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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天绝刀-第27部分

小说: 天绝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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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村下湖水边,一个青年以异样神彩眼光迎接冉冉远近的少女,她清丽脱俗的韵姿,几乎使霞彩水色山光还有垂柳都为之失色。
  “杜若松,约我出来有什么事?”
  青年深深叹口气,才回答道:
  “我本不该约你,但阎晓雅,请莫晒笑我,我再见过你这一面,才走得安心。”
  阎晓雅温柔地瞧他,用低沉磁性声音说道:
  “那天早上,你似乎宿醉未醒,跑到庵来看我一眼,然后就走了,为什么?”
  杜若松道:
  “我一定要看看,冷见愁女朋友,能够做冷见愁的女朋友,只有天下的仙子。”
  阎晓雅道:
  “你不但错,而且错得很厉害,第一我不是仙子,第二我不是冷见愁女朋友。”
  杜若松道:
  “你是。因为冷见愁是魔鬼,只有天上仙女才敢做他的女朋友。”
  阎晓雅笑笑,她知道最好别跟咬牢地瓜不放的年轻人争执,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杜若松又道:
  “我平生从未见过美丽如你的女孩子,现在能再见你一面,我很满足,我要走了。”
  阎晓雅道:
  “你走吧,任何人终须一别,绝无例外,这是我的感想。”
  杜若松道:
  “对,但我从前永不会想及这一类事情,老实说我从没有真正瞧看任何女孩子,我须要冷酷无情独来独往!但我很担心见不到你一面。”
  阎晓雅道:
  “我答应来就一定来。”
  杜若松道:
  “但我早上就忍不住来到这里,一直站在此地,我看见一个女人,由两个男人陪同去到进入竹林的路口,那个女人本来很年轻,忽然变成老太婆,独自向夕照庵走去。两个男人匆匆离开,好象连多逗留一下都很害怕……
  他说的女人自然是朱七,但他何以忽然提起?
  杜若公年轻的脸庞浮现鄙视神色,又道:
  “两个男人是谁?你决猜不到,一个是‘无心道人’,声音尖锐难听,我老早就很讨厌他。阴阳怪气又不是真正出家人。”
  阎晓雅惊道:
  “莫干山的‘无心道人’?他是出名的狠脚色,手段阴毒诡作无比,‘无心’就是没有心肝的意思,他怕谁?”
  杜若松道:
  “当然是怕冷见愁,但他也怕那女子,对他完全是一付恭敬奉承的样子,看的我想呕。”
  阎晓雅道:
  “另一个男人是谁?”
  杜若松声音中不满之意更浓,道:
  “是我的老大,淮阴忠义堂龙头大哥‘鬼斧神工’祖怀。我亲眼见他那副卑恭奉承的样子,是我亲眼所见,绝对不假。”
  显然他心中的偶像忽然破碎,使他又悲又恨。
  冷见愁你很不满意。所以打算脱离淮阴忠义堂?打算从此隐姓埋名永不踏入江湖一步?”
  杜若松极懊悔道:
  “对,不过除了恨他们之外,我也恨自己,因为我已知道那个女子就是朱七小姐,‘公道七煞”中排列第七,可能是最厉害的一个,但我却不敢出面,直到连四来到,朱七小姐摔着左手窜跳,连四又走了,但我仍然站在这里。”
  如果现在有人拿刀砍他,杜若松一定不愿招架,甚至会伸长脖子挨刀。
  年轻人激动时就是这样,再过些时候,他还能否存有这份热情激动?
  杜若松又道:
  “连四不愧是冷见愁的朋友,我的话说完了。”
  阎晓雅轻轻叹口气,因为她想到自己,她是冷见愁的女朋友么?她可有资格?
  虽然没有骏马,但阎晓雅仍然折一枝垂柳送给杜若松聊当马鞭。
  她垂头说道:
  “谢谢你来看我,更谢谢你把我当作好朋友告诉我所有的事情。”
  她的声音似乎有点哽咽:“我们相遇,有如雪泥鸿爪那么偶然,也许会留下一丝记忆,但也许不,因为将来你我各自还会碰上很多偶然……”
  她说这些话时,心中想的是谁?是眼前的杜若松?是连四?是严星雨?抑是小辛?
  冷见愁站在窗外聆听屋内的谈话,天已黑齐身形不会暴露,至于泥砖木板的墙壁,更挡不住他敏锐无匹的听觉。
  由于老于慌慌张张的态度,冷见愁决定先听一下才入屋。
  老于就是在镖局跑腿,患重病经冷见愁治愈那粗壮大家伙,他的嗓门响亮,道:
  “王大嫂,冷见愁回来过没有?”
  王大嫂方氏道:
  “没有,怎么啦?冷见愁叔叔发生事情?”
  老于道:
  “他发生的事可多啦,你猜他是何等人物?”
  方氏道:
  “我当然知道。”
  老于一怔,屋外冷见愁也一怔,她知道?她怎会知道?难道她也是卧虎藏龙的人物?’
  老于道:
  “那你说来听听。”
  方氏诚恳和谒的声音透出屋外,道:
  “冷见愁叔叔是很有本领的大人物。”
  老于竖起拇指,道:
  “你行,他真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顿顿脚金陵地面就得震上几天,听说他武功好得不得了,江湖上不论黑道白道听到他的名字,非得楞眼睛楞上半天不可。”
  方氏淳朴忠厚的面上焕发出光采,好象她自己被人称赞而兴奋快乐。
  老于又道:
  “这种事你怎会知道?”
  方氏毫不思索,道:
  “冷见愁叔叔真心当我是大嫂,我真心当他是弟弟,所以就会知道。”
  老于抓头扯耳,满脸茫然之色,道:
  “如果他没说,别人又没告诉你,你怎会知道?我不懂……”
  朴实真挚的感情含有智慧,是直接透澈的了解。老于当然不懂,冷见愁却若有所悟。
  方氏又道:
  “冷见愁叔叔回家啦,他还未吃饭,我得张罗一下。”
  老于讶道:
  “你怎知道。”
  方氏道:
  “你们男人家不会懂的。我一想起儿子,若是心时欢喜,儿子就快到家了,冷见愁叔叔也是一样。他喜欢在家吃饭,所以他一定是空着肚子回来。”
  老于只能够傻笑一下,女人的道理往往如此但却很灵验。因为冷见愁已踏入屋子,左手提着一大罐黄酒,右手两只大肥鸡和猪肉牛肉等一大堆东西。
  老于笑得嘴巴快裂开,见到冷见愁他是由衷的欢喜,快乐得从心底直涌出来,其他的人如王老大李强陈大头等。一回来见到冷见愁亦莫不如此。
  简陋木屋中扬溢友情欢乐,也溢出酒肉香气。
  欢聚了三天之后,冷见愁终于走了,他留给两百多户贫苦人家的是一间药材铺和肉店。五千两银子至少可以接济很久。方氏用她自己的方式打可靠的人经营,冷见愁一点也不担心。
  但他却不禁想到自己还有没有再来此地的一天?还能不能和这群贫苦好朋友饮酒欢聚,还见得到慈母似的大嫂方氏么?
  圆型石桌上,摆着四碟小菜,共计毛豆、小排骨、螺狮、泡菜四种。一碗凉而,用姜葱蚝油拦的,蚝油和虾子面都来自岭南,好得不能再好。一小壶——半斤装——
  的陈年绍兴花雕。黄褐色的液体散发出浓郁的酒香。
  两个人——一男一女——走到桌边,男的斯文清香,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女的年轻一点,白皙丰腴,尤其是黑绸衣裳更衬托出她肌肤的白嫩光滑。她长得很媚,那对眼睛永远含着销魂笑意。
  清秀的男子心满意足地饮酒吃而,如此纫腻风光的柔情蜜意,已经享受了三年之久。
  他不过是一个落第又落魄的文人,“程文士”这个名字不见经传,但在那成熟美丽的女人苟燕燕心中,却是无价之宝——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程文元不但“有情”,而且是她生平唯一的“知已”。
  苟燕燕这个名字却不简单,三年以前,大江南北几乎很少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因为她代表戏曲最高成就。
  她启朱唇高歌一曲,真能绕梁三口,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偏僻的乡下,荆钦布裙,泥坦陋屋。现在的葡燕燕光芒尽敛,如同乡村的妇人竟无区别。为甚么辉煌的灯光,震天的喝采和掌声,公爵王侯王孙公子的盛宴,珊瑚百尺,明珠千斛?为甚么清寂平淡的生活却可以取代这一切?
  苟燕燕美眸中闪动爱情光茫,而她眼中只有一个人——程士元。
  原来如此,“爱情”,真挚的爱情可以使泥土变成钻石黄金。消淡的水也可以变成最馥郁的美酒。
  而只吃了一半,青花碗忽然“啪”一声碎裂。笱燕燕吃惊地用布抹拭。程士元拿起酒壶,道:
  “小娘子,不要紧。古人说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啪”一声酒杯也忽然碎裂,所以程士元乐天安命的哲学也讲不下去。
  荀燕燕美丽的双眸中涌出泪珠,神色变得很凄惨。
  程士元柔声道:
  “现在已经到了该讲明的时候,对不对?”
  荀燕燕道:
  “你知道了多少?”
  程士元道:
  “不多,因为我不愿意追究。”
  荀燕燕道:
  “相信你也明白,是另外一个男人。回想起来我有点对不起他。”
  程士元道:
  “既然如此,不必说了。咱们认命就是。”
  荀燕燕道:
  “不,有一点我一定要说明,他显然全心全意爱我,我亦很钦仰尊敬他。然而我对他却不是爱,比起你完全不一样,你可明白?”
  程士元凛然道:
  “我明白,我们都没有遗憾。让他来吧!”
  屋顶上右角突然暴响一声,瓦木纷飞中出现一个洞。接着一条人影飘落地上,阳光恰好从洞口斜射入屋,照得此人全身特别明亮。
  他是个三十岁不到的男人,脸庞削瘦,眼睛显得很大,浓黑一字的眉毛很冷酷无情。
  他有两把剑,一把斜插背后,一把用左手握住剑鞘。
  他的眼光有如两把冰柱,没有一丝一毫感情。说道:
  “我是血剑会第七把交椅的‘木鱼’姚本善。”
  程士元被姚本善双服一瞪,四肢发软,口舌僵木。
  荀燕燕反而态度从容,盈盈一笑,道:
  “木鱼姚本善,这个名安很好听。只不知血剑会是什么?如果是帮会,为什么找上我们?”
  “木鱼”姚本善冷冷道:
  “血剑会不是帮会,是一个秘密组织,专门替人杀人。”
  “替”人杀人,意思便是说受雇杀人,当然无须解释其它问题,荀燕燕只要知道“谁”出钱雇用他们就足够了。
  “木鱼”姚本善又道:
  “荀燕燕,你是个聪明人,一定不会多问?”
  荀燕燕身子紧挨在程士元,“末日”已经来到,多说多想都白费力气。她也感觉到程士元很平静很安稳,这是使她最感安慰的,如果她的爱情如此真,如此“深”,则死亡岂不是更好的境界?
  姚本善又道:
  “你果真很聪明‘不询问问题’。我血剑会有一条规矩,如果对方不反抗不罗嗦,便可以有一个遗言心愿,本会必定替你办到,说吧!”
  荀燕燕道:
  “士元,你说。”
  程士元捏住她柔软白腻的手掌,道:
  “我没有,你呢?”
  荀燕燕道:
  “三年前我己把一切都安排妥贴才与你隐居。三年之后当然更没有任何放不下的事了。”
  程士元眼中射出明亮的欢欣光芒,道;
  “我们此生没有在世间白走一趟。”
  荀燕燕道:
  “生生世世都有如这一辈子我也愿意。”
  程士无道:
  “燕燕,你知不知道我最感谢你什么?”
  荀燕燕道:
  “一定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所以我不猜,你说。”
  程士无道:
  “我们能日夜不离,隐居三年之久,我每天能心无怀疑,在园子篱藤下晒太阳,对着各种花草树木发呆。而离开阳光轻风花草树木,就见到你的娇面,你让我自由自在,发呆也好,读书写字也好。我居然享受三年之久,实已心满意足。一切一切全靠你的机智小心和行事的魄力,要不然人家早就找到我们,我最感谢你的就是这一点。”
  他的欲望何其微小?只不过每天能发发呆,尽量在阳光中树水花草中浪费一点生命!财富权力声名都不要。
  荀燕燕感动得深深叹息,柔声道:
  “我们所要求的只不过足厮守一起晒晒太阳而已。但回想之下,却是何等奢侈的享受?我每天只要看见你在园中在窗前,静寂冥想,就感到无限幸福,无限快乐。”
  “木鱼”姚本善突然插口道:
  “三年时光是别人赐予,与荀姑娘的机智无关。我们三年前的端午节,就知道你们买下此屋。”
  程士元讶然道:
  “何以让我们过三年之久?”
  姚本善冷冷道:
  “他”认为一两年时间,你们就会彼此厌倦。‘他’深信隐居平淡的生活,两个人又日夕不离,必会争执厌倦。”
  ‘他’的道理很对,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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