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张氏医通-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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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便。 时中。分三次服之。喘满多汗者。生脉散以收摄之。若过此时。药力不逮。火气复升。
补气之药。又难突入重围矣。服后元气稍充。喘息稍定。更以济生肾气丸。杂以黑锡丹一分。缓
图收功可也。至于但属阳虚。而阴不亏者。断无是理。虽有邪湿干之。亦随寒化。不能为热也。
即使更感客邪。自有仲景风湿寒湿治法可推。不似阴虚湿热之动辄扼腕也。其湿热挟外感诸例。
另详绪论本条。
〔诊〕石顽曰。湿脉自缓。得风以播之。则兼浮缓。寒以束之。则兼沉细。此皆外伤于湿之诊
也。若湿中三阴。则脉有沉缓沉细微缓之分。治有术附、姜附、桂附之异。盖沉缓沉细。为太少
二阴寒湿之本脉。人所易明。独厥阴脉见微缓。世所共昧。今特申之。夫厥阴为风木之藏。内藏
生阳。虽有湿着。风气内胜。鼓激其邪。流薄于经络之中。所以脉不能沉。而见阳浮阴缓之象。
是知微缓。亦厥阴受邪之本脉。观仲景厥阴例中。可以类推。至于湿袭经中。得人身浊气。蕴酿
而为湿热。则脉多软大。若浮取软大。而按之滑者。湿并在胃之痰也。浮取软大。而按之涩者。
湿伤营经之血也。湿寒湿热之辨。大略不出乎此。
罗谦甫治中山王知府子。年十三。六月中豪雨水泛。戏水湿衣。至精神昏愦。怠惰嗜卧。次
日头痛身热。腿脚重。一医用和解发散。重衾覆之。致苦热不禁。遂发狂言。欲去其衾而不得。
汗至四更。湿透其衾。明日循衣撮空。又以承气下之。语言不出。四肢不能收持。有时项强。手
足螈 搐急而挛。目左视而白睛多。口唇肌肉蠕动。罗视之。具说前由。盖伤湿盛暑之时。过发
其汗。更复误下。虚热生风发痉也。与保元汤加升、柴、芍药、五味、甘草。二日语声渐出。四
肢柔和。饮食渐进而愈。
丹溪治一人。患湿气。背如负二百斤重。以肾着汤加桂心、猪苓、泽泻、酒芩、木通、苍术。
服之而愈。
又治一人。腰似折。胯如冰。用除湿汤加附子、半夏、浓朴、苍术而愈。
石顽治沈汝 子。夏月两膝胫至脚痛极。僵挺不能屈者十余日。或用敷治之法。不效。其脉
软大而数。令拭去敷药。与当归拈痛汤二剂。汗出而愈。
卷二诸伤门
燥
属性:原病式云。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乃阳明燥金。肺与大肠之气也。盖风热火。同
阳也。寒燥湿。同阴也。然燥金虽属秋阴。而异乎寒湿。反同其风热也。故火热胜。则金衰而风
生。风热胜。则水竭而为燥也。燥之为病。皆属燥金之化。然能令金燥者。火也。故系辞曰。燥
万物者。莫 乎火。夫金为阴之主。为水之源。而受燥气。寒水生化之源。竭绝于上。而不能灌
溉周身。荣养百骸。色干而无润泽皮肤者。有自来矣。或大病克伐太过。或吐利津液内亡。或养
生误饵金石。或房劳致虚。补阳燥剂。辛热太多。皆能偏助狂火而损真阴。阴中伏火。日渐煎熬。
血液衰耗。使燥热转甚。而为诸病。在外则皮肤皴揭。在上则咽鼻生干。在中则水液衰少而烦渴。
在下则肠胃枯涸。津不润而便难。在手足则痿弱无力。在脉则细涩而微。此皆阴血为火热所伤。
法当治以甘寒滋润之剂。甘能生血。寒能胜热。阴阳滋而火杀。液得润而燥除。源泉下降。精血
上荣。如是则阴液宣通。内神茂而外色泽矣。
盛启东云。浚治之法。其理不出乎滋荣润燥。流通血气而已。且人身之中。水一火五。阳实
阴虚。皆缘嗜欲无节。以致肾水受伤。虚火为患。燥渴之病生焉。或前后秘结。或痰在咽喉干咯
不出。此皆津液不足之故。而火动元伤。肾虚恶燥也。理宜补养水中金。使金水相生。出入升降。
浚泽流通。何燥之有。
喻嘉言曰。燥之与湿。有霄壤之殊。春月地气动而湿胜。秋月天气肃而燥胜。故春分以后之
湿。秋分以后之燥。各司其正。奈何内经独遗燥气。详病机诸气 郁。皆属于肺。诸痿喘呕。皆
属于上。二条明指燥病而言。生气通天论谓秋
伤于燥。上逆而咳。发为痿厥。燥病之要。可一言而终。只缘内经失却长夏伤于湿句。致误传秋
伤于燥为伤湿。而解者竞指燥病为湿病。宜乎经旨之不明也。戴人有云。休治风兮休治燥。治得
火时风燥了。斯治燥之要。亦一言而终也。老人多有大便后寒热。发作有时。颇似外感。实非外
感也。大便努挣伤气。故便出则乘于阳而寒。顷之稍定。则阳胜阴而热。若果外感之寒热。何必
大便后始然耶。世医遇此证。每谓湿热内蕴。而用滑利之剂以驱之。不知瘦人身中。以湿为宝。
有湿则润。无湿则燥。今指燥为湿。是欲出而反闭其户也。
石顽曰。夫燥有脏腑之燥。有血脉之燥。燥在上必乘肺经。故上逆而咳。宜千金五味子汤。
若外内合邪者。千金麦门冬汤。风热心烦。脾胃热壅。食不下者。千金地黄煎。积热烦渴。日晡
转剧。喘咳面青。能食便秘者。生地黄煎主之。燥于下必乘大肠。故大便燥结。然须分邪实津耗
血枯三者为治。邪实则大烦渴。躁闷腹胀。通幽汤、润燥汤、清凉饮、四顺清凉饮、麻仁丸。大
肠风秘血燥。润肠丸加郁李仁、防风。名润燥丸。润而下之。能食热盛。可用猪胆导法。津耗者。
屡欲便而不可得。圊欲了而不了。便出仍是大块。异功散加二冬、沉香。用麻仁擂水煎服。兼嚼
苏子、胡麻之类。外用蜜煎导。或削陈酱瓜导之亦佳。血枯者。呕逆食不下。大便日渐燥结如栗。
生料六味丸去山萸。加生何首乌、当归煎服。或生料六味丸加肉苁蓉、桃仁擂水煎服。兼食人乳
酥蜜之类。但苁蓉咸腐。服之每令呕吐。不可不知。老人气血俱耗竭者。固本丸作膏服。若至呕
逆不食。便如羊矢。不可治矣。燥在血脉。多见风证。木无所畏也。燥本火气之余。故以滋燥养
营汤治外。大补地黄汤治内。润燥养阴为第一义。火热亢甚。津液耗竭。不能荣养百骸。手足痿
弱。不能收持。反似痹湿之证。养阴药中。必加黄柏以坚之。如虎潜丸之类。若误作风治则殆矣。
〔诊〕凡物近火则润。离火则燥。犹金之投入烈火而化为液也。故燥证多有反似痹弱之证者。
热伤阴血也。燥有内外诸证。不能尽述。其在皮肤。则毛焦皴揭。在大肠。则脾约便难。在肺经。
则干咳痰结。在肺脏。则悲愁欲哭。证虽各异。而脉之微细涩小则一。间有虚大数疾浮芤等状。
以意察之。重按无有不涩不细不微者。则知诸燥之证。皆肺金之一气。亦不出肺金之一脉也。
卷二诸伤门
火
属性:经云。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亢则害。承
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火在丹田之下者。是为少火。少火则生气。离丹田而上者。是为壮火。壮火则食气。食气之
火。是为邪火。生气之火。是为真火。故少火亢极。则为壮火。夫五行之道。亢极则承。亢而过
甚。则害乎所胜。而承其下者。必从而制之。此天地自然之理也。六气虽属外因。而火气郁发。
未有不因诸内者。内经除亢则害一说。属诸六气胜复。余皆不离身中偏胜之机也。
丹溪云。火水木金土。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见于天者。
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也。具于人者。寄于肝肾。肝属木而肾属水也。胆者肝之腑。
膀胱者肾之府。心包络者肾之配。三焦司肝肾之分。皆阴而属火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
火不能有生。或曰。相火天火所同。何东垣谓为元气之贼。盖相火易
起。五性厥阳之火相煽则妄动矣。火起于妄。变化莫测。无时不有。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
则死。故曰。相火元气之贼。岐伯历举病机一十九条。而属火者五。原病式曰。诸风掉眩。皆属
于肝。火之动也。诸气 郁。皆属于肺。火之升也。诸湿肿满。皆属于脾。火之胜也。诸痛痒疮。
皆属于心。火之用也。是火皆出于脏腑者然也。按心为君火。而又有相火寄于肝肾。即内经所谓
一水不能胜二火也。五性之火。为物所感而动。即内经所谓一水不能胜五火也。又凡动皆属火。
故气郁火起于肺。大怒火起于肝。醉饱火起于脾。思虑火起于心。房劳火起于肾。此五脏所动之
火也。然而六腑皆然。如牙痛龈宣。腮颊颐肿。此胃火之所伤也。目黄口苦。坐卧不宁。此胆火
之所动也。舌苔喉痛。便秘不通。此大肠之火动也。癃闭淋沥。赤白带浊。此小肠之火动也。小
腹作痛。小便不利。此膀胱之火动也。头眩体倦。手足心热。此三焦之火动也。凡人一身。只阴
阳二气。阳气生发。阴气皆化为血。阳气不足。阴气皆化为火矣。阴虚火动者难治。如八味丸桂
附之类。虚火可补。如保元汤参 之类。实火可泻。如解毒汤三黄之类。郁火可发。如火郁汤升
柴之类。凡火盛者。不可骤用寒凉。必兼辛散。如泻阴火升阳汤、升阳散火汤之类。气壮脉实。
火盛颠狂者。可用硝、黄正治。如虚火盛而狂乱。以生姜汤从治之。若投以硝、黄正治。立危。
一切壮火狂阳痰气上冲膈膜。流入心包。诸药不效。内外热炽者。和剂紫雪可以平之。积热咽肿。
口舌生疮。烦躁妨闷。水浆不下。碧雪主之。好饵丹石。药毒迅发。壮热不已者。千金朴硝煎主
之。凡气有余便是火。气从左边起者。肝火也。佐金丸、当归龙荟丸。从脐下起者。阴火也。八
味丸、黑锡丹。五志过度。喜怒悲思不节。正气亢郁。变而为火者。于郁门求之。此治火之大略也。
赵养葵云。以火言之。有阳火。有阴火。有水中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火。有木中之
火。阳火者。天上太阳之火。生
于寅而死于酉。阴火者灯烛之火。生于酉而死于寅。此对待之火也。水中火者。霹雳火也。即龙
雷之火。无形而有声。得雨而益炽。见于季春而伏于季夏。原夫龙雷之见也。以五月一阴生。水
底冷。上天热。龙为阳物。故随阳而上升。冬至一阳来复。故龙亦随阳下伏。雷亦收声。人身肾
中相火。亦犹是也。以平日不能节欲。致命门火衰。肾中阴虚。龙火无藏身之位。故游于上而不
归。是以上焦烦热咳嗽等证。善治者以温肾之药。从其性而引之归源。行秋冬阳伏之令。而龙归
大海。此至理也。奈何今之治阴虚火者。以黄柏、知母为君。而愈寒其肾。益速其毙。良可悲哉。
若夫阴虚火旺者。此肾水干枯而火偏盛。宜补水以配火。亦不宜苦寒之品以灭火。壮水之主以制
阳光。正此谓也。如灯烛火。亦阴火也。须以膏油养之。不得杂一滴寒水。得水则灭矣。独有天
上火入于人身。如六气温热之病。及伤热中 之疾。可以凉水渥之。可以苦寒解之。其余炉中火
者。乃灰土中无焰之火。得木则烟。见湿则灭。须以灰培。实以温烬。人身脾土中火。以甘温养
其火而火自退。经曰。劳者温之。损者温之。甘能除大热。温能除大热。此之谓也。又空中之火。
附于木中。以常有坎水滋养。故火不外见。惟干柴生火燎原。可以止遏。力穷方止。人身肝火内
炽。郁闷烦躁。须以辛凉之品发达之。经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
寒药下之。则愈郁矣。热药投之。则愈炽矣。金中火者。凡山中金银之矿。或五金埋瘗之处。夜
必有光。此金郁土中而不得发越。故有光辉于外。人身皮毛窍中。自觉针刺蚊咬。及巅顶如火炎
者。此肺金气虚。火乘虚而现。肺主皮毛故也。东方木实。因西方金虚也。补北方之水。即所以
泻南方之火。虽曰治金中之火。而通治五行之火。无余蕴矣。脏腑虽皆有火。总不离于君相。盖
君火为阳火。可以直折。相火为龙火。仅可温顺。导之归源。又何患乎。今人率以知、柏治相火。
殊不知相火寄在肝肾之间。乃水中之
火。龙雷之火也。若用苦寒。则龙雷之火愈发矣。龙雷之火。每当浓阴骤雨之时。火焰愈炽。其
势诚不可遏。惟太阳一照。火自消灭。此得水则炽。得火则灭之一验也。惟八味丸桂附与火同气。
直入肾中。据其窟宅而招之。同气相求。相火安得不引之归源耶。且人身岂可一刻无火。譬之元
宵之鳌山走马灯。拜者舞者。飞者走者。无一不具。其中间惟是一火耳。火旺则动速。火微则动
缓。火熄则寂然不动。而拜舞飞走之躯壳。未尝不存也。是以老人以火为用。而少年惟恐多火。
高年惟恐无火。无火则运化艰而易衰。有火则精神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