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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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那么这种激情虽然同美德相悖,甚至在他没有图谋的情况下,成为这次不幸事件的
原因也将使他痛心疾首。正是这种自动作用于别人不幸的念头会更加异乎寻常地折磨自
己。他甚至会恐惧地拒绝想象这样一个如此可憎的图谋;并且,如果可能想到自己会作
出这样一桩穷凶极恶的事情,他就会开始用对待他所厌恶者的可憎眼光来看待自己。但
是,愤恨完全与此相反:如果某人极大地伤害了我们,例如,他谋杀了我们的父亲或兄
弟,不久之后死于一场热病,甚或因其他罪名而被送上断头台,那末,这虽然可以平息
我们的仇恨,但是不会完全消除我们的愤恨。愤恨不仅会使我们渴望他受到惩罚,而且
因为他对我们所作的特殊伤害而渴望亲手处置他。除非这个罪犯不仅轮到自己难受,而
且为了那个因他而使我们受苦的特定罪恶而伤心,不然愤恨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他应
当为这一行为而感到懊丧和后悔,那样,其他人由于害怕受到同样的惩罚,就会吓得不
敢去犯同样的罪行。这种激情的自然满足会自动地产生惩罚的一切政治结果:对罪犯的
惩罚和对公众的做戒。
因此,感激和愤恨是一种立即和直接引起报答和惩罚的情感。所以,对我们来说,
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谁就显然值得报答;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愤恨
对象,谁就显然要遭到惩罚。
道德情操论(2卷…1篇)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作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除了作为那种看上去必然是合宜的而又
得到公认的感激对象和愤恨对象之外,不可能意味着其它东西。
但是,上述激情如同人类天性中所有的其它激情一样,只有在得到每一个公正的旁
观者的充分同情,得到每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旁观者的充分理解和赞成的时候,才显得
合宜并为别人所赞同。
因此,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感激对象的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这种感激由于
同每个人心里的想法一致而为他们所赞同;另一方面,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愤恨对
象的人,同样显然应该受到惩罚,这种愤恨是每个有理智的人所愿意接受并表示同情的。
的确,在我们看来,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每个了解它的人都希望给予报答。因
此,他们乐于见到这种报答。当然,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惩罚,每个听到它的人都会
对之表示愤怒。因此,他们也乐于见到这种惩罚。1。由于我们同情同伴们交了好运时的
快乐,所以无论他们自然地把什么看成是这种好运的原因,我们都会同他们一起对此抱
有得意和满足之情。我们理解他们对此怀有的热爱和感情,并且也开始对它产生爱意。
如果它遭到破坏,甚或被置于离他们太远的地方而超出了他们所能关心、保护的范围,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除了失去见到它时的愉快之外别无所失,我们也将为了他们
的缘故而感到遗憾。如果为他的同伴带来幸福的是某一个人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当
见到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保护和宽慰时,我们对受益者快乐的同情,仅仅有助于激
起我们同情受益者对使他快乐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如果我们用想象受益者必定用来
看待为他带来愉快的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他的恩人就会以非常迷人和亲切的形象出现在
我们面前。因此,我们乐于对这种令人愉快的感情表示同情,这种感情是受益者对他极
为感激的那个人所怀有的;因此,我们也赞同他有心对得到的帮助作出回报。由于我们
完全理解产生这些回报的感情,所以从各方面来看这些回报都是同它们的对象相符相称
的。
2.同样,由于我们不论何时见到同伴的痛苦都会同情他的悲伤,所以我们同样理
解他对引起这种痛苦的任何因素的憎恶;我们的心,由于它承受他的悲伤并与之保持一
致,所以它同样会受到他用来尽力消除产生这种悲伤的原因的那种精神的激励。怠惰而
又消极的同感会使我们同他一起处于痛苦之中,我们乐于用另一种更为活跃而又积极的
情感来代替它,由此我们赞同他为消除这种悲伤所作的努力,也同情他对引起这种悲伤
的事情表示厌恶。当引起这些痛苦的是某个人时,情况更是如此。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受
到别人的欺压和伤害时,我们对受难者的痛苦所感到的同情,好像仅仅有助于激起我们
同情受难者对侵犯者的愤恨。我们乐于见到他还击自己的仇敌,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当
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自卫甚或报仇时,我们也会急切而又乐意地帮助他。如果受难者在
争斗中竟然死去,我们不仅对死者的朋友和亲戚们的真诚愤恨表示同情,而且会对自己
在想象中为死者设想的愤恨表示同情,虽然死者已不再具有感觉或其它任何一种人类感
情。但是,由于设想自己成为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并在想象中使这个被人杀死的残缺不
全、血肉模糊的躯体重新复活,所以,当我们的这种方式在内心深切体会他的处境时—
—这时,就像在许多其它场合一样——我们会感受到一种当事人不可能感到的情绪,然
而这是通过对他的一种想象的同情感受到的。我们在想象中为他蒙受的那种巨大而无可
挽回的损失所流的同情之泪,似乎只是我们对他负有的一点儿责任。我们认为,他遭到
的伤害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我们感觉到那种在自己想象中认为他应该感到的那种愤恨,
并感觉到假如他那冰冷而无生命的躯体尚未失去意识他也会感到的那种愤恨。我们想象
他在高呼以血还血。一想到他受到的伤害尚未得到报复,就感觉到死者的遗体似乎也为
之不安。人们想象经常出现在凶手床边的恐怖形象,按照迷信习惯想象的、从坟墓中跑
出来要求对过早结束他们生命的那些人进行复仇的鬼魂,都来自这种对死者想象的愤恨
所自然产生的同情。对于这种最可怕的罪恶,至少在我们充分考虑惩罚的效用之前,神
就以这种方式将神圣而又必然的复仇法则,强有力地、难以磨灭地铭刻在人类心中。
道德情操论(2卷…1篇)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
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的动机
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然而要看到,人们的行为或意图无论对受其影响的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
—怎样有利或怎样有害,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显得不合宜,而且我们也
不能理解影响他行为的感情,我们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或者,在后一种情况
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相反地,影响他行为的感情同我们所必然理解
的~样,我们就不会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同情。在前一种情况下,少许的感激似乎是应
当的;在后一种情况下,满怀愤恨似乎是不应该的。前一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一点报答,
后一种行为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
1.首先我要说明,只要我们不能同情行为者的感情,只要影响其行为的动机看来
并不合宜,我们就难以同情受益者对其行为带来的好处所表示的感激。出于最普通的动
机而赐予别人极大的恩惠,并仅仅因为某人的族姓和爵位称号恰好与那些赠与者的族姓
和爵位称号相同,而把一宗财产赠给该人,这种愚蠢而又过分的慷慨似乎只应得到很轻
微的报答。这种帮助好像不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答。我们对行为者蠢行的轻视妨碍自
己充分同情那位得到帮助的人所表示的感激。他的恩人似乎不值得感激。因为当我们置
身于感激者的处境时,感到对这样一个恩人不会怀有高度的尊敬,所以很可能在很大程
度上消除对他的谦恭的敬意和尊重(我们认为这种敬意和尊重应该归于更值得尊敬的
人);假如他总是仁慈而又人道地对待自己懦弱的朋友,我们就不会对他表示过多的尊
重和敬意——我们要将此给予更值得尊敬的恩人。那些对自己中意的人毫无节制地滥施
财富、权力和荣誉的君主,很少会引起那种程度的对他们本人的依恋之情。这种依恋之
情是那些对自己的善行较有节制的人经常体验到的。大不列颠的詹姆斯一世好心然而不
够谨慎的慷慨似乎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喜欢;尽管他具有友善而温和的性情,但是他生
前死后似乎没有一个朋友。可是英格兰所有的绅士和贵族却都为他那很节俭和卓越的儿
子舍弃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尽管他的儿子生性残酷和冷漠无情。
2.其次我要说明,只要行为者的行为看来全然为我们充分同情和赞同的动机和感
情所支配,那么,不论落到受难者身上的灾难有多大,我们也不会对其愤恨表示一点同
情。当两个人争吵时,如果我们偏袒其中一个人并完全赞同他的愤恨,就不可能体谅另
一个人的愤恨。我们同情那个动机为自己所赞成的人,因此认为他是正确的;并且必然
会无情地反对另一个人——我们认为他肯定是错误的——不会对他表示任何同情。因此
不管后者可能受到什么痛苦,当它不大于我们应该希望他受到的那种痛苦时,当它不大
于我们出于同情的义愤会促使我们加在他身上的那种痛苦时,它既不会使我们不快也不
会使我们恼火。当一个残忍的凶手被推上断头台时,虽然我们有点可怜他的不幸,但是
如果他竟然如此狂妄以致对检举他的人或法官表现出任何对抗,我们就不会对他的愤恨
表示丝毫的同情。人们持有反对如此可恶的一个罪犯的正当义愤的这一自然倾向,对罪
犯来说的确是致命和毁灭性的。而我们对这种感情倾向却不会感到不快,如果我们设身
处地地想一下,我们就感到自己不可避免地要赞同这种倾向。
道德情操论(2卷…1篇)
第四章 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1.因此,对一个人仅仅因为别人给他带来好运而表示感激,我们并不充分和真诚
地表示同情,除非后者是出于一种我们完全赞同的动机。我们必须在心坎里接受行为者
的原则和赞同影响他行为的全部感情,才能完全同情因这种行为而受益的人的感激并同
它一致。如果施恩者的行为看来并不合宜,则无论其后果如何有益,似乎并不需要或不
一定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答。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仁慈倾向和产生它的合宜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完全同情
和赞同行为者的动机时,我们由此怀有的对他的热爱,就会增强和助长我们对那些把自
己的幸运归功于他善良行为的人的感激所怀有的同感。于是,他的行为看来需要和极力
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个相应的报答。我们也就会完全体谅那种激起报
答之心的感激。如果我们这样完全同情和赞同产生这种行为的感情,我们就一定会赞同
这种报答行为,并且把被报答的人看成合宜和恰当的报答对象。
2.同样,仅仅因为一个人给某人带来不幸,我们对后者对前者的愤恨也简直不能
表示同情,除非前者造成的不幸是出于一种我们不能谅解的动机。在我们能够体谅受难
者的愤恨之前,一定不赞同行为者的动机,并在心坎里拒绝对影响他行为的那些感情表
示任何同情。如果这些感情和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那么不论他们对那些受难者所作的
行为的倾向如何有害,这些行为看来都不应该得到任何惩罚或者不成为任何合宜的愤恨
对象。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伤害同由此产生的不合宜的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带着憎
恨的心情拒绝对行为者的动机表示任何同情时,我们就会真诚地完全同情受难者的愤恨。
于是,这些行为看来应该得到和极力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相应的惩罚;
并且我们完全谅解从而赞成要求惩罚这种行为的那种愤恨。当我们这样完全同情从而赞
成要求给予惩罚的那种感情时,这个罪人看来必然成为合宜的惩罚对象。在这种情况下,
当我们赞成和同情这种行为由以产生的感情时,我们也必然赞成这种行为,并且把受到
惩罚的人看成合宜和恰当的惩罚对象。
道德情操论(2卷…1篇)
第五章 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1.因此,因为我们对行为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行为者的感情和动
机表示直接同情的东西,所以,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对其优点的感觉是起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