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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最强女配:拐个男神来暖我-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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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丝丝点头:“嗯。”

    闫泽清说:“事实证明,这条路对你来说,可能不太适合。见了那么多的男人,都没有合适的?”

    古丝丝都是为了完成任务啊。

    谈恋爱是灰姑娘的工作,谁叫她是第一女配呢?

    古丝丝不能对闫泽清这么说,微笑道:“正因为母亲的安排,我才能见到这么多优秀的男人,包括你。”

    闫泽清笑了笑,用奇怪的眼神瞧了眼她:“你真的很听话。”

    她想听话吗?被逼得没有办法而已。

    咖啡厅正播放着罗大佑的童年,顿时让古丝丝想起第一个灰姑娘的故事。

    与龙傲天、莫七朵,还有秦千寻,曾经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第110章 再见千寻() 
古丝丝边搅拌咖啡,笑问道:“听说你的发展不错,感觉怎么样?工作应该辛苦吧?”

    “还算能应付。”闫泽清回答。

    古丝丝问道:“自己工作挣钱后,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终于了解到,靠着自己,钱不是那么好挣的。不过你才上大一,不需要考虑那么远。”闫泽清笑道。

    古丝丝说:“下半年,我就要开始上大二了。但是,我有点儿迷茫,我呢,对现在的专业无感,想考虑一下,未来能否换一个方向。”

    其实学任何专业,对她的人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古丝丝非常善于没话找话题说,毕竟故事都需要铺垫。

    闫泽清惊讶,问:“你小时候的梦想不是想当画家吗?”

    古丝丝点头:“恩,有过这个目标。我曾经还有别的目标,当演员,当舞蹈家,当作家”

    闫泽清:“”

    随着古丝丝多说出一个名词,闫泽清的俊脸也多沉一分。

    古丝丝微笑着说:“你认为我适合当什么?当演员,作家,有没有潜质?”

    闫泽清嘴角一抽,含蓄地说:“你开心就好。”

    古丝丝低头一笑:“是啊,梦想实现起来,有点力不从心。”

    说起学画画,古丝丝没想到自己会走上这条道路,尽管她的成绩好,要上国外的一流大学应该不算难。

    但是,古丝丝想起了上辈子在医院里,天天跟铅笔打交道的日子,外加上母亲也希望她当一个设计师,她就选择了画画这个专业。

    父亲不愿意古丝丝背井离乡,也想着好好栽培古丝丝,所以没有让她出国留学,也不忍将她抛到帝都去,于是她留在了燕州,上了本地的名牌大学。

    ——燕州大学。

    闫泽清问:“你心底里,具体想学什么?”

    古丝丝笑道:“还没想好,你说,学习是不是就为了找份好工作?”

    闫泽清说:“多绝大数人来说,可以这么说。”

    古丝丝笑道:“那你是为了工作,才选择学的广告设计吗?”

    “除了家庭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伴侣,所以兴趣、爱好也很重要,我个人比较喜欢创新的东西。”闫泽清笑着喝了一口咖啡。

    与在校大学生不同,初涉社会的闫泽清身上,褪去了学生气,浮现了男人的轻熟魅力。

    闫泽清问:“对于新专业,你有什么想法?”

    古丝丝说:“我的文科很薄弱,应该会进工科类,还得通过学校考核,再考虑尝试一下新的东西。”

    闫泽清笑道:“听说你曾经成绩很好,在全市拿过考前的名次。”

    竟,他提起她的光荣史。

    “呵呵我的人生从没有那么努力地读过书。”古丝丝回想起往事,那段中考前的补习,从未那么认真地读书。

    为了中考,废寝忘食,足足奋斗了一个月,保持着水准的好成绩,分数高于莫七朵。

    中考放榜的那一天,还发生了一件怪事。

    龙傲天第一名宝座的位子,竟被秦、千、寻取代了!!!

    在古丝丝眼里,或许在所有人眼里,秦千寻的次次考试都是第二。

    他曾被人玩笑调侃——万年第二。

    没想到在最后的考试中,秦千寻赢了龙傲天啊!跌破众人的眼睛

第111章 再见千寻2() 
古丝丝问过系统,究竟怎么回事?

    系统回答说,大概是龙傲天决定要出国了,也就是说男主角情场失意,所以他考试没有拼尽全力。

    简而言之,龙傲天没有发挥真正拥有的实力,所以才会让秦千寻赢了。

    这样的剧情安排,侧面是在跟读者说明,龙傲天是因为灰姑娘心神大乱。

    毕竟,龙傲天在本书里面是逆天的存在。

    后话说来,秦千寻与莫七朵虽然考上了本校的重点班,同时选择放弃,去到老城区上非常非常普通的公立高中。

    之后的高中三年,她与他们三人发生过的曾今,渐渐淡出了她的生活

    如果跟他们三大主角再见面,也只会提醒她,任务失败后,自己过着更糟糕的感情生活,不见更好些。

    “大学生活感觉如何?”闫泽清问。

    古丝丝笑道:“挺好的,可以交到许多的朋友,参加许多协会,学到许多知识。”

    虽然谈话的内容,几乎无关紧要。实际上,古丝丝心中正暗自着急,聊的够久了,他怎么还不开口啊!

    闫泽清性格偏暴躁,却也不是那种冲动派。

    古丝丝了解了闫泽清的人设。

    闫泽清家的资产虽比不上她家与龙家,却比他们更有权势。他的家族,爷爷是开国功臣,世代为官,姥爷姥姥在北。京担任要职。

    父亲服从调配,在燕州市担任市长。

    这种男人非常腹黑,不是龙傲天的面瘫狂拽,而是喜欢把一切算清楚了干,目的性极强极强。

    被他盯上,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古丝丝几乎可以嗅到他的心机味。

    尽管古丝丝与闫泽清谈话气氛渐入佳境,可千万不要被这样的表象所迷惑。

    古丝丝心里头清楚,眼前的他就是一只狼!

    竟然他不动,那只能由她来行动:“其实关于专业,我挺羡慕盛夏的,一个女孩子能够把工科学习那么好,计算机编程,在她说来,感觉挺有趣的。”

    闫泽清一听盛夏的名字,脸色微有一变,迅速闪过,快得让人以为是一种错觉。

    古丝丝心道:“上钩了。”

    闫泽清笑:“为什么?女孩子学哪种死板的东西,感觉不枯燥吗?”

    古丝丝说:“盛夏她说很有趣,能设计不同的网页,人物性格,还有看到成果,会非常有满足感。”

    “是吗?”闫泽清轻应道:“那你什么时候考试呢?要换专业应该也不是那么容易?或许比高考更难,你有准备吗?”

    重点是她换不换专业的问题吗?

    当然不是!

    古丝丝是想要变个法子引出盛夏的问题,让闫泽清着急啊。

    她笑:“是啊,盛夏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没想到学习成绩那么好,我应该会向她讨教一下学习方法,至于成不成功,不试怎么知道呢?”

    闫泽清说:“她算有点小聪明,做事也执着,不过也有缺点。”

    古丝丝好奇:“什么缺点?”

    “她总喜欢在关键时刻掉链子。”闫泽清的双目柔和了几分,看得出对盛夏很上心。

    古丝丝非常赞同:“是啊。不过是个好女孩吧”

第112章 再见千寻3() 
这个高干的恋曲,女主角的设定跟灰姑娘有所不同,终于让古丝丝心头松了一口气,看来系统总算干了件人事。

    “听说,盛夏她最近在倒追一个男生?”绕了一圈,闫泽清终于吐出有实质性的话题。

    出乎古丝丝的意料,原来他已经知道盛夏在学校所做的举动了。

    言情中,尤其是狗血的言情故事中,古丝丝从来都是笑看没智商没情商的女主,却从来不敢小看情商与智商双双在线的男主。

    毕竟她要想要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必须把握剧情的同时,也时不时添加合理的障碍。

    那些自视甚高作死的女配,下场一般都会很惨。

    古丝丝含蓄地点点头,微笑道:“恩。学校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那个人是我们学校的大才子。”

    “”

    古丝丝笑:“盛夏经常去蹭课呢,看来她是真的动心了。我看过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看上去非常登对,郎才女貌的。”

    “她到手了?”闫泽清眉头轻皱。

    “盛夏是一个阳光的女孩,我觉得是迟早的事。”古丝丝理所当然地说。

    “哦。”闫泽清静静听古丝丝讲完后,定定地望着她的眼睛:“男生叫什么名字呢?”

    古丝丝微微一笑,风轻云淡地说了一个名字。

    这个是她步入大学后,第一个女配故事的开端了。

    谈及闫泽清,就不得不说一下盛夏了。

    盛夏是高干子女,父亲担任燕州司法局的局长,母亲也在省文化厅担任高职。

    两个人的父母高干,又分别是独生子女,从小练就了唯吾独尊的性格了。

    小时候,闫泽清呢,是高干圈里的小老大,不少名媛都很喜欢他,又害怕他。

    因为他心思复杂,很难接近,但是唯独天天刁难盛夏。

    只要他与盛夏在彼此能看到的同一空间,那这两人,必定会因不明原因,引发一场口水大战。

    几乎能够到达水火不容的地步。

    盛夏说,闫泽清是她的冤家。

    冤家,往往路很窄。

    冤家路窄,或许说得就是他们俩这么一回事。

    闫泽清没有上大学之前,打盛夏记事以来,就被闫泽清一路欺负着。

    小时候被欺负就算了,后来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盛夏也是被捧在手心的掌上明珠来着,竟然会被闫泽清欺负的,毫无反抗能力啊!

    她就想着,不行啊!变得更加要强了,而且是越来越要强了。当然还是被闫泽清给碾压了。

    每次斗嘴,盛夏都输的一塌糊涂。

    因此,她觉得一直活在闫泽清的阴霾之下,更形象一点儿说,夏天都变成冬天了。

    盛夏考入到了燕州大学后,机缘巧合之下,与一个男生来一场偶遇。

    然后,盛夏跑过来找古丝丝,并信誓旦旦地说:“丝丝,我一定要追到男神。”

    古丝丝问道:“你看上他哪一点了?”

    盛夏说:“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透着一股干净的气息,不像某个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都透着人渣的气息。”

第113章 再见千寻4() 
古丝丝笑说:“你这是把他之外的男人都斩杀啦,尤其是那个人。”

    盛夏哈哈一笑,接着笑道:“如果大学的必修课是谈恋爱的话,那我就想找他。”

    古丝丝:“”

    盛夏说:“如果能结婚的话,就更好了。”

    原来,盛夏是一枚深藏不露的花痴啊。

    古丝丝问:“你了解这人吗?他有喜欢的女生。”

    盛夏说:“初中、高中我就听说他的事迹了,他喜欢的是一个叫莫七朵的女孩吗?”

    “”

    盛夏说:“我打听过了,这莫七朵考上北大了。何况我看上的东西,一定会想办法得到的,就算莫七朵在,也给我靠边站。”

    越说越磅礴,心神坚定着。

    古丝丝没想到与之前的故人会这样再次相逢了,变化的只有女主的人设换了,而剧情有了新的格局。

    一场相亲后,闫泽清把她送回了学校。

    车停在路边后,闫泽清坚持步行,要把她送到宿舍门口。

    古丝丝心里头当然是很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了,没道理推辞,欣喜地接受他的“好意”。

    远处看上去,古丝丝与闫泽清像一对刚刚谈恋爱的情侣。

    名车、帅哥、美女,引得许多学生频频瞥过。

    不想还没走到宿舍门口,见一名穿着红色裙子的女生。

    她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尾随着在一位男生的身后。

    迎面朝着他们缓缓地走了过来。

    男生的脸上也挂着清浅的微笑,浑身却散发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感,笑不达眼底的感觉。

    古丝丝留心打量着,见闫泽清神色,陡然变得严肃,双手轻轻成拳,看来气得不轻啊。

    闫泽清与盛夏啊!

    你们俩要不要这么有缘分啊!

    古丝丝心中一叹,却还得假装看不懂事实,笑着说:“闫少爷,那个是盛夏。”

    闫泽清的一双虎目只瞅见盛夏,哪有心情搭理她?眼神深处,藏着的是满满的嫉妒。

    不由分说,闫泽清朝那两人走去,看得出,在尽力控制情绪的波动,但比刚刚偏大的步伐,泄露他内心的急躁。

    古丝丝看着好戏又要上演了,跟上他的脚步,得看看热闹啦。

    傻乐傻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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