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会给我一个手柄-lain007-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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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会给我一个手柄
lain007
其实我构思了这篇东西好久,一直没写,原因是,我不知道怎么能让她生我的气,结果我的RPWT开始失控,顺便拉上全国的街机玩家一起“陪葬”。
我在街上漫不经心地散步时,常常会觉得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肩。我没有回头,因为我知道后面什么都没有。有时这种感觉就像晒在暗室里的旧底片,一旦见到光,过去的一切影像就会荡然无存,所以我宁可欺骗自己根本就不曾有过光。去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并在圣诞节跟她告白。我问她,喜欢不喜欢打麻将,她回答说不是太爱打。之所以这样问她,因为我讨厌麻将,任何跟着我的女人,我都不允许她打麻将,这是当我的女人所要作的唯一牺牲。但我清楚她喜欢玩街机,所以她无需牺牲。
(只要你跟着我,我每天都陪着你玩街机,为你买币,利诱之)
对了,我一开始说会有人在我背后拍我的肩,千真万确,她总是出现在我背后,在第一次见面时是,去车站接她时也是,每次都偷袭得手,我想她有天份去玩MGS,而我会抖下身上所有的道具……虽然她只拍过我两次肩,我感觉却是很多次,也许我想得太多太执着,可她不是5月到期的秋刀鱼罐头,我的执着没那么容易过期。她喜欢快步走,不喜欢别人在她前面,我也是,这是我们的共同点;但我并不喜欢街机,这不是我们的共同点。
我一直对街机不感兴趣,更准确说是无法忍受街机摇杆,怎么形容街机摇杆好呢,那就像是《2001漫游太空》的经典镜头,一个黑色的类人猿,在地平线上举起粗重的工具,向下奋力一击,然后,有东西碎了。摇杆这种操纵游戏的方式,形同类人猿手中的石器,空气中弥漫了血腥。
可是,她偏偏用那副笨拙的摇杆将我KO……我想,那一定是我手下留情。一定是的,再怎么说,我也是中国大陆第一代玩家,敢用我玩过的雅利达2600到XBOX打赌我的“资深”。她算什么,不过是玩了几天MD的《幽游白书》就出来混的小P孩。我想,我打不过她,真正的凶手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所热衷的落后原始的操作方式——摇杆。
你看好了(说你呢,不要瞧两边),这决不是我的借口,我很少找借口的。玩格斗为什么要用摇杆呢?你就不能让我用游戏手柄吗?试想一下,游戏手柄的十字键直径通常只有2。4厘米,而街机摇杆转动半径大约为160mm。如同一辆单车与一辆货车,你说是那种车转起弯来快一些呢?你要发一个波动拳↓\→+P,相同的出招,转动半径却是不同的,使用摇杆↓\→当然要比“迷你”的十字键花上更多的时间(微观上看),格斗游戏这种东西,胜负往往在零点几秒内就已经决定,我当然不甘心使用这种浪费时间的操作方式。
再者,人类的进化史告诉我们,最早使用工具的人类祖先是距今大约1500万年的腊玛古猿。腊玛古猿已经能使用十分简陋的工具,使用工具的“手”渐渐分化,形成功能不一的“手指”。当人类已经能用不同功用的手指在PC键盘上敲击出优美的文字时(比如我那些感人的原创),有人却在退化,舍弃1500万年手指进化的成果,却使用整个手掌(或夹在两指之间)抓握一根粗壮的摇杆,实在是匪夷所思。假设一只猴子去玩游戏,当然会使用摇杆,原因是猴子能够抓住形同树枝的游戏摇杆;而猴子显然不可能使用手柄,因为猴子的手指还未进化到操作游戏手柄的程度。
(对不起,对不起,我说你几句你不要太生气,生气的还在后头。)
有人肯牺牲人类的尊严去用摇杆玩游戏,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被迫,二是被骗。
街机厅是公众场合,别人的东西谁心疼,那一位去机房玩的人会爱护机台呢,除非你是老板的亲戚。如果有人给街机装上高档的手柄,如此精致的小家伙,过不了几天就会被野蛮的格斗爱好者搞得支离破碎。没想法,只有给街机装上根棍子,用起来结实,只要你不存心破坏,那根叫作“摇杆”的棍子还真是耐用消费品。所以,大多数格斗用街机只能用这种低档货色来操作游戏,玩家也是无奈地退化了,这就叫被迫。
当越来越多的群众玩惯街机摇杆后,就会出现一种不正常心态。其实,他们当中清楚摇杆低劣操作感的大有人在。只不过,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阴暗面在作祟,于是,有人开始喊:“格斗游戏当然要用摇杆最爽了”!人云亦云,当一只猴子说山上有李子时,全体猴子都会觉得嘴里酸酸的甜甜的,这就叫集体无意识(或集体YY)。因此,有人认为街机只有用摇杆才能找到感觉,完全是“被骗”,不是被别人骗,就是自己在骗自己。
当然,使用摇杆也非一无是处,它能最大限度地在游戏时锻炼玩家的身体。如同形形色色的体力劳力,使用摇杆至少要发挥手臂以及手腕的肌肉。个人还曾见过激动的街机玩家整个身体都随着出招摇曳不定,乍看之下,我还以为进了迪厅。所以,使用摇杆是格斗玩家支持“全民健身”的最好方式。躲在家里玩游戏的朋友可没有这个福份,我们只能用纤细敏感的神精矜持地体会PS2手柄那256级的人文关怀。
因此,我并不后悔自己不上街机厅,我很享受啊,不后悔,真的……
每次出门,不管去那里,
她总是习惯性地向左走,
而他总是习惯性地向右走,
他们从不曾相遇……
这是那个叫几米的混球说的,之所以叫他混球,是因为我被他不幸言中。我和她曾经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像所有擦肩而过的人一样,彼此也许会看上几眼,然后就从记忆中匆匆消失。
每个周未,不管是否下雨,
她总是去街机厅投下银币,
而我总是回家抱着PS2,
我们从不曾相遇……
当某个不见星辰的夜晚,我们偶然在MOP上相遇,你早已离开故乡去了上海,去寻觅梦想。而我仍留在原地,睡前不忘浇灌阳台上几棵孤独的仙人掌。就这样睡去,梦里,那张你传给我的320×240照片飘了一地,我被覆盖,有你,完全覆盖。
我曾在你的身旁看着你玩街机,那时我盯着你的手,周围的喧嚣变得安静,只有你的手,与游戏摇杆一起,在空中翩然起舞。我想将你的每一次搓招定格在我的脑海,可是总跟不上你的速度。当你以胜利者的笑颜转向我时,我是多么渴望战胜你,看着你懊悔沮丧如泣如诉心神恍惚心力交瘁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的样子,我会来安慰你。
(我说,如果,我能打败你,用你最擅长的游戏去“卢工”决斗,你能不能答应我,当我的女人!)
每一晚,我握着PS2手柄的手指都将是冰冷的,如果你突然来到,我可能无法用它温暖你的素手。渴望你来的时候,我会玩WE6。你曾亲眼看到我用英格兰进的那两颗入球,事后,那位号称全地区实况制霸的玩家拍着我说:“喂,那是我输给爱情的力量”。或许他是对的,可是你,还会来看我踢球吗?没有你,球会失心病般碰到门柱,悄声落下,草坪托起它,缓缓滚向猩猩卡恩的怀抱。我无法再入球,侥幸得脚,四周寂静一片,也没有掌声。或许踢WE足球的玩家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人,只有在想起你时,我才会用头球破门,球飘乎不定地飞在绿色的背景里,绿色让我失神,就像你爱穿的那件淡绿色上衣。答应我,下次再穿着它来,我会为你而犯违。
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我,她的画稿登在《游戏机》上,可她忘了告诉我是那一期。当她亲手指给我看时,我突然想到后面取剪刀,立刻剪下来,再放大十几倍,与樱大战的招帖一并附在我的床前。我想874游戏机的某编,为什么将我GF(相信很快就是了)的漫稿缩成一小块,简直暴天殄物!你应该反省,并拿来当《游戏人3》的封面,我才会原谅你。
乱了,是我对你的狂想让我迷失……就让我继续联想,直到你将我的泪止住,泪迹未干前我会告诉你,你是我,每天都想念的人……有时,我想把我钉在箱子里,然后快递到你的住所前,当你打开木箱时,看着奄奄一息的我千万不要失声痛哭。就当是JS骗了你,将一台破旧的二手PS邮寄到你的身边,你可以打315投诉,可是,不要找“电软”,那是JS的错,不是电软的过,你看,现在除了《梦总》,那本杂志上没有别人的广告啊。
好,这些都是我无端的玩笑,这个玩笑永远是属于她的玩笑,我不允许别人也跟着快乐。我想静静坐在台阶上看流光飞舞,几分钟,几个小时,几天,不再去碰我的游戏手柄。新买的《三国无双3》我还没动,我记得我想和她分屏游戏,但她走得太匆忙,不然她一定高兴用孙尚香狂殴我在樊城边。我瞥着2P手柄继续无所事事,它应该埋在她温暖的手心里,然后与我一同“无双乱舞”,像儿时与初恋情人一起点燃爆竹,轰轰烈烈地渡过一整个下午,她笑了,我也笑。我一直想找个一同游戏的人,但愿没有苦涩。
我之所以想惹你生气,是想你明白我当初对你的尊重,我只有对你才小心翼翼,因为我是爱你的……我,一遍遍重复我的话,为了让你听见我想念你时婉转低回的呼吸,呼吸里藏着从公元前流传下来的讯息:神,会给我一个手柄,并用它来击溃你。
“爱与正义的手柄——最高!”我的声音不再空虚无力!
(发帖时间:2003…03…30 1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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