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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儒生习武-第103部分

小说: 儒生习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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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哪人啊?生面孔,在这里我不认识的人还真不多……”

    “一俗人罢了,还有,就你一个小毛孩子还和我称兄论弟,找打啊……”

    “呵呵,论打架还从没有人能打的过我。天赋异禀啊,没办法,就你这小身板我一拳头就放倒。还有,我……打死过人……”,说出最后一句话,大憨的脸色变得苍白。注视着青年惊愕的脸色,大憨哈哈一笑,说:“逗你玩的,你还真信!很久没碰到陌生人了,逗你一下,就算你想打我,你也打不过我,所以你就得忍着……”

    “把气撒我身上,有些不公平啊……”青年笑了笑,也没有生气。

    “哎,我笑世人傻,世人笑我痴。村里的人说我是傻子,每当他们千篇一律笑话我的时候,殊不知自己也成了傻子……”

    青年一拍大腿,大赞道:“好,这就是大智若愚啊,人生在世难得糊涂。难得糊涂,糊涂的秒啊……”

    大憨露出满是青筋的胳膊,上面一块块坚韧的肌肉。

    ……

    “我发育的真是太壮了。我身体非常好,一拳能打死一头牛。我聪明,不管多难的文章只要夫子讲一遍,我就能倒背如流。可惜,这个世界上太完美的人是不能存在的,那样人们就会敬畏你,甚至远离你,孤独的感觉不好……”

    “小时候阿娘喜欢我,因为我聪明,每次考试都是满分。但是二聪不喜欢我,他会偷偷的往我的被子里撒尿,会摔东西发脾气,这样导致没人喜欢他,他就更不喜欢我。我太完美了,衬托的他太平庸,没有人注意到他”。

    大憨盯着青年的双眼,重重道:“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叫大聪,他叫二憨,我什么都比他强,这样就造成了他的嫉妒。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又明白了很多事。在一次高烧之后,我就开始成了傻子。从那以后二聪才开始喜欢我。我是大哥嘛,当然要让着他……”

    大憨唠唠叨叨的,毕竟作为一个被别人看成傻子的天才,总会有些抱怨需要发泄出来。

    他需要认同,同是,他又不希望别人认同他,一直处于矛盾中。

    ……

    哪个孩子没有梦想,哪个孩子不想小伙伴们羡慕。孩子们的世界就是一种相互炫耀的世界。

    周生小时候也做过春秋大梦,总是幻想着有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突然找到他,对他说:孩子,我观你骨骼惊奇,天资非凡,来,我传你毕生功力,快去拯救世界吧!

    之后,一系列的牛,父母的赞赏,小伙伴们的羡慕崇拜……

    至于大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不过为了平庸的弟弟,他也甘愿平庸。

    “我真的杀过人,杀人的感觉很不好。我四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个拐卖孩童的,他想拐卖我,挖掉我的双眼送到街上乞讨,获得别人的可怜。当时我的力气已经很大了,他拿着刀子一步步靠近我,根本没有防备。在他看来,一个四岁的孩子还不值得防备与警惕……”

    “明晃晃的刀子,我当时很害怕,就抓着旁边的大石头扔了过去,几千公斤的大石头把他砸成了肉酱,那血腥气……,我搬开石头,肠子血肉血淋淋的……”

    “脑子一阵发懵,胃里冒酸水,恶心。那血味与牲畜的鲜血根本不是一个味道,人血太红了,太红……”

    大憨的身体颤抖,这是他的心里阴影,午夜梦回之时经常会惊出一身冷汗,总梦到有冤魂来找他索命。

    青年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人啊,杀着杀着就习惯了。感觉恶心就吐,胃里吐空了就好受。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非常的兴奋,我当时的神经都在欢呼,我用剪刀捅穿他的脖颈,看到热血喷了出来,溅的我满脸都是,眼前一片血红,原来这就是杀人的感觉……”

    “我喜欢这种激动的感觉,后来我的脑海里总是在咆哮,心里忍不住掀起杀人的欲望。压制不住,心头嗜血,那么就杀呗,天下总有坏人的,我喝着酒杀人,不但壮胆而且兴奋,喝醉了更兴奋,很多杀人狂就是这样变成的……”

    大憨盯着青年平静的脸色,看到青年陷入了回忆,感觉就像是一个连环杀人恶魔。

    “后来我杀的人太多了,我都数不清了,先开始一个个杀,后来一杀一大片,也没什么感觉了。所以,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害怕。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一群寄生虫,你要想象着自己是在碾死一只虫子……”

    “既然又该杀的理由,那就杀,大丈夫活在世间总要有几件热血的事情。伪君子活的太累,那就做真小人,无愧于心罢了……”

    “无愧于心……”

    大憨喃喃,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拿着一本线装古本,再看旁边青年已经消失。

    古本记载着《剑典》,足够他踏入那玄妙的世界了。

    ……

    ……

    白云之巅,周生俯瞰着下方沉浸在书中的孩童,欣慰的一笑。

    对于自己的几个孩子,他最喜欢的是女儿烟花,其次是这个大憨,这次花费一番功夫解决了他的心理阴影。对于最小的那个儿子,周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讨厌。

    或许就是那种自以为是的聪明让周生有些厌烦,周生甚至根本不愿意去理会他。

    虎毒不食子,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就算不喜欢周生也不会去杀了他。对于现在的周生来说,亲情已经淡了,这个世界上孕育的生命都可以看成周生的孩子。他自己也创造过很多生命,所不同的只是亲生的与干儿子的区别。

    周生是一个很无情的人,这一点在很多时候都表现了出来,归根结底还是幼年时的心理阴影。对他好的人他会加倍的汇报,对他不好的人,他也会加倍的汇报。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用去勉强自己。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同样如此,我不喜欢你,我就任你自生自灭。他能狠得下心杀了自己老爹,这就证明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对于自己的两个妻子他没有太多的感情,顺势而为罢了,甚至感情都普普通通,没有真正爱过。周生不懂爱……

    褚芸离开时,周生也心痛,人心都是肉长的,相伴了那么多年也会积累下感情。自己的女儿烟花离开的时候,周生才撕心裂肺的痛过,对于这个女儿,他是真的喜欢。

    烟花小时候,周生给她当马骑。夏天丫头睡觉的时候,他就守着婴儿床驱赶蚊蝇。每天给女儿嗑瓜子,看到自己胖乎乎的闺女生长,周生就有一种幸福感。

    至于这两个儿子,感情上基本没有,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周生甚至根本不会理会。至于大儿子,给他留下点东西,让他自己展翅吧,他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

    周生抬起头,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震动,好像地震一般。不是他的本尊,而是这个世界在震动,他的世界之躯在震动。

    整个世界都在以微不可查的幅度震动,而且这振幅正逐渐强烈。

    ……

    皇宫之中,明帝睁开眼,狐疑道:“怎么回事?”

    道宗宗门,道主睁开眼,如今的道门远比大灾难前繁荣,当年的战争朝廷大伤,佛门也死了一位佛祖,就道门力量没有损伤一丝一毫。

    “走,去外太空……”

    事情有些不对劲,道主领着麾下的圣者出了世界。

    星空之巅,一尊尊圣者交头接耳,注视着下方震动的世界,都非常疑惑。

    ……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星空野兽群() 
世界在震动,两极的冰川都大幅度融化。

    一尊尊闭关的圣者被迫离开世界,领袖也从沉睡中醒来,怒吼了一声冲了出来,他气急败坏,每一次苏醒对他来说都是浪费很大一部分寿命。

    明帝站立在星空中皱眉不语,渐渐地,圣者们发现除了世界震动外,周围的星空也开始震动。一层淡淡的涟漪冲击着一切,庞大的太阴太阳两星以及彗星群都在像石球一样的上下跳动,尽管跳动的幅度非常细微。

    周生一念纵横,去域外星空深处探索震动的源头。

    半个时辰行了大约一光年的距离,终于找到了震动源头。前方的震动幅度已经非常剧烈了,星空中的碎石都被震裂。

    星空深处一个三角脑袋冒了出来,咕噜噜的绿色眼珠,坚硬如铁的墨绿色鳞片,这是一种形似蜥蜴的野兽,不过它的个头最少有二十公里,那蜥蜴尾巴都有十来公里,就像一座连绵的山脉,一个人在它身上从头走到尾都要花费半天的时间。

    这野兽有健壮的四肢,锋利的爪牙,它一步步在虚空中攀爬,速度达到了美秒十几万公里。

    ……

    蜥蜴野兽看到周生,一蹄爪从天而降就欲把这小不点碾死。

    周生皱眉,挥手发出一道剑气把这蜥蜴斩杀,长达二十公里的身躯被从中劈成两半,光滑的切口露出粉红色大理石般的美味血肉。

    “这野兽有伪圣的力量,不足为惧,前方震动的源头到底是什么?”

    前方是一片黑色的海水,正滚滚前来,淹没了星空,一颗小行星被海水淹没,瞬间化为须有。周生打开维度之眼,终于看清了这黑色海水的真面貌,顿时大吃一惊。

    “这是……兽群……,是星空兽群……”

    那海水不是海水,那是有墨绿色蜥蜴组成的强大兽群,由于堆积在一起太多了,墨绿色的鳞片看起来也像是黑色的一样。

    周生头皮发麻,这海水的直径有上千万公里,厚度也有五六百万公里,按照推算,里面的兽群数量已经多不可数,几百万还是几亿,几百亿……

    刚刚出生的蜥蜴鳞片颜色较浅,但也有十来米的个头,练罡的实力。成年就是伪圣,而且在里面还夹杂着长达百米的恐怖蜥蜴,墨绿色鳞片变为晶莹剔透的墨玉色鳞片,鳞片化为玉质,这种蜥蜴已经是普通圣者实力。

    兽群中央,更是有长达千米的大蜥蜴,不下十来条,都是巅峰圣者实力。而且这还是冰山一脚。

    星空野兽群,它们没有智慧,但却有猎食的天姓。行星以及星辰碎片上诞生的生命都是它们食用的对象。不光血肉生命,像植物类生命,金属生命,岩石生命也都吃。兽群所过,繁荣的世界就被啃光。

    ……

    数量庞大的兽群所要吃的食物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只有这种不断在星空中游荡才能获得所需。吃光一个世界就换下一个世界,这是一群庞大的消费者。

    有很多文明都受过兽群的侵扰,也有很多游牧文明捕捉野生兽群,投放在养殖星上进行人工饲养,获得价值极大的奶水,兽肉,皮毛,骨骼等物资。

    “轰隆隆~~”

    兽群迁徙的脚步声造成星空震动,一路所过,有机物质一扫而空,细菌都躲不过,被它们长长的带着肉刺粘液的长舌吃进嘴里。

    不远处的一颗荒寂之星上是一位圣者的洞府,这些圣者们很喜欢在星空中建立洞府,霸占一整颗星球当自己的领地。星球很大,至少比周生的世界大很多倍,就算最小的星球都比周生的世界大。

    在上面建立洞府当做中转站,可以随时进入星空深处流浪探险,获得稀有金属等宝藏,运气好还能获得外星遗迹。

    周生认识这位圣者,他叫金角圣者,本体是一头远古异种金角犀牛,一直很低调。金角圣者正在闭生死关,上次大战都没来参战,这次却栽了。

    闭关的时候被兽群包围,想跑都跑不了。

    ……

    枯寂的星球表面,有一块平整的百万丈岩石,上面有一座豪华洞府。金角圣者就现出本尊,一头六千多公里高的犀牛,这是它的血肉高度,天生不用**只要成年就有这么高大,这就是血脉的强悍。

    像人类,平均也就两米来高,根本没法比。

    犀牛全身青色的圣花点缀,坚韧的皮肤就算圣者拿着神剑都砍不破,他的皮太厚了。额头上的金角有一千多公里,沉甸甸的,里面都是极致的金元素,砍下一块都能当金子用。

    “怎么回事?”

    金角圣者睁开了比湖泊都大的双眼,一下子飞出了洞府,强悍的蹄爪踩碎了星空。

    入眼,周围都是墨绿色蜥蜴,无边无际,眼珠子都紧紧地用注视猎物的目光注视着它,饥饿,眼馋,强烈腐蚀姓的口水。

    金角圣者懵了……

    “我的老天……”

    强烈的危险感让他不战而逃,可是四面八方,左右上下都是蜥蜴,往哪跑?

    “给我滚开”。

    “死亡践踏!”

    金角圣者根本不敢恋战,一上来就使用了自己的本命绝招,身体变大到五万公里之巨,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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