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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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先生是说那胡百户是军户吧,这个也没什么要紧。”苏木一想到这茬,心中一凛,隐约感觉到不安。
“什么不打紧?”韶泰怒道:“娶军户的女儿为妻,将来你的子孙后辈就是军户,不能参加科举。一旦有战事,还得奔赴沙场。”
苏木也不明白明朝为什么会鄙视军人,回答说:“男儿大丈夫上阵杀敌,为国效力本是分内之事。古人不是说过,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吗?若国家有事,大家都躲在家里,又有谁肯上阵效力?”
韶泰冷笑,若是辩论,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可辩不过他:“没错,沙场杀敌,为过捐躯,也是一件光彩之事。可军户是要服劳役的,今年这里要修河堤,明年那里要修官道。一旦被征发,就是走上了死路。这些年,死在劳役上的人可是倒在战场上的多得多。”
苏木不以为然后:“可以用钱顶替劳役啊?”
“住口!”韶泰喝道:“你将来不做官还好,若是做了官,用钱雇人冒名顶替,那是可是犯法的。你在官场上也不可能没有一个政敌人,若是人家要这一点来说事,你又该如何自辩?”
苏木一楞,这才想求,用钱来顶替劳役,虽然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很多中上人家碰要服劳役时,也会用钱雇人顶替。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人数对了就成。
可这一条却没有写进法律,只有等到张居正一条鞭法实施之后,才允许民间用钱折役。
“就算你没有做官,你总得在士林行走吧?”见学生动摇,韶泰接着说道:“不管你将来中了秀才还是得了举人功名,总归是一件很光彩之事。可堂堂读书种子、名教中人,儿子却是贱户,你不怕被人耻笑吗?”
“还有”说到激动处,韶泰痛心疾首了:“还有,胡顺是锦衣卫,天下读书人恨厂卫入骨,你做了锦衣百户的女婿。试问,天下间,还有君敢同你交往吗?苏木,你这是要自我毁灭啊!为师本不该说这些话的,可你是韶泰最得意的门生,这才把话给你说透。子乔,休要自误!”
一声声一句句,说得合情合理,苏木一颗心渐渐次沉了下去,第一次感觉自己是那么地幼稚。
韶泰:“子乔,走吧。天涯何处无芳草。现在的你要将心静下来,好生对付即将面临的考试。下月就是章试,再过两月又是乡试。等你中了举人,为师定为你寻一门好的亲事。”
苏木苦笑,摇了摇头:这事自己是没办法多想,与其为此烦恼,还不如先考个功名出来,这才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
看了看外面阳光明媚的春日阳光,他第一才感觉到身在异时空的无奈。
是的,无奈。
在一个庞大的世界观中,个人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
至少,现在如此。
见苏木沉默下去,韶泰舒了一口气。
不忍心看苏木如此伤感,他道:“若是子乔愿意纳胡顺女儿为妾,倒是无妨。”
“纳妾,怎么可能?”苏木苦笑着心想:“胡莹看起来虽然温柔,却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真惹恼了她,敢提刀子砍人。再说,这话,我又如何说得出口。”
“子乔,我叔请你过去说话。”正在这个时候,大个子通通通地跑进学堂,大声叫嚷着,一张黑脸庞上全是兴奋。
“胡百户醒过来了?”苏木问。
“醒了,主要是太激动,有些承受不住。”胡进学道:“叔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来请你过去。”
看来,胡百户也明白自己的官位是怎么样得来的。他这人虽然粗鄙,却是个社会老油子,如何想不明白这点。
实际上,苏木也预感到胡顺会同自己谈一次。
“好,我这就过去。”苏木心中有事,却忘记了要向胡顺讨要那两锭银子的事,只是一阵接一阵忍不住的抑郁。
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竟有些舍不得割不去,那个高个子大眼睛,细腰身的小姑娘了。
“子乔,你说这事怎么这么这么让人不可思议,叔怎么就做了锦衣卫百户了,简直就跟做梦一样。”一边走,胡进学一边大声笑着:“咱们胡家这回是要兴旺了!我已经想好,叔去做锦衣卫,我也跟着过去给他打下手,威风啊!先前那群逼帐的家伙现在已经吓成一团,都还在前面不敢走呢,等下得好好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第68章 意气风发()
苏木饶有兴味地问:“进学,你说该怎么出这口恶气呢?”
“还能怎么样,不外乎是让他们磕头赔礼而已。”
“大约如此吧。”苏木笑了笑,大个子的性格还是太善良了,不知道胡百户的厉害。这个胡顺可是从小在市井里打滚长大的,光棍性子,一朝得势,只怕不是那么好相已的。
这群人今日只怕有难了。
苏木对那群股东和债主本不熟,他们的死活同自己也没有什么相干。而且,这其中还有苏瑞声那个混蛋,如果能够看到他在胡顺手头吃亏,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今日正好看一场热闹。
“我也去。”韶先生冷着脸子,抄着手,在前面慢慢走着。
等走到后院,进了胡顺的房间,就看到先前的几个股东和债主都抹着冷汗站在胡顺面前,不住地陪着笑。
胡顺已经醒过来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黄色飞鱼服,腰上挎着那口标志性的绣春刀,再配上他高大的身坯,显得很是威风。
胡莹本就生得美貌,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是相貌堂堂,端正地坐在椅子上,买相极佳,颇有特务的威严风范。
其他几个股东见胡顺如此风光,都战战兢兢地互相递着眼色,示意其他人先上去打讨好巴结。可有畏惧胡顺,都不敢去当这个出头檩子。
一想起先前这群人气势汹汹喊打喊杀的模样,再看看现在,让苏木一时间有些不习惯了。
苏木看得明白,苏瑞声苍白着脸躲在最后,牙齿使劲地咬着嘴唇。
姓赵那商贾同胡顺熟,自然而然被众人推到了前面。
没办法,只得硬了头皮一拱手:“胡兄,先前是兄弟无礼,还望不要放在心上。”
这群人中,胡顺惟独看赵姓商贾顺眼些,很大概地一摆手:“老赵,不是兄弟说你,所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先前你们见老胡我倒霉了,可想到有今天。算了,咱也不同你计较,你要退股,我退给你就是了。不过,得等我有了钱再说。”
赵姓商人:“那是,胡大人你什么时候手头方便,什么时候给好了。”
“你不会又来催帐吧?”胡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赵姓商人额上沁出一层冷汗,叫道:“胡百户胡大人,兄弟小的哪里敢。”
胡顺微笑着挥了挥手,赵姓商人如蒙大赦,慌忙退了下去。
“扑通!”还没等苏木上前同胡顺打招呼,一条人影猛地跪在胡顺身前,不住磕头:“胡兄弟,胡大哥,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小自知以前对不起你,今日就跪在这里,求你网开一面,给小的一条活路吧!”
胡顺屋里铺着空心地震板,脑袋一磕上去就咚咚响,倒让苏木心中一惊,定睛看去,却是那个叫宋同的武官。
这家伙先是于胡顺争百户军官的位置,今天有收购的大批零散股份,欲至胡顺于倾家荡产的地步,两人可谓是仇深如海。
他也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个锦衣卫的下场,今日一个不好,只怕将来就是破家灭门的遭遇。
与起躲在一边人为刀俎我做鱼肉,还不如率先赔礼,或许还能求得一条生路。
看到宋同,胡顺收起了笑容,淡淡道:“宋同,山水有相逢,你我还有什么话好说,且回去吧。你也是我货栈里的股东了,以后有的是亲热的机会!”
宋同身子一颤,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然后不住地用右手抽着自己耳光:“宋同有眼无珠,得罪大人。不过,大人如今乃是牟指挥的心腹亲信,在你老人家眼里,小的直如那芥子一般,收拾我也不过是动一跟手指的事,可这不也脏了你老人家的手不是。”
这家伙还真下得去手,这耳光闪起来用力极猛,须臾,半边脸就高高肿起。
胡顺一笑:“还是那句话,落井下石的事情不是不能做,可若是有个好歹,须怪不得别人心狠。”
然后咬着牙花子,从牙缝里冷冷地吐出一个“滚”字。
宋同停了手,怯生生地从怀里掏出一叠契约,跪行着向前,小心地放在胡顺面前:“胡大人,这是小人手头的股份契约,还望大人把本金还给小的。”
“什么!”胡顺一声大吼,一脚踢出去,将宋同踢得在地上滚了一圈。
众人都是一颤,这个宋同难道失心疯了,竟敢问胡顺要钱,看他的目光也如同看一个死人。
苏木也是大惑不解,不明白宋同这是想干什么。先前还如赖皮狗一样请求胡顺饶他月次,如今却去问他要本金,根本就是神经病嘛!
宋同突然从地上直起脖子大叫:“谢胡大人将本金退还小人,一共一千四百五十六两八钱三分,一分不少,大家都看到了,且为我做个见证。从此,小人再与胡家货栈没有半点干系!”
“啊!”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这个宋同做事还真是绝啊!
为了保命,直接将股本送给了胡顺,堪称大手笔。
要知道到,一千两银可不是小数目,如今,北京的人市场上,三十两银子就能买一个黄花大姑娘,普通穷人家一辈子只怕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你这人,你这人哈哈!”胡顺笑了起来:“宋同,你客气了,走吧,咱们以前的过节算个屁,就此揭过不提也罢。”
宋同面上一阵狂喜,又磕了个头,转很仓皇而逃。
“那么,你们呢,是不是也也退股”胡顺转头恶狠狠地看着众人。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上前,将入股契约和欠条恭谨地放在胡顺面前,算了了帐。
只转眼间,胡顺就将外面的股份和欠债清除得七七八八。
眼见着屋中的人走得干净,胡顺得意地狂笑起来:“哈哈,哈哈,还是做官好啊!老子这辈子就没有今天这么风光过,爽利,爽利!”
笑了半天,却看到屋中还有一个人呆在墙角,白着脸一动不动,不是苏瑞声又是谁?
胡顺本是个粗人,见苏瑞声如此不上道,心中大为不快,收起了笑容:“贤侄,你是要退股呢,还是入股?”
“我我我”苏瑞声这次还真是被逼到墙角了,退股吧,人家摆明了股份笑纳,要钱没有;不退吧,难不成你还想等着跟一个锦衣卫流氓军官分红。
一想到家里这么多钱就要平白打水漂,苏瑞声颤着嘴唇,再说不出话来。
胡顺面色难看起来,朝大个子看了一眼:“送客。”
胡进学对这小子本就没有好感,立即动起手来,提着苏瑞声的脖子就往门外扔去。
只听得扑通一声,外面“哎哟”一声,然后是小声的抽泣声。
苏瑞声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如今犯下这么大一个错,顿时控制不住,哭出声来。
苏木见他倒霉,心中不觉一阵大快。
同时,里屋传来扑哧一声,是胡莹的笑声。
屋中再没有外人,胡顺得意地摸了摸发亮的印堂,拍了拍身边的椅子对苏木和韶泰
笑道:“韶先、贤婿,快请坐,咱们好好聊聊。”
此刻的胡顺已是意气风发。
第69章 还是力量不够啊()
韶泰一脸的嫌恶,也不坐,就那么站在门口。
这算是胡顺在内心中第一次承认苏木是自家合格的女婿,当然,入赘一事,他是提也不能提了。
刚才他心情大起大落,顿时承受不住晕厥过去。
还好作为一个军汉,身子本就壮健,只片刻就醒过来。
胡顺从小在市井打滚,性格粗鲁,可却不是笨蛋。相反,还得在一种下层阶级特有的狡黠,看事情看人也准。
先前他还疑惑锦衣卫指挥使为什么会看上自己这么个小人物,待到回忆起于乙临走时说的那句话,立即明白自己是在处理于望龄巡视保定军务事所做那事干得实在漂亮,惊动了京城中的大人物了。
一个小小的百户军官或许算不了什么,可一个御使却大大地了不得。
都察院什么地方,那可是天下舆论的中心,就算是内阁阁相见了也要绕路走的阎王殿。御使们自恃甚高,一个个以天下为己任,好象他们才是真正的国之脊梁,余者皆是庸俗之辈。
这些年,因为弘治皇帝实行文官制度,天下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吃过言官们的亏。
也只有胡百户他能将于御顺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