,皇帝当属至高无上的极权者,而儒家学说则是给皇帝套上思想的紧箍,那就是:皇帝个人的形象与其统治的合法性成正比。皇帝的德行受到其官员的监督,官员们绝对忠诚于王朝,从儒家出身的官员中,很难找到背叛皇帝的例子,即使某个王朝面临灭亡的时候,众臣子也会基于儒家对王朝的忠诚而辞职、隐退,尽管此举为原本与天命之学说相矛盾。另外他们不仅有权力,而且有义务矫正皇帝的行为举止,只要皇帝有越轨之举,即刻辅佐他返回道德上。他们甚至还设有专门的监察大臣与监察机构,任务不仅是监督官吏,也监督皇帝。当年这可是一个很危险的部门,如果皇帝把监督官员的指责看作为诬告而驳回的话,这个监督官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惩罚,甚至被砍头。儒家学说作为王朝意识的历史,尤其是自明代以来的历史,正像沃尔夫岗?鲍尔形象地表述的那样,是“统治者与其官吏之间的内部制约圈”17的历史。
在儒家的王朝学说中,国家可以与天上行星的秩序相比。就像北极星居中不动,而其他行星围绕它转一样,地上那不动的中心就是万能的皇帝,所有人都围着他转。在国家体系中,皇帝的任务就是,以他的道德榜样激励民众和官吏,“犹如青草沐浴着春风一样”。皇帝所要做出的是官吏们自身所无法带来的成就:他必须赢得民众的呼声并且始终如一,以便保障统治的合法化。
这个任务的实现还有赖于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儒家接受了周王为天子的观念,并把它作为神话的外来形象嫁接到他们的理性王朝学说上。皇帝作为天之骄子,有义务通过德行和施天礼使天上与人间保持和谐。这种说法尽管给皇帝的道德魅力赋予了神秘的光环,然而同时也埋下了危险的种子,可能把自然灾害喻意为上天因不满皇帝的标志而加以惩罚。官吏们则会以类似的上天标志去为仁慈的皇帝进行辩护。
为了保护皇帝的神秘的光环,因为此光环对民众效忠皇帝相当重要,皇帝就得生活在为他专门修建的深墙宫院之中,围绕着他的是宫女和宦官。在这一方面,儒家的要求与法家和道家并无两样。这里有一段公元前300年法家韩非的话,就其有助形成人们对王者之尊严的效果来看,完全像是出自一位儒家哲学大师的手笔:“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取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躬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18
按照儒家的“规则”,皇帝在所有政府之功能中所承担的任务就是:选贤任能。只要做到了这一点,他就可以放手不管国事,而仅仅去做那道德的榜样和威严高尚的君主。实际上从来没有人做到这一点,至少没有到达这个程度。那些诏书或者命令随时随地都得由皇帝亲目颁布,也只有得到皇帝的“朱批”,有效性才能得到保障。但皇帝未必要自己提出解决办法,只需要在大臣们上呈的建议中选出一个,或者像个仲裁人,对争执做出裁决。
在一个这样的体系中,每个皇帝在其位上如何行为,也就只有三种可能性:
——他可以按此“规则”行事,政府事务交由他所任命(且随时可以罢免)的大臣负责。事实上中国自汉代起,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中历代朝廷都照此执政。这是一种基于统一意识基础上的官僚政府。
——皇帝可以自己亲临主政,并且调动其大臣加以辅政。中国历史上的伟大皇帝基本上如此。
——皇帝让官僚机构自行运转,而他则抓住决策权,通常在此种情况下,他尽管身在朝中,但是在朝廷之外通常又设立一个顾问圈,尤其是重用皇宫内的宦官。这就意味着宫廷与大臣形成对立。
这种皇帝与大臣之间的内部制约在明代表现得尤为突出。明朝的开国皇帝执政时就与大臣对立。这个王朝的开创者是一个农民,对读书人特别反感,他在宫廷前院经常杖责那些有不同意见的大臣,甚或处死,此举确实是前所未有。后来的明朝皇帝听天由命。万历(1572~1820)皇帝经常不上朝,没兴趣与大臣们朝会,就连空缺的位子,也懒得去任命官吏,更不用说去批阅那些上奏的折子了。但是在清朝出现了三个伟大的皇帝,康熙、雍正和乾隆,他们根除了国家统治体系内部的这种分裂,而且形成了高效政府所需要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核心和正常的运转机制,所有的政策均由皇帝确定。
九品制官吏与绅士
极少数的官员领导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清朝晚期约有四亿人口、两万官吏,还有一种说法:四万官吏。这也就是说,对“官吏”的定义出入比较大。中国的官吏原本是受过相当高的教育的人士。按照他们的职务,那些在中央政府任职的就相当于我们西方的部长、高级官员;在省衙门从事管理的就像我们的州长、议长等。在社会上被尊称为先生的相当于19世纪初叶德国的大学教授。也许最好的方式是通称他们为行政管理者,或者像葡萄牙人的做法,称为行政长官。
儒家的科举考试开启了进入上层社会的大门。官吏考核选拔以及教育的思想形成于汉代,而其第一次辉煌则是在宋代,也就是在笔试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之后。此后,在国家以及政府精英们和所有那些意在加入这个行列的人们的生活中,科举考试就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明代科举考试制度已形成极为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保持不变一直沿用到1905年止,随后也就几年的时间,确切地说,到了1911年,儒家学说指导下的帝制就寿终正寝。
明代的科举考试包括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主考之前都有两次预考。第一级考试是乡试,在州、县层次进行。先是由一名考官在县衙门举行,然后在州府衙门进行第二次复试,随后是参加由省“教育督办”主持的省级考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经典。既要书法好,又要风格和内容好,才能取得好成绩。这种考试造就了文学匠,这也是考试所期望的,因为要使考生通过学习儒家经典,把其中的道德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