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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农娇有福-第26部分

小说: 农娇有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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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刚摆上桌,就听到敲门声,是长根媳妇带着小石头、武小青来了。小青是小石头的妹妹,刚满三岁,虽然长得黑点,但小模样还是讨喜。

    小石头还有个哥哥武木,九岁,在上水村的私塾念书。

    长根媳妇笑道,“听小石头说你们今天搬家,我们娘三个就不请自来了,可别笑话我们嘴馋。”

    她还拿了一个木桶、两副筷子当贺礼。

    长根媳妇跟王氏和陈阿福都要好,陈阿福一家人都非常欢迎他们。

    他们一家三口来了,就要分桌了。陈名和陈老太在炕桌上吃,其他人在地下的大桌子上吃。

    长根媳妇吃着菜说,“怪不得小石头经常说阿福妹子做菜吃好,果真。”

    这点陈老太也有同感,说道,“也是,你家的饭菜就是香。”心道,这小妮子的确是个有福的,她的病一好,不仅会挣钱,会做菜,连老二的病也好了许多。这么想着,心里的气也就消了。

    陈名又问了长根媳妇一些上水私塾的事。等阿禄的病好了,也想去那里上学。

    附近三个村,只上水村有家私塾,是棠园的主子出钱办的。上水私塾不仅离得近,一刻多钟就能走到,听说两个教书先生的学问都十分不错。

    长根媳妇得意地说,“私塾的蒋先生是秀才,学问极好,当年还考了县案首。只不过运气不好,后来摔断腿成了瘸子,才不能继续科考。十几年前,楚大爷的娘楚夫人出钱让罗管事办起了这家私塾,又让人把蒋先生请来。”看陈家人都有些愣神,又道,“棠园是楚夫人的嫁妆庄子,棠园的罗管事就是楚夫人从娘家带来的陪房。虽然没听说楚夫人来过棠园,但楚大爷偶尔会来一趟,住两天,听说还会过问私塾的事呢……只不过,上水村的孩子读书要便宜些,其他村的人读书要多点钱。即使这样,还是比镇上的私塾便宜些。”

    武家人很是为自家认识罗管事和知道棠园一些事而自豪。

    陈老太却道,“都说上水私塾好,我却觉得不咋地。我家阿贵在那里读了好几年书,他老子花了那么多钱,还不是没读出个明堂来。”

第五十章 永远不分家

    听了陈老太的话,大家都不好多说。哪里是人家先生教得不好,明明是陈阿贵读不进去。

    陈名笑道,“读书还要看个人的勤奋和悟性,不是每个孩子都读得出来。等过几个月阿禄的腿彻底好了,就去上水私塾读书。能读出来考个秀才最好,实在考不上,总得识文断子。”看到大宝期盼的眼神,又笑道,“大宝太小了,等明年满了五岁再去。”

    长根媳妇又笑道,“正好,我家小石头明年六岁,也该去上学了,到时候他们也能作个伴。”

    说得几个小子极高兴,特别是阿禄,嘴一直是咧着的。

    陈老太又好奇地问,“听说那棠园主子出身京城大家,到底是怎样的大?”

    长根媳妇摇头道,“具体怎样的大我也不清楚,只听我公爹说楚家是京城的世家大族,忒有权势。楚夫人的娘家姓罗,是省城的大官家。”

    长根媳妇走的时候,陈阿福送给小青一个小鸡玩偶。小鸡嫩黄嫩黄的,逗得小青咯咯直乐。长根媳妇又是一阵夸,“哎哟,阿福妹子巧心思,这小鸡崽做得可真讨喜……”

    还送给陈大丫一个小鸡玩偶,让陈老太带回去。陈阿贵和高氏的心意陈阿福领了,但也不能让他们难做人,特别是高氏,所以表面还是远着些。

    陈名一家三口晚饭也是在新院子这边吃的,把中午的剩菜都吃干净了。他们商量,以后两家人还是一起吃饭,在老房子吃。陈阿福还说,他们母子每月交二百文的搭伙费。

    王氏不同意,说道,“哪里有闺女回家吃饭还收搭伙费的理儿。再说,你经常买肉买菜,用的银子兴许比我们还多。”

    陈名也说道,“是啊,你还孝敬了爹娘那么多银子,我们不缺钱。”

    陈阿福摇头笑道,“规矩先行好,以后才不乱。”

    说了半天,陈名和王氏见闺女坚持,也只得同意了。

    当天透黑透了,星星布满天际,唱了一天歌的百灵鸟也歇了声,陈名三人才起身回老院子。

    陈阿福把他们送去老院子,再把小门关上,她又环视了一圈小院子。

    星光下,这个院子很小,被枝繁叶茂的大树挡了一小半,更显得逼仄。黄黄的土墙,黄黄的茅草顶,还有窗内透出的昏黄的灯光。

    这就是自己的家,哪怕再小,再简陋,也是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地方。

    此时,陈大宝正瞪圆了眼睛抬头看着陈阿福。星光落入他的眼底,眸子也变得璀璨起来。

    他喃喃说道,“娘亲,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

    陈阿福笑着把他抱起来,亲了亲他的小脸道,“嗯,是的。”

    大宝搂着她的脖子,对着她的耳朵说,“娘亲,我们两人以后要一直这样相依为命,永远不分家。”

    “嗯。”陈阿福答应道。

    “记住了,永远不分家,永远不分开,不管是我娶媳妇还是娘嫁人。”小屁孩十分坚持地说。由于提高了声音,哈气喷得陈阿福耳朵痒痒的。

    这话说的,也太早熟了吧。

    陈阿福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说,“胡说,娘立了女户,不会嫁人。”

    “不管怎样,我们永远不分开。我不愿意像姥爷一样,跟他的娘亲分开过。娘要答应我。”他又说,小脸一本正经。

    “好,我答应。”陈阿福允诺道。

    得到娘亲郑重的允诺,陈大宝笑得比天上的星河还灿烂。他又亲了陈阿福两下,把小脸紧紧贴在陈阿福的大脸上。现在,他这样表达对娘亲的爱已经非常自然了。

    在厨房里给大宝洗了澡,把他抱去炕上。陈阿福还嘱咐道,“就呆在炕上,不许出来。”

    小正太点头道,“儿子不出去,出去了长针眼。”

    陈阿福又在大木盆里加上温热水,痛痛快快洗了澡。虽然不是理想中的大浴盆,但已经让她倍感舒服,这是她穿越过来后洗的最痛快的一次。

    炕上铺的是新褥子,蓬蓬松松,又有好闻的棉花味,大宝正翘着小屁股贪婪地闻着褥子。

    陈阿福上炕,也把头埋在褥子里闻了好一会儿,真好闻。原来一直环绕在鼻间的尿臭味终于没有了。

    这床褥子早就做好了,可大宝一直不许拿出来用,他坚持要搬来新房子才能用新褥子。

    小屁孩原来敏感又可怜,自从娘亲变聪慧变厉害以后,他大概觉得自己的腰杆硬了,也变得有主见和强势起来。

    陈阿福一直觉得男孩子应该有主见,也应该强势一些。所以只要大宝说得对的事情,或是陈阿福能够忍受的,都会听他的。

    陈阿福的头发还没干,就倚在炕橱边给陈大宝讲故事。原来讲过安徒生或是格林童话故事,小正太不感兴趣。后来就绞尽脑汁想了些“西游记”、“天方夜谭”里的故事,虽然记得不全面,但蒙蒙孩子才成。

    身处新房子里,坐在新褥子上,母子俩都很兴奋,讲到很晚才睡觉。

    半夜,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陈大宝吓得钻进了陈阿福的怀里。迷迷糊糊中,陈阿福的心都是纠着的,金燕子、七七、灰灰都还没回家。

    睡梦中的陈阿福觉得有人在挠她脸,以为是大宝,还用手挥了挥,说,“别闹。”

    金燕子小声说,“是我,我回来了,还给你带回来个小保镖,省得你时时离不开人家。”

    陈阿福睁开眼睛。它带回来的保镖,不知道又是林子里的什么东西,一下子清醒过来,赶紧说道,“吓人的东西别往我家带。”

    她翻身起来,把小油灯点上,看金燕子像个落汤鸡,羽毛上还不住地往下滴水。赶紧把它捧出炕沿,问道,“什么保镖?”

    金燕子道,“是林子里最厉害的野狗的儿子。它娘跟老虎打了半天架,才被老虎吃了,我把它从老虎嘴里抢了过来。别看它现在小,长大了可厉害。”

    原来是只小狗,这还能接受。

    陈阿福脑筋又一转,疑惑道,“深山里还会有狗?”

    金燕子不耐烦地说道,“人家也不知道,只是看着它娘像狗,是猎人丢掉的猎狗也不一定。”

    金燕子又从窗户飞出去,用嘴衔着一根绳子进来,使劲往屋里拖绳子。

第五十一章 追风

    陈阿福从窗户伸出头去,隐约看见绳子另一端绑着一只小狗。小狗浑身湿透了,被绳子吊着两只脚,脑袋冲下,整个身子是悬着的,像是已经死了。

    陈阿福忙伸手把小狗拉进窗户,拿起炕上的一块布包起来,说道,“哎哟,这只小狗都快被你折腾死了,你就是这么把它从山里吊回来的?”又嗔道,“你这小东西,咋没个轻重。”

    金燕子唧唧叫道,“妈咪放心,它死不了,弄进空间呆两刻钟就能活过来。”说着,进了空间。

    陈阿福见大宝还睡得沉,便也抱着小狗进了空间。她把小狗的毛擦干,是一条灰白相间的小狗,很漂亮,大概有三四个月大。或许是连冻带吓,浑身冰凉,还有些抽搐。

    一刻多钟后,才感觉小狗身上有了温度,脑袋动了动,又小声叫了两声。声音不像一般狗的汪汪叫,也不像狼的嚎叫,有些像前世她听到的二哈的叫声。再一细看,还真的有些像二哈。

    说道,“金宝儿,若是你弄条哈士奇回来,那玩笑可开大了。”

    金燕子一直躺在地,两片翅膀也是摊开的。它有气无力地说,“放心,它不是傻哈,不止厉害,还聪明得紧。妈咪把它抱出去吧,人家叼它回来好累,心力交瘁,要休息一会儿。”

    陈阿福之前一直在注意小狗,看到摊在地上的金燕子,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它的小脑袋说,“金宝,谢谢你,为了给我弄保镖,还让你这么辛苦。”

    金燕子唧唧说道,“哎,摊上你这样的笨主人,人家也实在没有办法了。”

    陈阿福汗颜地呵呵笑了两声,把小狗抱起来,出了空间。她先去厨房给小狗洗了澡,又拿了个篮子把它放进去,给它盖了件大宝小时候的破衣裳。

    陈阿福是在陈大宝的惊叫声中清醒的。

    “娘,咱们家咋来了一条小狗?”陈大宝瞪着地下的小篮子问。

    陈阿福道,“是夜里金宝带回来的,说以后给咱们看家。”

    那只小狗已经醒了,正睁着茫然的眼睛看他们,小黑鼻头一怂一怂的。看到陈大宝向它走过来,一下子警戒起来,站直了不说,耳朵也立了起来。虽然没叫,但看着比那些吼叫的狗还威严,一扫夜里半死不活的怂样。

    大宝见它这样,就吓得站住不敢动了。

    陈阿福看小狗的样子,也有些发愣,这么高傲又威严的狗她还是第一次看见,绝对不是哈士奇。又仔细看了看它,心里便有了些了然。猜测它或许有狗的血统,但已经不知道是几分之一了。

    她先有些害怕,又想它才几个月大,有啥怕的。金燕子能够把它弄来,对它就有把握。否则自己挂了,金燕子也得不了好。想着再仔细观察观察,能把它驯化就留着,实在不行就让金燕子再把它吊回深山,反正它还小。

    她走过去蹲下看着它,小狗的警戒居然一下子放松下来,在喉咙里呜咽两声,伸出舌头舔她的手,眼睛里露出的是无限依恋。

    陈阿福当然知道自己没有这个魅力,八成是她身上的燕沉香特殊香味的功劳。人闻不出来,但嗅觉特别灵敏的动物却能闻出来。

    她在七七和灰灰身上就发现了这个端倪,它们两个其实更亲近她。只不过大宝喜欢去遛它们,它们玩的时候才跟大宝走的近。若平时陈阿福和陈大宝都坐在那里,它们两个几乎都是围着陈阿福转。

    而且,七七和灰灰特别喜欢吃自家的饭,肯定是水质的关系。她家水缸里放着燕沉香的木头渣渣,烧出来的水和煮出来的饭菜就没有人说不香的。

    有了这两个好处,或许也能让这个小东西心甘情愿地守护自家。

    想到这里,陈阿福把小狗抱起来说,“这是大宝哥哥,不许对他凶。”然后,又把小狗放进大宝的怀里。

    小狗果真老实下来,又在大宝身上闻闻,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像是认主一样。

    真是聪明的小家伙。

    陈大宝抱着小狗笑弯了眼,说道,“娘,我喜欢,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陈阿福道,“就叫追风吧,追着风跑,多快。”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房檐边还不停地往下滴着雨滴,院子里落满了树叶。陈阿福把院子扫了,带着大宝去老院子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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