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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无良仙灵-第6部分

小说: 无良仙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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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万万没想到,钟珍竟然是个让他最为厌弃的下等泼妇。

    此时钟珍心里也是同样想法,本来听说这位邓长老是个凶残之极的老头子,结果竟然是个颇有点姿色的美男子。此人号称喜欢美人画,即使是如街坊黄二叔那般被人唾弃的地痞,都晓得最好的美人图,是半遮半掩的才有情趣。

    她万万没想到,邓长老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下流货色。

    诅咒你明天就得马上风,钟珍在心里暗暗骂道。她其实也不知道什么叫做马上风,听人说是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似乎是一种很要命的病,听着便感觉十分邪恶,便拿出来咒骂此人。

    此时两看相厌。

    钟珍见他停手,扭过脑袋冲着他哼了一声,觉得自己似乎赢了这一场。既然不打算杀了,打来打去有什么意思,真是无聊。

    “你又不懂什么叫做真正的美人图,我也不用再画下去了,便是我们云芝县的地痞也晓得要遮遮掩掩才好看。你懂不懂什么叫做风雅?

    “你才多大,懂些什么。”

    “我自然是不懂的,可有人懂啊。据说有个出名的诗人,最爱看的就是破房子,说是可以感觉到历史的痕迹。还有我们云芝县的县令,饱读诗书的大才子,下雪天跑几十里路,就是为了看一座断了上百年的桥。”

    真是这样?邓普斯此时气也气过了,他对自己的书画底气一向不足,也常常听说那些风雅之士会做这样的事情,其实心里也不怎么明白为什么。

    见邓普斯不语,似乎在沉吟,钟珍继续掰下下去,“我阿婆说,县官老爷会跑去看断桥,是因为坏掉的东西,有残缺的美,会让人产生一种愉悦的忧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也搞不明白,你那么厉害,应该懂吧。”

    其实是吃饱了撑的,破房子和断了的桥有什么可看的,钟珍一向这么认为。

    邓普斯心想钟珍能画得如此一手好画,那位她口中的阿婆,定然曾经是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才女此时。至于什么愉悦的忧伤又是什么鬼东西,谁知道。

    他不想让钟珍看不起,“我当然明白。对了,你扯了这么多,与画美人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要你去画什么破房子和断了半截的桥。”

    钟珍咳嗽了两声,“你先放我下来,我们男女有别,况且趴着实在难受。”

    邓普斯将她体内截断的灵力解开,她跳到地上,虽然屁股疼得厉害,脑子却在不停思索,该如何说动此人。

    钟珍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在瞎说些什么,都是些一鳞半爪,东一句西一句的,想到哪里便说到哪里。

    她抓了抓头皮,绞尽脑汁讲道:“这都不懂,有缺憾才是最好的,都看光了,一点余地都没有,多没意思。嗯。。。这个。。。假若一个人大吃大喝撑了一肚子吃食,那可远远还比不上吃个半饱的时候舒服。因为半饱的时候你还想吃,吃饱看到最好的美味佳肴却只想直接扔去喂狗。”

    她看了看若有所思正在发呆的邓普斯,掩嘴一笑,补了一句,“也只有那些蠢猪吃饱了还想吃。”

    邓普斯哪里不知道钟珍变着法子骂他猪,甚至猪不如,可是他此时倒不愿意计较太多。虽然不知道她小小年纪如何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可听着耳中,炼魂期久未动弹的修为,竟然有些触动。

第十一章 美人也有眼屎

    “邓长老,你为何想要将美人画在纸上?身边十几个大美人,想看哪个就看哪个,用得着画下来吗?”

    这个。。。应该是觉得美人也有不好看的时候,早上起床睡眼惺忪满头乱发,偶尔还可看见让人疑惑的眼屎,又或者美人吃饭塞牙缝剔牙,总让人倒尽胃口。

    假若叫她们摆出个最好看的姿势来,将最美的样子存在纸上,岂不更好。。。

    还没等邓普斯想明白,钟珍仔细回忆阿婆说的那些话,便继续说道:“英雄迟暮,美人白头,是天下最可怕之事,比死都可怕。你变成个糟老头子,你那些美人们都成了白头发的老太婆,到那时还有什么意思。人间惨事,莫过于此。所以,趁着她们还貌美如花的时节,将眼前的人给画下来。便是不记得她们的模样,也可时时拿出观摩一番。”

    邓普斯心中一动,果然如此,甚至连钟珍说他会变成糟老头子都懒得计较了。他是修行之人,寿命虽比平常人要长得多,可将来总免不了变老变丑,只能拿灵晶买女人,那可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照你这么说,美人图上画三片叶子,遮遮掩掩又什么用,既然要保存下来就得原封不动的保留。”

    钟珍白了他一眼,“你吃猪肉都是用一种方式吃么?便是吃猪肉,也不能光用红烧的一种吃法,总得变些花样来,好比剁碎了,做成肉丸子。假如你真的只吃红烧肉一种,怎么也得雕个萝卜花放在盘子里,这样才好看嘛。风雅就是这个意思了。”

    邓普斯修的是欲魄,炼的是人魂,喜欢的是美人,本来以为天天对着美貌女子,无心而纵情,厌倦了一个便换一个,厌倦了十个再去寻二十人。此刻他似乎觉得自己果然是有点像一只猪,吃饱了还不停的吃,竟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吃那么多。

    至于残缺的美感,美人迟暮什么的,原本觉得不关他什么事情。那些女子老了死了,反正他早就换了一批。此时细细一想,过往几百个女子的身影,竟然怎么都想不起她们的样子,便是身边的这些人,仔细琢磨琢磨,也发现个个都有点面目模糊。

    无心而有欲,这样到底对不对,好不好?尤其是最近的十来年,虽然不断的换美貌女子,但是欲却少了许多。真的如钟珍所说,不停的吃,不知道为什么而吃,吃饱了还吃,结果给吃撑了。

    单单修欲魄,没有爱魄,走到最终,无路可走。修了人魂,没有天魂,也是一样。只看到眼前,不思将来,也同样会撞进死胡同。

    感悟,这是修行者梦寐以求的感悟。邓普斯茫茫然,觉得自己好似一个蛋黄,外面裹着蛋清,外加还盖着一个蛋壳。此时正是个良机穿过蛋清,打破蛋壳,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

    想到这里,他转个身子便出了云翩翩的卧房,招呼都没打一声。

    钟珍茫然失措,难不成刚才那番话真将他给哄住了,可是什么都不说就走了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里是云翩翩的卧房,她躺在一个软榻上,身旁没有枫树,身上自然也没有三片莫名其妙的落叶。不管邓普斯去了哪里,又打算做什么,光着身子的云翩翩已经将衣服穿上,不但穿上了,还穿得整整齐齐。

    她虽然也听得有些思绪混乱,但是仿佛明白了点什么。她的死对头王灵娉,向来得宠得厉害。可那姓王的长得细眉细眼,不过就是清秀罢了,她成天包裹得严严实实,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对谁都冷冷淡淡,连邓哥哥的面子也不给。

    这就像钟珍所说的,暴露得太多,似乎没有什么神秘感,让人一下子就吃饱了。她见邓哥哥似乎对这小混蛋说的话挺上心,便凑过来问道:“我说小姑娘,你觉得怎么才能让男人喜欢?”

    钟珍顿时无语,我怎么会知道,像你长得这么好看,随便走出去,肯定一堆人喜欢。“云姐姐,我今年才十二岁,你问我,我去问谁。”

    云翩翩也是病急乱投医,便将王灵娉的事情说了出来。

    钟珍听得颇有兴趣,便想起一段街坊上广为流传的风流事件。某个长得颇为清秀的秀才,有两分才气,诗词写得不错,去花楼找姑娘都不用给钱。可人家花楼的头牌姑娘要从良跟他,这秀才却又不肯要。

    他老想着宝成绸缎庄的大小姐,一副非卿不娶的架势,据说也就逛花灯节的时候,隔着面纱见过那位大小姐一面而已。之后回到家中便害起了相思病,架了个梯子去爬人家的后院,绸缎庄老板的护院家丁还将他打了一顿。

    此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绸缎庄的大小姐哭哭啼啼,本来都定亲了又叫未来夫家给退了婚事。据说她都快要抹脖子了,压根都不认识那书生,就叫这人给坏了闺誉,简直没办法活了。

    这种事情,告到官府里也没有办法,最多只能判个擅闯民宅的罪名。

    她将此事说给云翩翩听了,“。。。宝成绸缎庄的小姐我也见过,给她画过像,那还是定亲之前的事情,给夫家相看用的。这位小姐说好看也算好看,肯定比不上人家花楼头牌。这事儿,估计是那书生觉得摸得到的不稀罕,摸不到的才觉得最好。”

    云翩翩不喜欢用脑子,非常不喜欢。她觉得女人就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找个有钱强大的男人,有灵晶给她花还有人护着。

    如果这男人长得好看又很强大,人中之龙,可是身边却有十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而她还不是最受宠的那个,这点就让人很不痛快了。

    一个不喜欢想事情的云翩翩,此时正在挖空了脑袋思考。想起过往的那些男人,似乎都差不多,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还总是深深思念着一个甚至根本就不在锅里的女子。

    难道我得离开邓哥哥,他才会最喜欢我?“钟珍,你说如果我要是走了,让他看不到摸不着,邓哥哥是不是会最喜欢我,就像你说的那个什么绸缎庄的大小姐那样?”

第十二章 不告而取

    钟珍正在云翩翩的房中翻箱倒柜,将一个个箱笼抽屉打开开,瞧瞧里面是什么东西。

    这房间实在不小,比她与林娇艳住的那个地洞足足大了三倍有余,各种女子用品多得要命,光是衣服就有三五大箱子,还有不少金银首饰,珍珠翡翠,闪得人眼睛都疼了。

    她听云翩翩还在想怎么讨邓普斯欢心,随口敷衍道:“你人都走了,他管你个死活。我说,你先瞧瞧邓长老最喜欢那种样子的女人,学着她说话打扮不就成了。”

    云翩翩恍然大悟,有道理啊!等下便去学学王灵娉怎么打扮说话。我可比王灵聘那个丑娘皮美多了,学会她怎么装模作样,肯定会最受宠。

    她想明白了,心中一定,回头见钟珍在房中翻来翻去,顿时觉得非常不妥。

    这小姑娘一个泥人就想买二十个灵晶,值钱的法宝之类都放在珍宝袋中,可那些平常的珠宝金银都是自己喜欢的样式,万一被她偷偷藏起一两样,凭邓哥哥如今看重她的样子,到时候未必讨要得回来。

    云翩翩拉着钟珍便出了房门,顺便扯着嗓子叫了个小丫头,收拾画具赶紧将她送走。

    钟珍随着小丫鬟一路走着,不时咯咯笑几声,好似偷了鸡的黄鼠狼似的。那小丫鬟心中嘀咕了不停,真不晓得她笑得像个小母鸡是为了什么,别以为真的是个画师就了不起,长得又不好看,邓长老肯定看不上。

    等钟珍终于独自在自己的房间,她从袖口拿出一个只有一寸高两寸宽的白玉小盒子。先前她在云翩翩的房间已经打开过了,红红腻腻的油脂膏,透着一股沁人肺腑的甜香,肯定是一盒上好的胭脂。

    便是那装胭脂的盒子,瞧着也能卖些金银。

    “听我说了故事,总得拿点报酬,你肯定不会主动给的,那我就只好自己取了。”她一向觉得办事就得拿钱,拿了钱必须得将事情给办了。至于事情办得好不好,这点却是见仁见智了。

    这盒胭脂正是从云翩翩的房中用“不告而取”的方式弄来的。钟珍一直羡慕人家大家小姐们可以涂脂抹粉,无奈阿婆一直不让。等阿婆去世,她存了点银豆子,去花粉铺子里逛了逛,可是太差的看不上,好的又太贵买不起。

    本以为会修炼成暗墓门所有的弟子那样,瘦成人干,面目青白,挂个黑眼圈,想不到也就是略瘦小些,竟然没有丑得太不像个人。见了云翩翩这等美貌女子,自然是有些羡慕。

    既然给她说了故事,想必报酬云翩翩也不见得会给,只好自己取了,也不用花口舌。

    想着云翩翩手里肯定是好东西,说不定是求着邓长老给添置的,钟珍心中激动不已,这玩意肯定会让脸色看起来红艳艳的,搞不好抹到脸上还能养颜都不一定。

    眼下她可不敢擦,怕被云翩翩发现。将胭脂凑到鼻前闻了闻,便觉得香得古怪,让人心跳加速,恨不得将盒子给吞下去。

    “果然是上等的好东西。”她又咯咯笑了几声,将盒子收到怀中。

    闻过胭脂的香味,倒是让她真的肚子饿了。邓长老的洞府大得很,同样是在地下,却并没有住在掌门他们那边的万人坑,离坊市却不是很远。

    她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天了,别的地方还罢了了,厨房却是知道在哪里的。如果找人要吃食,这些个丫鬟仆人们推三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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