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张氏医通-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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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热。加炮姜、茯苓。半产而心腹痛。或发寒热。以手按之愈痛者。宜散瘀血。芎、归、延胡、
桃仁、香附、丹皮、泽兰、童便之属。若按之则痛缓。是血虚。八珍去芍加炮姜。若痛而呕吐作
泻。是胃虚。六君子加炮姜。凡胎气弱欲小产者。八珍汤固之。若出血过多而发热。圣愈汤。汗
不止。急用保元汤。发热烦躁肉 筋惕。十全大补汤。大渴面赤。脉洪而虚。当归补血汤。身热
面赤。脉沉而微。四君子加姜、附。
东垣云。妇人分娩。及半产漏下。昏冒不省。瞑目无所知觉。盖因血暴亡。则心神无所养。
心包络火上炽。故令昏冒火。
胜其肺。故令瞑目不省人事。慎不可用寒凉泻火之药。盖瞑目之病。悉属于阴。即如伤寒郁冒。
得汗而解。必当补而升举之。古法用全生活血汤。其间风药庞杂。而无阳生阴长之功。宜补中益
气加门冬、五味。或大剂独参汤尤妥。血若暴下。是秋冬之令太旺。今举而升之。助其阳则目张
而神不昏矣。
石顽治一妇。怀孕六月。因丧子悲哭动胎。医用黄芩、白术辈安胎药二服不应。改用枳壳、
香附、紫苏、砂仁理气。一服胎遂上逼心下。胀闷喘急。口鼻出血。第三日午后来请石顽。薄暮
往诊。其脉急疾如狂风骤雨。十余至则不至。顷之复至如前。因谕之曰。此孕本非好胎。安之无
益。不若去之。以存母命。因思此胎。必感震气所结。震属木。惟金可制。令以铁斧烈火烧红。
醋淬。乘热调芒硝末一两灌之。明日复来请云。夜半果下异胎。下后脉息微和。神思恍惚。所去
恶露甚多。又与安神调血之剂。数服而安。
胎不长养 石顽曰。胎之长养。皆赖母之脾土输气于其子也。脾为一身之津梁。主周身之运
化。在脏为土。长养万物。莫不由此。故胎之生发。虽主肾肝。而长养实关乎脾。所以治胎气不
长。必用八珍、十全、归脾、补中之类。助其母气。其胎自长。多有延至十二三月而产者。观瘠
薄之土。虽艺不获。得沃泽灌溉。便能成实。义可见矣。亦有妊母气血自旺而胎不长者。此必父
气之孱弱。又当大剂保元专补其气。不得杂一味血药助母。则子气方得受益。复有胎气因妊母举
动失措。致儿内失荣养。不能长发。仍不陨坠者。此与果实干萎在枝无异。以妊娠气血无恙。但
子不得禀母气耳。非若妊娠有疾。枝伤果坠之比也。
过期不产 月数过期而不产者属气虚。亦有因胎漏而产迟者。尝见妊娠下血。胎虽不坠其气
血亦亏。多致逾
年不产。或十四五月而产者。俱是气血不足。胚胎难长故耳。凡十月之后不生者。当大补气血。
庶分娩无忧。又过期不产而脉沉细。但当脐下悸动。此为瘀积化水。当作鬼胎治之。
许裕卿治邵涵贞内子。孕十七月不产。不敢执意凭脉。问诸情况。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
后不动。心窃讶之。为主丹参一味。令日服七钱。两旬余胎下。已死而枯。其胎之死。料在五月
不动时。经十三月在腹。不腐而枯。如果实在树。败者必腐。然亦有不腐者。则枯胎之理可推也。
石顽曰。余昔治马云生妇。孕十三月不产。脉来微结。为处十全大补汤。服至二十余剂而下。胎
枯色白。所治虽异。而胎枯则一也。
咳嗽 娠妇咳嗽。悉以安胎为主。风邪伤肺。香苏散。寒邪伤肺。小建中汤。若肺胃气虚。
异功散。脾肺气虚。六君子加当归。久嗽不愈者。多因脾肺气虚。腠理不密。复感外邪。或因肺
虚阴火上炎所致。有外邪者。内补当归建中汤加细辛。阴火炎者。六味丸加麦冬、五味。
子烦 妊娠苦烦闷。头目昏重。是心肺虚热。或痰积于胸。吐涎恶食。千金竹沥汤。若吐甚
则胎动不安。烦闷口干。不得眠者。加味竹叶汤。气虚者。倍人参。气滞。紫苏饮。痰滞。二陈
加白术、黄芩、枳壳。胁满寒热。小柴胡。脾胃虚弱。六君子加紫苏、山栀。
类中风 此证若不早治。必致堕胎。宜服紫苏饮。若口噤不能言。用白术三钱。荆芥穗二钱。
黑豆三合。炒淋酒煎服。得汗即愈。口噤者。拗口灌之。可服三四剂。至有目昏黑而厥者。胎前
绝少。但一有此证。即是儿晕。属气与痰。故目昏黑发厥。只服紫苏饮。慎不可服苏合香丸。及
乌药顺气散等。
伤风 妊娠伤风。香苏散去香附加葱、豉。咳嗽多痰。加桔梗。或紫苏饮加葱、豉。安胎
为妙。嗽兼泻。气口脉滑实有力。中有宿食者。胃苓汤去苍术。俟脾胃实而治嗽。总不如浓煎葱
头汤为上。盖风药皆能堕胎。故嗽喘胎寒。多用连须葱汤。大能安胎散气。胎始无虞。或加香豉
尤妙。若不喘者。紫苏饮加砂仁。童便。
伤寒 冬时为寒所伤。轻者淅淅恶寒。翕翕发热。微嗽鼻塞。数日乃止。重者头疼作痛。
先寒后热。久则伤胎。药多避忌。不与常妇概治。但服葱白香豉汤。汗出则愈。千金治妊娠伤寒。
用葱白十茎。生姜二两。水煎热服。取汗即安。治妊娠热病。用葱白五茎。香豉一升。如前服法
取汗。若胎伤未死。但用葱一把。水煮食之。汗出即安。若胎已死。须臾自出。不应。加生姜、
苏叶。不可轻用发表药。若用发表。岂但堕胎。母命难保。惟葱白香豉汤、香苏散。可解邪气。
又可安胎。妊娠温热时行及伤寒邪气内犯。热毒迫胎。并宜千金石膏大青汤急救。庶可保全。迟
则不救。凡胎前疫证。与伤寒阳明府证。内实便秘。须急通大便。方不损胎。若大便自利者。真
气下泄。胎必难保。惟大小便如常。知里无热。则不伤胎气。
疟 妊娠 疟。无论胎息月数多少。总以安胎为主。而举世安胎。无过黄芩、白术。原夫胎
息之安与不安。全在母气之调与不调。故安胎先安母气。安有母气乖戾。胎气独安之理。当知黄
芩之安胎。惟治热盛胎动不宁。白术惟主脾虚不能保胎。设气虚胎气下坠。误用黄芩。气滞胎不
转运。误用白术。滋害何可胜言。所谓先安母气者。随其形体之肥瘦。气血之偏胜也。若妊娠形
盛色苍。肌肉 坚者。必多湿多痰。无论何疾。必显湿热本病。脉多滑实有力。绝无虚寒脉弱之
候。可峻用豁痰理气药治其本质。然后兼客邪见证而为制剂。治宜二陈汤随经加透表药。或合小柴
胡用之。盖柴胡为疟证之向导。故多用之。然有自汗过多。尺中微弱。或热盛手足清者。始终不
用柴胡。而用建中、桂、芍收功者。或见烦渴脉实。大便六七日不通。阳明府实。又宜凉膈去硝
黄加鲜首乌调之。须知禀质坚固者。其气多滞。内外壅遏。但有湿热。绝无虚寒之患。如元气本
弱。或病后得之。必需理脾行气。惟六君子汤为合剂。有痰食结滞。则加枳实、草果。内有寒。
则加炮姜。外有风。即加桂枝。胎动上逆不安。则加子芩。胎下坠。则加柴胡倍人参。以人参为
举胎圣药也。间有不应者。又需补中益气。大剂人参以升举之。中有留滞。则枳实理中加柴胡、
桂枝。合表里而治之。若夫日作间作。日晏日早。昼发夜发。寒多热多。及审饮食便溺动静安危
之法。则与常疟无异也。大抵病邪初发。元气未耗。疏风涤痰。消导饮食。在所必用。然须大剂
白术培护中土。以脾胃为一身之津粱。土浓自能载物也。其最可虑处。尤在三四发至六七发。其
势最剧。若过半月。虽淹缠不止。邪热渐衰。可无胎陨之虞矣。或有疟久气血虚败而小产者。此
皆失于调治也。若六七发后不止。即当和营健脾。若禀质柔脆者。虽有风邪。不得纯用表药。以
风药性升。能使胎气上逆。而为呕逆喘胀。膈塞痞满之患。虽有实滞。不得过用降泄之味。能引
邪气下陷。致胎坠不安。而为泄利不食。小腹疼重之患矣。若疫疟毒盛势剧。急与凉膈、承气、
黄连解毒救之。瘟疟 不爽。烦热大渴。或壮热无寒。或先热后寒者。当与桂枝白虎、人参白
虎撤其在里之热。不可与夏秋 疟比例而推也。盖有是证而用是药。有故无陨。亦无陨也。惟在
速祛邪气以救胎息之燔灼。若迟疑未决。下手稍软。救无及矣。
痢 妊娠痢下。有三禁五番。一禁荡涤肠胃。二禁渗利膀胱。三禁兜涩滞气。盖荡涤则阳气
下陷。胎气愈坠。渗利则阴津脱亡。胎失荣养。兜涩则浊气愈滞。后重转加。故善治妊娠之痢者。
惟以调气为先。盖调气之法。如炉冶分金。
已败之积沫。则随气而下。未伤之津液。则统之而安。不善治痢者。惟守通因通用。痛无补法之
说。峻用苦寒荡涤。使未伤之津液。溷厕败秽之中。建瓴而下。而胃气有权者。尚可胜其药力。
譬诸引汲灌渠。一决而荡无余滓。陈腐去而仓廪自修。津气自复也。若肾气不固之人。秘藏不密。
五液尽随转利药注下。使既病之津液。更加猛利峻攻。不致精神离散。血液告竭不已。况能保其
胎息乎。夫调气之药有三善。一使胃气有常。水谷输运。二使腹满腹痛后重渐除。三使浊气开发。
不致侵犯胎元。此治妊娠下痢之大端也。所谓五审者。一审饮食之进与不进。夫下痢乃肠胃受病。
若痢势虽甚。饮食无妨者易已。故痢以噤口为最剧。在初起浊邪全盛之时。不足为虑。但要清理
积滞。饮食自进矣。若七日以后。尚不能食。脉反数盛。此必初时失于清理之故。急需调气理中。
则积沫渐下。饮食渐进矣。或初时能食。至一旬一气后。反不能食。脉息不振。此必荡涤太过。
胃气受伤所致。亦有过用芩、连、槟、朴。苦寒破气。而致呃逆呕哕者。胃气大败。最危之兆。
惟峻与温补。庶可挽回。若脉见数疾无伦。或翕翕虚大。或歇止不前。或弦细搏指者。皆胃气告
匮。百不一生矣。二审溲之通与不通。下痢清浊不分。若痢虽频。而水道顺利者。胎必无虞。若
月数将满。胎压膀胱。每多溲便频数。转胞胀 之患。切禁利水伤津。急与开提自通。但须察其
脉无过旺过硬之形。便宜补中益气。稍加泽泻、车前以升清降浊。投之无不辄应。非特妊娠为然。
即平人久痢。津液大伤而溲涩不通者。亦宜上法也。三审腹之痛与不痛。下痢腹痛。必然之理。
然间有浊湿下趋。而无郁沸之火者。则不痛也。但此多见于肥白人之白痢。若血痢与瘦人多火者。
罕见也。治宜调气运积。不用清火明矣。原其腹痛有寒热之分。痛有止歇。痛则奔迫下坠。至圊
不及者。火也。痛自下而攻击于上者。火也。痛而胀满。不胜摩按。热饮愈甚者。火也。实也。
痛无止歇。常时痛而无绞刺者。
寒也。痛自上而奔注于下者。寒也。痛而不满。时喜温手摩按。饮热暂缓。欲至圊而可忍须臾者。
虚也。寒也。大约初痢胀痛。为热为实。久利 痛。为虚为寒。即初因火注切痛。痢久气伤。亦
必变为虚寒也。故久痢腹痛之脉。无论大小迟数。但以按之渐渐小者。并属虚寒。急须温补。慎
勿利气。惟急痛脉实。久按不衰者。可稍用炮黑姜、连和之。四审后之重与不重。下痢后重。浊
气壅滞也。夫开通壅滞。必以调气为本。在妊娠尤为切要。调气则后重自除。而胎息自安矣。但
初痢后重。首宜开发其滞。若久痢后重。又当升举其阳。阳气升则胃气运。胃气运则周身中外之
气皆调达。而无壅滞之患矣。故治孕妇之后重。无问胎之大小。但脉见有余。则宜调气。脉见不
足。便与升提。虽血痢亦宜阳药。一切滋腻血药。总无干预。以气有统血之功。则血无妄行之虑
也。五审身之热与不热。下痢为里气受病。若见身热。表里俱困。元神将何所恃而得振祛邪之力
哉。惟人迎之脉浮数。可先用和营透表之法分解其势。然后徐行清理。若初痢不发热。数日半月
后发热。脉来渐小。或虚大少力者。此真阴内亡。虚阳发露于外。在平人或可用辛温峻补。敛之
以归其源。若妊娠则桂、附又难轻用。惟藉参、术、姜、萸、胶、艾之属。非大剂浓煎峻投。难
望其转日回天之绩也。或痢久卫虚。起居不慎。而感冒虚风发热者。但当察其左手三部。必显浮
缓之象。又需理中汤加桂枝。合表里而治之。以内气久虚之邪。不得参、术助其中气。则客邪不
得解散也。五审既明。三禁勿犯。又当审察其积之稠与不稠。色之鲜与不鲜。则元气之浓薄。病
患之寒热。可晓然无惑矣。如赤白寒热之辨。昔人拟议纷纭。要非正论。以大略言。气分之病其
色白。血分之病其色赤。气血紊乱。则赤白兼并。盖气属阳。阳伤则受冷居多。即有火注下迫。
皆阳气郁遏。本寒标热之证。不可纯归于热。但当验其积之稠粘如糊。色白如脂。方可暂与清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